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醒来时,外面天色早已大亮。
我脑子尚有些晕沉,一时未辨出自己是在哪里,习惯性地喊了一声“来人”,就瞧着眼前一道火星子窜过,下一刻,红袖便就站到了床前,笑嘻嘻地说道:“哎呀,公主娘娘,您可算是醒啦,这都快到晌午了,奴家肚子都饿得直叫呢!”

我一个没忍住,问她道:“你刚才在哪里?怎来得这样快?”

红袖眨了眨她那双水灵灵的桃花眼,“奴家就在您床脚那卧着呢啊!”

“床脚那卧着?”我问。

“是呀。”红袖点头,抬起玉手往床脚处一指,“就那,奴家在那做了个窝。”

我坐起身来,顺着她指的地方看过去,狐狸窝虽没见着,狐狸毛倒是瞧见了几根……我默了一默,转头看向红袖,很是真诚地与她说道:“打个商量,以后做窝能稍稍换个地方吗?比如,呃……比如……床脚下,我这人睡相不大好,怕夜里再踢到了你。”

红袖以手掩口,咯咯直笑,“公主娘娘莫要嫌弃奴家,昨夜里是大王酒醉得厉害没能回来,奴家这才给您来守夜。日后,自然是大王夜夜与您同床共枕,奴家能跟您睡几回呀,公主娘娘要踢也是踢大王,踢不到奴家身上。”

我眼前闪过黄袍怪那张青脸,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忙就握住了红袖的手,真心实意地与她说道:“还请继续在我床脚上做窝吧,毛绒绒的小动物最可爱了。”

“奴家也愿意呢!”红袖抿着嘴直笑,又道:“那样就可以夜夜陪伴大王了。”

她一脸“少女怀春,满心向往”的模样,我这辈子头一次对自己的审美产生了怀疑,“你是真心想亲近你家大王?不是在说笑话?”

红袖敛了笑,颇有些不悦地瞪我一眼,“公主这是说的什么话?大王天神一般的人物,俊美无双,无人能比,谁人不想亲近?”

黄袍怪俊美无双、无人能比?

想我堂堂奇葩公主,跟在母后身边一十六载,什么样的俊男美女不曾瞧见过?别的暂且不说,就我亲爹圣武皇帝,那就是大夏朝有名的美男子,更别提赵王府里我那位长得祸国殃民,走到哪都能惹下情债的三堂兄!

就黄袍怪这模样还天神一般的人物,你当我眼瞎么?

我无意与红袖争论,只以手扶额默了一默,决定换一个话题,“呃,你家大王昨夜里一直不曾回来?”

红袖许是会错了意,闻言忙道:“公主莫怪咱家大王,昨夜里谷中宾客众多,又都是为了贺大王喜事而来,大王少不得要陪着多饮几杯,醉了也属正常。”

“喝醉了?”我又问。

“绝对地都喝醉了!”红袖拍着胸口,信誓旦旦,“就咱们大王还算好的呢,您是没瞧着那些人。柳仙和白仙拼酒,逼得白仙连衫子都脱了!枣树精醉得更厉害,直抱着桃花仙喊着要与她接个枝,也好等来年结一茬大果,气得桃花仙拔剑要杀他,足足追了他大半个山谷,最后还是白骨夫人出面说和,这才了了此事!”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啊!

我听得颇有些无语,想了一想,又问红袖道:“那我父王和母后呢?可曾被妥善送回朝去了?”

“回去啦,回去啦!”

“谁人送的?”我又问。

红袖不在意地挥了挥手,“大王醉酒之前就送陛下和王后娘娘回去了,回来后才和人饮得酒,公主放心就好啦!”

确定宝象国国王和王后已经安全还朝,我心中这才稍定,既然如此,想必那写了血字的帕子也已被王后带了回去,待王后醒来,便是不记得昨夜之事,只瞧见那帕子,想来也会仔细查访询问的。

我得救之日可盼矣!

这般一想,顿时觉得外面天色都亮了不少!待由红袖伺候着穿好衣衫,又吃过些饭食,我便起身活动了一下手脚,与红袖说道:“我吃得多了些,要出去消一消食,你可要跟着我?”

红袖眼神还盯在盘子里那只烧鸡上,可怜巴巴地说道:“奴家还饿着肚子呢!”

“那我自己先出去转上一转,你吃完饭后再来寻我就是了。”

我说完便就转身朝屋外走,就听得红袖在后叫道:“公主可莫要出那波月洞,只在谷中转转就是了。”

“不出去,不出去!”我口中答着,脚下却不停歇,出了门胡乱寻了条路,只往谷中转去。

实话讲,我还真就打算着在这山谷里转上一转,不求别的,只求先熟悉了此处的地形,万一日后宝象国大军来救,我便是做不得内应,也能有个暂时藏身之地,省得大军还未打进来呢,我这里却先叫众妖给生吃了。

山谷内郁郁葱葱,鸟语花香,半点不显秋之萧瑟,风光倒是极好。唯一不好便是道路太绕,明明瞧着我昨日待过的那个观景台就在眼前不远,可转悠了半天,它竟然还是在“眼前不远”!也幸亏我早年曾跟着父亲母后各处跑过,练就了一双好腿脚,这才没累趴在半道上。

只这一路行来,“惊喜”实在连连。

先是一不留意在小径上踩到了条青蛇,我这里尚未惊叫出声,那条蛇却先从地上弹了起来,再落地便就变成了个青衣男子。他本向着我怒目而视,待看清我的模样,态度顿时大变,连连向我作揖赔礼,只道:“不小心惊扰公主,抱歉抱歉!”

我惊得转身便跑,没几步,又一脚踢飞了个带刺的“白球”,就听得蛇妖在后面大声疾呼道:“公主小心,那是醉大发了的白仙。”

我顾不上脚痛,只慌乱向那“白球”施了一礼,道歉道:“意外,意外,纯属意外。”

说完,也不敢去看那仍还原形着的白仙,匆匆择了条小路,狼狈而走。

这样一番折腾下来,等我心神稍定,早已是不知自己身在何处,那本要去的高亭连看都已看不到了。隐约听得耳边有流水之声,想来此处离溪流必然不远,又因刚才踢到了刺猬,脚尖还在隐隐作痛,我索性也不再去找什么高亭,只沿着小路往溪流处找去。

果然,走不多远便就瞧见了潺潺溪水,那溪不宽,水却是极为清澈,望之可一眼见底。更妙的是溪边还散落着许多大大小小的青石,可坐可卧,倒是个戏水的好地方。

我瘸着腿脚走过去,拣了块干净平整的青石坐下来,除下鞋袜细细检查脚上伤处。也幸好今日想着要在谷中多转一转,特意穿了便于行走的软靴,比绣花鞋厚实不少,靴面虽被那刺猬的尖刺扎穿了,脚趾尖上却只落了几个小小的红点,不曾见血。

我这才放了心,干脆把另只脚上的鞋袜也除下,两只脚都放入了溪水中。溪水微凉,激得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那脚上的痛感却也消散了许多,我忍不住轻舒了口气出来,一边泡着脚,一面抬头去瞧四下里的景物。

不想这一瞧,却是又惊了我一跳。

就在离我几丈远之处,一块大如磨盘的青石上,竟是卧着一个人,远远望去,除却衣衫边角偶尔随风稍稍轻摆,那人竟是动也不动一下,好似睡死了一般。

难不成,这又是某一只醉了酒的妖怪?

我一时好奇心起,提了裙角悄悄涉水过去。刚一靠近,便就闻到了浓郁的酒气,想来又是个醉倒在此处的妖怪,待到近处,瞧清那人模样,却叫我颇感意外,就见他身上只穿着白色中衣,身材颀长,面容俊美,竟是个颇有姿容的青年男子!

红袖曾说过,一般妖怪醉了酒大都会显露原形,便是道行高深的能保持人样,也多少要露出些破绽来。

我迟疑片刻,特意绕到那人身后瞧了瞧,不见尾巴,再蹑手蹑脚地走到他身前来看,一张俊面棱角分明,颇具阳刚之气,其上五官鲜明深刻,如若描画,就连两只耳朵也丝毫不见异样,瞧不出半点妖气。

如此看来,这竟是个人了,真是稀罕!

我这里正惊讶着,不想他却突然睁开了眼。

他这一睁眼,我才发觉这人长得实在是好,尤其是那双修眉俊目,实难描画,便是与我那祸国殃民的三堂兄比起来,也几乎毫不逊色。我一时看得入神,竟忘了言语,直等他挑了挑眉梢,这才意识到与他距离太近,忙就往后退了半步,结结巴巴地问他道:“你醒啦?”

话一出口才觉出傻,当真是句废话,他都睁开眼了,若不是醒,难不成还是梦游不成?

那人未答,撑着手臂从青石上缓缓坐起身来,微微皱了皱眉头,也不理会我,只抬了手去捏两侧额角。

“您也是昨日来谷中观礼的宾客?”我又问。

他闻言动作一顿,先转头瞥了一眼水中倒影,这才抬眼看我,目光从头一直打量到我踩在溪水中的双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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