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喜欢听歌动人的歌它让我觉得爱是对的……
我叫童嘉璇,也叫玫瑰。
童嘉璇是我的真名,玫瑰是我的网名。
大学毕业后,我一直没找到工作。每日所做的事除了上网就是上网。不过我也不是一分钱也不赚。每周有五个晚上,师大中文系毕业的我要陪安子读书,替她补习语文数学并教她一些简单的英语。
这份工作是我的好朋友叶阿朵替我推荐的,她很牛,谁有钱她就认得谁。
安子家的确很有钱,她是一个正在念小学五年级的女生,我第一次到她家,她就坐在她家的书桌上摇着双腿问我:“童老师,你的裙子可是gucci的?”
我微笑着说:“怎么会?老师是穷人,穿不起那样的名牌。”
“可是你穿出名牌的味道来了呀。”安子老道地拍我马屁说:“象你这样的美女,大汗衫穿在你身上也会好看的哦。”
我只好看着十二岁的安子傻笑,然后她又问我:“你是不是可以把我的成绩提高很多呢?”
“我会尽力。当然也要你配合。”
“如果可以超过胡可凡,我当然要配合。”
“谁是胡可凡?”
“我的同桌,我们班最拽的男生。”安子用词夸张:“我要是学不过他死不瞑目!”
“为啥?”我奇怪地问。
安子把头高高地缓慢地抬起来,眼神里充满了不屑和轻蔑,末了,她笑着问我说:“有人这么看过你吗?”不等我回答,她又飞快地说:“如果有人这么看过你,你一定是拼了命也要超过他才行,你说对不对?”
“对。”我说。
我想我已经猜到**,那个叫胡可凡的拽男生肯定这样看过她。
“不过,肯定也不会有人这么看你。”安子叹着气说,“像你这样的美女,人家拍马屁还来不及呢。”
被一个陌生的小丫头短时间内捧两次,弄得一向洒脱的我简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正巧这时,安子的妈妈从厨房里给我煮了咖啡出来,呵斥安子说:“怎么可以坐在桌上跟老师说话?一点礼貌也没有!”
安子朝我吐吐舌头,像离弦的箭一样冲进了自己的小屋。
“我这女儿,”安子妈妈摇头说,“没一天不让我头疼。”
“再过两年就好了。”我安慰她。她煮的咖啡相当好喝,我用眼角瞄到她的衣角,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看来安子的名牌意识,多半来自于她的母亲。
“童老师你要多费心了。”她柔声细语地说,“我事情多,没多少时间可以陪她,不过我会给你让你满意的报酬。”
言语精练而到位,一看就知道是个不一般的女人。但是我喜欢她的真实,她有高高在上的本钱。
“女人嘛,一定要三十以后才有味道!”阿朵叹着气说:“你和我呢,还须好好修炼才行!”
“我还以为你早就成精了呢。”我说。
“成什么精?”
“狐狸精喽。”
“呀!”阿朵用她尖尖的指甲气急败坏地抓我,却又忽然停下来盯着我的脸死死的看,再抓起我的右手来一阵乱摸,末了,总算说了句中听的话:嘉璇,你有富贵命,将来是要做阔太太的。
我凶巴巴地说:“阔不了我找你!”
那时我们正在大街上闲逛,阿朵的第二份工作也丢了,因为一件小事,那个日本老板居然骂她“人渣。”阿朵跳起来给了她一巴掌,就昂首走出了那个每月给她五百美金的大公司。
“好样的!”我对阿朵竖起大姆指:“我跟市政府去说说,怎么着也要颁你一个最爱国主义奖!”
“嘉璇你说点正经的。”
“好的。”我一口气说下去:“等咱有了钱,天天去做美体。咱想瘦哪里瘦哪里,想大哪里就大哪里。贵宾卡一次买两张,上半身用一张,下半身用一张……”
“好啦好啦,”阿朵打断我,“都是网上学来的吧,嘉璇我提醒你不要天天对着电脑,那样皮肤会衰老得快,当心以后被王乐平给甩了!”
阿朵不提王乐平我还兴高采烈,她一提王乐平我就焉了。
王乐平是我的男朋友,就像他的名字,他是一个很平常的男生。他也一丁点儿不像我,对工作不挑剔,也很努力,天天顶着烈日在苦干。大学本科生,从最底层的推销员做起,很劣质的产品,他认认真真地跟别人讲,别人动心了,他却又把东西往包里一塞说:“算了,这玩艺儿买回家也没啥用。”然后满脸通红地离开。
所以他每月挣的钱,只够在这座城市的郊区租间小屋,每天吃方便面或是泡饭。
呵,就是这样一个傻男生,居然泡到了我。
我和阿朵告别后拎着烤鸭敲开他小屋的门,他迎我进去,把那只打十次有九次接不通的破手机往床上一摔,无比开心地告诉我说:“嘉璇,我马上要买新手机了,以后发短消息什么的就方便许多了!”
“挣了多少钱?”我恶狠狠地问。
“五千。”他伸出五个手指头,财大气粗地说,“现在我替一家著名厂家做电器开关,运气特好,一开始就碰到大客户。”
“交出来!”我像恶霸地主。
“卡一起给你,留我买手机的一千二百块就行。”他可怜巴巴地往外掏钱包。
“算啦,跟你说着玩的。”我可不是那种喜欢花男朋友钱的女人。把他的钱包推回去,我好心劝他说,“去租个好点的房子,至少离市区近点的。我每次来这里,都跟郊游差不多。”
“这里空气好么。”王乐平说,“再说了,现在将就点,钱存起来以后好买大房子给你,我一个人,好好歹歹不都是过?”
“那还买什么手机?”我没好气地说。
“不是找你方便么。”他轻轻环住我。
我心软。
是是是。王乐平一切都是为了我,不然他可以回到他的东北老家教书,那里虽然是一个小城镇,可是教师的待遇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适合他。
但是可怜的他爱上我,一个看似平淡却不甘平淡高不成低不就的小资坏女生,生活就得呼啦啦转个大圈,没有办法。
“值得。”王乐平总是肉麻地说,“为了嘉璇让我干什么都值得。”
“去去去!”我一巴掌把他推得老远,他依然好脾气地笑。
好脾气的王乐平平视我如“掌中宝”,这年头很少有男人对女人这么痴情,所以虽然闺中好友都走马灯一样地换着男朋友,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守在他的身旁,与他一起在潮湿阴暗散发着霉味的小屋子共享一只烤鸭,亲吻拥抱,偶尔也吵吵嘴,经营一份普普通通的爱情,期待一个美好的明天。
用叶阿朵的话来说:这简直就不是童嘉璇。
不是没有想过甩掉他,可是我寂寞。
我是一个很怕寂寞的女孩,这是我的致命伤。
无聊的时候,我依赖网络生存。
毫无疑问,网络是个奇妙的世界,我最初进入它的时候多半是玩qq,好友上一大串的名字,我十指飞扬同时和无数陌生人讲话不断地挑战自我。这种文字游戏对于中文系毕业的我来讲可谓是驾轻就熟。最辉煌的时候,我在网上同时泡过三个gg,还有一个为了我差点自杀(当然是不是真的有待考证,呵呵),最刺激也最失败的一次是有一个同城的gg非要和我约会,就约在市中心的广场喷泉旁边,我受不了诱惑拉了阿朵和我同去。谁知道竟遇到正在广场上替公司搞促销活动的王乐平。弄得我手忙脚乱,只好做手势让阿朵去替我赴约。聪明的阿朵很快领会我的意思勇敢地去了,但是没过三分钟就尖叫着跑了回来,我问她:“咋了?”
阿朵趴在我耳边咬牙切齿地说:“你这天杀的丫头在网上都做了些什么呀,我才说第一句话他的手就放到我腰上来了!”
“哈哈哈,那人帅么?”
“呸,我光顾着逃了,没来得及看!”
**当道哦!
从此我再也不敢轻易见网友,而是喜欢上了在论坛上发发贴子,我有一篇描写我和王乐平恋爱故事的贴子叫《我们的爱情是无耻的》在网上连载的时候曾经突破了十万次的点击率,这让我飘飘然好一阵子,差一点儿敢想自己能成为一名大作家。但网上的辉煌总是来得快也消失得快,论坛一日一日被飞快的刷新甚至因为没有交费而被删除,只有王乐平把那篇文章给down到软盘好好保存了下来,还兴奋地对我说:“等咱们儿子长大了给他看,瞧瞧他爸当年是怎么追他妈的!”
王乐平说这话的时候高高举着那张盘,脸上的表情严肃得滑稽,让人感觉像是举着一个炸药包。
我抢白他:“谁告诉你一定是儿子?!”
“女儿也行。”他嘿嘿地傻笑。
我提高了声音:“谁告诉你我一定要嫁给你并且替你生孩子?!”
“你都徐娘半老了,不嫁我能嫁谁呢?”王乐平受我的影响,偶尔也能说两句有点“亮点”的话。不过我并不生他的气,我是徐娘半老了,这点我承认。
徐娘半老的我在玩腻了qq和论坛后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网游。我玩的第一个网络游戏是ro(仙境),我最初迷上仙境除了因为该死的寂寞之外还因为孙燕姿,孙燕姿是我最最喜欢的歌手,当她懒懒地唱着:“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心被谁高高地拎起来再轻轻地甩了下去,一下一下又一下。
我的那些小幸福,只有在听她歌的时候才会重新出没于我的生活。
ro是她代言的游戏,于是我想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
我用的id很简单:玫瑰。
玫瑰是我喜欢的花。
在这之前,我没有玩过网游。不过我很快喜欢上仙境美丽的画面以及它明亮和谐的气氛。初来乍到的我一切都得凭自己,我很辛苦地才练到九级,然后到吉芬城里想去转职做魔法师。
就是在那里遇到了糊涂的。
我没有想到转职还要考试,那个npc要我去配四种魔药中的第三种混合液,我到书架上去一查傻眼了:杰勒比结晶六块,毛一团,裴扬水溶液(化学粉末,2750,催化物:蓝色魔力矿石)。
化学一向巨差无比的我立马狂晕。
更晕的是我才把以前打来的毛刚刚卖掉!
我做出一个可怜的表情说:哪位好心人给点毛?刚刚说完,电话响了,我只好去接电话。等我接完电回来,糊涂起码已经在我身边绕了三圈,不停地问小妹妹是不是要毛啊,白送哦,怎么不搭理我?
“要要要。“我赶紧说。
“玫瑰妹妹请收好。”他迅速与我完成交易。
“谢谢糊涂。”我说,“看来你一点儿也不糊涂。”
“你倒真像朵玫瑰。”这家伙看来挺能说。
“你也转职么?”
“不,带一个朋友转职,可是他忽然掉线了。”
“那先带我转吧,替我做个三号混合液可行?”我灵机一动。
他很爽快地答应。在他的帮助下,我终于顺利转职成功,他对我说:“快去打怪物吧,很快就可以升级学魔法了。”说完,他在我面前展示一个“怒雷强击”,刹那间我屏幕上火光一片,地动山摇。
“呵呵,卖弄一小下。”
“挺帅。”我夸他。
他给我一个脸红的表情。
我跟他说再见。
他问:“何时?”
我一时不明白:“什么何时?”
“何时再见啊。”他说。
“呵呵。人生何处不相逢。”
喜欢听歌动人的歌它让我觉得爱是对的……
我叫童嘉璇,也叫玫瑰。
童嘉璇是我的真名,玫瑰是我的网名。
大学毕业后,我一直没找到工作。每日所做的事除了上网就是上网。不过我也不是一分钱也不赚。每周有五个晚上,师大中文系毕业的我要陪安子读书,替她补习语文数学并教她一些简单的英语。
这份工作是我的好朋友叶阿朵替我推荐的,她很牛,谁有钱她就认得谁。
安子家的确很有钱,她是一个正在念小学五年级的女生,我第一次到她家,她就坐在她家的书桌上摇着双腿问我:“童老师,你的裙子可是gucci的?”
我微笑着说:“怎么会?老师是穷人,穿不起那样的名牌。”
“可是你穿出名牌的味道来了呀。”安子老道地拍我马屁说:“象你这样的美女,大汗衫穿在你身上也会好看的哦。”
我只好看着十二岁的安子傻笑,然后她又问我:“你是不是可以把我的成绩提高很多呢?”
“我会尽力。当然也要你配合。”
“如果可以超过胡可凡,我当然要配合。”
“谁是胡可凡?”
“我的同桌,我们班最拽的男生。”安子用词夸张:“我要是学不过他死不瞑目!”
“为啥?”我奇怪地问。
安子把头高高地缓慢地抬起来,眼神里充满了不屑和轻蔑,末了,她笑着问我说:“有人这么看过你吗?”不等我回答,她又飞快地说:“如果有人这么看过你,你一定是拼了命也要超过他才行,你说对不对?”
“对。”我说。
我想我已经猜到**,那个叫胡可凡的拽男生肯定这样看过她。
“不过,肯定也不会有人这么看你。”安子叹着气说,“像你这样的美女,人家拍马屁还来不及呢。”
被一个陌生的小丫头短时间内捧两次,弄得一向洒脱的我简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正巧这时,安子的妈妈从厨房里给我煮了咖啡出来,呵斥安子说:“怎么可以坐在桌上跟老师说话?一点礼貌也没有!”
安子朝我吐吐舌头,像离弦的箭一样冲进了自己的小屋。
“我这女儿,”安子妈妈摇头说,“没一天不让我头疼。”
“再过两年就好了。”我安慰她。她煮的咖啡相当好喝,我用眼角瞄到她的衣角,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看来安子的名牌意识,多半来自于她的母亲。
“童老师你要多费心了。”她柔声细语地说,“我事情多,没多少时间可以陪她,不过我会给你让你满意的报酬。”
言语精练而到位,一看就知道是个不一般的女人。但是我喜欢她的真实,她有高高在上的本钱。
“女人嘛,一定要三十以后才有味道!”阿朵叹着气说:“你和我呢,还须好好修炼才行!”
“我还以为你早就成精了呢。”我说。
“成什么精?”
“狐狸精喽。”
“呀!”阿朵用她尖尖的指甲气急败坏地抓我,却又忽然停下来盯着我的脸死死的看,再抓起我的右手来一阵乱摸,末了,总算说了句中听的话:嘉璇,你有富贵命,将来是要做阔太太的。
我凶巴巴地说:“阔不了我找你!”
那时我们正在大街上闲逛,阿朵的第二份工作也丢了,因为一件小事,那个日本老板居然骂她“人渣。”阿朵跳起来给了她一巴掌,就昂首走出了那个每月给她五百美金的大公司。
“好样的!”我对阿朵竖起大姆指:“我跟市政府去说说,怎么着也要颁你一个最爱国主义奖!”
“嘉璇你说点正经的。”
“好的。”我一口气说下去:“等咱有了钱,天天去做美体。咱想瘦哪里瘦哪里,想大哪里就大哪里。贵宾卡一次买两张,上半身用一张,下半身用一张……”
“好啦好啦,”阿朵打断我,“都是网上学来的吧,嘉璇我提醒你不要天天对着电脑,那样皮肤会衰老得快,当心以后被王乐平给甩了!”
阿朵不提王乐平我还兴高采烈,她一提王乐平我就焉了。
王乐平是我的男朋友,就像他的名字,他是一个很平常的男生。他也一丁点儿不像我,对工作不挑剔,也很努力,天天顶着烈日在苦干。大学本科生,从最底层的推销员做起,很劣质的产品,他认认真真地跟别人讲,别人动心了,他却又把东西往包里一塞说:“算了,这玩艺儿买回家也没啥用。”然后满脸通红地离开。
所以他每月挣的钱,只够在这座城市的郊区租间小屋,每天吃方便面或是泡饭。
呵,就是这样一个傻男生,居然泡到了我。
我和阿朵告别后拎着烤鸭敲开他小屋的门,他迎我进去,把那只打十次有九次接不通的破手机往床上一摔,无比开心地告诉我说:“嘉璇,我马上要买新手机了,以后发短消息什么的就方便许多了!”
“挣了多少钱?”我恶狠狠地问。
“五千。”他伸出五个手指头,财大气粗地说,“现在我替一家著名厂家做电器开关,运气特好,一开始就碰到大客户。”
“交出来!”我像恶霸地主。
“卡一起给你,留我买手机的一千二百块就行。”他可怜巴巴地往外掏钱包。
“算啦,跟你说着玩的。”我可不是那种喜欢花男朋友钱的女人。把他的钱包推回去,我好心劝他说,“去租个好点的房子,至少离市区近点的。我每次来这里,都跟郊游差不多。”
“这里空气好么。”王乐平说,“再说了,现在将就点,钱存起来以后好买大房子给你,我一个人,好好歹歹不都是过?”
“那还买什么手机?”我没好气地说。
“不是找你方便么。”他轻轻环住我。
我心软。
是是是。王乐平一切都是为了我,不然他可以回到他的东北老家教书,那里虽然是一个小城镇,可是教师的待遇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适合他。
但是可怜的他爱上我,一个看似平淡却不甘平淡高不成低不就的小资坏女生,生活就得呼啦啦转个大圈,没有办法。
“值得。”王乐平总是肉麻地说,“为了嘉璇让我干什么都值得。”
“去去去!”我一巴掌把他推得老远,他依然好脾气地笑。
好脾气的王乐平平视我如“掌中宝”,这年头很少有男人对女人这么痴情,所以虽然闺中好友都走马灯一样地换着男朋友,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守在他的身旁,与他一起在潮湿阴暗散发着霉味的小屋子共享一只烤鸭,亲吻拥抱,偶尔也吵吵嘴,经营一份普普通通的爱情,期待一个美好的明天。
用叶阿朵的话来说:这简直就不是童嘉璇。
不是没有想过甩掉他,可是我寂寞。
我是一个很怕寂寞的女孩,这是我的致命伤。
无聊的时候,我依赖网络生存。
毫无疑问,网络是个奇妙的世界,我最初进入它的时候多半是玩qq,好友上一大串的名字,我十指飞扬同时和无数陌生人讲话不断地挑战自我。这种文字游戏对于中文系毕业的我来讲可谓是驾轻就熟。最辉煌的时候,我在网上同时泡过三个gg,还有一个为了我差点自杀(当然是不是真的有待考证,呵呵),最刺激也最失败的一次是有一个同城的gg非要和我约会,就约在市中心的广场喷泉旁边,我受不了诱惑拉了阿朵和我同去。谁知道竟遇到正在广场上替公司搞促销活动的王乐平。弄得我手忙脚乱,只好做手势让阿朵去替我赴约。聪明的阿朵很快领会我的意思勇敢地去了,但是没过三分钟就尖叫着跑了回来,我问她:“咋了?”
阿朵趴在我耳边咬牙切齿地说:“你这天杀的丫头在网上都做了些什么呀,我才说第一句话他的手就放到我腰上来了!”
“哈哈哈,那人帅么?”
“呸,我光顾着逃了,没来得及看!”
**当道哦!
从此我再也不敢轻易见网友,而是喜欢上了在论坛上发发贴子,我有一篇描写我和王乐平恋爱故事的贴子叫《我们的爱情是无耻的》在网上连载的时候曾经突破了十万次的点击率,这让我飘飘然好一阵子,差一点儿敢想自己能成为一名大作家。但网上的辉煌总是来得快也消失得快,论坛一日一日被飞快的刷新甚至因为没有交费而被删除,只有王乐平把那篇文章给down到软盘好好保存了下来,还兴奋地对我说:“等咱们儿子长大了给他看,瞧瞧他爸当年是怎么追他妈的!”
王乐平说这话的时候高高举着那张盘,脸上的表情严肃得滑稽,让人感觉像是举着一个炸药包。
我抢白他:“谁告诉你一定是儿子?!”
“女儿也行。”他嘿嘿地傻笑。
我提高了声音:“谁告诉你我一定要嫁给你并且替你生孩子?!”
“你都徐娘半老了,不嫁我能嫁谁呢?”王乐平受我的影响,偶尔也能说两句有点“亮点”的话。不过我并不生他的气,我是徐娘半老了,这点我承认。
徐娘半老的我在玩腻了qq和论坛后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网游。我玩的第一个网络游戏是ro(仙境),我最初迷上仙境除了因为该死的寂寞之外还因为孙燕姿,孙燕姿是我最最喜欢的歌手,当她懒懒地唱着:“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心被谁高高地拎起来再轻轻地甩了下去,一下一下又一下。
我的那些小幸福,只有在听她歌的时候才会重新出没于我的生活。
ro是她代言的游戏,于是我想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
我用的id很简单:玫瑰。
玫瑰是我喜欢的花。
在这之前,我没有玩过网游。不过我很快喜欢上仙境美丽的画面以及它明亮和谐的气氛。初来乍到的我一切都得凭自己,我很辛苦地才练到九级,然后到吉芬城里想去转职做魔法师。
就是在那里遇到了糊涂的。
我没有想到转职还要考试,那个npc要我去配四种魔药中的第三种混合液,我到书架上去一查傻眼了:杰勒比结晶六块,毛一团,裴扬水溶液(化学粉末,2750,催化物:蓝色魔力矿石)。
化学一向巨差无比的我立马狂晕。
更晕的是我才把以前打来的毛刚刚卖掉!
我做出一个可怜的表情说:哪位好心人给点毛?刚刚说完,电话响了,我只好去接电话。等我接完电回来,糊涂起码已经在我身边绕了三圈,不停地问小妹妹是不是要毛啊,白送哦,怎么不搭理我?
“要要要。“我赶紧说。
“玫瑰妹妹请收好。”他迅速与我完成交易。
“谢谢糊涂。”我说,“看来你一点儿也不糊涂。”
“你倒真像朵玫瑰。”这家伙看来挺能说。
“你也转职么?”
“不,带一个朋友转职,可是他忽然掉线了。”
“那先带我转吧,替我做个三号混合液可行?”我灵机一动。
他很爽快地答应。在他的帮助下,我终于顺利转职成功,他对我说:“快去打怪物吧,很快就可以升级学魔法了。”说完,他在我面前展示一个“怒雷强击”,刹那间我屏幕上火光一片,地动山摇。
“呵呵,卖弄一小下。”
“挺帅。”我夸他。
他给我一个脸红的表情。
我跟他说再见。
他问:“何时?”
我一时不明白:“什么何时?”
“何时再见啊。”他说。
“呵呵。人生何处不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