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三件礼物 (1)
第一章 三件礼物 (1)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的作者的出生地默思镇一片混乱。妇女朝着大街的那边奔跑,孩子们在家门口又哭又叫,不少市民急急忙忙穿上护胸甲,拿起一支火炮或一把槊朝着诚实的磨坊主客店赶去。一群吵吵闹闹的人好奇地聚集在客店门口,而且越增越多。
在那个经常出现惊慌的年代,没有一天不发生这种事情。领主之间的争斗,国王与红衣主教之间的战争等等,是经常的事。除这些战争之外,盗匪、乞丐、胡格诺派教徒、狼和穿着号衣的仆从也会向所有的人开战。一直以来,市民们都必须拿起武器作战,但是,拿起武器与红衣主教和西班牙人战斗是从来没有过的。那一天,市民们听见喧闹声,既没看见军旗,也没有看见德?黎塞留公爵的侍从号衣,便急忙奔向诚实的磨坊主客店。这完全是由于上述这个习惯使然。到了磨坊主客店以后,每个人都看出了引起这场骚动的原因。
一个年轻人戴着一顶插着羽毛的贝雷帽,他的眼神坦诚而聪颖,鹰钩鼻子,但样子很斯文,身材对青少年人而言显得过高,对成年人来说又显得太矮。如果不是那把长剑,他一定会被那些缺乏经验的人看成一个出门在外的农夫之子。走路时,那把长剑拍打着他的腿肚子;骑马的时候,那把长剑拍打着坐骑身上倒竖的毛。
年轻人的坐骑很容易引人注意。这是一匹贝亚思小马,大约十二岁到十四岁,黄色的皮毛,尾巴上的毛脱落了,腿上长满了坏疽。走路时,马头垂得比膝盖还低。虽然这样,它每天照样走八法里的路程。这匹马古怪的毛色和难看的走路姿态完全掩盖了它的优点,以致这匹小马出现在默思镇的时候,便引起了轰动,马所产生的坏印象甚至影响到了骑在马上的人。
这种轰动使年轻的达尔大尼央(骑在那匹马上的人)感到特别难受,尽管他是一个非常高明的骑手,他还是不能假装看不见这样一匹坐骑给他带来的可笑的地方。正因如此,在老达尔大尼央把它作为礼物送给他时,他一边接受,一边不停地叹气。但他知道这样的牲口至少值二十利绅尔,至于伴随礼物的那番讲话就更珍贵了。
“我的儿子,”那位加斯科尼贵族用纯正的贝亚思土语说:“这匹马出生在你父亲家里,转眼间就快十三岁了,它一直就没离开过我,所以,你应该喜欢它。千万不可把它卖了,就让它体面地寿终正寝吧。如果你有一天骑着它上战场,你应该像照顾一个老仆人一样照顾它。在宫廷上,”老达尔大尼央继续说,“万一你能很荣幸地到宫廷上去,你必须维护你的贵族姓氏,我们的祖先使用它已有五百多年了。为了你,也为了你那些亲近的人——我说的是你的亲人和朋友,决不能容忍别人冒犯你,除非是来自红衣主教和国王的冒犯。在今天,一个贵族子弟能取得成功靠的是他自己的勇敢,也只能依靠他的勇敢。如果谁有一秒钟的怯懦,谁就会在这一秒钟之内失去幸运之神给他的机会。你还年轻,你应该勇敢,因为:第一,你是一个加斯科尼人,第二,你是我的儿子。机会来时不要怕,还要去找冒险的事做。
我曾教过你击剑,你有两条钢铁一样的腿,一双钢铁般的手臂,你要不时地跟人决斗;我的儿子,我只有十五个埃居、我的马和你刚才听到的忠告这三样东西给你。你母亲还会送给你一种调制一种药膏的秘方,这种药膏对一切剑伤,都有神奇的效果。要尽量利用给你的一切,勇敢地生活下去。我还有一句话要补充一下,我给你提供一个榜样,因为我从来没到过宫廷,所以,这个榜样不是我。我想说的是德?特雷维尔,他以前是我的邻居,小时候与我们的路易十三国王在一起玩过。他们有时打架,打架时,国王并不总是强者,挨打反而使他对德?特雷维尔更加敬重。后来,德?特雷维尔在他第一次去巴黎的途中与人进行过五次决斗;从前国王逝世一直到小国王长大,他决斗过七次;从小国王长大到现在,他也许决斗了上百次!尽管有那些敕令、规则和判决,他还是当了火枪队队长,也就是说,他成了国王十分看重而红衣主教又很畏惧的一群勇士的头领;但大家都知道,红衣主教什么都不怕。此外,德?特雷维尔每年收入一万埃居,因此,他是一个很阔绰的达官贵人。可他开始和你一样。你带着这封信去找他,把他作为榜样,像他一样干吧。”
说到这儿,老达尔大尼央亲手把自己的剑佩在儿子身上,并亲切地吻了吻他,为他祝福。
年轻人从他父亲的房间出来后,找到母亲。此时,他母亲正拿着那张非凡的药方等着他。这张药方以后要经常派上用场了。这场告别要比刚才那场时间长。这并不表明老达尔大尼央不喜欢他的儿子,儿子是他惟一的后嗣,主要是因为在他眼里,小达尔大尼央是个男子汉;老达尔大尼央夫人却不管这些,她痛哭流涕。让我们说几句赞扬小达尔大尼央的话吧:不管他为了保持坚定作出多大的努力,但他的天性还是占了上风,他还是流了很多眼泪,而且,他好像好不容易才止住了泪水。
这天,年轻人带着父亲给他的三件礼物动身了。其中包括十五个埃居,一匹马和一封给德?特雷维尔的信,忠告是这三件礼物之外添加的。
带着这些临别赠言,达尔大尼央成了堂?吉诃德的复制品,他把微笑当侮辱,把目光当挑衅。结果,从塔布到默思,一路上他始终紧握拳头,平均每天十次把手伸向剑柄;尽管这样,他的拳头始终没有落下,剑也没有离开过剑鞘。并不是因为路旁的人看见这匹倒霉的小黄马没有露出微笑,只是因为在这匹小马背上有一把相当长的剑在不停地响,在剑之上有一双高傲而凶狠的眼睛,所以,人们都忍住不笑出来。因此,达尔大尼央在到达默思这个不幸的城市之前,总是保持着自己的尊严,感情也没有受到伤害。
但是到了默思,达尔大尼央在诚实的磨坊主客店门口下马时,竟然没有人过来扶住他的马镫。透过底层一扇半开着的窗户,他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神情傲慢的贵族正和两个人说话,这两个人正毕恭毕敬地听着。达尔大尼央开始仔细地听他们谈话,因为他相信他们正在谈论自己。达尔大尼央并没完全错,他们正在谈他的马,但并没谈他。那个贵族看上去正在列举这匹马的优点;听的人看上去对那贵族特别恭敬,所以,他们不断发出笑声。既然性格暴躁的年轻人能被一个半露的微笑激怒,我们就不难想象这样放肆的大笑对他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了。
但是,达尔大尼央首先想看清这个正在嘲笑他的傲慢无礼的人长得是什么样子。他傲气十足地看着那个陌生人。这人年纪在四十岁到四十五岁之间,一双黑眼睛,目光如炬,面色苍白,鼻子非常突出,黑唇髭修剪得非常仔细。他身穿一件紫色的紧身短衣,一条紫色的有同样颜色的饰带的齐膝短裤。短裤和紧身上衣虽是新的,但看上去好像已好长时间被放在旅行箱里,皱得很厉害。达尔大尼央以锐利目光迅速注意到这一切。毫无疑问,他还本能地感到一生会受到这个人的重大影响。
正当达尔大尼央盯着那个贵族时,那人正就那匹小马提出他那些最渊博、最精辟的论证中的一个,听话的两个人哈哈大笑,那人自己也破例地露出一抹飘忽不定的微笑。这一次,达尔大尼央真地感到受到了侮辱。他把头上的贝雷帽往下拉了拉,几乎把眼睛都盖住了,尽力显出宫廷气派,他一只手按剑,另一只手叉在腰间,走上前去。怒火使他失去理智,他在舌头尖上找到的不是他为了提出挑战而准备的那些威严而傲慢的话,而是狂怒的手势,粗野的人身攻击。
“喂,”他大声喊道,“先生!你笑什么,让我们一起来笑吧!”贵族的目光慢慢从马转移到马上的人,好像没有一段时间他就不明白这番指责是冲着他似的。他眉头微微蹙紧,用讥讽和蛮横无礼的口吻对达尔大尼央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话,先生。”“可我在跟你说话!”年轻人被这种轻蔑的口气激怒了,大声喊道。
陌生人带着淡淡的笑意,打量了他一会儿,然后离开窗口,慢慢走出客店,来到与达尔大尼央仅两步左右的地方,正好站在马的前面。他的平静态度和嘲笑的神情使与他谈话的那两个人笑得更厉害了,这两个人仍在窗旁边。
达尔大尼央拔出佩剑。
“这匹马年轻时肯定曾是毛茛色的,”陌生人说。他继续着他已开始的探索,这话是说给窗口的听众的,仿佛根本没注意到达尔大尼央已被惹恼的神情。然而,达尔大尼央就站在他和他们中间,“这在植物学上是一种特别有名的颜色,但在马身上还是极为少见的。”
“敢笑马的人不一定敢笑马的主人!”特雷维尔的崇拜者愤怒地大声喊道。
“先生,我并不常常笑。”陌生人说,“你从我脸上的表情也可以看出来,不过,我要坚决保留我这一权利,高兴的时候就笑!”
“那我呢!”达尔大尼央大声嚷道,“我不愿意别人在我不高兴的时候笑!”
“先生,你说的是真的吗?”陌生人接着说,“好,这倒挺公平的。”他转过身去,准备回到客店。达尔大尼央刚到的时候曾看到大门底下有一匹马,这马有一副好鞍。
然而,达尔大尼央的性格不允许他就这样把一个曾经嘲笑过他的人放走。他拔出剑,一边追,一边大叫:
“转过身来,爱嘲笑人的先生,我可不愿意从背后刺你。”
“刺我!刺我!”陌生人猛地转身,看着年轻人说,他的目光中充满惊奇和蔑视,“好啦!好啦,你一定是疯了!朋友!”接着,他继续低声地说:“真可惜,陛下正到处寻找勇士当火枪手,这对他来说,是多好的一个活宝!”
刚一说完,达尔大尼央已经向他猛地一剑刺来,要不是他急忙往后跳了一步,这次开玩笑很可能就是他的最后一次了。陌生人见事情已不再是开玩笑了,便拔出剑,向对手行了礼,摆好架式。就在这时,刚才那两个听众和客店老板一起扑了上来,用棍子、铲子和火钳向达尔大尼央一阵猛击。这是一次来势迅猛的牵制性进攻,当达尔大尼央转过身来应付时,陌生人早已把剑插回了鞘内。他一边作壁上观,一边喃喃自语:“该死的加斯科尼人!让他骑着他的橙黄马,快点滚开!”
“懦夫,那得等我先杀掉你!”达尔大尼央叫道。他竭力抵挡着三个敌人的围攻,一步也不后退。
“还吹牛,”贵族小声说,“这些加斯科尼人太不可救药了!继续跳你们的舞吧,既然他坚决要这么办。等他累了,他就会说他跳够了。”
然而,陌生人还不知道同他打交道的人有多么顽固;达尔大尼央绝不是那种会求饶的人。搏斗又进行了几秒钟,最后,达尔大尼央累坏了,扔下了被打成两截儿的剑。几乎就在同时,他的额头被一根棍子打破了。他倒在地上,血流满面,几乎昏过去了。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的作者的出生地默思镇一片混乱。妇女朝着大街的那边奔跑,孩子们在家门口又哭又叫,不少市民急急忙忙穿上护胸甲,拿起一支火炮或一把槊朝着诚实的磨坊主客店赶去。一群吵吵闹闹的人好奇地聚集在客店门口,而且越增越多。
在那个经常出现惊慌的年代,没有一天不发生这种事情。领主之间的争斗,国王与红衣主教之间的战争等等,是经常的事。除这些战争之外,盗匪、乞丐、胡格诺派教徒、狼和穿着号衣的仆从也会向所有的人开战。一直以来,市民们都必须拿起武器作战,但是,拿起武器与红衣主教和西班牙人战斗是从来没有过的。那一天,市民们听见喧闹声,既没看见军旗,也没有看见德?黎塞留公爵的侍从号衣,便急忙奔向诚实的磨坊主客店。这完全是由于上述这个习惯使然。到了磨坊主客店以后,每个人都看出了引起这场骚动的原因。
一个年轻人戴着一顶插着羽毛的贝雷帽,他的眼神坦诚而聪颖,鹰钩鼻子,但样子很斯文,身材对青少年人而言显得过高,对成年人来说又显得太矮。如果不是那把长剑,他一定会被那些缺乏经验的人看成一个出门在外的农夫之子。走路时,那把长剑拍打着他的腿肚子;骑马的时候,那把长剑拍打着坐骑身上倒竖的毛。
年轻人的坐骑很容易引人注意。这是一匹贝亚思小马,大约十二岁到十四岁,黄色的皮毛,尾巴上的毛脱落了,腿上长满了坏疽。走路时,马头垂得比膝盖还低。虽然这样,它每天照样走八法里的路程。这匹马古怪的毛色和难看的走路姿态完全掩盖了它的优点,以致这匹小马出现在默思镇的时候,便引起了轰动,马所产生的坏印象甚至影响到了骑在马上的人。
这种轰动使年轻的达尔大尼央(骑在那匹马上的人)感到特别难受,尽管他是一个非常高明的骑手,他还是不能假装看不见这样一匹坐骑给他带来的可笑的地方。正因如此,在老达尔大尼央把它作为礼物送给他时,他一边接受,一边不停地叹气。但他知道这样的牲口至少值二十利绅尔,至于伴随礼物的那番讲话就更珍贵了。
“我的儿子,”那位加斯科尼贵族用纯正的贝亚思土语说:“这匹马出生在你父亲家里,转眼间就快十三岁了,它一直就没离开过我,所以,你应该喜欢它。千万不可把它卖了,就让它体面地寿终正寝吧。如果你有一天骑着它上战场,你应该像照顾一个老仆人一样照顾它。在宫廷上,”老达尔大尼央继续说,“万一你能很荣幸地到宫廷上去,你必须维护你的贵族姓氏,我们的祖先使用它已有五百多年了。为了你,也为了你那些亲近的人——我说的是你的亲人和朋友,决不能容忍别人冒犯你,除非是来自红衣主教和国王的冒犯。在今天,一个贵族子弟能取得成功靠的是他自己的勇敢,也只能依靠他的勇敢。如果谁有一秒钟的怯懦,谁就会在这一秒钟之内失去幸运之神给他的机会。你还年轻,你应该勇敢,因为:第一,你是一个加斯科尼人,第二,你是我的儿子。机会来时不要怕,还要去找冒险的事做。
我曾教过你击剑,你有两条钢铁一样的腿,一双钢铁般的手臂,你要不时地跟人决斗;我的儿子,我只有十五个埃居、我的马和你刚才听到的忠告这三样东西给你。你母亲还会送给你一种调制一种药膏的秘方,这种药膏对一切剑伤,都有神奇的效果。要尽量利用给你的一切,勇敢地生活下去。我还有一句话要补充一下,我给你提供一个榜样,因为我从来没到过宫廷,所以,这个榜样不是我。我想说的是德?特雷维尔,他以前是我的邻居,小时候与我们的路易十三国王在一起玩过。他们有时打架,打架时,国王并不总是强者,挨打反而使他对德?特雷维尔更加敬重。后来,德?特雷维尔在他第一次去巴黎的途中与人进行过五次决斗;从前国王逝世一直到小国王长大,他决斗过七次;从小国王长大到现在,他也许决斗了上百次!尽管有那些敕令、规则和判决,他还是当了火枪队队长,也就是说,他成了国王十分看重而红衣主教又很畏惧的一群勇士的头领;但大家都知道,红衣主教什么都不怕。此外,德?特雷维尔每年收入一万埃居,因此,他是一个很阔绰的达官贵人。可他开始和你一样。你带着这封信去找他,把他作为榜样,像他一样干吧。”
说到这儿,老达尔大尼央亲手把自己的剑佩在儿子身上,并亲切地吻了吻他,为他祝福。
年轻人从他父亲的房间出来后,找到母亲。此时,他母亲正拿着那张非凡的药方等着他。这张药方以后要经常派上用场了。这场告别要比刚才那场时间长。这并不表明老达尔大尼央不喜欢他的儿子,儿子是他惟一的后嗣,主要是因为在他眼里,小达尔大尼央是个男子汉;老达尔大尼央夫人却不管这些,她痛哭流涕。让我们说几句赞扬小达尔大尼央的话吧:不管他为了保持坚定作出多大的努力,但他的天性还是占了上风,他还是流了很多眼泪,而且,他好像好不容易才止住了泪水。
这天,年轻人带着父亲给他的三件礼物动身了。其中包括十五个埃居,一匹马和一封给德?特雷维尔的信,忠告是这三件礼物之外添加的。
带着这些临别赠言,达尔大尼央成了堂?吉诃德的复制品,他把微笑当侮辱,把目光当挑衅。结果,从塔布到默思,一路上他始终紧握拳头,平均每天十次把手伸向剑柄;尽管这样,他的拳头始终没有落下,剑也没有离开过剑鞘。并不是因为路旁的人看见这匹倒霉的小黄马没有露出微笑,只是因为在这匹小马背上有一把相当长的剑在不停地响,在剑之上有一双高傲而凶狠的眼睛,所以,人们都忍住不笑出来。因此,达尔大尼央在到达默思这个不幸的城市之前,总是保持着自己的尊严,感情也没有受到伤害。
但是到了默思,达尔大尼央在诚实的磨坊主客店门口下马时,竟然没有人过来扶住他的马镫。透过底层一扇半开着的窗户,他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神情傲慢的贵族正和两个人说话,这两个人正毕恭毕敬地听着。达尔大尼央开始仔细地听他们谈话,因为他相信他们正在谈论自己。达尔大尼央并没完全错,他们正在谈他的马,但并没谈他。那个贵族看上去正在列举这匹马的优点;听的人看上去对那贵族特别恭敬,所以,他们不断发出笑声。既然性格暴躁的年轻人能被一个半露的微笑激怒,我们就不难想象这样放肆的大笑对他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了。
但是,达尔大尼央首先想看清这个正在嘲笑他的傲慢无礼的人长得是什么样子。他傲气十足地看着那个陌生人。这人年纪在四十岁到四十五岁之间,一双黑眼睛,目光如炬,面色苍白,鼻子非常突出,黑唇髭修剪得非常仔细。他身穿一件紫色的紧身短衣,一条紫色的有同样颜色的饰带的齐膝短裤。短裤和紧身上衣虽是新的,但看上去好像已好长时间被放在旅行箱里,皱得很厉害。达尔大尼央以锐利目光迅速注意到这一切。毫无疑问,他还本能地感到一生会受到这个人的重大影响。
正当达尔大尼央盯着那个贵族时,那人正就那匹小马提出他那些最渊博、最精辟的论证中的一个,听话的两个人哈哈大笑,那人自己也破例地露出一抹飘忽不定的微笑。这一次,达尔大尼央真地感到受到了侮辱。他把头上的贝雷帽往下拉了拉,几乎把眼睛都盖住了,尽力显出宫廷气派,他一只手按剑,另一只手叉在腰间,走上前去。怒火使他失去理智,他在舌头尖上找到的不是他为了提出挑战而准备的那些威严而傲慢的话,而是狂怒的手势,粗野的人身攻击。
“喂,”他大声喊道,“先生!你笑什么,让我们一起来笑吧!”贵族的目光慢慢从马转移到马上的人,好像没有一段时间他就不明白这番指责是冲着他似的。他眉头微微蹙紧,用讥讽和蛮横无礼的口吻对达尔大尼央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话,先生。”“可我在跟你说话!”年轻人被这种轻蔑的口气激怒了,大声喊道。
陌生人带着淡淡的笑意,打量了他一会儿,然后离开窗口,慢慢走出客店,来到与达尔大尼央仅两步左右的地方,正好站在马的前面。他的平静态度和嘲笑的神情使与他谈话的那两个人笑得更厉害了,这两个人仍在窗旁边。
达尔大尼央拔出佩剑。
“这匹马年轻时肯定曾是毛茛色的,”陌生人说。他继续着他已开始的探索,这话是说给窗口的听众的,仿佛根本没注意到达尔大尼央已被惹恼的神情。然而,达尔大尼央就站在他和他们中间,“这在植物学上是一种特别有名的颜色,但在马身上还是极为少见的。”
“敢笑马的人不一定敢笑马的主人!”特雷维尔的崇拜者愤怒地大声喊道。
“先生,我并不常常笑。”陌生人说,“你从我脸上的表情也可以看出来,不过,我要坚决保留我这一权利,高兴的时候就笑!”
“那我呢!”达尔大尼央大声嚷道,“我不愿意别人在我不高兴的时候笑!”
“先生,你说的是真的吗?”陌生人接着说,“好,这倒挺公平的。”他转过身去,准备回到客店。达尔大尼央刚到的时候曾看到大门底下有一匹马,这马有一副好鞍。
然而,达尔大尼央的性格不允许他就这样把一个曾经嘲笑过他的人放走。他拔出剑,一边追,一边大叫:
“转过身来,爱嘲笑人的先生,我可不愿意从背后刺你。”
“刺我!刺我!”陌生人猛地转身,看着年轻人说,他的目光中充满惊奇和蔑视,“好啦!好啦,你一定是疯了!朋友!”接着,他继续低声地说:“真可惜,陛下正到处寻找勇士当火枪手,这对他来说,是多好的一个活宝!”
刚一说完,达尔大尼央已经向他猛地一剑刺来,要不是他急忙往后跳了一步,这次开玩笑很可能就是他的最后一次了。陌生人见事情已不再是开玩笑了,便拔出剑,向对手行了礼,摆好架式。就在这时,刚才那两个听众和客店老板一起扑了上来,用棍子、铲子和火钳向达尔大尼央一阵猛击。这是一次来势迅猛的牵制性进攻,当达尔大尼央转过身来应付时,陌生人早已把剑插回了鞘内。他一边作壁上观,一边喃喃自语:“该死的加斯科尼人!让他骑着他的橙黄马,快点滚开!”
“懦夫,那得等我先杀掉你!”达尔大尼央叫道。他竭力抵挡着三个敌人的围攻,一步也不后退。
“还吹牛,”贵族小声说,“这些加斯科尼人太不可救药了!继续跳你们的舞吧,既然他坚决要这么办。等他累了,他就会说他跳够了。”
然而,陌生人还不知道同他打交道的人有多么顽固;达尔大尼央绝不是那种会求饶的人。搏斗又进行了几秒钟,最后,达尔大尼央累坏了,扔下了被打成两截儿的剑。几乎就在同时,他的额头被一根棍子打破了。他倒在地上,血流满面,几乎昏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