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第二更,烟火搞了一个调查,请大家踊跃投票啊!
————————————————————————————————

在约定了各自出兵的时间和一些作战细节之后,曹煜回到了孙策特别为他安排的住处。这里虽然不算豪华,可胜在幽静,又干净得很,不会让曹煜有丝毫不适的感觉。

孙策也算够意思了,曹煜带来的那两千人在曲阿期间吃住也都由孙策负责。虽然孙策自己也不是很富裕,可有鲁肃这样的大财主支持,这个客他还是请得起的。

等关上门后,房间里只剩曹煜、太史慈和郝昭之时,后者才有机会提出自己的看法。

“大公子这一步走的有些险啊,”郝昭在曹军中时间较长,自然知道这个曹家大公子是从来都没有亲自带兵的经验的,因此比较担忧,“子义的部曲里也就只有那一百个骑士可堪大用,其他人不过是个摆设,若是真的上阵那些人看到残肢断臂血流成河,不吓得昏过去就已不错了。”

“伯道说的没错,我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孙策从袁术那里把他父亲当年一手建立起来的数千赤帻军发挥得淋漓尽致。而且丹阳太守吴景又是他的舅父,那些丹阳兵骁勇善战,是现在赤帻军强有力的补充。可以说孙策目前手上的两三万人个个都是精兵,可就算是这样,他也不敢肯定自己就能顺利攻下吴郡。那么大公子的信心又是从何而来?”

太史慈说的没错,孙策能有目前的实力依靠的确实是他从袁术那里要来的赤帻军。若说赤帻军,绝对是强悍的存在。当年孙坚带着这支部曲发家,他当时虽然只是长沙太守,可就凭着赤帻军接连扫荡长沙、零陵、桂阳三郡,而且军威所至还到了扬州的豫章。后来孙坚与刘表交战,又是赤帻军让刘表节节败退,可惜孙坚在岘山被偷袭射杀,要不然荆州现在姓刘姓孙都还说不定。在孙坚死后,赤帻军暂时交给他的侄子孙贲率领,驻守九江。前些年袁术与曹操封丘一战大败而回,连连退却之下到了九江才算稳住了脚跟,靠的是什么?正是孙贲的赤帻军给了袁术极大的帮助。

当孙策成年后,为了整个孙家的利益,孙贲把赤帻军暂时交给了袁术,放着豫州刺史不做,到了丹阳去做个都尉,目的就是和孙策的舅父吴景一起招募训练丹阳兵。说到丹阳兵还和曹操有些关系,吴景的前任周昕和曹操要好,反董卓联盟的时候不但自己是曹操的幕僚,而且前后为曹操输送了上万名丹阳兵,而这些丹阳兵就是现在夏侯惇所部的根基。后来袁术和曹操反目成仇,由于丹阳就在袁术的眼皮子底下,立刻就被袁术夺了过去。现在孙策不但要回了自己的赤帻军,还拥有了兵源丹阳兵,这才是他能够席卷江东的军事基础。

严白虎虽然战力不强,可他毕竟是个地头蛇,曹煜这个强龙就算再强,在没有多少依靠的情况下又能压得住这个地头蛇么?

郝昭和太史慈所想到的,曹煜当然也同样想到了。但他和他们二人不同,他必须要从更高的角度去考虑。孙策是只猛虎,不是圈养的羔羊,和他的合作也只能是一时而不会长久。纵观三国历史,真正有称霸之心的不过寥寥数人,刘备和孙策绝对是赫然在列。这也是他们不可能永远居于人下的原因之一。这让曹煜想起他有个大学同学,家里是做生意的,而他自己也不会在毕业后找工作,只会自己也去做生意,做老板。为什么?他的同学说的好,他已经习惯了自己去做出决定,要是跟着别人后面打工,处处都听别人的,他可受不了。

这个道理虽然很简单,可在两千年前同样实用。孙策也已习惯了听自己的,在他少年之时所定的大计就是要在江东割据,谁的脸色——包括朝廷的——都不看。现在孙策和曹操有着共同的朋友袁术,他们才会暂时联合在一起,可一旦袁术覆灭,他们也许立刻就会分开。曹家和孙家的那种分分合合早已不是第一次,也同样不会是最后一次。历史上孙策的死也证实了这一点,他先杀了吴郡太守许贡,这才被许贡的门人偷袭。而他为什么要杀许贡?还不是因为许贡偷偷写信给曹操,建议曹操把孙策调到许昌,尽量避免其在江东发展的机会?

所以曹煜必须要在孙策面前立威。

曹操选择和孙策合作,并不在求着孙策,而是一个庞大战略中的一部分——这对孙策也同样只有好处。曹煜选择帮助孙策攻击吴郡,既是为了市恩,也是为了让孙策知道有他这号人存在,将来想打曹家的主意也要掂量些。同时曹煜与孙策同时行动,也算是战友,感情自然比纸上谈兵要更深。未来两三年曹家最大的敌人还是袁绍,为了江东暂时的安宁曹煜觉得自己这样做也值得了。

当然,这些都是大的政策方针,也是曹煜不用去和太史慈及郝昭解释说明的。不过摆在他们面前的是,如果灵活运用手上资源拿下吴郡。情报显示,严白虎在吴郡把兵力配置成三角状态,吴城是严白虎在吴郡的治所,与西南边的乌程和南边的嘉兴遥遥相望。如果攻方任意攻其一处,那另两处就会出兵援助,断掉攻方的后路,攻击其侧翼,因此并非容易轻易拿下。这也是太史慈和郝昭的忧虑所在。

不过曹煜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和严白虎硬碰硬,也没有资格和严白虎硬碰硬。就靠他那点人手,别说吴城,就连乌程和嘉兴这两个相对较小的城池也拿不下来。

他并没有反驳太史慈的话,只是拿起笔来,在纸上写了写东西,对太史慈道:“麻烦子义一会走一趟,请孙策提供这些东西,一定要告诉他,这些东西不是用来打仗的,等到拿下吴郡之后,我自然会原封不动还给他——别担心,我敢肯定现在他们还没睡。”

太史慈一脸愕然地拿过纸来,又经过曹煜解释了下才知道纸上写的到底是什么。曹煜就算脸皮很厚,可这个时候也有点微微发红。这也难怪他,用电脑键盘习惯了,他连钢笔字写的都不太好看,更何况是用毛笔?好在他之前还学过一些毛笔字,可现代毛笔书法大多是行书和楷书,汉末还是隶书的天下,一时间曹煜到哪里去写出一手好字来?

难得曹煜还有个万事万灵的解释,那就是在宛城摔伤了头,连字都不太会写了。太史慈和郝昭这才恍然,目光中也多了些同情之意。这种同情也正常,曹家父子哪个不是一代文豪?偏偏他这个曹家传人连字都写不好看,岂不令人惋惜?

不过这些小插曲并不影响曹煜的安排,他的心中已有定数,吴郡已是势在必得。这是他在汉末的第一战,也是他赌上未来的一战,无论如何,他都要取得这一战的胜利!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