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坤既辟,清浊肇分。
天地灵气或融为江河,或结为山岳,上配辰宿,下藏洞天。

或衍化为灵宫閟府,玉宇金台;或结气凝云,化为瑶池翠沼,注于四隅,此皆是神凤飞虬所适,天驎泽马所栖之处。

其间,又有一些化为日驭所经,星缠所属;含藏风雨,蕴蓄云雷,为天地之关枢,阴阳之机轴。

乾坤开辟后,天地生灵,混混沌沌,倏生倏灭。

直至一日,天地间有悟性灵根者,在曼妙乾坤之中,觅得一线生机,餐云霞饮雨露,修真了道,以图超脱天地法则,成就不死之身。

从此后,世间便有了各种各样的修真之人

大虞王朝,是中土世界和边野蛮荒边上的一处大国,立国已有一千多年。

王朝边上,有一片连绵几十万里的山脉,那便是边野蛮荒。

蛮荒之地,林木参天,妖兽纵横,瘴气毒虫遍野,蛮人部落林立,身入其中,稍不小心,就会落得个身化灰灰,尸骨无存的下场。

但即使如此,每年间还是有很多人蜂拥而至,皆因为蛮荒之中,有数不尽用来炼丹用的珍贵药草和练器用的妖兽皮骨矿石,还有一些珍贵稀奇之物。

介于蛮荒和大虞王朝之间的边野之地上,有一处小集,名为“荒野”。

荒野小集,本是附近百姓自发组成临时用来换取衣食用品的所在,一般是在每月上旬的初三、初六、初九,中旬的十三、十六、十九和下旬的二十三、二十六、二十九这几天。

后来,邻近的一些蛮族知道后也经常拿东西过来换取东西,蛮族人带来的一些草药、矿石和妖兽等东西让一些修真之士和商家收获颇丰,闻讯而来的人越来越多,小集逐渐兴旺起来。有人干脆就在这边搭起房子做起了买卖。有人看了,也效仿起来,慢慢的,这边便成了固定的交易所在,变成了如今荒野集诡异的繁华模样。

如今的荒野集两旁商铺林立,早已经不是从前随地支个摊子的旧模样,更准确的说,这应该不是小集而是一个小镇或者一个小县城的的规模,但这里的人仍旧喜欢用荒野集来称呼这处所在。

时将正午,天气燥热,集上的一些贩夫走卒早早的找了处阴凉所在呆着,以躲过这午时的炎热日光。

这时,集外慢慢走来一个担柴的少年,少年身上穿着的粗布麻衣已经洗得发白,肩上担着的柴比他的身子更高更大,把他深深掩埋在柴木之间。

少年名叫丁吉,幼年丧父,小小年纪就挑起了生活的重担。幸好他生来力大,干起活来就像只小蛮牛似的,每日里砍柴到集上来卖,倒也可以养活他和母亲两人。

丁吉戴着一顶草帽,但草帽显然顶不住阳光的炙热,一颗颗豆大的汗水不停的从他脸庞滚下,有些落入眼中,咸咸的,酸酸的,尽是人生的滋味。

看到快到地方,丁吉紧了紧肩上的扁担,顺手拿起扁担上一条已经白的不能再白的破布,擦了一下脸上的汗水,紧走几步,往集上的一间酒楼走去。

酒楼的正门不是他一个送柴的小子能进的,丁吉很有自知之明,担着柴往酒楼后面的一个小门走去。

“阿吉来了,来,快过来喝水,大热天的怎么这时候送柴过来,拜托,你也晚一点送,等天公老子发过火后再来也不迟。”

一进门,丁吉就听到酒楼小二李有才在那边不停的唠叨着。

每次送柴过来他都会唠叨一阵,丁吉也已经习以为常,把柴担到柴房里,然后走过来拿过李有才手上的水壶,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

“真甜。”

丁吉喝完水,擦了一下嘴角的水渍,笑着说道。

“当然,这可是取自山上的泉水,还没吃饭吧?我都给你准备好了,快去吃吧。”

李有才指着后面桌上早已经准备好的饭菜对丁吉说道。

丁吉看也没看,摇了摇头。

那可口的饭菜,味道一定很好,但他不想,也不敢。他是卖柴的,不是讨饭的,他怕吃了这饭后,就会像集上的一些人一样,变得市侩,对人阿谀奉承起来。如今他除了穷以外,就剩下骨气了,他不想连这最后的一点东西都失去。再者说,酒楼老板是他的主顾,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他吃了他家的饭,以后卖柴给他都不好意思向他拿钱了。

老实人自有其老实的想法,也不知道酒楼老板知道他的想法后会不会发笑。

“唉,真拿你没办法,喏,这是柴钱,这大太阳的休息一下再走吧!”

李有才把早已经准备好的柴钱付给他说道。

丁吉摇了摇头,拿过钱,对他笑笑,走了出去。

李有才在后面看得只摇头,心道:真是个倔强的小子。

即使每次丁吉都不吃饭,但每天他依然都会为他准备上一份可口的饭菜,奉上一壶水。可惜,每次来丁吉都仍然只喝水,不吃饭。

他所做的一切,丁吉都看在眼里,心中深深感动。他不是个薄情寡恩、淡漠的人,虽然他不曾吃饭,但李有才为他所做的的一切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底,这份恩情他已铭记于心。

来到外面,丁吉从怀中掏出早上出门时带来的烙饼,吃了起来,烙饼中掺杂着山中的野菜、蘑菇,吃起来带着一股自然的鲜甜,很是好吃。

他一边吃一边往集上一处临时摆摊的地方走去。

摊位上摆着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琳琅满目,看得他眼花缭乱,但他还是乐此不彼。

他就喜欢看这些东西,若是遇上来买东西的修真者,他更是他兴奋不已,特别那些御剑飞天的人。

集上时常有一些蛮族过来卖东西,很多都是修真者需要的物品,所以集上经常有修真者过来买东西,因此集上的人对修真者早已经习以为常。

都说每个男人的心中都有一个修真梦,哪一个男人不想御剑腾空,纵横四野,笑傲云天。丁吉也是男人,他也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和那些飞来飞去的仙人一样,随心所欲,驰骋于天际之间,只可惜他没那个福气,只能逛逛小摊,过过眼瘾。

他一边走着,一边逛着,慢慢来到一处卖书籍的小摊前。

书摊上摆满了一堆破破烂烂的书,也有些是新的,有诸家经典,有诗词曲赋,也有一些教人习武的世俗武学。

丁吉把最后一口烙饼吃了,把手在衣服上擦了擦,然后在书摊前蹲了下来。

既然学不来飞来飞去的本事,倒不如买一本教习武艺的书学学,这是他的心思,只可惜就算是最普通的一本书,也不是他这穷小子买得起的,所以每次他都只能过过眼瘾。

这卖书的贩子常年在这边卖书,丁吉时常在这边闲逛,一来二去,两人倒也认识。

“卖完柴了。”

“嗯。”

丁吉应了一声,就在书摊前看了起来。

书摊卖的书很贵,最普通的都要一两银子。丁吉看边上那些破破烂烂的,感觉就像从地上捡来的,没想到还这么贵,以至于他想买一本书都不行。

看了一圈后,索然无趣,就要离开,忽然看到边角上有一本破烂得没有封面,还带着老鼠、蟑螂咬过痕迹的破书,他好像从来没看过,拿过手中翻了一下,是一本教人武艺的书,心想这书破破烂烂的应该不值什么钱才是,就尝试着对摆摊的摊主问道;“这书怎么卖?”

天气燥热,可小摊摊主还躺在一块兽皮之上,枕着一沓书,翘着腿在那边逍遥的晃着。

丁吉看了,心中不无恶意的想,这人怎么也不怕长痱子。

摊主瞄了他手中的书一眼,说:“那书呀,你要的话,算你一百文好了。”

丁吉心头大喜,没想到自己终于能够买到一本书了,生怕他反悔,连忙从怀中掏出钱来,数出一百文给他,然后快速的离去。

那摊主看着飞快离去的丁吉,抛了抛手中的铜钱,大发感慨的说:“没想到一本破书也能卖钱,我真是太有才了。”

“书呆子,别净做那些缺德的事,一本破书还要卖人家一百文,那破烂东西,送给人家擦屁股都闲脏。”

旁边一个摆摊的小贩看不过眼,开口说道。

“什么破书,那可是好东西来着?”

书摊的摊主一听,一下坐了起来,对着小贩面红耳赤的分辨道。

“什么好东西?”

“是是是纯阳童子功。”

“你这家伙真不是好东西,那纯阳童子功可是修不成就不能近女色的,你这不是让人家绝后吗?”

“这这说不定他很快就练成来了。”

“这话估计你自己都不信吧?”

小贩不屑的乜了书摊摊主一眼说。

“呃”

卖书的摊主老脸不禁通红起来。

不过买书的丁吉却不知道这些,买了书后,感觉自己好像得了什么了不得的宝贝,揣在怀中直往家中飞奔而去,还不时的回头张望,就怕被别人给劫了。

直到快近家中时,看到后面没人追来,他才松了口气,停下飞快的脚步,慢慢的往家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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