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三点钟的时候,孟长chūn终于喝光了最后一滴酒,很不舍得的放下酒杯,亲切地拍着孟凡成的肩膀,说话的口气早已经不分父子,很像兄弟一般了。
孟凡成只是笑看着有些酒醉,没有花白的头发,没有太多苦难的父亲,感觉他年青就是自己的幸福,要是让时间一直停留多好。可是能行吗?

孟凡成摇摇头,停止了胡思乱想,扶起酒醉的父亲,可父亲却微笑着推开他,自己哼着小曲,悠然地转进卧室去了。

孟凡成摇着头,听见父亲边关门边还在咕哝着下次再喝!

中午暑气现在终于上来了,房间中闷闷的。孟凡成打开自己房间中的窗户,书香伴着cháocháo的味道飘了出去,而飘进来的却是一股热浪。

他打开桌子上的台扇,调到最小的档位,风悠闲的在房中乱撞。孟凡成开始的时候有些困意,被电扇一吹,困意全消,不由得又从床上爬了起来,安静地听着微风扇动书角的声响,这种声音仿佛时间机器,让人在其中不断地遐想着。

孟凡成就这样枯坐一会,不zì yóu地迈开脚步,出了房门,直接奔田媛的钻石娱乐去了。路上人很少,稀稀落落的,多数人现在都在躲避着酷暑。快到娱乐城的时候,他见田媛正在门前的树荫下悠闲地吃着雪糕,那雪糕有些要融化了,在她的红唇上滚动一下就落在地上。她今天没有穿裙子,而是穿了一条紧身的牛仔裤,把她身体玲珑的曲线衬托得更加妩媚,线条润滑地如同那滑落的雪糕,十分诱人。

她见有人来,稍微扬起头,在她遮盖着大半张脸的墨镜中就出现孟凡成的身影。孟凡成笑了笑,墨镜中的他也笑了笑,接着田媛也笑了笑,尖翘的下巴xìng感的攒成一个酒窝,然后如玉的手掌托起下巴,像油画中的美人一般。

“你真漂亮!”孟凡成憨憨地说,表情有些不自然。她似乎感觉到了孟凡成地不自然,站了起来,朝他走去。

从她的墨镜中孟凡成现在不只是能看见自己了,他还能看见天上的太阳,他不zì yóu地抬头看了看天上,不知道是太阳给了她光泽,还是她让自己眼前的一切明亮起来。

“你不要这样!”田媛隔着厚厚的墨镜有些恐慌地说着,这让孟凡成一时理不清头绪,不清楚她要说什么,只是大胆地抓住她的手,一股清新的感觉传遍了他的全身,但他也感觉到她在颤抖的手。

就在这时,孟凡成从田媛的墨镜中又看到一个人影,这个人影模糊着,但他能真切地感觉到他的存在,而且就在自己的背后。

“你不要这样!”田媛又说了一遍,语气虽然柔弱,但非常地坚决。人影逐渐的清晰了,但还是不能分辨出他是谁,但就在这时孟凡成想起这人就是一直跟踪自己的人,他刚要喊,一把凉凉的匕首从墨镜中泛出寒光,不偏不倚地往自己刺来。

他立即感觉到一阵疼痛,接着就看到田媛失sè的表情,心中一灰,感觉自己开始往下沉去。

“啊!”他呻吟一下,感觉无比地沉闷,如同第一次死时,被人拔掉氧气管子一样。

他瘫软地从床上坐了起来,耳边传来电扇吹书的声音,身上却已经湿透了。原来是一个梦!他在心中想着,思绪纠缠了千百回,一时想到死,一时想到重生,也搞不清楚现在的状况了,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的自己了。每个人在噩梦醒来的时候都会乱一会儿,但孟凡成比一般人要乱得多。

他看了一眼在自己床头,田媛送的手机。有些放心地望着天花板,试着把思绪拉回来。他不想再去想刚才的梦,只是专心地听着“沙沙”的书声,有些惬意,有些悠然。

然后他突然想到什么一般,掀开床上的凉席,在最里面找到几本漫画书,一本古龙,几册金庸,外带还找到一本情节很简单,省略号较多的书。他在心中笑着,一时记不起这是谁借给自己的书了。

他小心的把皱起的书角理好,特别是那本他从小爱不释手的《蓝jīng灵》,再次见到它,那种难掩的喜悦,让他的心狂跳不已,比看那带省略号的书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

“意外之喜啊!”孟凡成把书整理好放在抽屉中,在他没重生的岁月中,这些书早就被老妈化作乌有,现在能再次相见,不得不感激这妖孽般的重生了。

他看了看理好后放入抽屉中的书,想了一下,又把省略号给拿了出来,很坚决地把它又塞到席底,而没有送到垃圾桶,看来也是以备不时之需了。

一切整理好后,孟凡成已经没有睡意,看了一眼手腕上的学生电子表,感觉时间也已经不早了,再睡下去,晚上醒来肯定是会头疼了,还不如不睡呢!

孟凡成悄悄地洗了一把脸,把疲惫稍微赶去。然后匆匆小跑到楼下,不用思考就找到自己的自行车,然后打开车锁,跨上车,骑着十七岁的单车,飞翔在白衣飘飘的年代。

那漂亮的女生和白发的先生。他在口中哼唱着,年青的血液让他心态年青,一种想要远足的冲动在他的头脑中盘旋着。

当孟凡成飞车出了小区后,小区路边停着的一辆桑塔纳悄悄地发动起来,慢慢看似无意的开着。

路边的树荫在四点的时候已经很凉爽了,孟凡成在下面骑着车,更是一片清爽。这时他明白田媛为何喜欢在这个时候坐在树影下了,原来那是一般城里人所不知道的享受。

大约半小时的路程,路边的风景就已经变得不同了。这是城乡的结合部,到处是低矮的房子,路湿湿的,不下雨也有三分的泥泞。

九七年的时候,这里是工业区和居民区的混杂,人不多,但厂子不少。可惜的是厂子的效益越来越差,已经撵不上九十年代初的红火了。那时这里还是农村,后来随着厂子的建设,农民变成工人,种地变成了上班,这是让人很羡慕的事情。

可是现在厂子倒的倒,搬的搬,只留下被大卡车压坏的路面,以及依然贫困的人们。这里发生改变是在二零零零年,这里人少好迁移,zhèng fǔ就把这里划为商业区,人们才告别晴天一身泥,雨天游过河的环境。

孟凡成在颠簸的路上,缓慢地骑着自行车,凭借着记忆在里面穿梭着。虽然这个区域离孟凡成家并不远,但他也没有来过几回,只是小时候偶尔放风筝会来这里,因为这里是全市地域最开阔的地方了,是放风筝的绝佳场所。

在现在落寞而以后发达的东辛区,孟凡成不是无意在瞎逛,而是在凭借着记忆来找一个叫做“徐福酒厂”的地方,看看他是否符合自己的心中所想。

徐福酒厂地方不难找,就在徐福区东首的一条街道上。酒厂中一座三层小楼,不扎眼,但也不太土气,是很给人安全感的一处建筑。

孟凡成骑车走到酒厂大门前,里面还有淡淡的酒糟味,有些刺鼻,也有些醉人。居民住在这里也都是迫不得已,因为这里到处都是化工厂,污染很严重,他们要是有能力早就搬迁了。

但是酒厂的工厂并不是在这里,这里只是办事机构和仓库,正真的酒厂在东辛区的下面乡镇,所以它对于这里并没有什么污染。

其实这个酒厂是生产啤酒的,但由于销售管理不到位,又受低廉的外地啤酒侵占,它在徐福以及周边根本没有什么市场,只能以更低廉的价格销售到一些偏远的小地区。现在只是勉强生产,离破产并不遥远了。

孟凡成没有直接进去,而是去旁边的小卖部里买了一包五块钱的南京烟,然后又杀了回来。一脸媚笑地拆开香烟,递给看门的老大爷,和他问东问西的,不时还表示着赞同的随声附和着。大爷本来就健谈,现在又来了个善解人意的,模样又不错的小听众,讲得就更加卖力了,大半包烟抽完了,暖壶中的开水也差不多喝光了,居然还能滔滔不绝。更可贵的是孟凡成也不嫌烦,坐在小板凳上,不时问几句,让他讲得更欢快了。

天快黑的时候,大爷的嗓子有些嘶哑了,孟凡成买给他的一包烟也所剩无几了,这时孟凡成才开始起身,说下次还要常来这里,陪大爷聊天。

“你尽管来,别的不敢说,这传达室可是我的天下,那吴秃头也要给我面子。”吴秃头是这里的厂长,刚才谈到这里的趣事的时候,他一直是主角。

“那是,谁面子不给,也得给大爷的面子。”孟凡成及时马屁拍上,那叫一个响亮。

“哈哈!还是年青人嘴甜!常来啊……”大爷把孟凡成送到门外,感觉这五块的南京烟,就是比一块三的大前门好抽。要知道九七年在徐福,抽五块钱烟的,最起码是个副科长。可再过几年,恐怕连村长都不爱抽了。

孟凡成骑上自行车,对大爷笑了笑,一摆手上车而去,心里也明朗了许多。

这时停在不远处的桑塔纳也发动了,悄悄地在颠簸的路上走着,只是天刚刚黑,他也没有打开大灯,和孟凡成一起消失在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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