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听到这里,林宛瑜忍不住惊呼起来。////
罗邺点了点头,“没错,是枪。一把0.44口径的沙漠之鹰。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因为那正是昨天被我和刹杀掉的那个两个军人的手枪。”/>
“可怎么会在他们手里?”林宛瑜紧张的问道。
罗邺嘴角泛起一次嘲弄的苦笑,“因为世界上最不缺乏的就是蠢货。他们不知道有些东西是不能拿的,至少以当时的情况是不能拿的,他们要为贫民窟后来发生的所有事情而负责。”
“你说的这群孩子是不是跟你一样?”林宛瑜问。
“是的。”罗邺回答说:“我们是同一批被丢进贫民窟的孩子。”
“他们有多少人?”
“九个。”罗邺说:“其他孩子都死了。”
林宛瑜倒吸了一口冷气,“究竟是什么样的父母,才会允许这样残酷的事情发生?这难道不是一次训练吗?不应该是以你们的生命安全为前提吗?”
“这不是训练,你可以把这当成是一次考核,及格线就是活着,不及格的都死掉了。”
林宛瑜叹了一口气,“但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你跟刹应该加入他们,毕竟团结的力量……”
罗邺毫不客气的打断了她,“别一厢情愿了,我的大小姐。他们只想抢我的东西,不想让我加入。要知道,团结的力量虽然大,但是一顿饭要养九张嘴,加上我和刹,就是十一张嘴,这样的团体必须要抢军队的供给才能吃得饱。更重要的是,我根本就不想跟蠢货们在一起,他们拿走了军人的枪,军阀肯定会大为震怒,他们的苦日子在后面呢,我可不想跟着他们送死。”
“那你是怎么说服他们放过你的?”
“用刀。”罗邺理所当然的说道:“为首的那个金发男孩虽然人高马大、面目狰狞,手里还拿着上了膛沙漠之鹰,但我一点都不害怕他。我断定他不敢开枪。他们设埋的地方离城镇较近,为的就是打劫从城镇买东西回来的路人,这样的策略是没问题的,问题是,他一开枪就会惊动军队,他自己都知道那是在自寻死路。
还有,他们劫错了对象。我跟他们一样饿,一样需要食物,我还要去救刹,而且我刚杀了两个成年人,舔了几克毒品,我的血液里全是肾上腺素,神经亢奋到了极致。
我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将军刺插入之前攻击我的那名男孩的咽喉,然后用力将军刺拉出,带着淋漓的鲜血指向他们的首领。
围困我的孩子都不由自主的向后退缩了一步,他们被我的气势和手段吓坏了。
拿枪的金发男孩没有后退,脸色从震惊转为苍白,他举着手枪,枪口在微微颤抖。
我清楚的知道他们不会就这样轻易的放过我,我带的东西太诱人了——黄油、食盐、打火机、锅,这些东西,他们做梦都想要。如果我面对的是普通孩子,我一点压力都没有,但很可惜,我面对的是跟我一样受过训练,而且快要饿疯的野兽。以一个人对八个,几乎毫无胜算,即使我能杀掉七个,最后那个金发男孩见大势已去,必定会铤而走险,用枪来对付我——那时候,他真的就不顾及枪声是否会被城镇的军阀听到了。
我得跟他谈判,用极小的代价换自己安全,但想要占据谈判的主动,就必须立威,先表明自己的实力,才能在谈判中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没有威严的谈判不过是妥协而已。
我握紧了军刺,准备在他们缓过神儿来之前先行出手,我朝离我最近的那名男孩跃去,他比我还瘦小,面无血色,嘴唇干裂,我感觉他手里的木棍都比他重——其实我也好不到哪去。
他见我冲上来,慌忙迎击。我们双方毕竟都受过专业的格斗训练,在体力不支的情况下,他还是用木棍硬扛了我三招。第四招的时候,我一脚将他踹翻在地,他的眼里闪着求生的渴望,我狠下心来,一刀插断了他的心室血管。
热血喷到我的衣毯上、手臂上、脸上,我转过头,继续用军刺的刀尖指向金发男孩。
从他脸上的表情不难看出,他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我警告他,我会不停的杀下去,除非他放下武器。虽然他现在举着枪也没有什么威胁,但让他放下枪则是臣服的姿态。
他舔了舔嘴唇,然后缓缓的放下了枪,表情却仍然充满了挑衅。他告诉我,必须把东西留下,不然就得为同伴偿命。
同伴?我差点笑了出来,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同伴。我杀的两个孩子,是他团队中最瘦弱、最没用的角色,为的就是不真正激怒他,我估计他心里正暗暗高兴可以少喂两张嘴呢。
但我最终没有笑,我知道现在谈判已经开始,对方亮出了价格,我就必须还价。
我走到我的那堆东西旁边,把带血的军刺插在地上,军刺就立在最显然的位置上,没有人敢轻举妄动。我将发黄的盐块掰了手指头大小的一块,丢给他们。
几个男孩拼命的跑过去,疯抢起来。金发男孩大声呵斥,总算是稳住了场面。他转头告诉我这远远不够。
我又掰了点黄油,他冲我摇摇头,我狠了狠心,又加了一点,给他们凑够了五分之一。
金发男孩指了指地上散落的小袋,朝我询问那是什么。
我没有告诉他们那是毒品,只是默不作声的扔了几袋子给他们。这次其他男孩没有抢,很秩序的捡了起来,堆放在一起。
金发男孩指着我的打火机,勾了勾手指头。他很精明,知道打火机在生存中的重要性,那个年代,一次性打火机在非洲还没普及,我当然不能让给他,我抓起军刺的手柄,直截了当的告诉他别痴心妄想。
局势再度变得紧张起来,四周是一片死寂般的沉默。
我松开军刺,从衣毯里抓出一把钞票,将面值最大的两张扔在地上。那些钱,去城镇里再买块食盐和黄油都够了,我的筹码绝对够诱惑。
金发男孩显然犹豫了好一阵子,他不明白我为什么会突然改变斤斤计较的策略。不过最终他还是点了点头,嘴角露出了笑容。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要知道,我把小型毒品工厂烧毁后,就不打算在进入到城镇中了,要钱也没有用。金发男孩自以为占到了便宜,而对于我来说,更像是用一堆废纸换了一次生机。
我收拾起我的东西,他们给我让开了一个出口。
金发男孩似乎对我还有些兴趣,邀请我加入到他的队伍中去。我没有理会他,快速的走入浓浓的夜色之中。
我故意在贫民窟中乱走,东爬西窜,甩掉了跟在我身后的两个尾巴。但我还是不放心,又绕着臭不可闻的臭水沟走了整整三圈才回到藏身所里。
我回来时,刹还在昏迷之中,嘴唇发紫,双眼没有焦点,浑身瑟瑟发抖,这是他自身防御系统在跟炎症抗衡的原因。他很坚强,一直挺到我回来还没有死掉。我急忙用新买的破锅炖了一锅水,加了点盐和黄油,扶起他给他灌下,他牙关紧闭,我不得不用军刺撬开他的嘴巴。
喝完盐水后,刹的意识稍稍清醒了一下,用澄净的眼白望着我,似乎是想质问我为什么还不杀掉他。我没理会他的表情,又找出肉干,拍掉上面的尘土,用牙齿撕出几条肉丝,放在嘴里使劲的咀嚼,等嚼成了肉渣,我没有咽下,而是吐到手心塞进他的嘴里。
他无力的挣扎了一下,吐了出来。肉渣掉到地上,摔成散落的几瓣。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怒火,一巴掌扇到他的脸上,力气之大,连我自己的手掌都隐隐作痛。为了一口吃的,我挨打、挨骂、残杀他人,而刹却将我所有的努力吐了出去——
他嘴角渗出了鲜血,指着扔在地上的军刺,指尖又回到了自己的心脏处。
我登时明白了他的意思,他不是嫌弃我,而是觉得自己快死了,不值得我为他浪费粮食。
我哭了。
一边哭,我一边抓起地上的肉渣,混杂着尘土,重新塞进刹的嘴中。我抓着他的脖子,凶狠的告诉他,他将来总有一死,但绝不是躺在这里活活饿死。
不知道因为我的拳头,还是因为我的眼泪,刹开始吞咽食物。
我将皮带找出来,切掉一部分,然后把这部分切成手指头大小的小块,选出最小的两块,丢进锅里,准备吃我今天的第一顿饭,也是最后一顿饭。
有盐,有油,热锅热水,并且我还活着。
我好满足。
此后一连几天,我都没有离开藏身所。外面兵荒马乱,局势一度非常紧张,时常能听到打枪的声音。我估计军阀很震怒,我们那天杀的军人其中一个肯定是个不小的军官,不然不可能佩戴贵重的沙漠之鹰手枪,再加上我炸掉了他的毒品加工厂,他恨不得把整个地区全都翻个底朝天。
刹一直处在半昏迷的状态之中,虽然食物紧张,但我还是尽量把最好的东西留给他。我知道这样做其实违反了我一贯信奉的生存法则,但我不是一个轻易后悔的人,既然我决定了要救他,我就会拼尽全力。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刹终于挺不住了。我终于下定决心,一手抓住毒品,一手抓住军刺,走到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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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邺点了点头,“没错,是枪。一把0.44口径的沙漠之鹰。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因为那正是昨天被我和刹杀掉的那个两个军人的手枪。”/>
“可怎么会在他们手里?”林宛瑜紧张的问道。
罗邺嘴角泛起一次嘲弄的苦笑,“因为世界上最不缺乏的就是蠢货。他们不知道有些东西是不能拿的,至少以当时的情况是不能拿的,他们要为贫民窟后来发生的所有事情而负责。”
“你说的这群孩子是不是跟你一样?”林宛瑜问。
“是的。”罗邺回答说:“我们是同一批被丢进贫民窟的孩子。”
“他们有多少人?”
“九个。”罗邺说:“其他孩子都死了。”
林宛瑜倒吸了一口冷气,“究竟是什么样的父母,才会允许这样残酷的事情发生?这难道不是一次训练吗?不应该是以你们的生命安全为前提吗?”
“这不是训练,你可以把这当成是一次考核,及格线就是活着,不及格的都死掉了。”
林宛瑜叹了一口气,“但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你跟刹应该加入他们,毕竟团结的力量……”
罗邺毫不客气的打断了她,“别一厢情愿了,我的大小姐。他们只想抢我的东西,不想让我加入。要知道,团结的力量虽然大,但是一顿饭要养九张嘴,加上我和刹,就是十一张嘴,这样的团体必须要抢军队的供给才能吃得饱。更重要的是,我根本就不想跟蠢货们在一起,他们拿走了军人的枪,军阀肯定会大为震怒,他们的苦日子在后面呢,我可不想跟着他们送死。”
“那你是怎么说服他们放过你的?”
“用刀。”罗邺理所当然的说道:“为首的那个金发男孩虽然人高马大、面目狰狞,手里还拿着上了膛沙漠之鹰,但我一点都不害怕他。我断定他不敢开枪。他们设埋的地方离城镇较近,为的就是打劫从城镇买东西回来的路人,这样的策略是没问题的,问题是,他一开枪就会惊动军队,他自己都知道那是在自寻死路。
还有,他们劫错了对象。我跟他们一样饿,一样需要食物,我还要去救刹,而且我刚杀了两个成年人,舔了几克毒品,我的血液里全是肾上腺素,神经亢奋到了极致。
我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将军刺插入之前攻击我的那名男孩的咽喉,然后用力将军刺拉出,带着淋漓的鲜血指向他们的首领。
围困我的孩子都不由自主的向后退缩了一步,他们被我的气势和手段吓坏了。
拿枪的金发男孩没有后退,脸色从震惊转为苍白,他举着手枪,枪口在微微颤抖。
我清楚的知道他们不会就这样轻易的放过我,我带的东西太诱人了——黄油、食盐、打火机、锅,这些东西,他们做梦都想要。如果我面对的是普通孩子,我一点压力都没有,但很可惜,我面对的是跟我一样受过训练,而且快要饿疯的野兽。以一个人对八个,几乎毫无胜算,即使我能杀掉七个,最后那个金发男孩见大势已去,必定会铤而走险,用枪来对付我——那时候,他真的就不顾及枪声是否会被城镇的军阀听到了。
我得跟他谈判,用极小的代价换自己安全,但想要占据谈判的主动,就必须立威,先表明自己的实力,才能在谈判中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没有威严的谈判不过是妥协而已。
我握紧了军刺,准备在他们缓过神儿来之前先行出手,我朝离我最近的那名男孩跃去,他比我还瘦小,面无血色,嘴唇干裂,我感觉他手里的木棍都比他重——其实我也好不到哪去。
他见我冲上来,慌忙迎击。我们双方毕竟都受过专业的格斗训练,在体力不支的情况下,他还是用木棍硬扛了我三招。第四招的时候,我一脚将他踹翻在地,他的眼里闪着求生的渴望,我狠下心来,一刀插断了他的心室血管。
热血喷到我的衣毯上、手臂上、脸上,我转过头,继续用军刺的刀尖指向金发男孩。
从他脸上的表情不难看出,他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我警告他,我会不停的杀下去,除非他放下武器。虽然他现在举着枪也没有什么威胁,但让他放下枪则是臣服的姿态。
他舔了舔嘴唇,然后缓缓的放下了枪,表情却仍然充满了挑衅。他告诉我,必须把东西留下,不然就得为同伴偿命。
同伴?我差点笑了出来,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同伴。我杀的两个孩子,是他团队中最瘦弱、最没用的角色,为的就是不真正激怒他,我估计他心里正暗暗高兴可以少喂两张嘴呢。
但我最终没有笑,我知道现在谈判已经开始,对方亮出了价格,我就必须还价。
我走到我的那堆东西旁边,把带血的军刺插在地上,军刺就立在最显然的位置上,没有人敢轻举妄动。我将发黄的盐块掰了手指头大小的一块,丢给他们。
几个男孩拼命的跑过去,疯抢起来。金发男孩大声呵斥,总算是稳住了场面。他转头告诉我这远远不够。
我又掰了点黄油,他冲我摇摇头,我狠了狠心,又加了一点,给他们凑够了五分之一。
金发男孩指了指地上散落的小袋,朝我询问那是什么。
我没有告诉他们那是毒品,只是默不作声的扔了几袋子给他们。这次其他男孩没有抢,很秩序的捡了起来,堆放在一起。
金发男孩指着我的打火机,勾了勾手指头。他很精明,知道打火机在生存中的重要性,那个年代,一次性打火机在非洲还没普及,我当然不能让给他,我抓起军刺的手柄,直截了当的告诉他别痴心妄想。
局势再度变得紧张起来,四周是一片死寂般的沉默。
我松开军刺,从衣毯里抓出一把钞票,将面值最大的两张扔在地上。那些钱,去城镇里再买块食盐和黄油都够了,我的筹码绝对够诱惑。
金发男孩显然犹豫了好一阵子,他不明白我为什么会突然改变斤斤计较的策略。不过最终他还是点了点头,嘴角露出了笑容。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要知道,我把小型毒品工厂烧毁后,就不打算在进入到城镇中了,要钱也没有用。金发男孩自以为占到了便宜,而对于我来说,更像是用一堆废纸换了一次生机。
我收拾起我的东西,他们给我让开了一个出口。
金发男孩似乎对我还有些兴趣,邀请我加入到他的队伍中去。我没有理会他,快速的走入浓浓的夜色之中。
我故意在贫民窟中乱走,东爬西窜,甩掉了跟在我身后的两个尾巴。但我还是不放心,又绕着臭不可闻的臭水沟走了整整三圈才回到藏身所里。
我回来时,刹还在昏迷之中,嘴唇发紫,双眼没有焦点,浑身瑟瑟发抖,这是他自身防御系统在跟炎症抗衡的原因。他很坚强,一直挺到我回来还没有死掉。我急忙用新买的破锅炖了一锅水,加了点盐和黄油,扶起他给他灌下,他牙关紧闭,我不得不用军刺撬开他的嘴巴。
喝完盐水后,刹的意识稍稍清醒了一下,用澄净的眼白望着我,似乎是想质问我为什么还不杀掉他。我没理会他的表情,又找出肉干,拍掉上面的尘土,用牙齿撕出几条肉丝,放在嘴里使劲的咀嚼,等嚼成了肉渣,我没有咽下,而是吐到手心塞进他的嘴里。
他无力的挣扎了一下,吐了出来。肉渣掉到地上,摔成散落的几瓣。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怒火,一巴掌扇到他的脸上,力气之大,连我自己的手掌都隐隐作痛。为了一口吃的,我挨打、挨骂、残杀他人,而刹却将我所有的努力吐了出去——
他嘴角渗出了鲜血,指着扔在地上的军刺,指尖又回到了自己的心脏处。
我登时明白了他的意思,他不是嫌弃我,而是觉得自己快死了,不值得我为他浪费粮食。
我哭了。
一边哭,我一边抓起地上的肉渣,混杂着尘土,重新塞进刹的嘴中。我抓着他的脖子,凶狠的告诉他,他将来总有一死,但绝不是躺在这里活活饿死。
不知道因为我的拳头,还是因为我的眼泪,刹开始吞咽食物。
我将皮带找出来,切掉一部分,然后把这部分切成手指头大小的小块,选出最小的两块,丢进锅里,准备吃我今天的第一顿饭,也是最后一顿饭。
有盐,有油,热锅热水,并且我还活着。
我好满足。
此后一连几天,我都没有离开藏身所。外面兵荒马乱,局势一度非常紧张,时常能听到打枪的声音。我估计军阀很震怒,我们那天杀的军人其中一个肯定是个不小的军官,不然不可能佩戴贵重的沙漠之鹰手枪,再加上我炸掉了他的毒品加工厂,他恨不得把整个地区全都翻个底朝天。
刹一直处在半昏迷的状态之中,虽然食物紧张,但我还是尽量把最好的东西留给他。我知道这样做其实违反了我一贯信奉的生存法则,但我不是一个轻易后悔的人,既然我决定了要救他,我就会拼尽全力。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刹终于挺不住了。我终于下定决心,一手抓住毒品,一手抓住军刺,走到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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