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宸宇的话本来无可厚非,但沈秋却从脚底升起了一股寒意,直窜上背脊,毫毛根根竖起。
“怎么样?”他不容她有多的时间考虑。

在他的逼视下,她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什么时候开工?”

“如果你没问题了,今天就可以开始算工时。”他不等她回答,自行从西装口袋里掏出支票本,和钢笔,正要写下数字,抬起眼问她,“你是要支票还是现金?我先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沈秋翻了个白眼,这人可真是自大得要命,不过她的确非常需要一份工作,这些日子来,她打零工的钱已经支撑不了多少天的住宿费了。从挎包里取出一张银行卡,递给他,“如果你方便,直接转账好了。”对她来说,一个月的工资的现金放在身上有些不放心,而支票这东西,她从来没用过,不大保险。而至于转账,他这么大的一个老板,应该是不会赖她这点钱的。

他接过认真的扫过后,随手递还给她。

难道他不肯转账?在她迷惑之时,他已掏出手机,拨下一串号码,“泽明,你现在往XX银行00000000000000账号里转一万二千块钱。”挂断手机,见沈秋正睁大了双眼,不可思议地望着他,摸摸自己的脸,也是一脸的迷惑,“怎么?有问题吗?”

“你这么看了一遍就记下了那么长一串号码?”她简直不敢相信,他刚才居然一个数字不错的报出了整串的账号。

“你就为这事这么盯着我?”他哑然失笑。

“你不怕报错了吗?”那可是钱啊,一个数字错了,就打到别人账上了。

“不会错的。”他收起支票本,又给叶冬拨了个电话,结束了外面的艳情表演。

“万一呢?”他又不是圣人,她不相信就不会出一点差错。

“没有万一,你住哪儿?”他又将手捅进西裤口袋,玻璃墙上的门总算滑开了。他领先走了出去,坐到那张巨大的老板台后,从抽屉里取出一叠文件来签注。

“我住苍华路。”她看着身后的墙壁合拢,完全看不出一点痕迹,这里面的内室设计的太巧妙了。

方宸宇看了看手表,“你在沙发上坐坐,等我十五分钟。”

沈秋安静的坐到了沙发上,她是一个绝对静得下来的人。

他很满意她的表现,很快投入到工作中。

沈秋看着专心工作的方宸宇,沉稳而安静,与前两次的邂逅的人全然不同,甚至让她怀疑他们是否是一个人。

思绪慢慢飘远。

她出生在一个小县城,父母双亡,由奶奶一手带大。自小奶奶便给她订下了门亲事,男方是隔壁的陈伟。

陈伟也是苦命的娃儿,他的父母和她父母一样在矿井事故中去世,也是由奶奶一手带着长大。她对他虽谈不上有什么爱情,但同命相连的关系,对这门亲事也就认同了。

后来陈伟考上大学,却没有钱去读书,只得放弃学业,外出打工。一走几年,音信全无。

在陈伟离开后一年,她以优秀的成绩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靠着奖学金和课外打零工来完成学业,并还不时的寄钱回家供养着两个老人。

大学毕业为了供养老人,她仍回了小县城,这时陈奶奶得到陈伟的消息。两个老人一合计便要沈秋去找陈伟回来,把婚结了。

至于结不结婚,沈秋到是并不放在心上,但陈奶奶年迈,又思念孙子。不管怎么说她也的确该把他找回来了。

于是她带着自己的一点小积蓄到了这个陌生的大城市,不料陈伟接到她电话后,不但不去接她,反而挂断了电话。

她只得找了家小旅馆住了下来,按着陈奶奶给的地址前去找他。

她对这个城市不熟,的士又太贵,等她公车加11号车东转西转的找到他时,已经到了晚上。

敲开那所毫宅的大门时,门里门外的两个人彼此都鄂然了。

她惊诧他正在装修豪华新房,而他的奶奶却在家里靠着拾取垃圾卖点小钱和她打零工的那点贴补钱过十分贫困的生活。惊诧过后,便是极度的气愤。顾不得别人看热闹的眼光,开口责问。

他是没想到她会出现在自己的新房前面,怕万一被即将结婚的富家女回来撞到,就自毁了前程。

陈伟二话不说,拉着她,塞进了一辆丰田小车。

她想他会给她一个解释,结果他在途中接到富家女的电话,便匆匆将车停在了路边,将她丢下车,“我不会跟你结婚了,也不会再回那穷地方。你回去吧,不要再来找我,我走到这一步不容易,我不想再失去。”

她又急又气,拍打着已锁上的车门,“你不管你奶奶了吗?”

陈伟却一踩油门,扬长而去,她连连后退好几步,才勉强站稳,等站稳后才发现自己两手空空,追着车急叫,“我的包,我的包。”可是车已极快的去远了。

她流着泪,随手拾起脚边的一个啤酒空罐向车子远去的方向狠很砸去,大骂,“你这个畜生,你奶奶一年到头难吃一顿饱饭把你养大,你却丢下她老人家在家挨饿不管,自己在这儿花天酒地…….”

直到车去得没影了,才垮下了肩膀无力地坐在街边的围栏上,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是该痛还是该气,她并不为自己感到伤心,只为远在家乡的陈奶奶感到心痛。

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长吐出口气,将牛仔口袋里的零钱全部掏出来,只剩下三十来块钱。

看向身边公车站台上的站牌,所有的公车都已经收车。

而她手里捏着的那点钱绝对不够她打的回旅馆,即使是够,她也不会舍得,无奈地长叹了口气,将零钱塞回裤袋。

环顾四周,才发现在离她很近的地方的围栏上还坐着一个人。

那个人看上去很年轻,不会超过三十岁,理着短碎发,纯黑的T恤,黑色牛仔裤,一身的黑与黑暮融合在一起,所以刚才她才会一直没发现他的存在。他有很好的气质,即使是坐在那儿,仍让人感到神明爽俊。模样也很是俊朗,有着鬼斧神工刻出来般的五官,眼睛深邃而清澈。现在这双眼睛正留驻在她身上,显然刚才她被丢下车险些摔倒的一幕全被他看在眼里了。

他发现她在打量他时,丢掉手中的啤酒罐,啤酒罐落地的声音在这安静的晚上传出老远,坐到她身边,“有住处吗?”

按理在这夜晚的时候,一个陌生的男人问她这样的话,她本该避开,但不知为什么,却老实的摇了摇头,“你呢?”

“我也没有地方去。”他嘴角边闪过一抹落漠,“要不我们一起去开个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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