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2章 博尔斯魅影
远处青山掩蔽天空将落之夕阳,绿色山峦转暗,一轮红日只余万道霞光,夜之神也不甘示弱扯开手中黑色夜幕与霞光女神争辉。丛山边至苍穹红橙紫黑渐层,最终化为一抹化不去的浓黑,宣告这一日终结。
座落在波尔斯镇镇郊的神修会也点亮了烛火。烛火珍贵,圣都林神修会即便是费迪南德左近最大的宗教势力,也无法过于浪费,随着夜日降临,众多的修士纷纷前往祈祷室颂经,因为只有在神座旁、祈祷室、院长室等几处重要所在,才有资格点亮烛火,散发光明。即使他们是光明的信徒,取得光明同样不易。[..]
昏黄烛火透入夜色,令那些只能烧着一点柴火取暖照明的普通百姓、信徒感到温暖安定。对大部份人来说,如何度过今日,拥有美好的明日,已经是人生最大追求。剩余的一切,只能求诸伟大的神灵。
相较于过往诸神并立的热闹景象,现在费迪南德帝国左近地区的信仰日渐单纯,一家独大。据说,除了升格为至高神的光明神以外,其他神灵已经失去庇佑凡人的的力量。信徒也具有趋利性。不能产生任何功用的神灵,逐渐让人移忘。
只有失去力量的魔法师们,努力的想拯救魔法女神,找回自己力量的源泉。随着时间过去,魔法师这个群体逐渐萎缩,最终消失于历史的长河。就算有少部分人保有些微力量,也隐遁起来,以防止日渐强大的至高神追随者的追杀。
曾经灿烂的魔法文化,归于黑暗。就如这个时代的生活一般……后世的人,每每提到这个时代,就称之为“黑暗时代”。
修道院的外表斑驳,经过岁月的洗礼,已经显得陈旧,屋墙和屋顶爬满了各种藤蔓,各色花朵在其上竟妍,大自然蓬勃的生机也无法遮掩它往昔的宏大。
光是圣都林神修会建筑所占面积,就比博尔斯镇镇街本身大了五倍。
田地里辛苦工作一天的农人,先是扛着重犁,拉着马匹,去了一趟各自领主家送还租借的农具,才结伴归家。
虽然镇中也有自由人拥有一些佃农和领民,甚至自身也是农民,绝大部分人仍然得向本地最大的地主租用农具。毕竟购买重犁和蓄养耕畜的花费太大,一般小农负担不起。
以重犁工作的农庄,人们必须合众人之力,才能扛得起重犁深耕粘重的土囊,使农地的收获更丰。这样的耕作型态,进一步巩固封建领主的地位。
等在家中的主妇放下手中的修补工作,早早地替家中即将归家的男人准备吃食。虽然没有办法替男人准备丰富的肉食,但大锅的汤粥和面包,也能顺利上桌。
刚占领博尔斯镇的圣都林神修会,总会在每次做礼拜时发放面包,为了这个福利已经很多人同意受洗了。有了圣都林神修会的领导,日常生活的新秩序也逐渐奠定。
去年虽然不是丰年,但收成还算不错,所以到今日一般人家家里还有余粮。
再加上光明神修会在租借磨坊时价格也比附近的领主优惠,早就没有得到魔法女神恩典近千年的博尔斯镇,已逐渐淡忘过去。那曾经光荣的过去,拥有最强大的魔导师作为领主,女神作为领主新娘的骄傲。
数年前还属于莫伊斯家族的菲邸浦郡博尔斯镇,在三名相邻领主的联合攻打之下易主。领主莫伊斯弃地远走他乡。最终在外乡受到至高圣神殿的追杀,客死他乡。留下的是大片的土地、佃农、莫伊斯府邸。
如今,在博尔斯镇,已经没有人能记起过往莫伊斯领主的好处。
战胜的三名领主,瓜分庞大的莫伊斯,却将莫伊斯领地的核心,莫伊斯庄园所在的博尔斯镇及其附近的农地,捐献给至高圣神殿,避免了最大的争执。事实上,他们之所以敢对一向强大的莫伊斯领发动攻击,也是受到至高圣神殿指使。如今也只是按事先的约定分赃罢了。
最后,至高圣神殿将此地交给一支强大的支派圣都林神修会来管理。
于是费迪南德王国的国王,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损失了一块肥沃地域。
圣都林神修会将莫伊斯家族的房舍经过一番整修,将其改建成一个神修会,供出世修行的神殿修士在此地修行,将源源不绝的信仰,输送给天上的至高神。进一步壮大至高神的领域。
在魔法能量消失的现代,信仰之力成为弥足珍贵的能量来源。
而原本博尔斯镇的领主办公室则改建为神廨,供黑袍世贤在此传播光明至高神的神意。
这样的事情,打从至高圣神殿从千年前横空出世之后,就发生过无数次,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劲。除了换了领主的领民发现,在新领主的管理之下,生活变得宗教礼仪之外,其实也没什么太大改变。
七年过去了,人们也就逐渐忘记了过去的幸福,在新领主的领导下,日复一日地过着自己平静的正常生活。人民的幸福在此时,更大程度操之在天、在领主。至于远方城市里,逐渐消逝的魔法文明,不在他们关心之列。
天上有几个神明这种事情,有些人关心,有些人不关心,只要不降灾祸就好。不管是以往的魔法女神,还是现在的光明至高神,对平民百姓而言,都是一个样。
“这几年害虫好像愈来愈多了?”结伴回家的农奴们唠叼着。
“不只是害虫,疫病也更严重了,费伦家刚死了丈夫。死的时候,那身体浮肿,都不成样子了,连儿子都病死了三个。”
“费伦那老头不会把女儿接回来吧?万一把病带回来就不好了。”
“哪那么容易的,当初嫁过去时,那里也换了人过来。那些领主可精了,少人就是少钱,怎么可能放人走。费伦的女儿能干的很,大儿子也十五岁了。可以接替他父亲工作了。”
“这样啊!那还算幸运!他们领主应该也不会为难人家。”
就这样,一路交谈,他们回到了各自的家。将野夜留给夜色,以及在夜色中行走的人影。
路旁的沟渠里,一双闪亮的蓝色眼睛在草丛后闪耀着,不经意看见的,还会以为是萤火虫的光芒。等农人们走远,这个人影站了起来,招呼身后更小的身影站起来,步上碎石子铺就的道路,飞快地消逝在田边,向镇旁的黑森林奔去。
座落在波尔斯镇镇郊的神修会也点亮了烛火。烛火珍贵,圣都林神修会即便是费迪南德左近最大的宗教势力,也无法过于浪费,随着夜日降临,众多的修士纷纷前往祈祷室颂经,因为只有在神座旁、祈祷室、院长室等几处重要所在,才有资格点亮烛火,散发光明。即使他们是光明的信徒,取得光明同样不易。[..]
昏黄烛火透入夜色,令那些只能烧着一点柴火取暖照明的普通百姓、信徒感到温暖安定。对大部份人来说,如何度过今日,拥有美好的明日,已经是人生最大追求。剩余的一切,只能求诸伟大的神灵。
相较于过往诸神并立的热闹景象,现在费迪南德帝国左近地区的信仰日渐单纯,一家独大。据说,除了升格为至高神的光明神以外,其他神灵已经失去庇佑凡人的的力量。信徒也具有趋利性。不能产生任何功用的神灵,逐渐让人移忘。
只有失去力量的魔法师们,努力的想拯救魔法女神,找回自己力量的源泉。随着时间过去,魔法师这个群体逐渐萎缩,最终消失于历史的长河。就算有少部分人保有些微力量,也隐遁起来,以防止日渐强大的至高神追随者的追杀。
曾经灿烂的魔法文化,归于黑暗。就如这个时代的生活一般……后世的人,每每提到这个时代,就称之为“黑暗时代”。
修道院的外表斑驳,经过岁月的洗礼,已经显得陈旧,屋墙和屋顶爬满了各种藤蔓,各色花朵在其上竟妍,大自然蓬勃的生机也无法遮掩它往昔的宏大。
光是圣都林神修会建筑所占面积,就比博尔斯镇镇街本身大了五倍。
田地里辛苦工作一天的农人,先是扛着重犁,拉着马匹,去了一趟各自领主家送还租借的农具,才结伴归家。
虽然镇中也有自由人拥有一些佃农和领民,甚至自身也是农民,绝大部分人仍然得向本地最大的地主租用农具。毕竟购买重犁和蓄养耕畜的花费太大,一般小农负担不起。
以重犁工作的农庄,人们必须合众人之力,才能扛得起重犁深耕粘重的土囊,使农地的收获更丰。这样的耕作型态,进一步巩固封建领主的地位。
等在家中的主妇放下手中的修补工作,早早地替家中即将归家的男人准备吃食。虽然没有办法替男人准备丰富的肉食,但大锅的汤粥和面包,也能顺利上桌。
刚占领博尔斯镇的圣都林神修会,总会在每次做礼拜时发放面包,为了这个福利已经很多人同意受洗了。有了圣都林神修会的领导,日常生活的新秩序也逐渐奠定。
去年虽然不是丰年,但收成还算不错,所以到今日一般人家家里还有余粮。
再加上光明神修会在租借磨坊时价格也比附近的领主优惠,早就没有得到魔法女神恩典近千年的博尔斯镇,已逐渐淡忘过去。那曾经光荣的过去,拥有最强大的魔导师作为领主,女神作为领主新娘的骄傲。
数年前还属于莫伊斯家族的菲邸浦郡博尔斯镇,在三名相邻领主的联合攻打之下易主。领主莫伊斯弃地远走他乡。最终在外乡受到至高圣神殿的追杀,客死他乡。留下的是大片的土地、佃农、莫伊斯府邸。
如今,在博尔斯镇,已经没有人能记起过往莫伊斯领主的好处。
战胜的三名领主,瓜分庞大的莫伊斯,却将莫伊斯领地的核心,莫伊斯庄园所在的博尔斯镇及其附近的农地,捐献给至高圣神殿,避免了最大的争执。事实上,他们之所以敢对一向强大的莫伊斯领发动攻击,也是受到至高圣神殿指使。如今也只是按事先的约定分赃罢了。
最后,至高圣神殿将此地交给一支强大的支派圣都林神修会来管理。
于是费迪南德王国的国王,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损失了一块肥沃地域。
圣都林神修会将莫伊斯家族的房舍经过一番整修,将其改建成一个神修会,供出世修行的神殿修士在此地修行,将源源不绝的信仰,输送给天上的至高神。进一步壮大至高神的领域。
在魔法能量消失的现代,信仰之力成为弥足珍贵的能量来源。
而原本博尔斯镇的领主办公室则改建为神廨,供黑袍世贤在此传播光明至高神的神意。
这样的事情,打从至高圣神殿从千年前横空出世之后,就发生过无数次,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劲。除了换了领主的领民发现,在新领主的管理之下,生活变得宗教礼仪之外,其实也没什么太大改变。
七年过去了,人们也就逐渐忘记了过去的幸福,在新领主的领导下,日复一日地过着自己平静的正常生活。人民的幸福在此时,更大程度操之在天、在领主。至于远方城市里,逐渐消逝的魔法文明,不在他们关心之列。
天上有几个神明这种事情,有些人关心,有些人不关心,只要不降灾祸就好。不管是以往的魔法女神,还是现在的光明至高神,对平民百姓而言,都是一个样。
“这几年害虫好像愈来愈多了?”结伴回家的农奴们唠叼着。
“不只是害虫,疫病也更严重了,费伦家刚死了丈夫。死的时候,那身体浮肿,都不成样子了,连儿子都病死了三个。”
“费伦那老头不会把女儿接回来吧?万一把病带回来就不好了。”
“哪那么容易的,当初嫁过去时,那里也换了人过来。那些领主可精了,少人就是少钱,怎么可能放人走。费伦的女儿能干的很,大儿子也十五岁了。可以接替他父亲工作了。”
“这样啊!那还算幸运!他们领主应该也不会为难人家。”
就这样,一路交谈,他们回到了各自的家。将野夜留给夜色,以及在夜色中行走的人影。
路旁的沟渠里,一双闪亮的蓝色眼睛在草丛后闪耀着,不经意看见的,还会以为是萤火虫的光芒。等农人们走远,这个人影站了起来,招呼身后更小的身影站起来,步上碎石子铺就的道路,飞快地消逝在田边,向镇旁的黑森林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