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郎,虽然顾惜着自己的名誉,可还是有种遏制不住的冲动,想把傲雪扔进火坑里去。但在下定决心之前,他想要再给她一次机会。
于是他问她道:“金效坤要杀我的时候,你也这样为我求过情吗?”

傲雪含着眼泪,心里乱得一点头绪都没有了,只能是他问什么,她想什么:“大哥杀你?大哥怎么会杀你?”

金玉郎心平气和的微笑:“还装傻?别装了,再装就是真傻了。”

“我没装傻。你说大哥要杀你,我确实是完全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要杀你了?他为什么要杀你?”

金玉郎轻轻吐出了三个字:“长安县。”

傲雪恍然大悟——大悟还不如不悟,因为她接下来的话,瞬间激怒了金玉郎。

她说:“你误会大哥了,大哥和果团长并不是故意的要害你,他们也是一时失误。”

金玉郎猛地站了起来。

“一时失误。”他向傲雪步步逼近:“不错,确实是一时失误,让我活着逃了回来。若不失误,我早死了,我的遗产,也早归了金效坤了。你顶着个寡妇的名头,虽然不好听,但是很自由,也可以尽情的和金效坤勾搭成奸了。失误,真的是失误,只差那么一点点就能够如愿了,我都要替你们遗憾。”

对着傲雪那张粉白泛红的面孔,他扬手就是一巴掌,傲雪猝不及防,被他打得向旁一栽跌坐在地,而他抬腿对着她又是一脚:“贱货!婊子!我让你有眼不识泰山!我让你一时失误!”他追着傲雪踢:“到了现在还敢骗我,谁给你的胆子?”

傲雪挣扎着爬起来,一边抵挡一边后退,同时也听到了金玉郎这气喘吁吁的一顿怒骂。这话,她听着是假的,可金玉郎的怒火分明是真的,于是她也懵了,懵得一时忘了还手。而金玉郎越喘越是激烈,扶着墙壁也停了动作。傲雪现在看起来比金效坤更可恨了,都到了这个时候了,都已经真相大白了,她还敢对他一口一个“失误”。他简直是杀了她都不解恨。

气血上涌,让他站着颤抖。他也不能再追着她打了,没那个力气,也没那个兴趣。他从小就是个文明孩子,从来没有打架的瘾,如果不是急了眼,就绝不会对人动手。

喘了一阵子之后,他渐渐镇定下来,见傲雪还瑟缩着站在前方,便摇了摇头:“算了,我不和你吵了,你不配。你就等着给金效坤收尸,然后给他守节去吧。”他向外挥了挥手:“滚吧,赶紧滚。”

傲雪忍痛撤退,不敢和他再闹,同时心里也有了点数:金家兄弟必定是有了天大的误会,而且现在一时间还解释不开。但假的真不了,误会终究只是误会,总有真相大白的一天。至于金效坤在长安县的所作所为,那都是自己亲眼看着的,而自己从小和他相识,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那自己也是早知道的。

傲雪回了房。

她刚挨了一顿好打,但是并不哭天抢地。现在不是她抱委屈的时候,她得分得清轻重缓急。向丫头要来热毛巾擦了擦脸,又打扫了身上的鞋印和尘土,她坐在房内喝了两杯茶,想要先把心神定下来。定神不是容易的事情,因为金玉郎刚才真是对她下了毒手,她脸疼,腰和小肚子也疼,这几处疼痛总提醒着她:她挨了打。

傲雪自小要强,爹娘都不曾对她说过重话,现在让她像只猫狗似的,动辄被人骂一顿打两下,她不但是受不了,甚至还要惊愕,不明白怎么有人敢对自己这样无礼,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落到这步田地。

独坐了好一阵子,她的面颊退了热潮,心中思绪也渐渐有了点条理。她自责,可又顾不上自责,金玉郎今日的愤怒显然全是发自真心,然而她是旁观者,她知道他愤怒得没道理,他真的是误会了金效坤。所以趁着金效坤的脑袋还和脖子连着,她得赶紧再去找金玉郎,金玉郎听不听是他的事,但是她得为他把这场误会解说分明。她说了,他若是还不信,那再想新办法。他要再趁机折辱她,她也一定要咬紧了牙关受着。人在矮檐下,不能不低头,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一赌上气就不管不顾的要和人拼命,那不是好汉。

“要不然,我再去找一找果团长?”她转念又想。

在傲雪左思右想的时候,金玉郎在金宅里来回溜达了一圈,然后进了金效坤的书房。

这间书房对他来讲,总像是带有某种神秘性,金宅是如此的阔绰气派,可以容得下一个最兴旺的大家族,然而金效坤平时就只在这间书房里起居。书房里冷森森的,有点书房独有的纸张气味,也有一点男性的芬芳,古龙水生发油之类玩意儿留下来的。金玉郎做了个深呼吸,然后笑了,想自己这位大哥天天躲在书房里过日子,活得是如此孤独,又是如此的香喷喷。不知道他现在变成了什么气味,腥的?还是臭的?牢房里的空气一定不会好,不过他是重犯,单独关押的话,也许不会臭得太像粪坑。亏得他运气好,赶在了冬天,要是换了夏天,他会不会招来一屋子苍蝇?

想象着金效坤和苍蝇作伴的情形,他感觉很滑稽,笑得嗤嗤的。走到写字台后坐下来,他向后一靠,将双脚架上了写字台,感觉挺舒服,但也只是舒服而已。毕竟这只是一间书房,不是金銮殿——就真是金銮殿,也得看他愿不愿意坐。他不是那利欲熏心的人,胸中也没有什么大志,偶尔觉着自己将来或许也能建功立业,不过不建不立也没关系。他只要心里舒服,那就一切都能凑合,有时候无所谓到了一定的地步,自己都觉着自己像个空壳子,没有个固定的灵魂。

连个固定的灵魂都没有,其余的一切就更不存在了,所以他千变万化,脾气性格都可以随时的改变,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即兴发挥,游刃有余。当然,偶尔也出错乱,比如现在对着段人凤,他就时常失控,忘了自己在她眼里,应该是个怎样的人——多么奇怪,他一看见她,就把自己给丢了。

书房真冷,冷得让他胸中做痒,要微微的咳嗽。现在他是金家的一家之主,庶出的小儿子,一直在外头小公馆里长大的,如今竟然成了一家之主,若是上一辈的人还全活着,不知道会作何感想。爸爸是会赞同?还是会出手把这个家夺回去,交还给他那个自小就上进要强一身正气的嫡长子?

应该是后者,他想,其实父亲只是半生勤谨刻苦,勤苦得疲倦了,所以另外布置了一处温柔乡做小公馆,小公馆里有个美丽的姨太太,有个可爱的小儿子,在这个温柔乡里,他可以同着这美丽而不高贵的小家庭,游戏一次人间。

故而姨太太可以是无知任性好吃懒做的,只要美丽欢喜就好;姨太太生下的儿子也可以没有出息,只要能活泼泼的成长,给他老人家的世界里带来一些生机和乐趣就好。他养猫养狗似的养着他们娘儿俩,等他死了,这娘儿俩坐吃山空,到底能吃多久,他就管不得了。他的心思,人家娘儿俩不傻,也渐渐的看出来了,所以做娘的落了心病,日夜担心着有朝一日会失宠;做儿的则是十几年如一日,做天真可爱的孝子。

演戏是有趣的,可演久了也累,像他这样柔弱的体格,尤其禁不住累,累到一定的地步,他闹了脾气,自己扔了剧本卸了妆,露出了峥嵘头角和尖牙利爪。不过那一夜,他确实不是故意的要致老头子于死地,起初不过是爷儿俩吵架,他也不怎么的推了老头子一下——一百年不会和人动一次手,偶尔动了一次,结果力道使得还挺巧,竟然把结结实实的老头子推了个跟头,而老头子躺倒之后,就再也没能起来。

他从来没存过弑父的心,打架都不肯的,怎会想杀人?当场跪倒在父亲面前,他吓得哭了起来,哭了几声之后,他忽然意识到周遭没有观众,自己若是不想哭的话,可以不哭。

于是他就不哭了,坐在地上看着父亲,他没什么情绪,单只是想要找个人来帮忙,要不然这副烂摊子,他单枪匹马的收拾不了。找谁呢?找谁都不合适,思来想去的,他定了人选:就陈七吧!

如他所料,他这位舅舅,陈七爷,财迷心窍,不但胆大包天的帮他伪造了现场和遗嘱,而且为了防止旁人分羹,还把嘴闭了个死紧,专等着风头过了,好独吞外甥的财产。他就没想到外甥是个借刀杀人的好手,让个刚下山的土匪抹了他的脖子。

想起父亲,想起舅舅,金玉郎不大动感情,像是个旁观者,无论是何种程度的悲欢离合,落到他眼里,都只不过是一场戏,都只分个好看与不好看。目光落到墙壁上的那副全家福,他凝视了片刻,心里想:“都死了。”

照片上的人,除了他之外,都死了,不死,也是朝着死路上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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