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辈子……”我呵呵直笑:“一辈子还长着呢。这辈子不够,就折磨到下辈子去,谁怕谁呀?”
“别说气话了,夕夕。”汤缘叹了口气:“你在这儿坐会儿,我把车开上来。”

五月的夜,偶尔凉薄如水。我穿着露肩露背的婚纱,恨不能把裙摆翻上来护住自己。

搅在胃里的红酒在新陈代谢的作用下开始揭竿而起,我实在不想被人看到我狼狈地呕吐。于是撑着身子扶着墙,沿着洗手间的标识慢慢往走廊尽头走。

繁琐的婚纱在这一刻方显它极度的不便利,我一手环着拖尾拉高到膝盖以上,另一手去推门。

然后就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跟魔盒里放出的弹簧妖怪似的,一下子出现在我推开的门后!

是个男人?

我们两人默契地抬起目光,同时落在门挂的标识上!

标识着男洗手间的烟斗形状门牌此时端正地悬在门当中。

好吧,是我输了。

但他貌似也不能算赢,因为我是真的真的来不及再转身去找洗手台了!

几乎没有任何进食的胃在红酒的蹂躏下已经到了极限,眼下是一点没客气地全呕在那男人的西装上!

我吐得七晕八素,游魂似的被那陌生男人拉到洗手台面前。他用厚重的大手很不客气地在我背上拍了两下,仿佛要倒干净我灵魂深处的所有肮脏酸楚。

终于直起快要呕断掉的腰,我伸手擦去眼角逼出的泪花。才聚焦起目光看清那位被我无情屠戮过的路人甲——

他三十左右的年纪,发色是带着点深栗色的黑。面容轮廓里有典型东欧人的精致与深邃,也有亚裔的柔和。他的眼睛透着蓝灰色的,高挺的鼻梁是撑起整张脸上最有神韵的特征。

他有着超脱一般的成熟和沉稳,至少在被我吐脏了一身的突发状况下,他至始至终都没有皱过一下眉。

出于设计师的职业习惯,我的目光在他衣着上停留的时间最长。

那身蓝黑色的修身西装,光看剪裁就是出自顶级名家之手,此时妥帖地架在他颀长伟岸的身上。饶是被如此糟蹋过,还是透着一股不可亵渎的王者之风。

“对不起……”我尴尬地抱歉。

他挺起腰背的同时游了下眼睛,唇角弯起一丝莫名的弧度,然后用淡沉的嗓音对我说:“没弄脏你的婚纱就好。”

我还来不及体味他这句话里的深意,就听到身后一声急叫——

“夕夕!”咯噔咯噔的高跟鞋沿着酒店的长廊放出回响。能踩着十厘米高跟鞋还跑得跟蹬鹰的兔子似的人,也就只有汤缘了。

“你没事吧,我找不到你猜想你是不是去洗手间了——”

“我没事,吐了舒服些。”我摇头。

“实在对不起啊,我朋友她——”汤缘向来以自己的身高傲视群男,真心很难遇上能让她踩着高跟鞋还要以这么大幅度仰望的男人。可寒暄还没落地呢,她突然就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

“韩……千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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