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地头蛇VS强龙
() 永丰城,百花楼内。
两个女子相互对立着,一个是玫瑰仙子,一个是风雅。
“你为何要这样对我,将我掳来!”风雅愤恨道。
“因为你是我妹妹,我们是最亲近的人。世界上任何人都是不可靠的,只有我们是紧密相连,不离不弃!”玫瑰仙子道,“你现在还没有觉醒记忆,一旦觉醒记忆,你就会明白一切!。那时,你就不会这样敌视我了!”
“即便是觉醒了记忆,我还是我。你是高高在上的玫瑰仙子,而我只是一个平常到了极点的侍女。你还是放我走吧!”风雅道,并没有因为玫瑰仙子的言语而有一丝的动摇。
“你喜欢上了他!”玫瑰仙子眼睛中,带着一丝寒光。
“是,我喜欢上了他。他是我的主人,他是我的依靠,他是我生命的全部!”没有一丝犹豫,风雅坚定道。
“喜欢!爱情。对于我们这一群人,是多么奢侈的事情。”玫瑰仙子笑了,“你知道吗。在前世我们都是天之骄女,都是万千宠爱加于一身。那时,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子,他是永夜帝国的七殿下,英俊潇洒,对我爱护有加。那时我很甜蜜,很幸福。心怀希望,希望嫁给他,成为他的妻子,然后为他生下一大堆孩子。”
“只是,我们的爱情太脆弱了,经受不住考验。那时,大荒天朝帝君一声令下,那个人就背弃了我们的爱情,将我献上,送给了那个人。而他呢?借着献妻之功,成为了永夜帝国的帝君!”
“爱情,只有那些清纯的少男少女才会迷恋,当他们rì渐长大,爱情也会随之离去。利益是根本,女人不过是衣服而已。没有人会在乎一件衣服,哪怕这件衣服再华丽。一旦足够的利益,父亲会出卖女儿,弟弟会出卖姐姐,儿子会出卖母亲,而丈夫也会出卖妻子。”
玫瑰仙子咬牙切齿道。
“不会的,别人会,但是他不会!”风雅坚定道,“他外表是皇子,但骨子里是苍鹰,高傲到了极点。别人是利益至上,为了利益可以舍弃一切,哪怕是尊严。可他不会,他尊严至上,为了尊严,往往会进行两败俱伤的战斗!”
玫瑰仙子愕然,想了想,这位皇子还真是这样的xìng格。不然也不会为了一个小小的侍女与她战斗不休。
“那他死得更快!”玫瑰仙子道,“我原本还想着借刀杀人,可后来才发觉,一切都是枉然!若是我所料不错,他活不过一年!”
“为什么?”风雅好奇道。
“他在试炼中,斩杀了平北王的两个最宠爱的儿子,平北王的xìng格必然是要格杀他,没有一丝悬念。这次截杀你们的就是平北王麾下的刺血堂。血刺密布天下各个角落,没有找不到的人,也没有杀不了的人。若不是我提前出手,你现在早已经斩成好几块。他躲过这一次,未必躲过下一次。”
“他是皇子,平北王要杀他,修罗皇会出手的!”风雅心中一阵慌乱,辩解道。
“若是修罗皇出手,派出强大的高手护卫,倒是可以保全他,只是修罗皇不会出手!”玫瑰仙子冷哼道,“平北王与修罗皇是死敌,若不是当年各有顾忌,早就拼杀在一起,斗一个你死我活!”
“而现在,修罗皇正好借助这个诱饵,引着平北王这只大鱼上钩。若是提前将诱饵收回,那还吊什么大鱼!”
风雅心中已经明白了一切,在皇位面前,牺牲一个儿子又算得了什么。
“这只是其一!”玫瑰仙子道,“其二,蛮荒城,由大家族掌控,这三大家族是蛮荒城的主宰。强龙不压地头蛇。一般人到了蛮荒城,要想当城主,必然要依靠这三大家族,成为三大家族的傀儡,为三大家族利益服务。一旦违背三大家族利益,轻则是滚蛋,重则是横死。刘志平那臭脾气,会合那三大家族合作吗?不激烈冲突,不流血才怪呢!”
……
“蛮荒城三大家族,林家以出卖丹药为主,方家以出卖兵器铠甲为主,而云家是以收购蛮兽毛皮内丹等为主。三大家族彼此合作,又彼此斗争!”
这些天,刘志平大概的在蛮荒城逛了一圈,这里的确不繁华,也没余多种多样的商品,优质的服务。可是胜在垄断。蛮荒城挣钱的行业都被这三大家族瓜分,并牢牢的占据着,排斥着外人的进入。
这让三大家族富得流油,就连刘志平也是暗自眼馋,有种吃大户的冲动。
这三大家族可以说是蛮荒城的真正主宰,而所谓的城主,只是跳梁小丑而已。到了大街上一问,没有人知道城主是什么玩意,可一问三大家族,立时又敬又畏。
几天的时间,大致的了解了蛮荒城的情况。
只是令他有些恼怒的是,他来蛮荒城,已经几天时间了,还是没有人来拜见他这个城主,似乎当他是空气一般。
“三大家族是地头蛇,而我是强龙。看来强龙与地头蛇迟早要有一战!”刘志平心中暗自道。蛮荒城是他的封地,我的地盘我做主,哪轮的上这些臭虫吸血。
“明天,我要与他们接触一下,不然禁忌大阵的材料又从哪里来?”
……
城主府还是空荡荡一片,只是干净了很多,再也没有蜘蛛网满树,灰尘满阶梯的情形。此时,蓝凝已经离去,空荡荡的院落中只有他和明月两个人。
服用了丹药后,仅仅是几天时间,这个小侍女伤势就好利索了。只是受到了刺激,神情恍惚,时而闪过一丝恐惧。夜晚也经常做梦,往往在半夜出了一声冷汗,一声尖叫,然后惊醒。
那场恐怖的杀戮,留给了她可怕的记忆。
刘志平曾打算施展法术,删去她这段记忆,可是最后还是放弃了。删除记忆,本身就是对现实的逃避,连这点苦难还渡不过,还谈什么成功。这次不死,下场也死。
他不养废物,不养闲人,也不养花瓶。
夜晚,刘志平刚刚入睡。
“啊!不要杀我!”这次明月再次尖叫道,冷汗已经湿透了身体。同时也惊醒了刘志平。
刘志平立时身体一闪,出现在了明月的床边,怒气冲冲道:“丫头,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PS:第二更到。
两个女子相互对立着,一个是玫瑰仙子,一个是风雅。
“你为何要这样对我,将我掳来!”风雅愤恨道。
“因为你是我妹妹,我们是最亲近的人。世界上任何人都是不可靠的,只有我们是紧密相连,不离不弃!”玫瑰仙子道,“你现在还没有觉醒记忆,一旦觉醒记忆,你就会明白一切!。那时,你就不会这样敌视我了!”
“即便是觉醒了记忆,我还是我。你是高高在上的玫瑰仙子,而我只是一个平常到了极点的侍女。你还是放我走吧!”风雅道,并没有因为玫瑰仙子的言语而有一丝的动摇。
“你喜欢上了他!”玫瑰仙子眼睛中,带着一丝寒光。
“是,我喜欢上了他。他是我的主人,他是我的依靠,他是我生命的全部!”没有一丝犹豫,风雅坚定道。
“喜欢!爱情。对于我们这一群人,是多么奢侈的事情。”玫瑰仙子笑了,“你知道吗。在前世我们都是天之骄女,都是万千宠爱加于一身。那时,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子,他是永夜帝国的七殿下,英俊潇洒,对我爱护有加。那时我很甜蜜,很幸福。心怀希望,希望嫁给他,成为他的妻子,然后为他生下一大堆孩子。”
“只是,我们的爱情太脆弱了,经受不住考验。那时,大荒天朝帝君一声令下,那个人就背弃了我们的爱情,将我献上,送给了那个人。而他呢?借着献妻之功,成为了永夜帝国的帝君!”
“爱情,只有那些清纯的少男少女才会迷恋,当他们rì渐长大,爱情也会随之离去。利益是根本,女人不过是衣服而已。没有人会在乎一件衣服,哪怕这件衣服再华丽。一旦足够的利益,父亲会出卖女儿,弟弟会出卖姐姐,儿子会出卖母亲,而丈夫也会出卖妻子。”
玫瑰仙子咬牙切齿道。
“不会的,别人会,但是他不会!”风雅坚定道,“他外表是皇子,但骨子里是苍鹰,高傲到了极点。别人是利益至上,为了利益可以舍弃一切,哪怕是尊严。可他不会,他尊严至上,为了尊严,往往会进行两败俱伤的战斗!”
玫瑰仙子愕然,想了想,这位皇子还真是这样的xìng格。不然也不会为了一个小小的侍女与她战斗不休。
“那他死得更快!”玫瑰仙子道,“我原本还想着借刀杀人,可后来才发觉,一切都是枉然!若是我所料不错,他活不过一年!”
“为什么?”风雅好奇道。
“他在试炼中,斩杀了平北王的两个最宠爱的儿子,平北王的xìng格必然是要格杀他,没有一丝悬念。这次截杀你们的就是平北王麾下的刺血堂。血刺密布天下各个角落,没有找不到的人,也没有杀不了的人。若不是我提前出手,你现在早已经斩成好几块。他躲过这一次,未必躲过下一次。”
“他是皇子,平北王要杀他,修罗皇会出手的!”风雅心中一阵慌乱,辩解道。
“若是修罗皇出手,派出强大的高手护卫,倒是可以保全他,只是修罗皇不会出手!”玫瑰仙子冷哼道,“平北王与修罗皇是死敌,若不是当年各有顾忌,早就拼杀在一起,斗一个你死我活!”
“而现在,修罗皇正好借助这个诱饵,引着平北王这只大鱼上钩。若是提前将诱饵收回,那还吊什么大鱼!”
风雅心中已经明白了一切,在皇位面前,牺牲一个儿子又算得了什么。
“这只是其一!”玫瑰仙子道,“其二,蛮荒城,由大家族掌控,这三大家族是蛮荒城的主宰。强龙不压地头蛇。一般人到了蛮荒城,要想当城主,必然要依靠这三大家族,成为三大家族的傀儡,为三大家族利益服务。一旦违背三大家族利益,轻则是滚蛋,重则是横死。刘志平那臭脾气,会合那三大家族合作吗?不激烈冲突,不流血才怪呢!”
……
“蛮荒城三大家族,林家以出卖丹药为主,方家以出卖兵器铠甲为主,而云家是以收购蛮兽毛皮内丹等为主。三大家族彼此合作,又彼此斗争!”
这些天,刘志平大概的在蛮荒城逛了一圈,这里的确不繁华,也没余多种多样的商品,优质的服务。可是胜在垄断。蛮荒城挣钱的行业都被这三大家族瓜分,并牢牢的占据着,排斥着外人的进入。
这让三大家族富得流油,就连刘志平也是暗自眼馋,有种吃大户的冲动。
这三大家族可以说是蛮荒城的真正主宰,而所谓的城主,只是跳梁小丑而已。到了大街上一问,没有人知道城主是什么玩意,可一问三大家族,立时又敬又畏。
几天的时间,大致的了解了蛮荒城的情况。
只是令他有些恼怒的是,他来蛮荒城,已经几天时间了,还是没有人来拜见他这个城主,似乎当他是空气一般。
“三大家族是地头蛇,而我是强龙。看来强龙与地头蛇迟早要有一战!”刘志平心中暗自道。蛮荒城是他的封地,我的地盘我做主,哪轮的上这些臭虫吸血。
“明天,我要与他们接触一下,不然禁忌大阵的材料又从哪里来?”
……
城主府还是空荡荡一片,只是干净了很多,再也没有蜘蛛网满树,灰尘满阶梯的情形。此时,蓝凝已经离去,空荡荡的院落中只有他和明月两个人。
服用了丹药后,仅仅是几天时间,这个小侍女伤势就好利索了。只是受到了刺激,神情恍惚,时而闪过一丝恐惧。夜晚也经常做梦,往往在半夜出了一声冷汗,一声尖叫,然后惊醒。
那场恐怖的杀戮,留给了她可怕的记忆。
刘志平曾打算施展法术,删去她这段记忆,可是最后还是放弃了。删除记忆,本身就是对现实的逃避,连这点苦难还渡不过,还谈什么成功。这次不死,下场也死。
他不养废物,不养闲人,也不养花瓶。
夜晚,刘志平刚刚入睡。
“啊!不要杀我!”这次明月再次尖叫道,冷汗已经湿透了身体。同时也惊醒了刘志平。
刘志平立时身体一闪,出现在了明月的床边,怒气冲冲道:“丫头,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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