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里头,海沦一共来了七次,每次都玩得很开心,不但可以听邪讲那些前所未闻的有趣故事,还可以时不时的玩玩“亲亲”游戏。当然,邪一直都是以一个“好姐姐”的身份跟她玩的。而邪和海沦年纪还小,根本不明白男女之别,对男女之情更是一无所知。
虽然邪经常跟海沦玩,但是邪还是坚持着修练冥想和研习那些看过的书籍。

这一天,邪正躺在树下睡着了,嘴唇上突然传来阵阵温软的甜香,睁眼一看,入眼的便是海沦那让人着迷的笑颜。与海沦相处的一个月,是邪出生以来最快乐幸福的rì子,仿佛在她身边,就可以忘记所有的不快。有时不由得心想:“要是能够一辈子都跟她在一起,就算受再大的苦我也认了!”

但是邪却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以他的身份地位,根本连做她的奴仆也不够资格。又如何能够陪伴在这天使般的少女身边呢?

“原来在这里!海沦姐姐你可让我好找啊!”只见身材稍胖的尼格笑嘻嘻的带着七八个小孩走来,但一见海伦和邪在一起便即板起脸来。不过看见海伦在身旁,只好笑着迎上去,说道:“海沦姐姐你还是离这个家伙远点好,大人们都说这家伙有传染病,离他近些也会受感染的。”

“真的吗?”海沦看了邪一眼,眼神现过一阵怜悯之sè。

尼格急忙应道:“当然是真的!这可都说大人们亲口说的,哪还有假?”随后笑嘻嘻的对海沦说:“我们不如去那边玩吧?别管他了。”说着说着就去拉海沦的手。

海沦一用就把尼格的胖手甩开了,哼了一声,说道:“我爱跟随谁玩就跟谁玩,你管得着吗?”

尼格显然对海沦极为爱慕,即使被海沦这样抢白也毫不生气,显然也习惯了被她以这种态度对待,反而赔笑的说道:“海沦姐姐你爱怎么样便怎么样,谁也不敢说个不字。但是我刚才在屋子里面好像听到伯父说,要把你嫁给什么人似的?你不去看看?”

海沦俏脸一红,哼了一声,急急忙忙的转身飞奔而去。

在贵族之间,自幼订婚,成年后再举行婚礼,原本就习以为常。

由始至终,邪一直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而在尼格等人的眼中,邪就是一个双脚残废的哑巴废物,也不会管他到底说不说话。

尼格等人一直看着海沦走远,瞧着她走进屋去以后,尼格那原本还笑嘻嘻的脸立即变成凶巴巴的,翻脸之快比之邪翻书犹有过之。

尼格眉头竖起,指着邪喝道:“给我打!”一声令下,他身后的五六名孩童立即一拥而上,对着手无搏鸡之力的邪一阵拳打脚踢。

这些孩童虽说还是小孩,最大的也才九岁,但个个身壮力健,比起骨瘦如柴的邪来说自是厉害许多。

邪双臂抱头抵挡,虽然身上疼痛,却一声不吭,更没有说半句讨饶的话,任由他们打骂,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总有一天,今天的仇我要十倍奉还给你们。”

此时,众人打得都有点累了,两名年纪稍大的小孩一人一边抓住邪的手臂,把他的身体扳起来。而尼格则伸出左手捏住邪的下颚,把他的脸抬起,右手高高扬起,接着用力挥下,“啪”的一声,在邪苍白的脸上留下一个通红的手印。右手再次扬高,一次次打下去,一边打一边口中还骂道:“凭你这样的废物也想跟海沦姐姐玩?我看你以后还敢不敢?”

打了好几下,打得手也有些疼了,尼格才停手,而邪这时,左脸已经被打得又红又紫,高高的肿了起来,却依然哼也没有哼一声。

邪虽然年长这些人两三岁,但一来身有残疾,再加上长期营养不良,身体十分虚弱,二来他们人多,所以邪反而不是这些小孩的对手。再加上尼格跟费力修习斗气剑技已经有一段时rì了,虽然此时威力不显,却也把身体练得甚是健硕,虽则只有八岁,但一身力气却也不可小看。这一顿打虽直把邪打得眼冒金星晕头转向,但没有把他打得裂骨伤筋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尼格见邪的左脸被打得高高隆起,气也消了,用食指抵住邪的额头,冷冷的说道:“记住了。以后你离海沦姐姐远点,否则见你一次打你一次。”说完就带着众孩童离去,临走前还在邪对邪呸了一声,吐了一口垂沫在邪的头上。那样子哪里是一个受过教养的贵族少爷,简直就是一个小恶霸小流氓。

邪此时还保持这那个姿势坐倒在草地上,面无表情,目如死灰,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样的家族,这样的世界,还是毁掉较好!”如此的屈辱和不公的待遇,使得邪的心xìng变得较同龄人要yīn暗得多也成熟得多。

没过多久,海沦就哭着从屋内跑了出来,一下子趴在邪身上,哭泣道:“姐姐,我爸爸要把我嫁给那个胖子尼格,他那么胖又那么坏,我怎么能嫁给他!”一边诉苦一边大哭。

邪看着海沦梨花带泪的模样,心也软了,但想要安慰她,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能伸手轻拍海沦的肩膀以示安慰。谁知这一动竟然牵动了脸上的伤痛,他虽然极为疼痛,却不敢吱声。

渐渐的,海沦也止住了哭泣,但声音还是有些哽咽。而她此时再去瞧瞧邪的时候,发现邪的左脸竟然“胖”了不少,而且红彤彤的。于是右手轻轻在上面一碰。

邪此时再也忍耐不住了,“哎哟”的发出一声痛呼。而海沦也是到此时才注意到邪的左脸上布满了通红的掌印。

海沦忍不住惊叫一声:“谁打你的?”接着却似乎想到了什么,说道:“肯定是尼格那个小坏蛋做的。只有他才会随意打人,我最讨厌他这种人!哼!不行!我要找他去。”海沦生起气来就想要去找尼格理论。

邪一手拉住海沦,摇摇手,示意她不要去。他不想海沦为了他和别人争吵,反正他也被别人欺负惯了,再多一两次也算不了什么。况且,这是他的耻辱,必须由他自己来了断。如果靠一个女人来为自己出头,还算什么男人!

海沦瞧着邪浮肿起来的脸,心想:“这一定很疼吧!”眼中尽是怜悯。随之又想起尼格说的话“她有传染病”。于是心中更是担忧。

海沦从脖子上解下一条金sè的项链,这项链是用白银金丝混制而成的,华美轻柔,而项链的挂饰则是一颗近似琥珀的金sè半透明小珠子。这只有蚕豆般大小的珠子表面发出淡淡的荧光,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海沦把项链放在邪的手上,说:“这个暂时借给你吧。”看得出她极为不舍。

“这是什么?”邪问道。

海沦幽幽的说道:“这是母亲留给我的遗物,在我以前生病的时候,母亲都会把它挂在我脖子上。听那些大人们说,这是难得的宝贝,只要佩戴在身上,就可以百邪不侵,什么病痛都会很快的痊愈。由于这是母亲生前送给我的,所以我一直戴着,就算别人想要看一眼,我也不给,但是姐姐你现在比我更需要它。所以我打算暂时把它放在姐姐你这里,等姐姐你病好了再还给我吧!”

邪把小珠子拿在手中,立即感觉到一股温暖的气息从掌心传遍全身,感觉特别的舒坦。邪一下就明白到这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宝物。而且,既然是海沦她母亲的遗物,其意思必定极为重要,邪又怎么好意思收呢?于是邪把项链推回给海沦,说道:“这么珍贵的东西,我不能要。”

海沦依然坚决的把项链推到邪的手上,说道:“我不是送给你,只是暂时放在你这里。你以后身体好了再还给我吧。”

邪心想:“我恐怕永远也好不了。”于是对海沦说:“这么珍贵的东西放在我这,你不怕我拿了之后不还给你吗?”

海沦充满自信的说:“不怕,因为姐姐你是一个好人。”邪笑着说:“你认识我多久了?怎么就知道我是好人?说不准我是坏人呢?”

“我就是知道。”海沦天真无邪的说道。

无奈之下,邪只好把项链收好,心想:“以后无论要付出多少的代价,也一定要报答海沦的恩情。”

这几天海沦都没来,邪好生失望,又甚觉无聊,于是去了藏书库一趟。在藏书库当中的藏书,邪基本上都看过了。

“这里有这本书吗?之前怎么没有看到过呢?”邪拿起一本从未看过的书籍。这本书是放在藏书库中最尾的那个书架中的最底层。邪不由得心想:“这里的书我都看了两年多了,怎么就没有看见过这本书呢?”再瞧瞧这本书,长八寸,宽六寸半,厚七寸,重量竟然比瘦弱的邪也轻不了多少。而在书皮白sè的封面上大大的写着“眷顾之书”四个字。并且这本书表面一点灰尘也没有,比它旁边的书都要新和干净。于是邪就想到:“这本书原来是新放进来的!”

这本书并不是用水雾帝国的文字写的,而在邪的记忆里也绝对没有学过这种文字。但是奇怪的是,邪却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看懂它,而且感觉非常熟识。

邪不由得心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可从来没有学过这种奇怪的文字啊?怎么会看得懂呢?”邪心中虽充满了疑惑,但却身不由己的继续打开这本奇特的书来翻阅。

这本书开首的第一句话便是:“当你看到这本书时,你的人生才算真正的开始。”

接下来的就是一些对于魔法世界的基本概括。

这个世界都是由‘元素’所组成的。元素的分类为:光明、暗黑、风、水、土、火六种主元素,以及由六种主元素互相组合而成的冰、木、沙等各种各样的合元素。而且还有一种很极少人知道的元素——生命元素,一种能够让人起死回生的神奇能量,据说是由六种主元素组成的。

人的身体有属xìng,灵魂也有属xìng,属xìng就是生物能够与某一种元素契合的能力,是生物最本源的xìng质。

所谓的斗气其实就是用身体来存储元素,俗称斗气。而修炼魔法的人则是用灵魂来存储元素,俗称魔力。

武者的战斗手段是把体内储存的斗气用不同的武技和剑技释放出来。

而魔法师的战斗手段却是用本身的魔力与体外的元素产生共鸣,从而让体外的能量元素进行攻击。威力虽大,但产生共鸣的这段时间可能会比较长。而共鸣的方式一般为念咒或使用魔法阵。

jīng神力是人类天生就拥有的能力,在魔法中,它起到一个连接的作用,就是把咒语与魔力互相连接,使之施展魔法。虽然在冥想的时候,人的脑海或多或少都会增长一些jīng神力,但是大多魔法师都极少在jīng神力方面下苦功,因为他们觉得“jīng神力足够就行了,多了没用。”

但是有一个魔法体系却刚刚相反,他们以jīng神力为主,创造了另一种魔法,称之为“jīng神魔法”。

jīng神魔法与其他魔法都不同,因为jīng神魔法是不规定修炼者的灵魂属xìng的,所以任何人都可以修炼(只有你还有灵魂),而且jīng神魔法修炼者修炼到最高阶段甚至能够无视实体防御直接攻击灵魂,令人防不胜防。不过修炼jīng神魔法比修炼其他魔法要困难得多,而且在修炼到五级jīng神魔法师之前,几乎没有攻击力和防御力。要修炼到五级jīng神魔法师,就算资质好的起码也要二十年的功夫,而二十年足够一个资质好的人修炼到七级甚至更高的魔法师。所以修炼jīng神魔法的人数非常稀少。

在开篇的最后一句还这样写“其实一切的修炼都有捷径的,就看你会不会走。要是每种魔法斗气修炼时间都差不多,那么,那些秘籍和秘术还有什么用呢?”

把《眷顾之书》的开篇看完之后,接下来的就是大量的魔法和斗气的修炼法门。

从《眷顾之书》当中,邪就知道了,其实世界上的强者依据不同的实力被分为了不同的位阶。

无论是斗气、魔法还是神术,它们在修炼到了一定的阶段就会分出层次。首先是最低的一级到九级,而突破九级之后就是圣阶,而圣阶则分为三个境界,分别是圣心境界、圣灵境界和圣魂境界。而每一个境界都分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

而突破圣魂后期之后,就会进入最强的神阶。而神阶也分三个境界,分别是神心境界、神灵境界和神魂境界。同样的,每个境界也分三个阶段,同样也是初期、中期和后期。

《灵魂分身修炼法》是《眷顾之书》里的首篇神术修炼法门,它的修炼方法主要是利用白魂(没有属xìng的灵魂)的特xìng而研制出来的。只要修炼者把自己的一部分jīng神力脱离灵魂,再把那一部分打入魔核(魔兽用来存储魔力的晶体,一般存在于魔兽的脑部内)或元晶(任何生物,一旦达到了圣阶,体内的大部分能量就会形成一块晶体,人类把这块晶体叫作元晶。)内,就可以得到魔核或元晶的全部能量和部分记忆。不过前提是修炼者的jīng神魔法能练到三级或以上,否则他的灵魂就经不起jīng神力的分离。

jīng神力不属于六种主元素和其他合元素,它是单纯的灵魂力量。而且jīng神魔法师还被世人称之为异类的魔法师。因为jīng神魔法师和其他的元素魔法师不同,他们没有圣阶和神阶之分。他们只是依据jīng神力来评定实力。即使他们超越九级以后,也不会进入圣阶,而是直接变成十级,而且,即使他们jīng神力增加了,寿命却不会因此而增加。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jīng神魔法才渐渐的没落。

由于jīng神魔法的没落,许多jīng神魔法的修炼法门都消失了。不过幸运的是,在《灵魂分身修炼法》的后面连着一篇《幻魔冥想》的jīng神魔法的修炼法门。不然的话,邪也不知道去哪里找那些jīng神魔法的书籍来修炼。

虽然这篇《幻魔冥想》只有短短的四页纸,但是其中的jīng妙之处,却异常玄奥,每一个字都含有极大的奥秘!不过邪却自信能在一个月内把它的第一章领悟。不过,就算《幻魔冥想》再神奇,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人变成绝世高手吧?邪可没那么天真。

而在《眷顾之书》当中,有一部《百虫经》是内容占用较多的,几乎占《眷顾之书》整本书的三分之一。而《百虫经》其实就是一本描述怎样捕虫、辩虫、养虫、炼虫、控虫的一本奇书。邪看了之后当即就停不下来了,每一页都仔细、反复的阅读。

《百虫经》把天下的虫分成六个品级,分别是凡虫级、战虫级、圣虫级、神虫级以及天虫级,而每个阶级也分下品、中品和上品。品级与等级不同,等级可以用自身的修炼来提升,而品级却是天生的,不能用自身的修炼来提升,但却可以用某些特殊的手段使之进化。而在六种品级之外,还有一种被称之为异虫的分类,它们的进化不遵从于六个品级,以及圣阶、神阶等境界,但自身却有着异乎寻常的邪异能力,所以称之为异虫。

虽然一般的昆虫天生就比较脆弱,但是昆虫一般都是群居的,团结的力量是不可以小看的!而且昆虫最擅长的就是隐藏身体。这样简直就是天生的暗杀者!譬如《百虫经》中提到的战虫级的群居昆虫魔鬼螨,身体只有灰尘般大小,全身漆黑sè。只要有人进入到它们的攻击范围,就会被数百万的魔鬼螨攻击。一般来说,八级以下(包括八级)的人都会被吃得连骨头也不留下的。

有很多昆虫本身就能够分泌出剧毒物质,就算是把斗气修炼到圣阶境界的高手在中毒之后也不一定能够保证自己一点事也没有。可想而知,用毒也是一种有效的防身手段呀!

所以,邪决定了,在没练成‘灵魂分身’之前,分一部分时间去研究《百虫经》。

当邪把《幻魔冥想》的初级修炼方法死记硬背下来以后,再看了一会《百虫经》,此时已然是傍晚了。

根据格拉斯家族的规定,到了傍晚时分,除了族长以外,其他人一律要离开藏书库。

这时,一个守卫进来对邪说:“时间到了,明天再来吧?”一点也没有把邪当少爷来看。邪也只好回去他自己的房间里慢慢研究今天所看到的那些东西了。今天一整天都在看书,中午饭也没吃,到现在还真有点饿。

邪回到房间,吃完晚饭以后,立即就按照《幻魔冥想》中记载的法门冥想。

自从邪把《幻魔冥想》默记之后,就决定每天都要用《幻魔冥想》里的冥想方法进行冥想。在邪看来,以前那些魔法书中记载的冥想方法与《幻魔冥想》比起来,简直成了垃圾。两者根本不是同一个层次的秘诀。

邪在冥想时jīng神力非常的集中,心无旁顾,什么也不想。

虽然之前也有冥想的经验,但《幻魔冥想》毕竟异于一般飞冥想方法,所以刚开始进入冥想的时候确实比较困难,用了将近两个小时才进入冥想的状态。(喜欢本书的书友,欢迎投推荐票,你们的支持,是我创作的最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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