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将《海贼王》当大学毕业论文写,全文展示
本文来自网络,本人是转载者。转载的原因只是因为喜欢《海贼王》,所以希望大家也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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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一年来对这篇文章这么多回复和转载,我看了很多回复的内容,有人说好,也有人骂,也有人不信,我今天就回复一下几个问题:1,我是真的认识作者,前几天才和他喝酒。2,他是真的很喜欢海贼王,这篇也确实是他的毕业论文,也许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宽松,他通过了。3,这篇东西他没有认真写,是当时为了交急忙赶出来的,写得不好大家不要骂太过火。4,那小子真的考到研究生,不过是今年,去年发的时候他考了,差一点,不肯接受调剂到另一个学校,今年又考了一次,还是哲学系,初试第一名考到了。据他说他在考试中写了这么一段话:“世代传承的意志,时代的变迁,人的梦,这些都是挡不住的,只要人们继续追求自由的解答,这一切将永不停止!”

我相信那些教授没有看过和听过op,但是这些话,我觉得是一种胸怀的问题,所以那些人接受了。不过他在考试中就没有写出说是来自海贼王而已。

如果大家还是不信的话,可以去查他这个人,虽然我不知道能不能查到,他今年考到的学校是广东省的中山大学哲学系。呵呵,如果被他知道我说这么多,我就惨了。-。-!

2007年4月6日重新编辑

超凡入世的贼——《海贼王》中精神的伦理

尼采说的好:有些书有王气!是有王气的书呢?那就是我们要用灵魂去体验的书。在上古时代,人们首先体验自己的灵魂,即自己最本质的东西,然而现代人却刚好相反,体验的首先是外在于自己本质之物,灵魂因此就失去了澄明性。有王气的书正好是一面镜子,能把本已失落的灵魂重新映照出来。读书,不是仅仅为了扩充知识,更重要是找回自己。因此,读书是一项庄严的事业。笔者坚信《海贼王》是有王气的书,是我完善自己乃至踏上征途的基石。一本漫画有如此力量,岂不荒谬?但是正如克尔凯郭尔所说:因为荒谬,所以信仰。

一、文学的私人性质

怎样才算文学呢?或者举例来问:《被缚的普罗米修斯》这种许多年前的所谓伟大“文学作品”,在今天谁还会在其中看出文学意义?说它是“文学”的,也许更多是照本宣科而不是通过自己的判断。《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的确是伟大的文学,但是否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学教科书所说的理由就应该打上一个问号,甚至可以说,如果让它成为“文学”的仅仅就是那些原因,那它就真的不算文学了。《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的伟大不在于它本身有多深刻的涵韵,也不在于后来的解释者能在其中挖掘出离奇古怪的东西,单单这两个因素不能成就伟大的文学。如果只有前者,被发掘完意义后这部作品就会成为废置的矿井;如果仅仅有后者,那一切作品的意义都可以被随心所欲地编织,伟大就失去其意义。它的伟大,或者直接说文学的伟大,在于一种永恒的互动:作品永恒的诉说和读者永恒的解释,双方永恒的交流,让作品的意义得到呈现,让人心的奥秘得以彰显,这样的文学才能超越现实的时空,在永恒中绽发光彩。直言之,能有这种力量的就算文学,就有进行研究的价值。

我们一般受的文学批评教育都倾向于把文学现象还原成社会现象,在社会发展中定位文学的价值。因此我们一般会看文学表现了社会层面的东西或者看它有指导意义。这虽然不错,但却比较片面和表面。归根结底,文学是属于人性的东西,人性中当然有社会性,但是在今天这个贫乏的时代,社会性却成为了唯一被承认的人性。如果社会性泛滥,文学的意义就会像畸形的生物,只有一侧得到发展,另一侧完全发育不良。“另一侧”是呢?那就是我们的人格个性。那是完全属己的东西,也是人性的核心部分。它不是“心理”、不是“意志”,也不是“先验自我”,用海德格尔的话说,那是“在者之存在”。(1)但是也正如他所说,那是被遗忘和掩盖的东西。文学是因为这个而诞生并且理应指向这个。所以文学意义的“现象学还原”应该要“还乡”到这个地方。

人格个性是完全属己的,文学的首要性质必定是私人性质。因此作为文学批评,首先是要和文学作品中绝然属己的意义交流,它是个人事件。既然是个人事件,首先要考虑的当然是本己的意向。如果一个批评家是真诚的,它要关注的首先是自己的心,而不是自己的“名誉”。——选择“名著”解析是一种流行的做法,因为能借助的资料和固有观点已经足够的多,至少,也不会被认为大逆不道。但是如果无法在其中通达“存在”,无法在其中感受到永恒的互动,那我的批评和解析还有意义么?如果要在大逆不道和丧失自我中选择,当然要选择大逆不道。刘小枫决绝地宣称自己是“道之贼”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我不够真诚或者足够懦弱,就要么会解释昆德拉,要么会解释陀斯妥耶夫斯基,解释他们的作品对我还有对正统的学人是一种折中。但是我虽然佩服他们,但是却无法在他们的作品中获得纯然属己的感动。“圣灵并未降临”!我要迎接自己的圣灵,即便那是撒旦的使者。也许这正是当年弥尔顿的气概呢。我是个学生,但我首先是个男人!一个男人不能为自己的感动大声疾呼,不能让天下听见自己声音,他根本不配顶天立地的活在世上。

不再犹豫,我就选《海贼王》解释,正如船长路飞选中了我做骷髅精神的代言人。“西方之教行于中国,道之贼也。”(2)为刘小枫能豪迈宣称自己是道之贼,我就不能宣称自己是海贼?如果他要在这个宣讲“唯物主义”的国家,坚持“未知生,焉知死”的民族迎接救恩,我就要在这个地方升起我的海贼旗。——“把灵魂赌在骷髅旗上的男人,没有办不到的事。”(3)

二、《海贼王》的独特性

《海贼王》讲的不是简单的冒险故事,就像《堂吉柯德》讲的不是简单的冒险故事。它们都属于很容易被误解的作品,《海贼王》尤其如此。因为它是“小日本画给小孩子或者不良少年看的漫画”。

对此除了苦笑还能怎样!?好的东西就是中国的,不好的东西就是“资本主义的腐朽因素”,这就是中国人,包括中国学人沾沾自喜的源泉之一。孔子和苏格拉底同样述而不作,但是*和宗教裁判所却“舍我其谁”。因此实际情况刚好相反:优秀是东西属于全人类全世界,只有腐败的东西才属于本己!用基督教的话说就是人的罪只属于人自身而不属于神。《海贼王》是那么的动人心魄,因此它属于全人类!这和“媚日”或者“抗日”毫无关系。我们要首先解除自己对它的误解,摔开对它的有色眼镜。

罗素在解释哲学是这个问题时,认为首先要理解不是哲学。(4)对《海贼王》的解释也应该是这样:《海贼王》首先不属于范畴。的确,它是漫画。而漫画一般来说是通俗的、速食的文化产物。我们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海贼王》是不是仅仅就是这样的产物。

要解决这个问题,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把《海贼王》和时下在中国最有市场的日本少年漫画《火影忍者》做一个比较,因为《火影忍者》正是这种通俗和速食的代表。如果两者间从内容到精神实质都相契合,那《海贼王》的确就仅仅是俗文化大军中的一员。但是如果其中存在不可等同、相差万里的因素,那就必须把《海贼王》单独作为一个需要解释的对象,不能用对一般漫画的态度等闲视之。

要作比较,就要有比较的标准。通常人们喜欢直接把两部作品的人物、情节和精神作对比,这其实根本无法比较出东西。其实这样除了例子的堆积,根本毫无意义,庄子学说中的相对主义早把这类比较的意义消解了。所以必须确立一个外在于比较双方的标准,然后让要比较的事物与其比较,彰显各自的意义。那么,才得以成为比较标准呢?通常人们又喜欢找一个无所不包的尺度作为这个标准,比如基督教会找来上帝,近代启蒙运动找来理性,但是后现代的种种又将之宣判为无效——外在于人个体生存的东西终将被生存拒斥。所以确立的标准必须外在于比较双方而又内在于人格个性。

事实上,尼采的《悲剧的诞生》就为我们提供了这种标准的“潜型”。通常人们再次认为他所说的日神和酒神代表的是理性和情感。这是一种何等浅薄的误会!他自己就明确地说:日神和酒神同样属于非理性的范畴。日神是直观的造型,酒神是魔幻的音乐。(5)两者构筑的不是在者世界而是存在世界!这实质上已为我们指明了道路:我们的标准不是一个外在于我们自己的东西,而恰恰只是我们用以判断的视角。

漫画迷为漫画设定的二元视角为激情和论理。就是说,一部漫画要同时给人以情感的沸腾和思想的启示。愿意理解漫画的学人也会持这种观点,在漫画的分析中就会以此作为依归。这里就是关键了:激情和论理不能作为我们比较《海贼王》和《火影忍者》的标准。或者说在这种视角下,两者的意义根本不会有不同:只是不同形式的激情和道理罢了。鸣人要成为火影的誓言与路飞要成为海贼王的梦想是本质相通、海贼间的友谊和忍者间的情义是相通的。能在一种视角下被比较,被比较的双方就只有量的区别而没有质的区别。我们要换一种视角:如果在这种视角下两者会同时出现,那双方就是属于同样范畴的,直言之,《海贼王》就没有特殊的寓意。如果在这种视角下只有其中一者出现,那两者就是有质的差别。所谓比较在这个意义上就是要比到不能比。

这个视角就是此世与超世。所谓此世,就是在此岸世界的一切在者,上面说的激情和论理都属于这个范畴;所谓超世,就是彼岸世界的存在,形式上类似于新约圣经的神和海德格尔此在中的存在。具有神秘主义的因素。此世当然是所有人和所有作品都具有的,所以关键问题就是《海贼王》和《火影忍者》有没有超世的关怀。

在《火影忍者》中,核心是忍道。“我从来说到做到,这就是我的忍道。”主角鸣人就是以这句话作为精神支撑。他说到的是“成为火影”,做到的是在成为火影的路上的不懈努力。由于火影的形象早在漫画中出场,鸣人的目标只是从场上的这里攀登到场上的那里。因此忍道中的两个因素——说和做——都是属于此世的。而在《海贼王》中,其中一根支柱是梦想。“我是将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这是主角路飞的口头禅。前海贼王罗渣在漫画开始时间的22年前就被海军处死,留下的是言语!这就正如上帝在圣经中的在场也仅仅是言语。于是路飞的梦想是不在场的。因而具备超世的因素。最重要的是,海贼王的梦想并不是一个要揭开的谜,而是一个要内在于自身的目标,于是它的超在是内在的超在。

用这个标准衡量《海贼王》和日本的其他漫画,都会发现超在的因素几乎是海贼王的专利:《钢炼》的主题是找回过去、《死神》和《犬夜叉》之类更是典型的通俗加速食、即使是最近风云一时的《怪物》,重点也仅仅在此世的天马而非超世的怪物般的约翰。当然,多年前的《新世纪福音战士》可以作为超在的前驱,但是和《海贼王》相比,它的此世显得那么苍白和可怜。真正形成意义的不是超世的存在,而是超世和此世的丝丝入扣的关系。

当然,关系是每每不同的。

三、精神的伦理

此世和超世的视野实质已经是一种宗教视野。黑格尔说:“凡是精神的,一概离中国人很远。”(6)这不是说中国人没有思想,而是认为中国人缺乏关注超在的意识。正因为这一意识的缺乏,中国人对世界的理解总是片面的。一旦宗教意识闯入,一个全新的世界就会展开。因而当用宗教性质的此世和超世视野关注《海贼王》,它的意义才能冲破中国人为之贴上的封条。

现在可以回答《海贼王》讲的是了。《海贼王》讲的是“精神的伦理”。那是精神的伦理?这要分两个方面理解:首先,是伦理。第二,又是“精神的”。

在中国,西汉贾谊说:“以礼义伦理教训人民。”其意与“人伦”相同;在西方,伦理的希腊词源为ethos,意为风尚和习俗。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伦理都属于人的范畴。时至今日,伦理的内容早就和以往大相径庭,但是伦理是人的伦理这一基础语境却没有改变。而且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都不约而同将伦理归结到社会的人的层面——教训、风尚和习俗都是在社会意义上被理解的。因此,伦理具有人和人关系的意义。

“精神的”当在黑格尔的意味下使用。黑格尔在其《精神现象学》中认为精神已经是超越了理性的环节,指向了宗教以及绝对精神。它是一种普遍的意识,本身表现为社会意识。因此精神就已经不仅仅属于人的范畴,它虽然内在于人,但又不再是个人的属物,而有超越的指向。这一超越的指向却并不具备社会性,正如眼睛不会看向眼睛自身。其着眼点不是人和人的关系,它面对的是人和超在的关系。

如此说来,精神的伦理就是一个悖论:一者是属于人和人关系范畴的,一者是属于人和超在范畴的。两者理应无法兼容。这在圣经中有许多的例子:乌斯地的约伯也曾无法理解上帝,甚至诅咒过——“……我不得安逸,不得平静,也不得安息,却有患难来到”;(7)我主降临人世是为了受苦。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更加展现了两者具有不可能调和的矛盾。伦理总以人自身为目的、精神的总是寻求着超越人的东西,一方是固守,一方是开拓,两者都是要人用自己的所有生命承载的。因此精神的伦理如何可以诞生与如何可能,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其实这形式上类似于康德要论证出“先天综合判断”,康德的方向就是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不过对于我们而言,更为根本的问题不是精神的伦理如何诞生和可能,而是它是否应该诞生和是否应该存在。文学不是语言学,也不完全是哲学,它面对的不是本然问题,而是应然问题。世界本身是怎样的固然重要,但是仅仅有求知世界本身是怎样的人绝对不是文学家,因为这是科学家的事。文学家必备的素质就是认为世界应该怎样。“萨特和加缪认为世界本来是这样的,人应该承担荒诞的快乐,弃绝神圣;卡夫卡和艾略特则认为世界本来不应该这样,人应该背负十字架苦行,回归神圣。”(8)无论如何,应然意识是他们的共同素质。精神的伦理应该要诞生与存在,因为此世的人情和超世的梦想都不可离弃。

问题由此进一步明确:《海贼王》实质在解决一个悖论:既要达到超世梦想,但是又不离弃此世的伙伴。圣经虽然关注此世,但是其根本目的是要让人获得超世的永生;尼采、加缪、昆德拉虽然具备担当此世的气概,但是却没有超世的关怀。这真的不可调和么?《海贼王》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到目前为止,一群拥有各自超世意识的人同生共死。它用自己的每一次航行展现着精神的伦理的确可以存在。可以断言:《海贼王》故事的发展与精神的伦理的展现是同一的过程。

精神的伦理现在尚未诞生,而且也不知道会不会诞生。正如《海贼王》的故事还没完结,也不知道能不能够完结(《少年jump》是本很功利的杂志,万一故事的fans不追故事,就要你停刊)。但是它应该要诞生和存在,《海贼王》正是在追求这个。onepiece——前海贼王罗渣留下的神秘宝藏——是?在我看来正是这个还未完全的展露的精神的伦理。《海贼王》故事的历程,就是精神的伦理诞生的过程。

我们在这里无法讲精神的伦理是。即便是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也不敢宣称自己讲出了“未来形而上学”。但是康德找到了“足迹”,正如我此时发现的航线。分析尚未完结的《海贼王》已然具备的因素,当然不能完全展现精神的伦理,但至少可以让人们看到其冰山一角。

四、精神的伦理的在《海贼王》中的诞生与内涵

漫画是这样开始的:“权力、名声、财富,拥有这一切的海贼王格尔?d?罗渣在临刑前的一句话让人们趋之若骛地投身大海——‘想要我的财宝吗?要的话就全部拿去!我把它们都放在那里了!’——由此,男子汉们纷纷扬帆出海,世界就此进入大海贼时代。”(9)

与其说这是故事的开端,不如说这是故事的背景:因为主人公路飞扬帆出海是在罗渣被处死的22年之后。而且真正故事的开始乃是红发把草帽扣在路飞头顶那一刻,如果没有红发对路飞刻骨铭心的影响,路飞也无法立下他要成为海贼王的誓言。由此,我们不应该把罗渣被处死的事件作为故事的一环来看待,它乃是统摄着故事的超世事件。

是超世事件呢?简单说这就是神迹。至今唯一被人公认的神迹只有一件:那就是基督的死而复生。这事件既发生在时间之内,但又超越了历史时间成为了永恒。面对超在事件通常有两种态度:其一是把超在事件还原为历史事件,斯宾诺莎认为裂开红海的不是上帝而是东风,中国后学把“黄帝四面”解释成黄帝向四面巡视就是这种态度的表现。这是一种理性的态度,但却是种拒绝深度和意义的态度。其二是只承认唯一的超在事件,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教义就是如此,他们不能容忍别的神存在。神圣事件必定是唯一的。这是种信仰的态度,但却拒绝了广阔的世界。因而面对罗渣这一事件,一种开放而承接的态度必须具备。

超世事件是超世对此世的突入,是对此世时间的打断。它之所以是超世的,并不在于唯一,而在于它自身的结构和与此世的关系。我们不妨以基督受难为例对超世事件作基本认识:基督是上帝之子,但是并不具有现世的权力,他出没在乞丐、麻风病人和妓女之中,即出没于社会的边缘人中而非“高贵”的人中。它对世界的拯救不是成为弥赛亚,而是被血肉模糊地钉死在十字架上,承受了人们的所有罪恶。他复活了,并且完全改变了历史的方向,并且至今成为人类历史的主题。(10)可见,与现世的格格不入、受难和复活,是构成了超世事件的三个要素,而改变并开启一个新的时代并具备持久影响,则是超世事件和此世的关系。

这与海贼王的被处死在形式上出奇地相似!海贼王的名字中拥有“d”这个神秘的字符,这表明他和某种超在有深刻的联系;海贼王不是政府的领导人,也不是世界的统治者,相反他厌倦领导和统治,与现世的权力毫不相干;海贼当然是“人人得而诛之”的贼子,和高贵的官员甚至平凡的群众都不能和平共处(基督说:“我来不是叫你们太平,乃是叫你们动刀兵”(11));最后,他在罗格镇被处死了。但是他的言语开启了一个时代——世界就此进入大海贼时代。

这种相似是偶然么?尾田是不是基督徒,有没好好读过圣经我们不得而知,但关键的问题并不是海贼王的行刑为类似于基督受难,而是这类事件为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最直接的解释当然是:因为它来自上帝的国,自然拥有神力。但是罗渣不可能来自上帝的国,海贼从来是无神论者。事实上,是因为这种事件的主人公“能人所不能”。基督付出自己的血肉为我们赎罪,罗渣付出自己的头颅诱人犯罪,能做到这种事的不是人。

人所不能的是呢?人总有界限的,比如死亡就是人无法超越的界限,人所不能的就是永生!超越死亡就成了精神的起点。基督能人所不能是因为他是基督,是上帝的独子,能死而复活。凭借救恩,我们也能超越死亡,精神让我们超越了肉身的界限。但是我们可以发现,罗渣这一超世事件中没有复活,这是基督和罗渣最大的分野——因为复活,世界能充满圣爱,没有了复活,圣爱就无从讲起,因此罗渣是诱人犯罪:如果罗渣像基督那样可以复活,就根本不会有海贼王的故事。正是因为死而复活对于圣灵不会惠临的人是那么遥不可及,所以海贼王才要创造出新的精神来代替救恩。

他用梦想代替圣爱。用招展的骷髅旗代替受难的十字架。

基督和罗渣首先都不是“出世”的人,他们的事业在这个世界中。他们又不是屈服于此世的人,他们有着超世的理念。但到了这里,基督和海贼分道扬镳了:基督教让人们把生命的重点放在超世之上,而超世乃是伊甸园似的上帝的国。此世的重要是因为它与超世的联系,本身可以“得意忘象”;海贼王告诉了人们超世(onepiece)的存在,但是却并没有让人把一切放在超世上。如果说onepiece是目的,冒险是手段,罗渣绝对不会同意把两者割裂:只有追求着超世的onepiece,冒险才有意义,只有onepiece由此世的冒险得来,onepiece才有价值,两者不可偏废,且浑然一体。基督教完全委身于超世,故仅仅是精神的;罗渣诡异的笑容下,却隐藏了此世和超世并存的伟大航道,因而他的血孕育了全新的精神的伦理。

五、精神的伦理的必要性与目的.

精神的伦理是罗渣用自己的生命开启的含括此世与超世的尝试。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为不能在已有的精神或者已有的伦理中找到依托,而要构建这样一种全新的事物。简单的说,我们必须查明这种精神的伦理是不是有存在的必要,如果有,它的必要性在哪里。

无论是精神的宗教还是伦理——两者虽然有无数的差别——都有一个共同的隐含前提:人应该谦顺。在圣经中,上帝因为以色列人要和列国一样拥有自己的王而不快——“管辖你们的王必这样行:……你们必作他的仆人,那时你们必因所选的王哀告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应允你们。”(12)因为上帝的子民是牧人而不是王。所谓牧人,牧的是牛羊。谦卑和温顺,是人面向神的最基本态度,即使在此世对别人可以为所欲为,面对自己的超世也必须完全委身。在基督教中,对此世的留恋乃是恶;中国的伦理更是如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深严之至,即便是随心所欲了也不能逾矩。这当然需要人懂得并且奉行礼法,这样的人同样必须谦虚和温顺,一旦人不甘心仅仅活在此世而追求超世,则是大逆不道。

不谦顺的人就是罪人?

所谓不谦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动的不谦顺,以乔巴为代表。他只是天生和别人不同,并没有主动干,但是这种天生的奇特已经足以让人觉得它是对其他谦顺者的威胁;另一种是主动的不谦顺,以罗宾为代表。她有着自己的能力和意愿,追求自己的梦想,这当然更是正常秩序的威胁。威胁最大的不是由自由精神得来的结论,而是自由探求本身。乔巴被正常的人(甚至正常的鹿)认做怪物、罗宾则被所有人为人是恶魔般的女人。事实上,乔巴只是因为鼻子是蓝色就被放逐了,罗宾则是因为研究被世界政府禁止研究的历史而被追杀,他们都没做伤害别人的事情。只不过他们身上有太多和常态格格不入的地方了,以至他们的生存本身就带上了罪恶的枷锁。

如果这时宗教或者伦理可以拯救他们,并让他们获得幸福,精神的伦理就显得是多余的。但是我们可以试想:伦理不会拯救乔巴,因为他根本连人都不是,而是一只吃了人人果实的鹿,宗教会拯救乔巴,但是却是以它的孤独和沉寂的生活为代价的,乔巴想学习医术的梦想在其中可有可无,因为“医术”只是此世的东西不足挂齿。要获得宗教拯救就要放弃梦想!伦理也不会拯救罗宾,相反正是伦理毁灭了罗宾的故乡、扭曲了罗宾的人生!宗教同样是要以罗宾放弃梦想为代价作出拯救,这样的拯救要不要都没意义。

虽然人人生下来就一定会死,但没有人是生出来就为了死的!乔巴是这样,罗宾也是这样。如果在传统的宗教或者伦理语境里面找不到令他们完整快乐生存的支撑,就造一个出来吧。精神的伦理就是为此诞生的!谦顺的人当然有活下去的权利,但是不谦顺的怪物难道就必须要死吗?

乔巴在加入路飞海贼团前是那么的迷惘——“我不是人类的伙伴,我头上有脚,脚上有蹄,我是怪物啊!”(13)路飞仰天大叫:“罗嗦!跟我走就对了!”(13);罗宾在向路飞他们完全敞开心扉前经历了无数的悲苦——“就算你们现在喜欢我,但最后也会厌倦我的,因为我的敌人是这个世界和它的黑幕。”(14)路飞的回应是:“狙击王,把那个代表世界政府的旗子给我废了。”(14)

这是,就是精神的伦理的力量和价值:它让孤独的不谦顺者不再孤单,而且完全尊重了这个个体的本己的存在价值。精神的伦理必要性正就在于它一方面让不谦顺者有了可以凭靠的地方,另一方面又要不谦顺者保有自己的意义。为了守护他们,即便与整个世界为敌也在所不惜。

因而精神的伦理具有了宗教和伦理两者之长,又在弥补两者之短。此世与超世的不可偏废,就是精神的伦理必须存在的理由。在宗教中,基督让我们这样去爱:“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赏赐呢?……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15)当然这是为了超越爱的狭隘。但是却缺失了人本身的意义;在伦理中,人虽然相亲相爱,但是却讲求“父母在,不远游。”那些出类拔萃或者离奇古怪的个人的梦想完全没有施展的余地。精神的伦理正是继承了宗教的超世关注和人伦的此世互爱,又扬弃了宗教的此世的忽视和人伦对超世的淡漠。

乔巴在天空下着粉红色雪的雪国樱花夜出海了,它要以船医的身份和路飞他们环游世界——“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一天。”罗宾看见路飞他们为她向世界政府宣战,终于忍不住放声痛哭:“我要活下去!带我一起走吧!”人是应该快乐地活下去的,即使世界只有一个乔巴,一个罗宾,也已经足够让我们直面精神的伦理。因为每一个人都有快乐生活的权利,即使他是“怪物”和“妖怪”。

六、精神的伦理的两个阶段

《海贼王》至今为我们展现了两种精神的伦理的模式,这两种模式为我们展现了精神的伦理的两个阶段。这体现在《海贼王》两种最主要的人和人关系中:海贼团中各人和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前辈的关系和海贼团成员间的关系。前一种关系的代表是山治和赤足哲普的关系,后一种关系的核心是路飞。它们分别体现着“此世的超世”和“超世的此世”。

山治和他的师傅赤足哲普本来是仇人,因为哲普以海贼的身份打劫了山治的船。但是一场暴风雨让他们共同流落到一个荒岛上,哲普对这个素昧平生的孩子却几乎付出了自己的所有——把仅有的一点粮食全给了山治,而自己就吃了自己足以踢碎岩石的脚。当山治问他为可以为一个陌生人做到这个地步,哲普说:“比海贼身份更重要的是生命,但比生命更重要的是我们共同的梦想。”——allblue,厨师的天堂,梦幻的海域。在整个世界,哲普本来认为只有自己坚信它的存在。但是当他知道山治也对其有无坚不摧的信念,难道还不足以把自己的命延续到这个孩子身上,然后把所有的痛苦留给自身?

肚子是最现实的,是此世的基础。哲普和山治都是厨师,当然深深知悉人类最现实的一面,而且他们都切身体会过刻骨铭心的饥饿,超世对于他们本来是最为遥远的。的确,如果他们一直没有遇见对方,超世的allblue很可能只会永远埋藏在各自的心底。但是他们遇见了!在此世中,他们是仇人,而在超世中,他们却是父子。正是此世中的超世,让他们最终走到了一起:山治成为了哲普厨艺和踢法的传人,当然,更加是梦想的传人。精神的伦理超越了社会的伦理,并且改变了两人在此世的敌对,山治感人肺腑的离别就是明证。此世的超世是一种超世对此世的调节,而非超世对此世的扬弃。如果基督教是一种爱的遍布,那么精神的伦理在此则体现为梦想的传承。梦想历来是《海贼王》最动人的地方之一,它之所以动人,正是精神的伦理让人看到了此世的超世,直言之,看到了人间的天堂。

友谊同样是《海贼王》最动人的因素之一,但是这同时又是日本少年漫画共有的因素,究竟是让《海贼王》中的友谊具有如此特别的意义?可以认为,这在于路飞海贼团走到一起的理由:要成为海贼王的男子需要的不是手下,而是伙伴,他要做的是承载伙伴们的梦想一起乘风破浪。这就不同于一般恩义模式(《死神》)和同病相怜模式(《火影忍者》)的友谊。精神的伦理在他们这群人身上展现出第二种模式:超世的此世。

路飞要成为海贼王、卓洛要成为天下第一的大剑豪、奈美要画出自己航行过的全世界航海图、乌索普要证明自己是英勇的海上战士、山治要找到allblue、乔巴要成为能医百病的万能药、罗宾要找到失落的历史,海贼船上的每个伙伴都有着各自的梦想,而这些梦想都经过人们难以想象的痛苦的洗礼,是此世的超世,某种意义上已经具有了宗教的特质。但是他们还是走到了一起,他们的超世基本上都不同,让他们走到一起的理由当然不是超世的契合,而是此世的友情。

如果仅仅关注超世,不论超世表现成,都不是精神的伦理。如果在此世的超世中超世调节了此世,那么在超世的此世中此世又承载了超世,完成这个承载的关键人物是路飞。作为未来的海贼王,他已经日趋完美地体现了精神的伦理,因而他对某些人具有神秘的魅力。首先是对别人的狂想曲的由衷认同,比如当卓洛宣称自己要成为天下第一大剑豪时,路飞就很高兴的说这才是海贼王的伙伴;其次是对伙伴的绝对信任和始终如一,比如奈美“背叛”时,他坚持只要奈美做他的航海士;第三是他对美好事物的宽容和尊重,比如他可以性命都不要为萍水相逢的人冲上天空,敲响象征四百年约定的黄金钟。在路飞身上,有一种令人难以形容的气质,就是这种恶魔之子般的气质让各个拥有各自超世梦想的人把梦想付托在他身上,因为只要在他身边,此世的自己就不再孤独。总有被世界放逐的人与放逐世界的人,路飞裂开大咧咧的笑容:做海贼吧,很快乐的。

《海贼王》的故事还在继续,真不知道他们最终可以走到哪个地步。它不是一部完成的作品,随时有夭折的危险,精神的伦理随时可能流产。这正和我的状态相切合——真不知道自己可以到达哪个地步!但正如故事发展到现在的弗兰克所说:我愿意赌一把,赌草帽他们能赢!那为我就不能赌一把?我已经义无返顾上了贼船,在海贼船上没有船长的命令是不能下船的。无论如何,我都要相信路飞。

“终有一日,我会找到一群不输给你兄弟的伙伴出海,然后找到世界第一的大宝藏。我要成为海贼王。”(16)

注释

(1)见刘放桐等编著《新编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2000,(4),第337页

(2)见刘小枫《圣灵降临的叙事?汉语神学与历史哲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1),第107页

(3)见尾田荣一郎《海贼王?骷髅与樱花》,风之动漫网站转载/2/l

(4)见罗素《西方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82,(1),第1页

(5)见尼采《悲剧的诞生》,北岳温习出版社,周国平译,2004,(1),第2—3页

(6)见黑格尔《历史哲学》,转自刘小枫《圣灵降临的叙事?汉语神学与历史哲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1),第10页

(7)见《圣经?约伯记》,3—4

(8)见刘小枫《拯救与逍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1),第

(9)见尾田荣一郎《海贼王?冒险的序幕》,风之动漫网站转载/2/l

(10)见《圣经?约翰福音》,9—10

(11)见《圣经?马太福音》,24?4—24?5

(12)见《圣经?撒母耳记上》8—9

(13)见尾田荣一郎《海贼王?满月》,风之动漫网站转载/2//2/l

(14)见尾田荣一郎《海贼王?宣战布告》,风之动漫网站转载/2/398//2/398/l

(15)见《圣经?马太福音》,5?43

(16)见尾田荣一郎《海贼王?冒险之序幕》,风之动漫网站转载/2/l

参考文献

(1)《海贼王》,尾田荣一郎,风之动漫网站连载,/2/

(2)圣经

(3)刘放桐等编著《新编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2000,(4)

(4)刘小枫《圣灵降临的叙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1)

(5)罗素《西方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82,(1)

(6)尼采《悲剧的诞生》,北岳温习出版社,周国平译,2004,(1)

(7)刘小枫《拯救与逍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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