他走在回往家的路上。
路过教堂前的广场时,惊起了不计其数的白鸽,使得他想起许多童年的事情。他想起在这个陌生的小镇,是有一个故人值得探望的。许多年前,他和这位故人还是青涩少年的时候,悄悄的将牧师养的鸽子抓了,一起烤着吃。朋友叫闰月,他正是经过这位朋友的介绍,来到这里,谋得一份求生的工作。刚来到这个小镇的时候,见了一次面,此后没有了联系。当他无数次想起这位玩伴、朋友、知己,总想找他喝一杯,一叙旧时故事。可他知道某些东西不一样了,时间是从不回头的。他也不愿意,忍受朋友的妻子阴沉的脸和不时的冷嘲热讽。

但他是孤独的,多年的孤独,却从不曾习惯。三年千篇一律的生活,形单影只的他,痛苦地生活着。最终,他向孤独妥协了。

到闰月的家,只需要四十来分钟的脚程,说短不短,说长不长。然而,这样的距离,横隔在他与朋友之间,各自忙于生计,三年不谋一面。他苦笑了一下,笑这距离凌驾在了十多年感情之上。

他站在了朋友的家门口,踌躇了一番,两根手指弯曲着,正要叩门,门自己开了。

一个眉清目秀的孩子抱着洋娃娃,用惊恐的眼神注视着他。

他弯下腰,想伸手安抚这个惊魂的孩子,发现他长满老茧的手,可能割痛孩子粉嫩的皮肤,于是,把双手背到身后,表现出成年人的优雅,嘴角弯起微笑的弧线说:“你是闰秀吗?”

孩子小心地点了点头,眼神充满着疑惑与不安,是对于眼前的陌生人自发地警惕。

“爸爸不在家吗?”

孩子点点了头,又摇了摇头。

他站在门口,只探着脑袋向里瞧,怕做出任何不当的行为,会让孩子更加紧张不安。

突然,从孩子背后伸出来一双白皙的手,把孩子抱了起来,正是闰月的妻子。她抱着孩子,两个人的脸如此的近距离,不得不惊叹造物主的神奇,简直是同一个模板做出来的。

漂亮女人冷冷地说:“他没在家,还没有从那些全是臭虫、猪猡的地方抽得出身来。你又需要帮助么?我们家又不是慈善机构,你走罢。”

还没来得及一句辩解,况且,辩解也将是多么的无力和苍白啊。门被突兀地、狠狠地摔上了。

他涨红了脸,牙关紧咬,气得浑身发抖。然而,血脉喷张被理智慢慢冷却了下来,他转身离开。

走了两分钟,一群人迎面而来,他认出那个正谈笑自若的家伙,是闰月。昏黄的路灯下,闰月酒上了头,脸红得很夸张。

当他望向闰月的时候,闰月漫不经心的一眼,也瞧见了他。闰月舍弃了旁边的人,跑来他的跟前,跟他热情地拥抱,叙说了一番客套的想念之情。

闰月见他脸色不对,关切地问:“兄弟,你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发生什么事了?”

他支支吾吾了半天,终于遮掩不过,把刚才的事情陈述了一遍。

闰月的火气随着酒劲一下就上来了,走到自家门前,突兀地、狠狠地踹了两脚门。不知是门的做工太好,还是闰月的怒火不够盛,总之,门没有被踹开,女佣战战兢兢地开了门。

跟闰月一路来的人,见情况不对,全掉头走了。

他先是听得一声响亮的耳光,心脏随之震了一下;接着是摔桌子、花瓶的声音,心弦绷得更紧了;然后是女人哭丧着嗓子的骂声:“你打我?你为了个流浪狗一样的、所谓的朋友,你竟敢打我?你不是靠着我父亲的家底,能有今天?”之后还有一长段,由于声音太过混杂,摔东西的声音,孩子的哭声,佣人的劝阻声,同时传进他的耳朵,他没听清。

怔怔地站立在闰月温馨的大房子的外边,各种声音像一把利刃刺在他的喉咙,使他窒息。

他懊恼起自己来,明明知道闰月的妻子不喜欢他,还要无缘无故的,来打乱他们的生活;但他又邪恶地发觉,自己有一种平时没有的快意,因为这事情证明了,世上除了双亲,还有人是在乎他的。

倒吸了一口凉气,他终于没能鼓起勇气,进入闰月的家里,止住这一场纷争。他像个懦夫一样,掏出口袋里被压扁了的香烟,点了一根,朝他租赁的家走去。

走了不多远,听到闰月呼喊他,便停下来等他。看一个发了福的胖子,跑得一步一颠,跑到他的跟前,撑着他的肩膀,捂着胸口喘息,他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闰月白了他一眼,说:“你倒还笑得开心,等也不等我。”

他笑得更放肆了,因为他突然觉得如释重负——时间摧毁了他很多东西,至少有一些还不曾被毁灭。借着黄晕的路灯,他仿佛看到那个清瘦、干巴、棱角分明的童年伙伴,眼巴巴地看他烤着乳鸽,口水直流地问:“白桦哥哥,这东西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真的有看起来那么香吗?我能不能先尝一口?”他严肃地说:“还不行,还不行,一会儿吃了要拉肚子的。”

但他想到刚才发生的事,依旧把脸拉长,一副满腹心事的样子。

闰月当然看穿了一切,做为一个小地方比较成功的商人,他有满肚子的精明,隐藏在他平庸的外表之下。他说:“桦哥,不要介意刚才的事情,那婊子我已经打过她了。从今往后,看她还敢不敢用这副欠揍的嘴脸对你。我俩几年不切磋切磋了,正好得了空,走,练练去。”

他问闰月:“你还行吗?”

闰月拍了拍胸脯:“就算我刚才已经喝了好几瓶,放趴下你,恐怕问题也不大。”

他们手搭着肩,走了不远,找到一家烧烤店。

闰月问店家有没有烤鸽子,店家很无奈地回答:“闰老板,您是老主顾,来我们这儿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何时见我们有这东西啊?”

闰月不管,胡搅蛮缠了半天,店家只得无奈地打了十来通电话,过了半个多小时,他们啤酒都喝了好几瓶,鸽子终于上来了。

“嗯,没有你当年烤的好吃,那时候,能吃顿饱饭都是奢求。你烤的鸽子,那味道我至今还记得,别提有多香了!”闰月说话,舌头已经有些打结。

他说:“你哪里还记得?别蒙我了,不过图个新鲜。”

“桦哥,我从小就听父亲、母亲夸你,你是我崇拜的人,我觉得你是富贵的命,注定不平凡的,只是还没有遇见你生命中的贵人而已。”

“但愿如此吧。我不管什么富贵不富贵了,借你这句良言,我们最后干一杯,然后我送你回家。”

“你还是那么在乎别人,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不用你送。再说,我也不准备回家了,回去干嘛?憋屈!我带你去个地方……”闰月一边掏口袋,一边喊:“老板,结账!噢,走的急,忘带钱了。没事儿!老板,先记着,下次给,今天忘带钱了。”

他一挥手掌,做了个斩杀的动作,斩钉截铁地说:“我这儿,来!多少钱?”

“那怎么行?你赚钱这么不容易。”闰月要拉他走。

他和闰月缠了半天,才获得了这次掏钱的机会。

两人跌跌撞撞地走出门口。闰月拉着他,走过了大街,来到了小巷,巷口挂着块摇摇欲坠的牌子,牌子上写着“烟花巷”。

他心里升起一丝不快,问闰月:“你就是要带我来这种地方?”

闰月点头哈腰地说:“啊,对啊,别磨磨唧唧的行么?你单身这么多年,难熬了这么多年,难道不解决下生理问题么?”

他死活不肯进,被闰月推搡了半天,无奈地跟他进去了。此刻,他有一种霸王赴死的魄力和无奈。转念又想,觉得是时候,将一颗孩子般的心扔掉,从孩童成为流氓。有时候,必然要将纯粹的东西摈弃掉,去一窥世间的真实残像,才能有切身体会。就像不会喝酒的人,倘若不呷一口烈酒,又如何知道清醒意味着什么?

总之,他进入烟花巷,觉得其中有种异世的色彩,说不好是什么。在光影交错间,那些扭着水蛇腰的女人,向他频繁地抛送媚眼。他尴尬地把脸转向一边,然而,各个方向的情况都是一样的。

妓女这样做也就罢了,闰月也嘲笑他的怯懦。他很反感,但他强忍住,没有表现出来。

闰月帮他挑了一个模样清纯的女孩儿,说是为了让他不至于太不适应,然后搂着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走了。

女孩儿说:“这边请。”

房间里,情调十分雅致——光线刚好与月色一般朦胧,空气中散发着柔软的香味,CD机放着听不明白、但好听的外语歌曲,。

那女孩儿也不多问,径直脱了衣裳。

他感到自己身体起了变化,说:“等等,你先穿好,我洗个澡。”

女孩儿敲了敲脑袋,冲他坏坏的一笑。

水温调到最低,冰凉的水流遍了全身,压制住体内**的火焰,从一块滚烫的发热体,冷却成一个不伦不类的东西。冰凉的水,像是许多隐形的小刀,在他的身体上镌刻了许多疼痛,然而他爱这生硬的疼痛,因为疼痛使他变得清醒。他感到,多年前与情人单方面持续通信,是毫无意义的。虽然他喜欢自己漂亮、洒脱的字迹,白纸黑字传情,再美不过的事情了,但改变了什么?什么都朝着他设想的相反方向走了,所以,人必须接受宿命?他年少时候还天真地认为,总有一天,自己会像唱盘里边的歌手那样,有自己的音乐,并且风光无限。于是,他决定和外面这个女孩儿做一些事情,来断绝自己没有破碎的梦。朝着一个未知的路途,义无反顾地走下去,无论是黑是白,拿得出手了,总有天,一切都会改变。他做完这个决定,在胸口划了下十字。

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他围着蓝色的浴巾,身上腾腾地散发着沐浴液的香气。

女孩儿把他暧昧地推向了床,靠着他铁一般结实的胸膛,在他身上烙下许多火热的唇印。他心里嘲笑:她的唇,早不知道在多少男人的身上亲吻过!他鄙夷出卖身体、赚取金钱的妓女,但是,很多人不仅出卖身体,而且出卖灵魂,只不过没来的这么**裸罢了。

他闻到女孩儿身上兰麝般的馥郁馨香,女孩儿口吹淡淡香气,终究免不了俗套,把持不住无限膨胀的**,迎上她的唇。他拼命吻她,她的眼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慵懒。

他的灵魂激烈地燃烧着、冲突着,教义在他脑中徘徊。他停止继续吻她,想让自己恢复过来理智。可他不是一个睁眼瞎,女孩儿有着白皙的皮肤,袒裎的酥胸,微启的绛唇,颤抖的睫毛,多么诱人!她露出羞羞答答的、仿若处女般的微笑,纯粹从男性观点出发,是拥有很多审美情趣的。有那么一瞬之间,他甚至认为,倘若有这样一个情人,并不是什么坏事情。她并非是灵魂丑恶的人,兴许受现实所迫,沦落至此。他们都是寄人篱下、看人眼色过活的人,正好凑成一对。但他是那种人,听别人的故事潸然泪下,过自己的生活却狼狈不堪。最后,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那女孩儿毫无顾忌,没有任何约束,大胆地轻抚他的背,使他的情绪被撩拨到了极致。他再也受不了,那情侣般鬓耳厮磨带来的、焚身的欲火……

他躺在床上,盯着那女孩儿看,发现她真的很漂亮。他起身穿衣服想走了,女孩儿拉住他的手,瞳孔里有朵哀伤的愁云。

她说:“我知道,像我这样的人,不配拥有爱情,这想法很傻。但是,我真心乞求你,能不能带我离开这里?就算不是现在,起码让我有一个梦活着;就算我除了肮脏的身体,

再没有什么能给你的了。”

女孩儿的话,吓了他一跳。他迟疑了很久,尽管此刻,他对妓女鄙夷观念的根基不曾被动摇,但她们都是活生生的、需要被拯救的人呐。然而,他不是他信奉的救世主。况且,救世主可曾一视同仁?可曾不打盹儿地搀扶了路人甲、乙、丙、丁?总有人,是被上帝遗忘的。

他幽幽地叹道:“‘同是天涯沦落人’,你需要简单、安稳的生活,我连这个也给不了你。”

径直走到门口,他踟蹰了,回头看她一眼,她像是曾经在这世上的挚爱亲手所作的画儿里边,提前消陨的风信子,没有了生的激情,静止成如雾的工笔。他看见她的眼角有一道隐忍的泪痕。然后,他视线里的轮廓,逐渐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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