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不舍
我发现我是是真的舍不得古曼童了,舍不得这个小鬼孩子。是的,我之前有多么的厌恶他,我现在就有多么的喜欢他。他其实是个可怜的孩子,任何一个婴灵,如果被迫离开母亲的怀抱,成为永世不得投胎的孤魂,当然是有很大怨气的。
他对我和程洋以及萝卜做的伤害,我都已经一一原谅他了。现在,我难过的是,古曼童很快就将随着魂魄消失,我的心里充满了不舍。我想尽力弥补他所受到的伤害。正是因为这个,我信奉一个观点,那就是:除了那些意外因素,如果一个女人怀孕了,那不管怎样,就要将这个孩子生下来。到了晚上十二点,我看了下手机,程洋也看了我一样,我们都默默无言。古曼童也打了一个呵欠,他告诉我:我要去睡觉了。这个时候,他说这些话让我心里哽咽不已。我不想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难道,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我不甘心。
我紧紧地抱着他,在他的脸上深深印上一吻。“我的孩子,相信我,你会没事的。”话虽这样说,但仅是言语的安慰,显然很苍白无力。
程洋深呼一口气,告诉古曼童:“小鬼,不管怎样,你都是我们家里的一员。”程洋是男人,他分析和看待事物的方式和女人不同。他认为,古曼童只是物质形式变了,但他会以另外一种方式继续活在我们身边,他从不曾离去。
“我真的要去睡觉了,萝卜,我会想你的。”古曼童说完,还捏了捏萝卜肥肥的脸蛋。
萝卜的眼睛湿润了。“古曼童,我会想你的,永远。”
最难过的当然是我了,说来,这是我和他之间的缘分。要不是我突发奇想一意孤行从泰国将他请回来,我的生活也不会和他有什么交集。这人和人相处久了都会产生感情,又何况是一缕怨魂呢?
我抱着古曼童,我说你不要害怕。我抱着他,就像抱着我的儿子。我的心里充满了不舍。古曼童喃喃地告诉我:“妈妈,马上我就会变成一块水晶石了,很漂亮的那种。”
什么?我听了心里一愣,眼泪又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为什么他要变成那个?是受了什么意念的强迫吗?我必须弄清楚。
古曼童知道我想问什么,就轻轻地告诉我:“妈妈,变成水晶石是我最高的造化了。你知道吗?许多古曼童离开人世,只能变成一块石头或是臭泥巴。我是因为修行好,所以才会变成水晶石。妈妈,你不要难过啊,你该为我感到高兴啊!”
古曼童说的没错,我的确要为他高兴。毕竟,水晶石是一块非常美丽的石头。
“妈妈,我会变成圆圆的水晶,你将我藏在池塘里的荷花庚下,再过十天,我就会变成更加漂亮的毛毛虫水晶,小小的,很好看呢!你如果喜欢我,就请将它挂在你的脖子上,做一个漂亮的项链挂件。虽然我不能说话,但我会有感知。如果你真的这样做了,我会很高兴。
我哽咽地点点头,他的话,我当然会一一地照着做。他是我的孩子,在我心里,我将他和萝卜一样地疼。最近这一二年,我拍戏赚了一些钱。我买了一个大房子。买房子时,程洋说他有钱,但我不想要他的钱。在老家,我给母亲和弟弟一大笔钱,让母亲安心地养老,让弟弟安心地读书。既然有钱,我就会毫不吝啬地过豪华富足的生活,我要买好房买好车。没错,我就是一个世俗的女人。既然有钱,为什么不让自己的日子过舒坦一点呢?何况,我这些钱都是我辛辛苦苦拍戏赚来的,一点儿也不脏。
程洋见说不动我,反而很赞叹我。她说我是一个不同凡响的女人,很特别。他说他一开始就没有看错我。他说他知道我会有今天。我就笑:“程洋,你就别拍马屁了!我可还记得,当初你是怎样羞辱我的!”但是,必须公正地说,我这一路走来,的确也少不了他的陪伴。在我看来,他是比人还要可靠的伴侣。既然认定了他,我当然不想有什么改变。
他听了,并不反驳我,反而更加真诚地对我笑道:“王静雅,没错,当初你那狼狈样儿,我可都还记得呢!我最喜欢的,还是你和我吵嘴,想来,那样的日子才最有趣。”我靠着自己的力量买下了市中心的这套别墅,因为拍戏忙碌,别墅的里外装修都是程洋。我信任他的品味,因为受过良好的教育,他的鉴赏力比我好上许多。说起来,我出席酒会宴会穿的服装,都是程洋帮我搭配的。当我还是一个小模特时,因为没钱,我通常都是胡乱穿衣服,怎么花哨怎么来,什么红的配绿的,紫的配红的,穿着打扮那叫一个触目惊心惨不忍睹!安哥经常拿这些损我,他说我就是一个无论去哪里一眼就能从人群中瞧出来的村姑!我就和安哥斗嘴,我说村姑好啊,村姑才是真正绝色的。安哥说不过我,也没钱借我买衣服,通常就我的打扮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他带我去见客人,就着我的打扮,他告诉客人说我另类有个性。
我想起这些,我的心情能难过了。在这间大房子里,我给古曼童和萝卜一样的待遇。
“妈妈,请不要难过了。这就是我们古曼童的宿命,可我从来不抱怨宿命。”古曼童看起来更加衰老了,慢慢地,他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而且,他的身体越来越轻。我甚至能看到,他的身体在消失。
程洋和萝卜也一起抱着他。古曼童心满意足。他艰难地告诉我们:他是最幸运的古曼童,因为认识了我们。
终于,古曼童的身体化成了一缕淡淡的蓝色烟雾。烟雾慢慢浓缩,真的幻化成了一块闪烁的水晶。水晶扁扁的,体积有碗口那么大。萝卜不甘心,她拿起水晶,对它大声说道:“古曼童,你还听得见我在说话吗?”萝卜还是希望古曼童能够复活。但她失望了,她重复了好几次,水晶还是那样静静地躺着。它再也听不见萝卜的声音了。
我抑制住了悲伤,我从萝卜手中拿过水晶,喃喃道:“古曼童,我会按照你说的去做。”我相信,尽管古曼童的肉身不在了,但这块水晶仍旧具有灵性。
现在是秋天了,我游泳的本领不大好。要将水晶藏在池子里的荷花根下,并不那么容易。萝卜根本不能靠近水,她怕水。程洋接过水晶,他顺利地将水晶放在了荷花根下。当他摆放好时,他告诉我:“原来这池子里的水那么深,当时卖房子的人可是没有告诉我。”
夜深了,我们回到房间,谁都没有睡觉,谁也睡不着。萝卜的眼睛还是汪汪的,她难过极了,她说古曼童用这种方法离开,反而增加了她对他的思念。“古曼童,你是个自私鬼,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我更加忘不了你啊!”萝卜抱着古曼童留下的几个玩具。
“萝卜,不要难过了。或许有一天,古曼童又会复活呢!毕竟,他不是什么都没有地离开我们了啊,他变成了水晶。难道你忘记他说的了,十天之后,水晶会变成水晶毛毛虫。”
萝卜一向很听程洋的话,她抹了抹眼泪,一脸期待地说道:“那变成了水晶毛毛虫后又会怎样呢?他还能再回到我们身边吗?”
“当然,请相信我,宝贝。我觉得古曼童就是选择一种方式睡觉去了。可等他醒来了,一定会来找我们的。”程洋在萝卜的脸上亲了一口。
在这十天内,我心里只是挂念着古曼童,哪里还有心情拍戏呢?我对汪雨请了假。我说我感冒了。汪雨一听,就要来看我。我说不用了,这几天,我打算回老家一趟,处理一下私事。见我这样坚持,汪雨也没辙了,他只得告诉剧组,休息十天之后再开拍。汪雨将这部戏看得很重。白飞听说我感冒了,也致电慰问。在娱乐圈,我和白飞一直延续了友情。我说姐没事,你好好研究剧本吧,要想从小咖变成大咖,你还真要靠这部戏。白飞就说他会认真的。
第二天早上我困倦之极,实在扛不住了,我拉着萝卜小睡了一会。我是人,我需要能量。但萝卜不需要,她不过是陪着我睡觉。程洋也是。
不过,程洋还是一个体贴的男人。他给我做了营养吩咐的早餐。当我一睁眼,就闻到了从厨房了传出的诱人香味。
我将萝卜放在床上,走进厨房,叫了一声:“程洋?”对你厨房里没人答应我。
我懊恼地看着桌上的早餐,有我最爱吃的猪肉馅饼、蛋糕、鸡蛋、白米粥、包子、油条……太丰盛了!我尝了一块猪肉馅饼,味道好极了!我纳闷程洋为什么会做得这样地道,要知道,这种家乡的口味只有我妈能做得出来!
我发现我是是真的舍不得古曼童了,舍不得这个小鬼孩子。是的,我之前有多么的厌恶他,我现在就有多么的喜欢他。他其实是个可怜的孩子,任何一个婴灵,如果被迫离开母亲的怀抱,成为永世不得投胎的孤魂,当然是有很大怨气的。
他对我和程洋以及萝卜做的伤害,我都已经一一原谅他了。现在,我难过的是,古曼童很快就将随着魂魄消失,我的心里充满了不舍。我想尽力弥补他所受到的伤害。正是因为这个,我信奉一个观点,那就是:除了那些意外因素,如果一个女人怀孕了,那不管怎样,就要将这个孩子生下来。到了晚上十二点,我看了下手机,程洋也看了我一样,我们都默默无言。古曼童也打了一个呵欠,他告诉我:我要去睡觉了。这个时候,他说这些话让我心里哽咽不已。我不想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难道,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我不甘心。
我紧紧地抱着他,在他的脸上深深印上一吻。“我的孩子,相信我,你会没事的。”话虽这样说,但仅是言语的安慰,显然很苍白无力。
程洋深呼一口气,告诉古曼童:“小鬼,不管怎样,你都是我们家里的一员。”程洋是男人,他分析和看待事物的方式和女人不同。他认为,古曼童只是物质形式变了,但他会以另外一种方式继续活在我们身边,他从不曾离去。
“我真的要去睡觉了,萝卜,我会想你的。”古曼童说完,还捏了捏萝卜肥肥的脸蛋。
萝卜的眼睛湿润了。“古曼童,我会想你的,永远。”
最难过的当然是我了,说来,这是我和他之间的缘分。要不是我突发奇想一意孤行从泰国将他请回来,我的生活也不会和他有什么交集。这人和人相处久了都会产生感情,又何况是一缕怨魂呢?
我抱着古曼童,我说你不要害怕。我抱着他,就像抱着我的儿子。我的心里充满了不舍。古曼童喃喃地告诉我:“妈妈,马上我就会变成一块水晶石了,很漂亮的那种。”
什么?我听了心里一愣,眼泪又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为什么他要变成那个?是受了什么意念的强迫吗?我必须弄清楚。
古曼童知道我想问什么,就轻轻地告诉我:“妈妈,变成水晶石是我最高的造化了。你知道吗?许多古曼童离开人世,只能变成一块石头或是臭泥巴。我是因为修行好,所以才会变成水晶石。妈妈,你不要难过啊,你该为我感到高兴啊!”
古曼童说的没错,我的确要为他高兴。毕竟,水晶石是一块非常美丽的石头。
“妈妈,我会变成圆圆的水晶,你将我藏在池塘里的荷花庚下,再过十天,我就会变成更加漂亮的毛毛虫水晶,小小的,很好看呢!你如果喜欢我,就请将它挂在你的脖子上,做一个漂亮的项链挂件。虽然我不能说话,但我会有感知。如果你真的这样做了,我会很高兴。
我哽咽地点点头,他的话,我当然会一一地照着做。他是我的孩子,在我心里,我将他和萝卜一样地疼。最近这一二年,我拍戏赚了一些钱。我买了一个大房子。买房子时,程洋说他有钱,但我不想要他的钱。在老家,我给母亲和弟弟一大笔钱,让母亲安心地养老,让弟弟安心地读书。既然有钱,我就会毫不吝啬地过豪华富足的生活,我要买好房买好车。没错,我就是一个世俗的女人。既然有钱,为什么不让自己的日子过舒坦一点呢?何况,我这些钱都是我辛辛苦苦拍戏赚来的,一点儿也不脏。
程洋见说不动我,反而很赞叹我。她说我是一个不同凡响的女人,很特别。他说他一开始就没有看错我。他说他知道我会有今天。我就笑:“程洋,你就别拍马屁了!我可还记得,当初你是怎样羞辱我的!”但是,必须公正地说,我这一路走来,的确也少不了他的陪伴。在我看来,他是比人还要可靠的伴侣。既然认定了他,我当然不想有什么改变。
他听了,并不反驳我,反而更加真诚地对我笑道:“王静雅,没错,当初你那狼狈样儿,我可都还记得呢!我最喜欢的,还是你和我吵嘴,想来,那样的日子才最有趣。”我靠着自己的力量买下了市中心的这套别墅,因为拍戏忙碌,别墅的里外装修都是程洋。我信任他的品味,因为受过良好的教育,他的鉴赏力比我好上许多。说起来,我出席酒会宴会穿的服装,都是程洋帮我搭配的。当我还是一个小模特时,因为没钱,我通常都是胡乱穿衣服,怎么花哨怎么来,什么红的配绿的,紫的配红的,穿着打扮那叫一个触目惊心惨不忍睹!安哥经常拿这些损我,他说我就是一个无论去哪里一眼就能从人群中瞧出来的村姑!我就和安哥斗嘴,我说村姑好啊,村姑才是真正绝色的。安哥说不过我,也没钱借我买衣服,通常就我的打扮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他带我去见客人,就着我的打扮,他告诉客人说我另类有个性。
我想起这些,我的心情能难过了。在这间大房子里,我给古曼童和萝卜一样的待遇。
“妈妈,请不要难过了。这就是我们古曼童的宿命,可我从来不抱怨宿命。”古曼童看起来更加衰老了,慢慢地,他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而且,他的身体越来越轻。我甚至能看到,他的身体在消失。
程洋和萝卜也一起抱着他。古曼童心满意足。他艰难地告诉我们:他是最幸运的古曼童,因为认识了我们。
终于,古曼童的身体化成了一缕淡淡的蓝色烟雾。烟雾慢慢浓缩,真的幻化成了一块闪烁的水晶。水晶扁扁的,体积有碗口那么大。萝卜不甘心,她拿起水晶,对它大声说道:“古曼童,你还听得见我在说话吗?”萝卜还是希望古曼童能够复活。但她失望了,她重复了好几次,水晶还是那样静静地躺着。它再也听不见萝卜的声音了。
我抑制住了悲伤,我从萝卜手中拿过水晶,喃喃道:“古曼童,我会按照你说的去做。”我相信,尽管古曼童的肉身不在了,但这块水晶仍旧具有灵性。
现在是秋天了,我游泳的本领不大好。要将水晶藏在池子里的荷花根下,并不那么容易。萝卜根本不能靠近水,她怕水。程洋接过水晶,他顺利地将水晶放在了荷花根下。当他摆放好时,他告诉我:“原来这池子里的水那么深,当时卖房子的人可是没有告诉我。”
夜深了,我们回到房间,谁都没有睡觉,谁也睡不着。萝卜的眼睛还是汪汪的,她难过极了,她说古曼童用这种方法离开,反而增加了她对他的思念。“古曼童,你是个自私鬼,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我更加忘不了你啊!”萝卜抱着古曼童留下的几个玩具。
“萝卜,不要难过了。或许有一天,古曼童又会复活呢!毕竟,他不是什么都没有地离开我们了啊,他变成了水晶。难道你忘记他说的了,十天之后,水晶会变成水晶毛毛虫。”
萝卜一向很听程洋的话,她抹了抹眼泪,一脸期待地说道:“那变成了水晶毛毛虫后又会怎样呢?他还能再回到我们身边吗?”
“当然,请相信我,宝贝。我觉得古曼童就是选择一种方式睡觉去了。可等他醒来了,一定会来找我们的。”程洋在萝卜的脸上亲了一口。
在这十天内,我心里只是挂念着古曼童,哪里还有心情拍戏呢?我对汪雨请了假。我说我感冒了。汪雨一听,就要来看我。我说不用了,这几天,我打算回老家一趟,处理一下私事。见我这样坚持,汪雨也没辙了,他只得告诉剧组,休息十天之后再开拍。汪雨将这部戏看得很重。白飞听说我感冒了,也致电慰问。在娱乐圈,我和白飞一直延续了友情。我说姐没事,你好好研究剧本吧,要想从小咖变成大咖,你还真要靠这部戏。白飞就说他会认真的。
第二天早上我困倦之极,实在扛不住了,我拉着萝卜小睡了一会。我是人,我需要能量。但萝卜不需要,她不过是陪着我睡觉。程洋也是。
不过,程洋还是一个体贴的男人。他给我做了营养吩咐的早餐。当我一睁眼,就闻到了从厨房了传出的诱人香味。
我将萝卜放在床上,走进厨房,叫了一声:“程洋?”对你厨房里没人答应我。
我懊恼地看着桌上的早餐,有我最爱吃的猪肉馅饼、蛋糕、鸡蛋、白米粥、包子、油条……太丰盛了!我尝了一块猪肉馅饼,味道好极了!我纳闷程洋为什么会做得这样地道,要知道,这种家乡的口味只有我妈能做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