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一直想不明白,这种药为什么这么神奇,能使我睡着的时候掐自己的脖子。梓宇给我解释说,我之所以会掐自己脖子,是因为媚姨给了我心理暗示。
媚姨故意编造出魔鬼之手这个谎言,是为了让我在潜意识中有这样一个念头——熟睡时,我会掐死自己。有了这样的潜意识,我就会本能地抗拒睡眠,但是受到迷幻药的影响,我又会很快就睡着。一睡着,潜意识就活跃起来了,在迷幻药的催化下,便做出掐自己脖子这种可怕的事情。

梓宇还说,他之所以怀疑媚姨,是因为人是不可能掐死自己的。当脖子被掐住时,大脑就会缺氧,随即浑身无力,没有力气了,还怎么继续掐脖子呢?这是稍微懂得一点医学知识的人都知道的事情,媚姨那个所谓的医生朋友会不知道吗?

父亲得知此事后,立刻就赶回来了。

他与媚姨谈了很久,回来后就让我去销案。我当然不肯答应了,可是父亲却红着眼跟我说:“只要你肯去销案,我马上就和她离婚。”

正所谓一夜夫妻百夜恩,我也不想让父亲太难过,就只好无奈答应了。

媚姨搬走那一天,我气冲冲地问她为什么要害我,她只是不停地流泪,一句话也没说。

梓宇跟我说,也许媚姨不是真的想害我,她只是想利用这件事来改善我和她的关系。毕竟,那种迷幻药虽然在表面上看来很可怕,但只要不是长期使用,对身体不会构成实质的伤害。在这件事上,我也要负上很大责任,如果我不是一直都不肯接受她,她或许不会这么做。

也许,梓宇所说的都是事实,但我还是坚持自己信念——后母一定是坏人。

『老三』

一、“老三”的困惑

黄祥是家中唯一的男孩,而且又是老幺,所以自小就娇生惯养,受尽家人疼爱。他的母亲虽然在他出生时死于难产,但父亲却把当作掌上明珠,不但给他吃好的穿好的,还向亲友举债供他上大学。要知道在他们村子里,他是仅有的三名大学生之一。

“老三”是黄祥的小名,也是家人对他的昵称。他有两个姐姐,大姐黄福,二姐黄禄。

黄家本来就并不富裕,而黄祥又是个超生儿,为了不让他成为黑户,父亲不但向亲友举债,还跟包工头签约下长达十年的合同工,才筹到足够的钱缴交那所谓的“社会抚养费”。

为此,他母亲的丧事只能草草办理。正所谓穷人孩子早当家,虽然父亲长年在外打工,但黄祥的两个姐姐都很本事。

大姐虽然读书不多,但能把家里的大小事务打理得井井有条,而且还下田干活。现在这时世,干农活虽然赚不了几个钱,不过至少能让他们三姐弟吃个饱饭,用不着吃那些用农药泡出来的农作物。也许因为农活做多了,大姐的身体很强壮,力气不见得比男人少,黄祥每次跟她掰手腕总是输。

二姐不像大姐那么强壮,但她比大姐聪明。本来她上完小学后就得跟大姐那样,要帮家里做事不能再上学了。幸好她的成绩很好,每次都能考到第一名并拿到奖学金,而且还经常给一些报刊投稿,赚来一点帮补家用的稿费,所以父亲才让她念完高中。

有了这两个姐姐,黄祥的童年几乎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每天都是二姐叫他起床,一睁开眼睛衣服就已经放在床头,大姐亦已为他准备好早饭,甚至连牙膏也已经帮他挤好了。因为大姐是个大块头,所以小时候没有人敢欺负他,也因为二姐的成绩好,在学习上遇到什么问题都能向她讨教。

不过,这所谓的讨教,实际上只是把作业本丢给二姐,让她帮忙做作业罢了。甚至,他之所以能考上大学,也是因为二姐在他高考前,给他进行了长达两年的地狱式“特训”。

虽然在两个姐姐的照顾下,黄祥几乎是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有一个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着他。那就是他到底是不是家里的“老三”?

他之所以有这个想法,是因为大姐跟二姐的年龄只相差两年,但他跟二姐却相差四年。而且,随着年纪的增长,他渐渐了解继后灯火这个传统思想,也开始明白父亲对自己特别好,全因重男轻女的思想。

他想,父亲既然这么想要一个儿子,为何在二姐出生后不马上再生一个,而是要相隔四年之后才把自己生出来?

还有,父亲是个识字不多的农民工,他们三姐弟的名字是以“福禄祯祥”中的福、禄、祥取的,中间好像缺了一个“祯”字。他曾经问过就这个问题问过父亲,父亲当时的回答略显支吾:“叫黄祯有什么好听的,像个女娃一样,叫黄祥才像个男子汉的名字。”

所以,他怀疑在二姐出生之后,自己出生之前,父母还生了个孩子。这个孩子的名字应该是叫“黄祯”,她才是黄家的老三,而自己应该是老四。

二、树下的土包

黄祥的怀疑并非凭空想像出来,还有一个重要的证据支持他这个想法,那就是房子后面的土包。

他家后面是一片杂草丛生的空地,空地上有四棵槐树,其中三棵半死不活,唯独一靠近房子那棵长得特别翠绿茂盛。他小时候最喜欢就是爬上这棵槐树上玩,但是每次被大姐发现后都会被大骂一顿。当时大姐总是这样说:“这棵槐树之所以长得比其它三棵茂盛,是因为树里面住着树鬼,如果你再爬到树上就会被树鬼吃掉!”

这种吓唬小孩的谎言只能敷衍年幼的黄祥,十来岁的时候,他再次爬到这棵槐树上玩时,大姐这套谎言不但不起效,反而引来他的反讽:“这世上那有鬼,要是有你去抓一只给我看。”

大姐被他气得脸都红了,好一会儿也没说出话来,良久才吐了一口气,平静地说:“好啊,你要是再敢到那棵槐树上玩,以后你的衣服就自己去洗。”

大姐这一招比什么都管用,因为他们家没有洗衣机,衣服都是用手洗的,就算黄祥后来到镇里念中学,衣服也是周末带回家让大姐洗。可以这么说,在上大学之前他也没有自己洗过衣服,甚至在上大学之后也没怎么洗过。

虽然大姐以洗衣服要挟,不让黄祥接近那棵茂盛的槐树,但人总是有好奇心的,越是不让靠近,就越想去了解。虽然他不敢再明目张胆地爬上树上玩,但却特别留意这棵槐树。他发现槐树下有一个土包,一个毫不起眼的土包,但是每逢过时过节,大姐都会在土包前插上三支清香。

他曾经多次询问大姐,为何要在土包前上香,但每次大姐都支支吾吾,后来他问多了,大姐便说土包里埋着她小时候养的兔子。

在他的印象中,小时候家里的确养过几只白兔,但后来父亲回家过年时,便把它们宰了做年夜饭。他依稀记得,当时大姐把兔腿夹给他吃,还骗他说是鸡腿。那顿年夜饭大姐好像也吃了不兔肉,毕竟当时他们没太多机会能吃上如此丰盛晚餐。

或许因为时间太长,或许因为他当时的年纪太少,这些记忆并不可靠。但是,就算大姐真的对这些兔子有感情,安葬了它们的骨头就已经足够,还给它们上香似乎有点说不过去。毕竟他从来没听说过,有人居然会给自己吃掉的食物上香。

他怀疑大姐不让他靠近槐树的原因是……埋葬在土包里面的并非兔子,而是真正的“老三”黄祯。

三、黄祥的衣服

黄祥自小娇生惯养,多少会有些少爷脾气,在家里还好,因为两位姐姐几乎事事都迁就他。但是,自从上了中学以后,他这个缺点就开始暴露无遗了。虽然在宿舍里住或多或少都会跟室友产生摩擦,不过这也只是小问题,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时间长了总能找到臭味相投的朋友。他遇到最大的问题,反而是他不懂得照顾自己,首当其冲要数他不会洗衣服,或者说他不愿意自己洗衣服。

幸好,他每个周末都会回家一趟,把换下来的衣服打包带回家让大姐洗就行了。然而,当他就读大学之后,因为学校离家很远,只能在寒暑假期才能回家,洗衣服倒成了他一大难题。

广东有句方言叫“马死落地行”,意思是:骑马赶路时,马在途中死了,只好下马依靠双脚步行。虽然十分无奈,但也是没办法的事。用这句话来形容他此时状况最适合不过了。没有姐姐们的帮助,也花不起钱去洗衣店,他只好硬着头皮自己动手洗衣服。

其实洗衣服并不难,虽然黄祥在家里被宠惯了,但经历了中学的寄宿生活,也总算并非生活不能自理,衣服他会洗,只是懒得去洗。他通常是等到没有衣服替换时,迫不得已才抱着一大堆脏衣服到水房。洗一件衣服很轻松,但十几件堆在一起洗时却挺累人的,对于本来就不愿意洗衣服的人来说更是个噩梦。所以,他每次洗衣服都是草草了事,几乎只是让衣服湿一下水就算完成任务了。

因此,他的衣服总是脏兮兮的,而且越接近学期末就越严重。在第一个学期结束的时候,他提着装满脏衣服的大包小袋赶火车的模样,那里像个大学生,说他是个流浪汉还差不多。

然而,从第二个学期开始,他的衣服就不再脏兮兮了,因为他在这趟回家的火车上遇到一位同乡。

四、善良的学姐

黄祥之所以会认识许悦,全因他那大包小袋的脏衣服。

在第一个学期结束的时候,黄祥把所有脏衣服都打包带回家,理由很可笑但也很实在——带回家就不用自己洗了。这本来是个偷懒的想法,可是实行起来却比自己洗衣服还要费劲,因为他得带着这堆脏衣服挤十多个小时火车才能回到家里。

春运期间的火车站人潮汹涌,带着一大堆行李的黄祥,好不容易才穿过拥挤人群钻进火车里。可是,火车关门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他背后那个胀鼓鼓的背包把被车门夹住,使车门关不上。

火车里人群拥挤,而且黄祥双手都提着行李,所以他要往里面挤并不容易,如果这时候能有人拉他一把,那么车门就能顺利关上。可是,当他向众人投去求助的目光时,得到的并非友善的帮助,而是粗暴的推阻。这也怪不得别人,因为火车里本来就挤得像沙丁鱼罐头,谁愿意让这狭窄的罐头里再添一条沙丁鱼呢?然而,就在黄祥快要被挤出车门时,一手白皙纤细的手臂出现在他眼前,抓住他的手臂把他拉进车厢里。

车门合上那一刻,黄祥心中有种绝处逢生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又惊又喜,以致呆了好一会儿也没想到要感谢在关键时刻拉他一把的人。

“你还好吧?”拉黄祥一把的人是个文弱的女生,她样子长得很清秀,也很漂亮,给黄祥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以致他又呆上了好一会儿。“你没事吧?”对方关切的问候终于使他回过神来,傻乎乎地笑着:“没事,没事……”

这就是黄祥跟许悦认识的过程,虽然非常狼狈,但绝对难忘。

在十个多小时的旅途中,也许因为无聊,也许因为其它原因,初次认识的两人,在火车开启后就几乎没合过嘴,天南地北无所不谈,其中当然包括他们各自状况。交谈中,黄祥发现许悦原来是他学姐,正在他念的那所大学里读大三。其实,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在这个火车站上车的学生基本上都是念同一所大学。然而,巧合的是他们的目的地也一样。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两人当然会有说之不尽的话题。从校园里的趣事到家乡的风土人情,他们的话题一个接一个从不间断,不过当中话题落在黄祥那大包小袋的行李上时,他不由羞愧地沉默起来。

黄祥的沉默令许悦不自觉地上下打量他,思索片刻便问道:“你不会是不愿意洗衣服,所以打包带回家让家人帮你洗吧?”

许悦的话令黄祥目瞪口呆,不过这并非因为对方为何会发现自己不愿意洗衣服,而是因为对方发现自己的糗事。他尴尬得想找个洞钻,可是火车上唯一能当作洞的洗手间,早就被人“占领”了,在到达目的地之前,里面的人大概是不会出来。因此,他只好随便说句话,转移自己的尴尬:“你怎么知道的?”

许悦掩嘴笑着,伸出纤细的手指指向他的衣袖:“这里有酱油迹……”随后又指向他衣服上其它位置,“这里有巧克力、这里有笔迹、这里有油迹、这里有……”

黄祥本来是个换个话题使自己不这么尴尬,没想到反而使自己越来越囧,脸红得像个番茄,头更低得快要砸到地板上。

许悦在黄祥尴尬的沉默中忍不住捂嘴偷笑,过了好一会儿才能忍住笑声:“这样吧,从下个学期开始,我帮你洗衣服。”

黄祥再次呆住了,不过这一次他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幸福感而呆住。一名初相识的美女竟然说以后帮自己洗衣服,那怕对方只是开玩笑,他也觉得自己很幸福。

然而,许悦并非信口开河,第二个学期她真的兑现了自己的承诺,主动帮黄祥洗衣服。

有女生主动为自己洗衣服,黄祥自然欣喜若狂,而且许悦虽然身材稍微有些瘦弱,但长相并不差。她在学校里可是药剂系的系花,追求者并非只有一个两个,如果全都跑到篮球场上去,球员、评判、记分员都会有,还多出几个观众。

反观黄祥,不但长相不怎么样,身高也不怎么样,家世当然也不怎么样,如果不是有许悦帮他洗衣服,他跟流浪汉也没两样。或许,他连流浪汉也比不上,最起码“犀利哥”要比他有品位得多。

总的来说,在正常情况下黄祥要追求许悦,无异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正因如此,虽然对方对自己关怀备至,但他却始终不敢追求对方,就连主动约会对方也不敢,每次都是许悦主动去找他。

改变这种状况的事发生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因为这天是周末,所以寝室里的室友都外出了,有女朋友的忙着去拍拖,没女朋友的大多都跑到篮球场上打球,唯独是黄祥独个儿呆在寝室里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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