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暖的阳光照shè在圣彼得大教堂的石柱上,石柱上美轮美奂的圣者雕像在阳光的照shè下好像在诉说着圣彼得大教堂千年的辉煌。
我是一名来自中国的准大学生,在高三暑假时一次幸运的抽奖让我得到了一次罗马七rì游的机会。此时我正迈步走进这座欧洲宗教文明的象征:罗马圣彼得大教堂。看看在这个基督徒的圣地我是否也能感受到主的光辉(虽然我是一个无神论者),我走进教堂后放眼看去教堂里充满了坦城的基督徒和慕名而来的各国游客。

但其中少有黄皮肤的面孔,当我正在抬头观赏着教堂顶部的壁画时,一个声音在我身后想起:“孩子,你是一名基督徒吗?”我回头看见说话的是一个身材中等,表情和善的牧师,我笑了笑用英语说道:“您误会了,我只是一名慕名而来的游客。”牧师也笑了笑用英语(以后不再标示出来)说道“孩子在如此接近主的地方难道你不想诡异主的怀抱吗?”我了个晕!我擦!早就听说天主教的传教士见到异教徒只有两种可能,一.感化这个异教徒使其皈依主的怀抱。恩!这是现代的方法,而第二种方法就是用剑去净化异教徒无知的灵魂。此方法中世纪比较常用。

显然这个牧师无法用后者这种极不和谐的方法,所以他难道想用第一种方法客串一下基督版的唐僧!用语海战术来净化我的灵魂!想到这里我顿时狂汗,我马上说:“我是个无神论者。”

孩子!你怎么能够没有信仰呢?一个人没有信仰那就和没有灵魂一样啊!主是仁慈的,它怜悯世间的生灵给我们带来了信仰。赐予我们拥有食物与土地,在你信仰耶稣的那你一刻你的灵魂就得到了救赎!”牧师大叔接着一脸坦诚状的劝说我。

我了个擦!他怎麽不说信耶稣得永生啊!我决定反驳这个越来越进入基督版唐僧这个角sè的牧师大叔的话。“既然这样,信仰天主教的欧洲为何中世纪相互厮杀了几百年,在基督徒互相攻伐时,我们伟大的主的他的仁慈与怜悯在哪里?”

“终于等到了。”牧师大叔耳语了一句,然后看着我,目光是那麽的复杂深邃。

我以为牧师大叔让我驳斥的无言以对了,高兴的转身想要离开。这时,牧师大叔再次开口:“这个问题你今晚来教堂,那时我再给解答!”

我当时本想回绝!可眼神与牧师的目光碰撞的那一刻我回绝的话竟然变成答应。

于是我郁闷的走出的教堂。晚上我再次来到了教堂时,我看见牧师大叔就在教堂zhōng yāng的十字架下等着我的到来。

我走过去说:“现在您可以解答我白天的疑惑了吗?”

牧师大叔说:“孩子!这个问题只有你亲自去体验才会找到答案。”

我大怒:“这就是你的答案?你耍我呢?我亲自体验难道你是想说让我去玩穿越吗?”

“我和我的老师耶稣打赌,让一个现代人回到另一个层面的中古世纪看他会产生怎样的蝴蝶效应!”牧师大叔好像没听到我的话自顾自的说着我听不懂得话。

我以为牧师大叔眼看无法让我皈依天主教而急火攻心,jīng神错乱了!打算给他叫救护车!

这时牧师大叔拿出一个十字架递给我道:“你是我与老师赌约的实践者,既然命运选中了你,那麽孩子你就去那个铁与血的年代去寻找你的答案吧!”

这时,我看着这个貌似疯掉的可怜牧师,觉得既然他为了劝说我加入天主教都jīng神不正常了!人家给我这个十字架估计也就是为了找个台阶下。所以我就顺手就接过了十字架,可当我的手指接触到十字架的时候我感觉突然时空倒转,眼前看到了一个彪悍的草原骑士面对数十万大军微微一笑。然后弯弓搭箭,直shè敌酋!

这时草原骑士的画面不见,我看到的牧师大叔在用他那慈祥的微笑看着我。我不由自主的问:“你的名字?”

“彼得,你也可以叫我西门,那是我没有跟随老师之前的名字。”

啊!基督耶稣的12门徒之一,也是耶稣最亲密和忠诚的门徒。圣彼得大教堂就是以他的名字而命名的!

我摇摇头对自己有这样的想法而感到可笑,我对牧师大叔说:“您的十字架我收下了,就算我皈依主的怀抱可以了吧!再见!”说完话后我马上掉头就走,走到教堂的门前我打开大门,霎那间!我愣住了!

外面不再是罗马灯火辉煌的大都市夜景,而是一片安详的中世纪夜晚,教堂周围随处可见石头堆砌成的石屋,这些平房有些是手工作坊,有些是民居,少有的几座可以称为楼房的建筑竟然是城堡!

我呆楞了几秒,陡然回头,发现彼得不见了!这时有两个牧师从广场走过来,我刚想去问问他俩这里是怎麽回事。

可那两个牧师却先开口先说道:“你是谁?深夜闯进教堂你是盗贼吗?”

我刚要解释,那两个牧师就回头大喊:“快来人啊!有个盗贼夜闯教堂,打扰了主的安宁。”

这时就看到七八个身穿锁甲,白sè的战袍上绣着金sè十字架的的骑士提着十字剑像我跑来!

我第一反应是!哇!这些锁子甲作的和博物馆里的古董简直一模一样,还有那冒着寒光的十字剑做工一看就是真品!可当我看到这些骑士凶悍的表情时,我意识到他们可能提着的十字剑不是来让我来鉴赏的!他们的目的应该不是很和谐!

想到这里我掉头就跑,恩!我估计当初我在国家二级运动员考试时都没有跑得这麽快过。

好了!在我们的主人公亡命狂奔时,我身为作者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的主人公的基本资料吧:我们悲催的主人公的名字叫金尼迪,男,1991年生人,各位看官要问了主人公的名字怎麽这麽奇怪啊?答案是他的族谱上记载先祖是匈奴王子字翁叔,名金rì磾,汉武帝赐姓金。是汉武帝的托孤大臣之一,至于族谱记载的真实xìng。我们就无法考证了。所以金尼迪的老爸在他出生时就决定仿先祖名取了个音似的名字。不过我们的主角是汉族,他的祖父和父母也都是汉族人,但是他的祖母却是个哥萨克后裔,他祖母的父亲是鞑靼族,也可能混有一些斯拉夫血统,而且还是一名为效忠于沙皇的哥萨克男爵,在十月革命的消息传到他太外祖父所在的哥萨克村庄时,他的外太祖父就跨上了战马,带领着小镇里的600名哥萨克骑士奔向莫斯科勤王之路。临走时对着村里剩下的老弱妇孺的最后一句话是:“向东走不要回头。”后来据说他的这个外祖父和村里的600哥萨克骑士全部战死在乌克兰大草原。而他还母亲肚子里的祖母就被这样一起和村里的老人妇孺一路流浪进入xīn jiāng最后到了陕北,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的祖母最后为了生存加入了**,成为一名文工团的女兵,后来认识了他的祖父一个在第三野战军的革命军官。所以我们的主人公血管里留有哥萨克狂野的血液,金尼迪在小时候就经常去过几次他祖母的故乡俄罗斯喀山,而且每年都到他父亲的发小一个在蒙古国做生意的华侨的家里去玩,所以他每年都有两个月到蒙古的杭爱山脉打猎度假的时光,而且大概是体内游牧血液的影响吧,他天生热爱草原,热衷骑shè打猎,他的骑shè功夫十分不错。而且由于出身军人世家,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军人,他从小尚武,小时候和祖父学习太极拳(是实战太极)与父亲学习军用搏击术。后来,上了高中还学了几年泰拳!他现在身高178CM,体重是80公斤,卧推105公斤,可拉3石弓。而在金尼迪的爱好除了骑shè格斗外,还有就是喜欢读书,这点这点爱好多一个现代的80后来说已经是很少见了,更为可贵的是他特别爱读书竟然是古代记载军事史的原本书与古代兵书。这样看来我们的主角真的算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异类。恩!这些就是我们的主角的基本资料和他以后在这个异世安身立命所具备的一些能力。

我一路狂奔,也幸亏我身后那个几个骑士穿着的锁甲负重太大,所以我才甩掉了他们追击。不知不觉中我发现我跑出了罗马内城。我停止了奔跑后,我发现了一个不幸的事实:我穿越了!而是穿越到穿越党的大冷门欧洲中世纪!我了擦,我在心里问候彼得和他的十一基友(耶稣的其他十一门徒),还有他的BOSS耶稣!怎么说给我这个穿越众一统欧亚的任务也要给我一套外挂秘籍啊!没有秘籍最少也要给我一套极品装备啊!就算没有装备怎麽说给我一把蒙古弓总该可以吧!至少不用被几个教廷骑士撵的和一只耗子一样在罗马的大街上狂奔。

好在可能是彼得大概赋予了我能听说拉丁语的能力,这点我也是才镇定下来后发现的。于是我决定面对现实,想想怎麽在这个欧洲血腥的“黑暗时代”生存。我摸了摸身上发现出除了这身衣服,只有一部手机,一把军刀和六千欧元。唉!也就这把军刀有点用,我后悔我为什麽不开着辆悍马,车上装着一挺M134型7.62-mm6管加特林机枪,随身背着AK-47突击不枪,车上装满弹药去见彼得呢。没办法,走一步算一步吧。

这时,我四下观望,看到路边有一个酒馆,于是我决定先进去歇歇脚。走进酒馆,里面很嘈杂,各sè各样的人在这里喝酒,有作坊里一身油泥的工匠师傅,也有大声叫喊赌博的佣兵,还有几个流浪骑士在喝酒漫谈。当然里酒馆里也有欧洲这个中世纪时代独有的一个职业—吟游诗人和大概从人类出现文明时就有的职业---jì女。这个地方看来很适合我尽快了解这个陌生的时代。

当我走进酒馆几步时,吵杂混乱的声音消失了,酒馆里的人都看向了我。

“哇!他的衣服是什麽材料?”一个裁缝店的师傅说。

“恩!这个小子是哪个民族他怎麽是黑发黑瞳?”这是一个光头佣兵的话。

“咦?他衣服上的五角星是他的家族的族徽吗?先生,你是个贵族吗?”一个流浪骑士指着我的匡威运动服上五角星标志问道。

我只好微微一笑,对众人行了个贵族礼后说道:“大家好,我是一名来自遥远东方的落魄贵族。”

说完,我不顾众人还有许多疑问的目光走到了一个桌子边上坐下。我之所以说的这麽简短,是因为在这个我不熟悉的环境里我需要低调,要懂得言多语失这个道理。

可是麻烦往往就是个你不找它,它找你的混蛋。我刚坐下,一个三角眼的矮壮汉子就走过来说:“小子,你是来罗马做生意的吗?我听说你们东方盛产一种叫做丝绸的布很值钱,所谓的丝绸大概就是你身上的这件衣服的材料吗?”说着他那满是酒渍的手就伸向了我的衣服。

我厌恶的打掉了他伸过来的手说:“先生!我们东方的丝绸岂会是我身上的凡衣俗物,丝绸是你们的上dì dū羡慕的材料,我们东方的珍宝。”

这个矮壮汉子看着我皮笑肉不笑的说:“这麽说你是个异教徒了,你这只黄皮猴子来到我们罗马你就要给大爷我交点买路钱,还有把你的衣服给我脱下来,交给大爷我,然后露出你红sè的猴子屁股给我滚出这个酒馆。”

看来无论什么年代都有地痞这种社会的渣子存在,我站起来对视着他的双眼说:“你是想要我衣服吗?”

他看着我的眼神几秒钟后他的原本凶狠的眼神开始游离,然后蹦出一个底气不足的声音:“是。”

“那你自己动手来拿吧。”

那个地痞就下意识的伸手来抓我的衣领,就在这时我突然双手环住他的脖颈往怀里一带,顺势一记膝击!这个地痞就成了弯腰虾米,接着我抄起桌子上的陶土酒杯就砸到了他的头上。然后这个地痞就华丽的倒下了。

我看着这只在地上痛苦的呻吟的白皮猪,在心里感慨想不到老子打架都打到欧洲中世纪来了!这时一个声音嚎叫起来:“小子!你竟敢打我的表弟。”

我抬头看见说话的是一个大胡子佣兵,他身后站着七八个手持兵器的佣兵。

哦!俺了个神啊!看来我今天的霉运还远远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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