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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前,人世间流行起了修仙,世人通过打怪、炼丹和嫁给神仙等手段获了天庭的绿卡成为了神仙,然而也正因此,天庭里的神仙越来越多,以往,天庭里的神仙都是靠人间的供奉生活的,可近些年,世间的人们已经不怎么把神仙当回事了,过去为求姻缘供奉月老的青年男女现在都报名参加电视相亲节目了;过去为求长寿供奉寿星的人现在都改信春哥了;过去为了发财而拜财神的人现在直接给上司送礼了……总之,由于世间供奉神仙的人越来越少,从而导致天庭财政连年出现赤字,最终宣布破产,而天庭里的那些神仙也因此光荣下岗,纷纷投胎转世到人间再就业去了。这些下岗的神仙投胎后自然不会记得自己曾经是神仙,曾经的法术也不再拥有,他们像普通人一样结婚生子,一代一代地传承着香火,可突然有一天,这些神仙的后人出现了返祖现象,他们不同程度地恢复了部分法术……

“等等。”胡启圣听到这里打断了庄半仙,“你是写网络小说的吗?怎么听起来这么没谱?”

庄半仙怔怔地抬头看着天花板说道:“我说得这都是真的,不管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

“你过去在铁道部干过?”胡启圣调侃道。

庄半仙把眼一瞪说道:“我过去在天庭干过!我是太白金星!”

此话一出,把胡启圣惊得张大嘴巴久久不能合上,庄半仙一脸冥想着继续说道:“当年天庭诸仙下凡的时候玉帝就料到了有这么一天,所以我是以天庭观察员的身份来到人间的。”

“天庭观察员?什么意思?”胡启圣好奇地问道。

“所谓的天庭观察员,就是我来到人间后可以保持所有的记忆,并且永生!为的就是观察那些下凡神仙的后人是否出现返祖现象,一百多年过去了,我原以为不会有什么事,没想到那些神仙的后人还真出事了……”

“等等,你的意思莫非是说你活了一百多年?”胡启圣打量着庄半仙,看不出来啊,怎么看他也不过六十多岁。

“是的,我今年已经111岁了。”庄半仙淡定地说道。

扯淡!这是胡启圣的第一反应,算命老头都喜欢故弄玄虚,不是说自己是什么大仙附体,就说自己遇过高人,受过指点,这位更牛,直接把自己整成百岁老人。

“怎么?你不信?”庄半仙瞧见胡启圣轻蔑的笑容后质问道,胡启圣没说信,也没说不信,只是轻蔑地笑着,庄半仙像是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一样,他把眼睛一瞪,说道,“你可知道南昌起义的第一枪是谁打响的?”

恩?这都哪跟哪啊?胡启圣稍稍愣了一下,过去上历史课的时候他学过这个,说是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当年历史期末考试还考过一次,是问答题,问的是南昌起义的意义是什么?可胡启圣就记住这么一句,当然,他还记住了历史老师曾经说过,考试的时候遇到问答题,如果不会答也别空着,空着就一分没有,可以根据记忆多写点,尽量写满,那样好歹也会得几分,于是胡启圣当年就这样答道: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接着,国民党反动派又打响了第二枪;我们的革命军紧接着打响了第三枪……当打到第十五枪时,这道题留出的空白处便写满了。后来历史老师很气愤地在课堂上训斥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考试的时候就知道打手枪!结果引来满堂哄笑,也正因有了这次经历,胡启圣才直到现在还记得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可这一枪是谁打响的?历史书上并没解释啊。

“那枪是我开的。”庄半仙自豪地挺了挺腰杆说道。

“别逗了,红口白牙,信口开河谁不会啊,我还说万里长城的第一砖是我垒的,你信吗。”胡启圣都笑出声来了。

“我是说真的!”庄半仙有些恼羞成怒,“当时我一不小心走火了……所以南昌起义提前了十分钟……”

胡启圣听后笑得更加不可抑止,庄半仙脸色铁青,他抓起茶壶猛吸了几口,然后喝道:“不要笑了!我把你救活了不是让你来卖笑的!”

胡启圣好半天才缓过气来,他擦了擦眼角笑出来的泪珠说道:“行了,行了,我信还不行嘛?我不跟你扯了,我老婆还等着我打回去酱油做红烧茄子呢,恩?我打的酱油呢?”

“我发现你的时候没看到酱油。”庄半仙铁着脸说道,“再说了,你现在已经拥有了孙悟空的基因,只要你拔根头发就能变成酱油。”

“什么?”胡启圣又一次被震住了,他直直地看着庄半仙,“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你试一下不就知道了。”庄半仙说道。

胡启圣犹豫了一下,轻轻地从脑袋上拔下一根头发,然后按照庄半仙的指点,双眼盯着那根头发,脑子里想象着酱油的样子,突然,那跟头发竟然真的变成了一瓶酱油,就连酱油瓶都一模一样,是雪花啤酒瓶!

“这……这怎么可能!”胡启圣大吃一惊。

庄半仙得意地笑道:“这回你该相信我说的话了吧。”

胡启圣赶忙拧开瓶盖,把鼻子凑到瓶口闻了闻,恩,虽说这酱油颜色很正,可怎么闻上去不像酱油味,反倒有股头油味?

“你几天没洗头了?”庄半仙白了胡启圣一眼,“你身上的毛发只能变成所想无题的形状,气味跟特性还是达不到的,当年孙猴子的本领也是如此,要不他保唐僧取经的时候也不必化缘,直接拔根毫毛变成斋饭不就得了?”

“你的意思是说不管我的变出啥珍馐美食都一股毛发味?”胡启圣有些失望,他还想变一烤鸭当晚餐呢,说实在的,他对红烧茄子兴趣不大。

“也不能这么说。”庄半仙神秘兮兮地说道,“如果你用膈肌窝那儿的毛能变出孜然味的食物来,如果你用那儿地方的毛可以变出羊肉味的食物……”

羊肉味?臊哄哄的?胡启圣本想瞪庄半仙一眼,可他没敢,因为自己现在的确像他说的那样跟孙猴子一样具有法术了,如此说来,他莫非真的是太白金星?他是不是太白金星且不说,自己拥有了孙猴子的法术可够振奋人心的,孙悟空那可是多少人童年的偶像啊,七十二变,火眼金睛,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

“你体内现在拥有的是你自己跟孙猴子两种基因,也就是说孙猴子的法术在你身上只能发挥出一半来。”庄半仙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

“那我能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吗?”胡启圣问道。

庄半仙摸着下巴上的小胡子想了想说道:“十万八千里悬乎了点,不过一两米倒是有可能。”

这不废话嘛,普通人摔个跟头都能冲出一两米去。

“那火眼金睛呢?”胡启圣又问道。

“孙猴子的火眼金睛是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练出来的,我猜你要是回回炉的话搞不好也能拥有这项技能。”

拉倒吧,这还是不试的好,万一没练出火眼金睛来再把自己烧成灰可找谁说理去?感情说得这么热闹自己也就能拔根头发变成东西啊,而且只是外形一样……恩?如果拔根头发变成女人呢?然后自己岂不是可以……嘿嘿,胡启圣表情极度猥琐地畅想着……

庄半仙瞅了瞅胡启圣两腿之间不断隆起的高原再一次看穿了他的心思:“别想歪的了,你的毛发变成的东西如果受到伤害的话,那你的身体将会感受到。”

啊?那自己岂不成日本人了?胡启圣那种猥琐的想法立刻胎死腹中。

“我辛辛苦苦找到孙猴子的遗骨,并提取了他的灵气给你注入体内使你复活可不是让你做那些无聊的事,而是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你去做!”庄半仙一脸认真地说道。

“等等,你说什么?孙猴子的遗骨?孙悟空他死了?”胡启圣吃惊地问道。

庄半仙轻轻点了点头,胡启圣大惊:“他不是佛吗?佛不是跳出三界了吗?难道佛也会死?”

“当然了,死的只是他的肉身,其灵魂则会永生,再说了,就连如来佛祖释迦牟尼的肉身不也死了吗?要不佛骨舍利哪来的?”

“哦,原来如此啊,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就像猪八戒的肉身死后被做成了金华火腿,但其灵魂却成为了净坛使者,是这个意思吧。”胡启圣点头说道。

“恩,年轻人,你理解力很强,说的非常正确。”庄半仙赞许地看着胡启圣捻须说道。

【10月9日考场地……整天泡在驾校……祈祷抓阄抓个直角弯,佛祖保佑,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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