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似血!
雄关古道!
“嘚嘚!”的马蹄声,奔雷似得由远而近
这是一匹雄骏得令人侧目而视的龙驹,它的毛色是火红的,油光如滑的密密生长全身,浑圆的臀部,均匀而肌肉突起的背身,硕长健壮的四腿,大大的马鼻与内陷的双眸,只要是行家一看,便会明白这是一乘罕异到什么程度的好马。
是的!这是产自大唐帝国塞外边疆的一种奇驹,马种名字很威武,叫作“烈焰”,这“烈焰!”种的马儿是出了名的善奔,耐劳,勇猛,而且忠心。
可惜的是这马儿就算在塞外也是十分稀少了,塞外当地的人们更是视为奇珍,这马匹,只有他们部落族中王爷以有能力乘骑。其他的人,纵然那些财足势厚的王爷卿贵们买得起,地位高,却也极难搜求到了。
眼前,在这条荒郊野道上急奔着的马儿,便是这么一匹罕异的烈焰神驹。它昂首纵蹄,去势如飞,却又平稳宁静,有似湖上行舟。
在它配挂着的全付红皮鞍镫上,马上坐着的骑士,大约十**岁的年纪,正是大唐帝国琅琊郡的刑差提调叶丹枫。刑差提调只是他明面上的身份,不为人知的是,叶丹枫其实是号称大唐帝国四大宗门之一的勿回宗少宗主。
琅琊郡扼制大唐帝国之咽喉,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是帝国之重镇所在。
大唐帝国以武定天下,几百年过去,虽说皇室大臣们骄奢淫.靡,国势日渐低微,地方上匪患丛生,宗门林立,但国内尚武之风却从未改变。
不说军中那些军士们个个都在苦练,就是民间的大多幼.齿孩童,几乎也都是从五六岁起就开始锻炼武艺。
迎着山风,披着朝露,在马儿赤红的鬃毛飞舞中,叶丹枫一身月牙白的长袍也随风飘扬。他头上挽扎着—方与长袍同色的头巾,面容红润,神采奕奕,人俊马壮,这模样,真有如玉树临风,英挺极了,也雄悍极了!
唇角含着一抹微带嘲弄意味的笑意,叶丹枫一路策马急驰,形态安详怡静,悬挂在鞍旁的一只狭长软皮囊,轻轻的随着马儿起伏的步履微微摇晃。
现在,他已来到一片斜坡下面,他舍弃道路,掉转马头直上斜坡。在斜坡顶上,有—块奇大且平坦的灰白色岩石平摆着,越过这块岩石,就正好顺着那边的坡棱赶到前面的道路上去了。
将马儿停在这块巨石的下面,他轻轻拍了拍马头,温柔又亲密的小声道:“狂火,你在这待会儿,我谈妥了事情立即就下来,别急躁啊!”。
名叫“狂火”的这匹神驹似是听得懂得主人在说些什么,它颇为温驯的直将一颗大脑袋往主人怀中搓揉,嘴里也在愉快的低嘶了几声。
哈哈—笑,叶丹枫突然斜掠,他飞拔的的身形极其古怪,就在斜掠七尺左右的时候,整个身躯猝而侧旋,紧跟着呼的一声,宛似一道旋风,眨眼间卷到岩石顶上。
灰白且平坦的岩顶上,这时,早就有一个穿着蓝布大褂的怪客在盘膝静候了。
怪客一头乌黑的长发齐肩披拂,面孔上也生长着浓密的汗毛,黑色的胡子乱糟糟的将他嘴巴全都盖住。此刻,在那只扁平的鼻子上面,那双精光闪闪的眸子正慈蔼且安详的注视着飞跃上来的叶丹枫。
忽地!怪客的身形动了
呼的一声,拳风激荡!叶丹枫左脚一旋,“砰!”地与怪人对了一掌,顺着对方的掌风,一个白鹤晾翅,身子斜斜掠起
堪堪在地下刚刚站好,这位怪客已在那张枯瘦的面孔上浮起一片笑容,他嗓音低低而柔美的道:“呵呵!丹枫!大半年不见,你已经进入肉身六重境界了?就看你这一手“旋龙术”,已经不比你那狗屁展大叔差多少了!”。
大唐帝国所有之人都要修炼气功,而气功修炼的第一重境界就是肉身境,分为九重。
一重只是体内刚有气感。
二重就可搬运体内元气,游走经络。
三重能把体内元气聚集起来藏在气海之中。
四重是将体内聚集起来元气之后,进行提炼,百炼成钢。
五重气功就能外放,隔空伤人。一般的人修行,气功修行一重到四重,“养,运,聚,炼”,都是在体内搬运气流,只能够强身健体,但是到达了肉身五重境界,就脱胎换骨,可以气功爆发,外放,隔空伤人。
到了肉身五重境界,才算勉强进入真正高手的行列。肉身五重是气功修行中的品级,也是一个分水岭。这种境界,可以施展百步神拳,百步开外,一拳隔空,断裂树木,绝对的战力非凡,以一敌十不在话下。
至于六重的就已经可以凝气成剑,而目前的叶丹枫已经到了这个境界。但面对他父亲结拜兄弟田啸堂的夸赞,叶丹枫还是感觉汗颜无比。要知道的是,对方口中那展大叔的功力,可已经超越了肉身境,进入逆天境了。
所谓逆天境就是逆天改命,进入先天境界了,和肉身境是完全两个概念,人的寿命也大为增长,活个两百岁都可以
叶丹枫父母双亡,是父亲的两个结拜兄弟展鑫龙,田啸堂将他拉扯大的。
十五年前,展鑫龙雄心勃勃携带着他大哥的孤儿叶丹枫到了海外的“勿回岛”上,不但赤手空拳开拓了一个鼎立大唐帝国的“勿回宗”出来,更造就了他侄儿叶丹枫日后的根基,这才有了今天这样浩大的气派。
而在这十多年里,田啸堂却独居内陆,但他也贡献了他的心智与力量,无论在哪一方面都竭尽所能的协助侄儿更臻善境,因为对海岛的天候与生活不能习惯,田啸堂便未曾与他的拜兄,侄儿等同住一起,但他们情感之重,依恋之深,几乎是无可分割的。
所以,每在一年间,不是叶丹枫来至内陆,与他的田二叔盘桓些时日,便是田啸堂自家勉为其难的到“勿回岛”住上一阵,确实来说,展鑫龙,田啸堂,以及叶丹枫三人,简直和父子关系相似了,而田啸堂在内陆居住,亦当然的成为勿回宗的眼线及海岛与内陆之间同门的联络站。
也正是田啸堂考虑到与大唐帝国的其他三大势力的争霸一触即发,所以在前两年将侄子安排在琅琊郡任职刑差提调,也算是利用官府身份,便于刺探情报的手段。
“二叔!你老这夸赞,嘿嘿!侄子可不敢当了”。
叶丹枫嘿嘿一笑,走前两走,躬身问候道:“二叔!这些日子,你老过的可好?”。
田啸堂呵呵一笑,道:“好!好得很,来来,丹枫,坐下,咱们爷俩多聊聊!这个地方既清静,又安稳,保管不会叫人偷听了去!”。
叶丹枫笑了笑,靠着二叔坐下之后,田啸堂摸摸自己那乱糟糟的黑胡子,微笑着道:“老展还好吧?”。
叶丹枫笑道:“大叔好,就是酒量越大了”。
“哼”了一声,田啸堂道:“这老东西,一天不喝酒,就好像得了失心疯一样,坐立不安的,我看呐!干脆把他泡在酒坛子里去球!”。
耸耸肩,叶丹枫笑道:“二叔!你老的酒瘾,不也一样是很大么?”。
田啸堂习惯性的“哼”了一声,道:“我是该喝的时候才喝,不像老展,成天就抱着酒缸子拼命”。
说到这儿,他“咦!”了一声,扭头瞪着叶丹枫发火道:“你个小免崽子,你别与老展住久了就帮着他说话,要知道,你从小到大,可全是我们两个一起拉扯的,要不是十五年前他发了疯非要到勿回岛上去开创局面,哼哼!我看能叫他将你带了去!”。
叶丹枫急忙摆手道:“二叔!”。
摆了摆手,田啸堂又气哼哼的道:“他非要带你同去历练也就罢了,可不能教着你来冷淡我,要不,请出你爹,也是我们大哥的灵位来,当着大哥灵前评评道理,看看谁是谁非。这老鬼,他可要搞清楚,当年大哥去世的时候,托孤是托给我们两个,并非是他独自一个人便能将你霸占住的!”。
吞了口唾沫,叶丹枫陪着笑道:“二叔,你老暂且息怒,我这不活生生的是你们二老的孝顺侄儿么?展大叔也并没有霸占住侄儿。
呃!而且,为了照顾侄儿,他老人家至今尚未娶妻成家,怕的就是娶了新婶子虐待了侄儿”。
咆哮一声,田啸堂怒道:“这么一说,我就成亲讨过老婆了?我不怕娶了老婆虐待你了?”。
连连拱手陪礼,叶丹枫哭笑不得的道:“呃!当,当然不是,二叔,你老不要误会,侄儿我哪里会有一点厚此薄彼的心意呢?想当年,爹与二位叔叔,结桃园之义,拜金兰之好,成为异姓兄弟,至亲手足。你们同患难,共生死,福祸与偕,安危俱随。这份不渝的道义,坚实的情谊,便是同胞骨肉也比不上。我爹在侄儿三岁的时候就仙逝了,而这十多近二十年来的时光,全赖二位叔叔教诲,寒暖照拂,才有今天的成长。
侄儿视二位叔叔,均不啻是生身之父,爱之深,教之切,更毫无二致。二叔!你老说我又怎么会稍稍冷淡你一点呢?若是那样,侄儿不就禽兽不如了么?”。
登时像吃了颗顺心丸,田啸堂顿时平静下来,眉开眼笑的道:“嗯!唔!这还像句话,你呢!不是我这做叔叔的夸你,你的心性为人,就和当年你父亲一我们的大哥一样,豪迈,磊落,率直,忠义,我和老展两个人,对大哥简直敬服到心眼里去了,他非但是我们的兄长,更像是我们的严父。
无论是做人做事上,功夫的磨练上,江湖的阅历上,以及生活起居上,他全都那么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教导我们,指点我们,不是大哥,我们哪有今天的这种局面?就连我们这两条命也早不知丢过几次了!”。
雄关古道!
“嘚嘚!”的马蹄声,奔雷似得由远而近
这是一匹雄骏得令人侧目而视的龙驹,它的毛色是火红的,油光如滑的密密生长全身,浑圆的臀部,均匀而肌肉突起的背身,硕长健壮的四腿,大大的马鼻与内陷的双眸,只要是行家一看,便会明白这是一乘罕异到什么程度的好马。
是的!这是产自大唐帝国塞外边疆的一种奇驹,马种名字很威武,叫作“烈焰”,这“烈焰!”种的马儿是出了名的善奔,耐劳,勇猛,而且忠心。
可惜的是这马儿就算在塞外也是十分稀少了,塞外当地的人们更是视为奇珍,这马匹,只有他们部落族中王爷以有能力乘骑。其他的人,纵然那些财足势厚的王爷卿贵们买得起,地位高,却也极难搜求到了。
眼前,在这条荒郊野道上急奔着的马儿,便是这么一匹罕异的烈焰神驹。它昂首纵蹄,去势如飞,却又平稳宁静,有似湖上行舟。
在它配挂着的全付红皮鞍镫上,马上坐着的骑士,大约十**岁的年纪,正是大唐帝国琅琊郡的刑差提调叶丹枫。刑差提调只是他明面上的身份,不为人知的是,叶丹枫其实是号称大唐帝国四大宗门之一的勿回宗少宗主。
琅琊郡扼制大唐帝国之咽喉,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是帝国之重镇所在。
大唐帝国以武定天下,几百年过去,虽说皇室大臣们骄奢淫.靡,国势日渐低微,地方上匪患丛生,宗门林立,但国内尚武之风却从未改变。
不说军中那些军士们个个都在苦练,就是民间的大多幼.齿孩童,几乎也都是从五六岁起就开始锻炼武艺。
迎着山风,披着朝露,在马儿赤红的鬃毛飞舞中,叶丹枫一身月牙白的长袍也随风飘扬。他头上挽扎着—方与长袍同色的头巾,面容红润,神采奕奕,人俊马壮,这模样,真有如玉树临风,英挺极了,也雄悍极了!
唇角含着一抹微带嘲弄意味的笑意,叶丹枫一路策马急驰,形态安详怡静,悬挂在鞍旁的一只狭长软皮囊,轻轻的随着马儿起伏的步履微微摇晃。
现在,他已来到一片斜坡下面,他舍弃道路,掉转马头直上斜坡。在斜坡顶上,有—块奇大且平坦的灰白色岩石平摆着,越过这块岩石,就正好顺着那边的坡棱赶到前面的道路上去了。
将马儿停在这块巨石的下面,他轻轻拍了拍马头,温柔又亲密的小声道:“狂火,你在这待会儿,我谈妥了事情立即就下来,别急躁啊!”。
名叫“狂火”的这匹神驹似是听得懂得主人在说些什么,它颇为温驯的直将一颗大脑袋往主人怀中搓揉,嘴里也在愉快的低嘶了几声。
哈哈—笑,叶丹枫突然斜掠,他飞拔的的身形极其古怪,就在斜掠七尺左右的时候,整个身躯猝而侧旋,紧跟着呼的一声,宛似一道旋风,眨眼间卷到岩石顶上。
灰白且平坦的岩顶上,这时,早就有一个穿着蓝布大褂的怪客在盘膝静候了。
怪客一头乌黑的长发齐肩披拂,面孔上也生长着浓密的汗毛,黑色的胡子乱糟糟的将他嘴巴全都盖住。此刻,在那只扁平的鼻子上面,那双精光闪闪的眸子正慈蔼且安详的注视着飞跃上来的叶丹枫。
忽地!怪客的身形动了
呼的一声,拳风激荡!叶丹枫左脚一旋,“砰!”地与怪人对了一掌,顺着对方的掌风,一个白鹤晾翅,身子斜斜掠起
堪堪在地下刚刚站好,这位怪客已在那张枯瘦的面孔上浮起一片笑容,他嗓音低低而柔美的道:“呵呵!丹枫!大半年不见,你已经进入肉身六重境界了?就看你这一手“旋龙术”,已经不比你那狗屁展大叔差多少了!”。
大唐帝国所有之人都要修炼气功,而气功修炼的第一重境界就是肉身境,分为九重。
一重只是体内刚有气感。
二重就可搬运体内元气,游走经络。
三重能把体内元气聚集起来藏在气海之中。
四重是将体内聚集起来元气之后,进行提炼,百炼成钢。
五重气功就能外放,隔空伤人。一般的人修行,气功修行一重到四重,“养,运,聚,炼”,都是在体内搬运气流,只能够强身健体,但是到达了肉身五重境界,就脱胎换骨,可以气功爆发,外放,隔空伤人。
到了肉身五重境界,才算勉强进入真正高手的行列。肉身五重是气功修行中的品级,也是一个分水岭。这种境界,可以施展百步神拳,百步开外,一拳隔空,断裂树木,绝对的战力非凡,以一敌十不在话下。
至于六重的就已经可以凝气成剑,而目前的叶丹枫已经到了这个境界。但面对他父亲结拜兄弟田啸堂的夸赞,叶丹枫还是感觉汗颜无比。要知道的是,对方口中那展大叔的功力,可已经超越了肉身境,进入逆天境了。
所谓逆天境就是逆天改命,进入先天境界了,和肉身境是完全两个概念,人的寿命也大为增长,活个两百岁都可以
叶丹枫父母双亡,是父亲的两个结拜兄弟展鑫龙,田啸堂将他拉扯大的。
十五年前,展鑫龙雄心勃勃携带着他大哥的孤儿叶丹枫到了海外的“勿回岛”上,不但赤手空拳开拓了一个鼎立大唐帝国的“勿回宗”出来,更造就了他侄儿叶丹枫日后的根基,这才有了今天这样浩大的气派。
而在这十多年里,田啸堂却独居内陆,但他也贡献了他的心智与力量,无论在哪一方面都竭尽所能的协助侄儿更臻善境,因为对海岛的天候与生活不能习惯,田啸堂便未曾与他的拜兄,侄儿等同住一起,但他们情感之重,依恋之深,几乎是无可分割的。
所以,每在一年间,不是叶丹枫来至内陆,与他的田二叔盘桓些时日,便是田啸堂自家勉为其难的到“勿回岛”住上一阵,确实来说,展鑫龙,田啸堂,以及叶丹枫三人,简直和父子关系相似了,而田啸堂在内陆居住,亦当然的成为勿回宗的眼线及海岛与内陆之间同门的联络站。
也正是田啸堂考虑到与大唐帝国的其他三大势力的争霸一触即发,所以在前两年将侄子安排在琅琊郡任职刑差提调,也算是利用官府身份,便于刺探情报的手段。
“二叔!你老这夸赞,嘿嘿!侄子可不敢当了”。
叶丹枫嘿嘿一笑,走前两走,躬身问候道:“二叔!这些日子,你老过的可好?”。
田啸堂呵呵一笑,道:“好!好得很,来来,丹枫,坐下,咱们爷俩多聊聊!这个地方既清静,又安稳,保管不会叫人偷听了去!”。
叶丹枫笑了笑,靠着二叔坐下之后,田啸堂摸摸自己那乱糟糟的黑胡子,微笑着道:“老展还好吧?”。
叶丹枫笑道:“大叔好,就是酒量越大了”。
“哼”了一声,田啸堂道:“这老东西,一天不喝酒,就好像得了失心疯一样,坐立不安的,我看呐!干脆把他泡在酒坛子里去球!”。
耸耸肩,叶丹枫笑道:“二叔!你老的酒瘾,不也一样是很大么?”。
田啸堂习惯性的“哼”了一声,道:“我是该喝的时候才喝,不像老展,成天就抱着酒缸子拼命”。
说到这儿,他“咦!”了一声,扭头瞪着叶丹枫发火道:“你个小免崽子,你别与老展住久了就帮着他说话,要知道,你从小到大,可全是我们两个一起拉扯的,要不是十五年前他发了疯非要到勿回岛上去开创局面,哼哼!我看能叫他将你带了去!”。
叶丹枫急忙摆手道:“二叔!”。
摆了摆手,田啸堂又气哼哼的道:“他非要带你同去历练也就罢了,可不能教着你来冷淡我,要不,请出你爹,也是我们大哥的灵位来,当着大哥灵前评评道理,看看谁是谁非。这老鬼,他可要搞清楚,当年大哥去世的时候,托孤是托给我们两个,并非是他独自一个人便能将你霸占住的!”。
吞了口唾沫,叶丹枫陪着笑道:“二叔,你老暂且息怒,我这不活生生的是你们二老的孝顺侄儿么?展大叔也并没有霸占住侄儿。
呃!而且,为了照顾侄儿,他老人家至今尚未娶妻成家,怕的就是娶了新婶子虐待了侄儿”。
咆哮一声,田啸堂怒道:“这么一说,我就成亲讨过老婆了?我不怕娶了老婆虐待你了?”。
连连拱手陪礼,叶丹枫哭笑不得的道:“呃!当,当然不是,二叔,你老不要误会,侄儿我哪里会有一点厚此薄彼的心意呢?想当年,爹与二位叔叔,结桃园之义,拜金兰之好,成为异姓兄弟,至亲手足。你们同患难,共生死,福祸与偕,安危俱随。这份不渝的道义,坚实的情谊,便是同胞骨肉也比不上。我爹在侄儿三岁的时候就仙逝了,而这十多近二十年来的时光,全赖二位叔叔教诲,寒暖照拂,才有今天的成长。
侄儿视二位叔叔,均不啻是生身之父,爱之深,教之切,更毫无二致。二叔!你老说我又怎么会稍稍冷淡你一点呢?若是那样,侄儿不就禽兽不如了么?”。
登时像吃了颗顺心丸,田啸堂顿时平静下来,眉开眼笑的道:“嗯!唔!这还像句话,你呢!不是我这做叔叔的夸你,你的心性为人,就和当年你父亲一我们的大哥一样,豪迈,磊落,率直,忠义,我和老展两个人,对大哥简直敬服到心眼里去了,他非但是我们的兄长,更像是我们的严父。
无论是做人做事上,功夫的磨练上,江湖的阅历上,以及生活起居上,他全都那么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教导我们,指点我们,不是大哥,我们哪有今天的这种局面?就连我们这两条命也早不知丢过几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