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不如不见。
记忆中的就把它留在记忆中好了。

当听到吕盈的一番表述后,周平发现他记忆中的那个吕盈瞬间的就模糊了,换成了这个一脸怒sè的女人。

吕盈正往回走,就见到包厢的门打开出来一个留着长发的眼睛男,看到吕盈埋怨道:“怎么这么慢啊,赶紧的!”这个人是吕盈的经纪人,姓比较少见,姓皮,叫做皮志远。以前跟吕盈在网上聊天的时候吕盈提到过他,说这位对吕盈挺好的,原本周平对于这个只见照片只知其名的人还挺有好感,但是今天见了觉得格外的面目可憎。

大踏步的走过去,在吕盈和皮志远两人没反应过来,直接一记老拳砸在皮志远的脸上,直接将他一下砸倒,周平嘴里还同时喝骂道:“小样,记住!以后别人敬你酒必须给干了!”说完一仰头,骄傲的仿佛刚战胜了竞争对手的野猪一样仰着头晃着屁股走了。

坐在地上的皮志远却懵了,问道:“这家伙是谁?”

吕盈嘴角抽搐了一下后坚决的说道:“不认识!”

“他神经病啊!”皮志远捂着脸上的淤青骂道。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以后的交际应酬中,别人敬酒的时候皮志远总会想到那砸在脸上的一拳,下意识的就是杯来酒干,居然也让他的人缘好了不少。

…………………………

这一拳打出去周平的心情好了很多,至少气是撒出去了!

出了酒店,被外面的夜风一吹,一直被压着的酒劲就涌了上来,就觉得周围的环境一阵晃悠。

虽然被风吹出了酒劲,但是此时周平偏偏就觉得这小风吹的很惬意,也不打算坐车回家了,寻准了方向在初秋微凉的晚风里高一较矮一脚的往家里走去。

周平这个人喝酒有一个特点,就是喝无论在多的酒,他不会说胡话做傻事,也不会出现那种清醒过来就不记得醉酒后发生什么了的状况,他喝醉酒后除了身体平衡不受控制外,就是变的更加感xìng,而最大的特点就是喝的越多他的思维越清晰活跃,而且记忆力越发清晰,越是喝得多他对当时的情况反而记得越清楚,当然喝的在多点的话他就会直接睡着,绝对不会出现耍酒疯的状况。

当然也是因为变得更加感xìng,所以醉酒后的周平更加有趣一点。

虽然刚才经历了一番‘爱别离’,仿佛是失恋了一把,但是在走出酒店,被这微凉的晚风一吹,所有的抑郁仿佛如浮云般被吹走。

往事如浮云,来去总无痕!

不知道为何,突然间诗兴大发,但是感觉是有了,但是就是一个字都从嘴里蹦不出来,这有话说不出来的感觉有时候真的跟便秘的感觉是一样的。

琢磨了许久,终于确定自己没什么文辞,词汇贫乏,诗兴有了但是诗是做不出来,于是将所有诗的语言压缩在一起,成为了一个包涵各种感情的呐喊。

嗷~~~~~~~~~~~~~~~~~~~~~!!!!!!

街头瞬间一静,所有人都寻声望来,当看到的是一个在灯光下尤其狰狞的胖子的时候,所有人立刻转过头去,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

哥果然有一种不言而喻的凌然气质,足以震慑宵小!

想到这里心情大好,伸了伸胳膊,诗兴下去了但是却觉得没有尽兴,把外套脱了搭在肩膀上,然后清了清嗓子用特有的醉汉般的嗓音唱起:One

nightinBeijing,我留下了许多情,不管你爱与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

说是唱,不如说是在嚎,一边唱着一边走着,全然不顾周围路人的异样目光,只当是这些人崇拜哥了,被哥的犀利气质所折服。

唱着唱着周平就注意到不知道什么时候身后就有一辆黄sè的跑车慢慢悠悠的跟在了身后,晚上了也看不清楚车里的人到底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对于这个看不清楚的歌迷周平心里还是很有些遗憾,那只能用更加嘹亮的歌声回报ta了。

把酒高歌的男儿是北方的狼族……

但是有些奇怪的是,在唱到“呜……我已等待了千年为何城门还不开,”的时候周平的眼泪不知不觉中掉了下来。

这首歌反复的唱了许多遍,直到酒意被晚风吹散,回头看看那辆跑车依旧不紧不慢的跟在自己身后,已经走过了两条街,回头挥挥手,算是告别,那车按了一声喇叭,转头开走了,车里的人能看到车外,车外的人看不到车里,车里的人不出来,车外的人也不相求,挥一挥手,有缘再见!

虽然酒意散了,但是今夜的周平却要但求一醉。

转过弯就是一条比较热闹的街道,街道上各种小店,周平寻了一个店门外过道上的桌子坐下,一会从店里出来一个伙计,拿着菜单带着纸笔过来,将菜单递给周平,然后拿着笔准备在纸上记下周平点的菜,全程一句话没有,就是周平点完菜后问了一句:要酒不?

看到这个伙计业务水准,周平就想起了中国以前的那些服务员,俗称‘小二’,那种服务标准才是世界级的,看到人进店,先鞠躬,然后赶紧用毛巾给擦拭座椅然后问道:“客官您要吃点什么?”听到没,叫的是‘客官’,中国的小二的服务标准可是推广到了全世界的,你看到外国餐厅里的waiter胳膊上挂毛巾的这个行为就是从中国学过去的,当时这个挂毛巾可是专业级的表示。(自己瞎掰的,没考证!)

周平点了好几个菜,炸果仁,毛豆,拌豆腐丝,炒蒜薹,都是几个抗吃的菜,但是周平就觉得这几个菜是抗吃了,但是有些破坏自己的气质,这临街喝酒,吃的菜就是花生毛豆有些寒酸,就在点了一盘红烧鱼段,四瓶啤酒先拿了上来,然后是炸果仁和毛豆很快的就上来。

夜里的城市里,在各个热闹的街道上就能看到老头老太太,住着拐杖,背着编制袋子,手里端着搪瓷杯子,向来往的路人或者坐在街边桌子上的客人行乞,间或的将扔在垃圾箱里的水瓶子拣出来放到自己袋子里。

人总是要活着的,都想获得更好更有尊严,这些老人出来行乞,只能说是可怜,不能说是可耻,能有更有尊严的或者,谁还想着干着这个?人总是流传有人行乞行出来个百万富翁,这只是一个存在于纸面上从来没人证实过的帐而已,而如果一个人真的有这么大的智慧和毅力几年间靠行乞就成为百万富翁,这也是一种本事,就像有人卖茶叶蛋成为了亿万富翁一样的,不可能能真的有人靠茶叶蛋一分分赚到亿万富翁,真是这样也是这个人垄断了全国的茶叶蛋行业,只能说卖茶叶蛋给了这个人原始资金了而已,同样的不能相信真的有人端着搪瓷盆子,一分分行乞赚到了百万。

周平从来都愿意相信,这些行乞的大部分人真的是困苦的,尤其是老人,只要一个老人伸手在他面前,从来没有拒绝过,多了舍不得,三块五块的还是不在乎的。

是真的,那就是真的帮了一个困苦的人,假的,就是看着一个老人在你面前装可怜扮穷,三块五块的也值回票价。

这时候就有一个老妇人,带着头巾,背着袋子,手里拄着棍子,花白的头发从头巾里飘出来,端着搪瓷缸子一路走过来,挨个桌抖三抖缸子,没人理会就很干脆的往下一桌走去,等着来到周平,缸子只抖了两下就停了,对这一流程无比熟悉的周平有些诧异了,怎么就抖了两下?看不起我?远远的一搭眼就确定我没钱?干脆就从我这略过去了?嘿,我今儿偏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小款!

三块五块的不给了,今天给个整的,给十块!

想完就往裤兜里的钱包摸去,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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