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酒醉人不醉
我挽着我爸姚忠祥的手,每一个脚步都踩得庄重而神圣。
十米T台红毯后的距离,就是我与沈钦君相隔的一整个世纪。
我看到他离在主台前,手握捧花,站姿优雅,华丽的灯光打在他身上,反而衬得表情不那么明显。
这让我恍然间想起了十四岁的那个下午,背着书包走出校园的我,一眼就看到捧着一束红玫瑰,靠在车门前与姚瑶说话的沈钦君。
那年他还不到二十岁,休闲西装加身,褪不去些许青涩。低调的墨镜带着些痞气,笑容比阳光干净。
而站在他身边的姚瑶,甩着长顺的黑色头发,就像一朵带着露水的白莲花。
印象最深的,是他看姚瑶的那种眼神,并伴随宠溺得抚了下她漆黑的长发。
就这一个动作,让我仿佛有种错觉——好像他那洁白修长的手指永远带上了洗发水的百合馨香。
自此,我告别了学生时代的假小子发型,开始蓄起了长发。
姚忠祥先生为我盖上头纱,在拥抱我的时候低声说了这样一句话:“夕夕,别怪爸爸,以后自己的路自己走,难过处忍忍就是了。”
“放心吧爸,”我故意用乖顺又温和的口吻说:“钦君既然会娶我,就一定会疼我的。”
二十几年了,姚忠祥先生欠我妈一个名分,欠我一个像样的家。除了这样一个心疼的眼神,他也给不了我别的东西。
其实我不怎么恨他。尤其是在抱着他瘦削的脊背时,我不仅感叹,我爸他真的老了——
两年前的淋巴癌确诊就像一个天大的噩梦,饶是康复良好,却也几乎透支了他一大半的生命力。而姚瑶的死,分明是在老人脆弱的意念里又捶上重重一击。
终于,我被沈钦君从爸爸的手里接了过去。
他挽着我往前走,经过黑压压的宾客席,踩着五颜六色的地灯和花瓣,站在祝福和欢呼的顶点。
年轻的司仪照本宣科,他把誓词分别摆在我们两人的面前,一一带着我们读下去。
“我姚夕,今日愿与沈钦君……”
“我沈钦君,今日愿与姚瑶……”
——姚瑶。
没错,他说的就是姚瑶!
在现场一片哗然声中,我感觉到沈钦君突然放开了我的手。他急转了语音,然后故作若无其事地顿了一下,继续念:“与姚……姚夕结为夫妻,此后,无论贫穷富贵疾病健康,无论灾难福祸……”
我宁愿他是故意的,哪怕是报复哪怕是羞辱,也比让我发自内心地承认——他这辈子都只会在心里装一个姚瑶来得好。
记得刚上大学那年,我被姐姐带着看《老友记》,曾因罗斯在婚礼上误喊瑞秋的名字,在捧腹大笑之余又感动不已。
可惜我没有剧中正牌新娘艾美利的勇气,当场就能从卫生间翻窗逃婚,摆出一副渣男老娘踹了你的风范儿。
因为在与沈钦君的这场对弈中,我先爱,所以我先输。
就算他不记得我的名字是姚夕,我也只能受宠若惊地接过他手里的戒指说‘我愿意’。
人在心情极度郁闷的状态下是非常容易醉的,我捧着红酒杯,脚步开始漂浮。
无所谓。
泼狗血,喊错名,我的婚礼敢不敢再绝望一点?呵呵,谁他妈的还在乎再多一条撒酒疯!
当我轻狂地笑着,对不知道是沈钦君的表姨母还是表舅母,豪放地承诺说‘我们一定早生贵子’之时,沈钦君突然过来捉住我的手腕:“你醉了,先回去。”
“还有一桌呢,都是长辈。”我眯着眼睛看他,笑容已经有点抽搐了。
“回去。”沈钦君冷冷地吐出两个字。
那些土狼一般的亲戚们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各种阴阳怪气混合着酒气在我耳边嗡鸣,翻来覆去也不过就这么几句:
“钦君这么疼爱新娘子啊,连一点酒都不舍得让喝。”
“果然还钦君是重情义,姚瑶没了,对姚瑶的妹妹也这么好呢。”
“真是的,我怎么就没给我那没出息的闺女找个这么疼她的女婿,啧啧。”
我醉眼惺忪,脚底飘逸。印象里被沈钦君一把拖住手腕,几步就拽到正在走廊窗前打电话的汤缘身边。
“麻烦你先送她回去。”他对汤缘说。
汤缘一把扔下电话,焦急地扶住我的肩膀:“怎么了这是?我才打一会电话,一眼没看住怎么就醉成这样!”
我想说我没醉,只不过是一口气干了两杯红的。眯了眯眼睛,又觉得妆容上的假睫毛很碍事,于是伸手就给扯了。
然后我歪歪扭扭地跳到沈钦君面前,仰头看着他说:“沈钦君,你关心我啊?”
“我只是不想你在这给我丢人。”冷冷的一句讽刺从他漂亮的唇角弧度里溢出来,他松开我的手,头也不回地转身。
“喂,沈钦君你什么意思!你怎么能这么对夕夕说话!”汤缘气红了脸,刚要冲上去。而我酒醒三分,木然地钳住她的手腕摇头道:“算了,别去了缘缘。”
尊严和疼爱,又不是靠争抢叫嚣就能得来的。
“夕夕……”汤缘扶着我,心疼地直摇头:“你们就真打算……就这样过一辈子?”
“一辈子……”我呵呵直笑:“一辈子还长着呢。这辈子不够,就折磨到下辈子去,谁怕谁呀?”
“别说气话了,夕夕。”汤缘叹了口气:“你在这儿坐会儿,我把车开上来。”
五月的夜,偶尔凉薄如水。我穿着露肩露背的婚纱,恨不能把裙摆翻上来护住自己。
搅在胃里的红酒在新陈代谢的作用下开始揭竿而起,我实在不想被人看到我狼狈地呕吐。于是撑着身子扶着墙,沿着洗手间的标识慢慢往走廊尽头走。
我挽着我爸姚忠祥的手,每一个脚步都踩得庄重而神圣。
十米T台红毯后的距离,就是我与沈钦君相隔的一整个世纪。
我看到他离在主台前,手握捧花,站姿优雅,华丽的灯光打在他身上,反而衬得表情不那么明显。
这让我恍然间想起了十四岁的那个下午,背着书包走出校园的我,一眼就看到捧着一束红玫瑰,靠在车门前与姚瑶说话的沈钦君。
那年他还不到二十岁,休闲西装加身,褪不去些许青涩。低调的墨镜带着些痞气,笑容比阳光干净。
而站在他身边的姚瑶,甩着长顺的黑色头发,就像一朵带着露水的白莲花。
印象最深的,是他看姚瑶的那种眼神,并伴随宠溺得抚了下她漆黑的长发。
就这一个动作,让我仿佛有种错觉——好像他那洁白修长的手指永远带上了洗发水的百合馨香。
自此,我告别了学生时代的假小子发型,开始蓄起了长发。
姚忠祥先生为我盖上头纱,在拥抱我的时候低声说了这样一句话:“夕夕,别怪爸爸,以后自己的路自己走,难过处忍忍就是了。”
“放心吧爸,”我故意用乖顺又温和的口吻说:“钦君既然会娶我,就一定会疼我的。”
二十几年了,姚忠祥先生欠我妈一个名分,欠我一个像样的家。除了这样一个心疼的眼神,他也给不了我别的东西。
其实我不怎么恨他。尤其是在抱着他瘦削的脊背时,我不仅感叹,我爸他真的老了——
两年前的淋巴癌确诊就像一个天大的噩梦,饶是康复良好,却也几乎透支了他一大半的生命力。而姚瑶的死,分明是在老人脆弱的意念里又捶上重重一击。
终于,我被沈钦君从爸爸的手里接了过去。
他挽着我往前走,经过黑压压的宾客席,踩着五颜六色的地灯和花瓣,站在祝福和欢呼的顶点。
年轻的司仪照本宣科,他把誓词分别摆在我们两人的面前,一一带着我们读下去。
“我姚夕,今日愿与沈钦君……”
“我沈钦君,今日愿与姚瑶……”
——姚瑶。
没错,他说的就是姚瑶!
在现场一片哗然声中,我感觉到沈钦君突然放开了我的手。他急转了语音,然后故作若无其事地顿了一下,继续念:“与姚……姚夕结为夫妻,此后,无论贫穷富贵疾病健康,无论灾难福祸……”
我宁愿他是故意的,哪怕是报复哪怕是羞辱,也比让我发自内心地承认——他这辈子都只会在心里装一个姚瑶来得好。
记得刚上大学那年,我被姐姐带着看《老友记》,曾因罗斯在婚礼上误喊瑞秋的名字,在捧腹大笑之余又感动不已。
可惜我没有剧中正牌新娘艾美利的勇气,当场就能从卫生间翻窗逃婚,摆出一副渣男老娘踹了你的风范儿。
因为在与沈钦君的这场对弈中,我先爱,所以我先输。
就算他不记得我的名字是姚夕,我也只能受宠若惊地接过他手里的戒指说‘我愿意’。
人在心情极度郁闷的状态下是非常容易醉的,我捧着红酒杯,脚步开始漂浮。
无所谓。
泼狗血,喊错名,我的婚礼敢不敢再绝望一点?呵呵,谁他妈的还在乎再多一条撒酒疯!
当我轻狂地笑着,对不知道是沈钦君的表姨母还是表舅母,豪放地承诺说‘我们一定早生贵子’之时,沈钦君突然过来捉住我的手腕:“你醉了,先回去。”
“还有一桌呢,都是长辈。”我眯着眼睛看他,笑容已经有点抽搐了。
“回去。”沈钦君冷冷地吐出两个字。
那些土狼一般的亲戚们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各种阴阳怪气混合着酒气在我耳边嗡鸣,翻来覆去也不过就这么几句:
“钦君这么疼爱新娘子啊,连一点酒都不舍得让喝。”
“果然还钦君是重情义,姚瑶没了,对姚瑶的妹妹也这么好呢。”
“真是的,我怎么就没给我那没出息的闺女找个这么疼她的女婿,啧啧。”
我醉眼惺忪,脚底飘逸。印象里被沈钦君一把拖住手腕,几步就拽到正在走廊窗前打电话的汤缘身边。
“麻烦你先送她回去。”他对汤缘说。
汤缘一把扔下电话,焦急地扶住我的肩膀:“怎么了这是?我才打一会电话,一眼没看住怎么就醉成这样!”
我想说我没醉,只不过是一口气干了两杯红的。眯了眯眼睛,又觉得妆容上的假睫毛很碍事,于是伸手就给扯了。
然后我歪歪扭扭地跳到沈钦君面前,仰头看着他说:“沈钦君,你关心我啊?”
“我只是不想你在这给我丢人。”冷冷的一句讽刺从他漂亮的唇角弧度里溢出来,他松开我的手,头也不回地转身。
“喂,沈钦君你什么意思!你怎么能这么对夕夕说话!”汤缘气红了脸,刚要冲上去。而我酒醒三分,木然地钳住她的手腕摇头道:“算了,别去了缘缘。”
尊严和疼爱,又不是靠争抢叫嚣就能得来的。
“夕夕……”汤缘扶着我,心疼地直摇头:“你们就真打算……就这样过一辈子?”
“一辈子……”我呵呵直笑:“一辈子还长着呢。这辈子不够,就折磨到下辈子去,谁怕谁呀?”
“别说气话了,夕夕。”汤缘叹了口气:“你在这儿坐会儿,我把车开上来。”
五月的夜,偶尔凉薄如水。我穿着露肩露背的婚纱,恨不能把裙摆翻上来护住自己。
搅在胃里的红酒在新陈代谢的作用下开始揭竿而起,我实在不想被人看到我狼狈地呕吐。于是撑着身子扶着墙,沿着洗手间的标识慢慢往走廊尽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