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岛上,一个巨大的身影在空中不停的上下颠簸着,奇怪的是他的脚是弯着的,并没有动过。
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他的身下有一头霸王龙在驮着他,只是也不知道是因为太重还是其他缘故,霸王龙的身体压的很低,以至于都快被草丛挡住看不见了。

“我说,作为本王的坐骑,怎么着也得来个霸气点的名字吧,不然就太对不起这份职业了。”刘三悠闲的坐在霸王龙的身上,两腿一晃一晃的,说不出的潇洒自在。

霸王龙一声不吭的,嘴角狠狠的抽粗了一下,差点没哭。

事实上他只要稍微有一个表情就会扯动脸上的肌肉,然后就会疼得眼泪直扑闪。

不用细看都能发现,它的脸上,大大小小几十个伤口,虽然不严重,都是些皮肉伤,但是只要一扯到这些伤口就会痛痒难耐。

这些当然都是刘三的杰作,他知道霸王龙皮糙肉厚的,所以下手的时候卯足了劲,若非如此,这头霸王龙也不可能会甘心成为他的坐骑。

刘三并没去理会霸王龙有没有答话,自顾自的说着:“我前世是个华夏人,自然就要给你起个地地道道的华夏名字,这样吧,我就赐你姓吴,名为节cāo,合起来就是吴节cāo,如何?”

“吴节cāo?这是什么意思?”关系到自己的名字,霸王龙终于淡定不下去了。

“吴在华夏也算是大姓了,至于节cāo嘛……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就是一种很牛逼的东西,你这名字说出去起码能吓死几亿人的。”

“是吗?”虽然隐隐觉得这不是个好名字,但他也只能是默认了,事实上他根本就没有反对的权力,如果他敢说一个不字,肯定又会遭来刘三的一顿狠劈。

“节cāo,以后就这么叫定了,我说节cāo,你能不能走快点啊,就你这速度我根本就不用指望天黑前能赶到了。”

吴节cāo默默的咽了一口眼泪,刘三这八米高的庞然大物,到底有多重也只有他这个背着的才知道。

要是换了其他的霸王龙,早就被累死了,他若非一些奇遇,身体强于其他霸王龙,这才能勉强背着刘三行走。

这也正是刘三看中它的原因,不但是智商,更是身体素质,普通的霸王龙身长约在13米左右,而吴节cāo的身长达到了恐怖的十八米,并且各方面素质都强过他的同类们,俨然算的上是霸王龙中的王者了。

“节cāo,你别抖啊。”刘三话音刚落,吴节cāo就轰隆一声倒在了地上,终于是被刘三给累垮了。

不过他只是体力透支累晕过去了而已,睡一觉就没事了,不但是没事,还会受益不浅。

刘三这也是在帮他,吴节cāo在幼年的时候极有可能吃过某种天材地宝,不但是智商被拉到了普通人类的程度,身体也被改造了一番,跟超元素改变刘三的身体有些相似,只是改造后的效果并没有超元素那么变态。

再加上吴节cāo将他的智商都发挥在了胆小谨慎上,虽然骷髅岛危机四伏,但是在他的这种xing格之下他其实也没经历过多少生死大战,所以根本没能将天材地宝的药效完全发挥出来。

而刘三现在做的就是在高强度的压力之下逼出他身体的所有潜能,二次发育乃至三次发育,将吴节cāo打造成一个完全的战争机器,成为他手下的一名得力战将。

想要在这骷髅岛立足不容易,他必须要建立起自己的势力,拥有自己的手下,吴节cāo的身体素质和智商自然就成了他的不二之选。

至于忠诚问题就不用多虑了,只要他够强,手下就会绝对忠心,这向来都是动物界的铁律,刘三对于自己的个人实力还是很有信心的。

吴节cāo已经进入了深度睡眠,看样子一时半会也醒不来了,刘三将他拖到了一个隐秘的角落就直奔金刚原来的老巢而去。

几个小时之后,刘三站在了一个黑漆漆的大山洞前。

这里便是金刚的老巢了。

山洞能有十几米高,十来米宽,里面黑漆漆的一片,凭着刘三的视力也只能是堪堪看见而已。

一走入洞穴,刘三就感觉到了一股不寻常的气息,心中暗喜道:“这一趟果然没白来,那头死鬼金刚还真再老巢里留下好东西了。”

刘三走了将近几十米之后,渐渐的发觉山洞的岩壁异常的平整,就好像是被先进的机器切割出来的一样,但是以目前的人类科技还不足以做到这一点。

他又想到了原始人居住的那座堡垒,那座堡垒的工艺也已经超过了现今的科技水平,如此说来这山洞也跟那座堡垒一样,很可能是远古文明的产物。

一想到是远古文明,刘三的心就不自觉的狂跳起来,吃到过一次圣树的甜头之后,他对于这种虚无缥缈的远古文明很感兴趣。

“吱吱吱吱~”

忽然,一大群蝙蝠从里面飞了出来,将刘三吓了一大跳。倒不是胆小,而是面对这些疑似缘故文明的遗迹不敢托大,所以jing神一直紧绷着,突然冲出一群蝙蝠来,不被吓到才怪。

这些蝙蝠最小的能有一米多,最大的甚至到了三米,再看他们那锋利的獠牙就知道,应该是长期吸食大型动物的鲜血的。

不过这群蝙蝠在看到是刘三之后就拐了个弯,远远的饶了开去,似乎很害怕刘三的样子。

看来以前金刚住这的时候没少让那群蝙蝠吃苦,刘三估计,以前那头金刚就算再不济,一顿吃个百来只蝙蝠还是不成问题的。

有这样的食量摆着,那群蝙蝠不怕才怪。

既然这群蝙蝠不来惹他,他自然也不会去惹蝙蝠的,毕竟蝙蝠肉他可没什么兴趣尝,洞穴是稍稍有些朝下的,又往里走了将近上千米后,刘三估计自己已经深入到地下百来米了,但是依然没有走到尽头。

所幸他一路之上已经发现了好几搓黑毛,跟他身上的一模一样,这才肯定自己并没有走错,这里就是金刚的老巢。

“前面好像有光亮。”转了个弯,他心头一喜,因为他已经看到了前面有一束光亮透了过来,看来就快走到底了。

飞奔出了好几十米之后,果然走到了尽头,是一个巨大的地下洞穴,能有几十个足球场那么大,光亮就是从这个洞穴中发出的,只是靠的并不是火把,而是一种不知名的物体。

“远古文明,这一定是远古文明的遗迹!”刘三按耐不住心头的喜悦,望着一座比他还要高的雕像兴奋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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