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然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女人,他觉得自己的记忆完全被这个女人给填满了,再也容纳不下一些其他的女人了。虽然他时常更新,希望找一点新的刺激,但过后就把那一切遗弃到脑后了。终于,他离开了那一家四等的烂妓院,反正离天亮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他就想在这个即将闪亮了的夜幕下随便转一转,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养成了这么一个不良的习惯,晚上睡不着觉了就出来闲转,他觉得这应该是自己给人家当童工的时候,上夜班留下来的习惯吧。
自己十四岁的时候就进了一家工厂,那一个工厂是一家染布厂,老板姓尹,是一个很垃圾的老板,干什么事都会让人觉得他是老板。这种人比真正有钱的人差远了,但他却故意表现的很有钱。染布厂里的女工多,好色的老板在这里那可是如鱼得水,猎艳的时候方便多了。

他觉得这姓尹的老板最不是人的地方,他竟然把他初恋的一个女人给抢走了。那是一个水灵灵的女孩,不用浓妆艳抹也让人觉得她是一个西施,所以厂子里的工人们就把她叫成了西施,叫过来叫过去,反而把她的真名字给忘了。厂子里的几个男工人争着抢着地来巴结她。她每天总是会收到十几束鲜花,她的房间里的鲜花都摆满了,她干脆就把这些鲜花以很低的价格转卖给了花店,她觉得这样一来也就可以废物利用了。她还巴不得多有这样的一种外快呢!

他没有给这个女孩送过鲜花,但那个女孩却总是有意无意地接近他,他们干活的时候是一对搭档,他负责把布料送到染缸里,那个女孩负责把布料放到他的手里。他那时候还在心里感激老板呢,他把这么美丽的一个女孩子安排在了自己的身边,自己消化不良的日子,连一只鸡腿也吃不下去,但只要是看看她,所有的状况就都会好转起来。关键是你守着这样一个女孩也不容易得相思病,你看那一个林妹妹,得了相思病的样子是多么的难受啊!

那时候,形容为情疯狂的女人就把她说成是潘金莲,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厂子里也有人在女孩的背后这样叫她。他不知道人们为什么把她叫成潘金莲,有一次他实在忍不住了就问她:“姐,他们在背后说你是潘金莲!”他叫她的时候,喜欢把她叫成姐,这也是她给了他这个特有的权利。后来还来了一个比他还要小的童工,她就不允许这个小童工叫她姐姐。

“是不是那个小三子说的,这个臭男人老婆刚跟人私奔了,他到想着法儿地来取笑我了。这天底下的男人都是臭男人,男人们就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女孩说这话的时候,是用一种很气愤的语气说的,她的下嘴唇都被她用牙齿咬的流出了血。

“姐,我是一个男人吗?”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问这一句话儿,这一句话儿一出口他就有些后悔了。她害怕那个女孩说出一种相反的意思,他怕自己岁数小,经不起一种过大的打击。他本来想安慰安慰她的。

“你——。”女孩抬起头来忘了他一眼说,“是一个小男人,我说的是真的,比那些个大男人们强多了!”

很幸运这个女孩把他说成了三个字的小男人,要是这三个字中间给自己省略了一个字的话儿,自己岂不是就是一个小人了。他非常感激地望了她一眼,说:“姐,那我是不是一个好东西呢?”

“你是一个好东西,天底下的好男人就只剩下你一个了!”

那个女孩说他是一个好东西的时候,还把一双粉手放在他的手心里让他握着,那一天虽然天气很冷,却让他感觉到了温度。

“姐,他们欺负你了吗?”他觉得肯定是有人欺负了她,否则喜欢在阳光里晒笑脸的她才不会流出半滴眼泪来的。他认为是那一个小三子欺负她了,他刚才趁着没有人注意的时候,在她的胸脯上摸了一把。

“谁敢欺负我呢!谁要惹了我,我就咬死他!”

“那你干么要哭啊?”

“心里难受呗!”

“难受什么啊?”

“我想不到他们把我叫成了潘金莲,昨天他们还喊我西施呢?怎么一眨眼的功夫就把我的名字给换了。”女孩说着话儿,然后用力地捏住了他的手说,“陈浩然,以后我不允许你也跟着那帮人瞎叫,不许喊我潘金莲。只准叫我西施!”

“我觉得潘金莲的名字挺好听的啊!”

“她是一个坏女人,我讨厌这个人这个名字。我不要叫潘金莲!”

女孩怀疑是小三子给她起了一个这么富有侮辱性的名字,她想告他一个诽谤罪,但没有人来管这样的事。女孩不准备放过这个小三子,她在老板的办公室里去了一下,老板当天就把小三子给开除了。

后来,这个女孩经常来约会他,跟他一起去运河边上玩,女孩说她的家离这很远,在很远远的一个小山村里。她对这一带不是很熟悉,她想让他这个弟弟领着她随便转一转。他们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在白天里走动走动,后来熟悉了也就经常在晚上出来活动了。开始只是聊聊天,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后来他们居然像鳔胶一样地粘在一起了。

就这样,他几乎没用什么手段的就得到了她。

有一次,他要赶去赴约会的时候,天上居然下起了大雨,不仅雷声大,闪电急,风也很大,外边的树木就被狂风刮折了很多棵,几乎都是被连根拔起来的。他想告诉她把约会改在往日,但他没有现代人使用的手机,也没有其它的可以快速通知她的手段,即使瓢泼的大雨往头上浇,他也义无反顾地跑进雨里去了,他相信她也不会失约,她对他的好奇心不会亚于他对她。

他终于看见她了,她真来了,她站在一棵大树下居然还不怕雷击,你看她爱他的决心是多么地坚决。雷声一个接连一个地在她的身边开着花儿,她站在那里始终不动地方,生怕一动地方他就会找不到了她似的。他不知道这个女孩爱他爱得连自己的性命也豁出去了,还真应了普希金的那一句话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嘛!

他以赛场上拿冠军的短跑速度,迅疾地把她从树下拉出来。好险,他们刚一离开那棵树,那棵树就咔嚓一声被雷声击断了。庞大的一个树身沉重地在他们的身后倒在地上。

女孩望着身后的树木,吓得脸色在一瞬间也白了,她说她刚才和死神接了一下吻。还说她幸好被幸运之神救起来了,她说这个幸运之神就是他。就这样她在后面举着伞,帮他遮着雨,他说不用,他自小被雨淋惯了不怕雨淋,你还是管你自己吧,她说没事,我们两个站在伞下也够用的。呵呵,那样一把小伞,一个人用都勉强,一个男人再站在里边,伞里就只会剩下她举着伞的胳膊了。那一晚她靠的他很近,他们穿的衣服都很薄,所以他能感受到她的体温,尤其是胸前的温度,她用手一摸,他就会很舒服,他想就这样一直下去该有多好。

他在雨水里偷偷地看她,他感觉她越来越耐看,本来有些苍白的脸庞,现在开始变得红润,一笑眼睛就眯起来,很可爱。

他把她送到自己的房间里,这个房间是厂子里的老板特意为她安排的一个房间。老板说她岁数小,应该照顾她。而他们的宿舍却是十几个人挤在一起的。别人都说这个老板是别有用心,他开始时并不相信,但在这一天他几乎什么都明白了,人们说的话儿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在这样一个雨夜,跟这样美丽的一个女孩子靠的这样近,他的心里仿佛有什么在烧,可能是心里发出来的火苗吧,那么热那么热地能感受到她肩头传来的温度,能感觉到她呼出的热气就在耳边,他的嗓子有点发干。

女孩说外面雨大,你就不要走了。女孩把他的湿衣服帮着他从身上脱下来。然后把他压在床上,以蛇吐信的速度逮到了他的嘴唇,深深的吻了下去。他有些惊慌,但舍不得抗拒,他觉得在她抱住自己的时候也应该大胆地抱住她。于是,他就抱住她了而且是抱的很紧,感觉到她的舌头在跟他纠缠,感觉到她的嘴里有一种甜甜的味道,他的舌尖贪婪的吮吸这种味道,他迷醉在了这样的亲吻中,时间似乎停止了,纷扰的雨水似乎与他们无关了,他们在享受激情,享受浪漫,享受这个注定不会重来的夜晚。

当嘴因为长时间的亲吻变得有些麻木的时候,他停了下来,看着她的眼睛,他以为她会害羞,但没有,她的眼睛亮晶晶的,也在看着他。

厂子里的人们认为老板把这两个金童玉女安排在一起,他们早晚肯定会出一点事。人们还拿他取笑说,你离得楼台那么近,你肯定会比别人先看到月亮的,这一下他相信了,他还真有了一种“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感觉。

那一晚,他轻而易举地就得到了她。事后,她问他说,看来你在这方面还挺有经验的,你是不是在我之前就已经和哪一个女孩子睡觉了。他说他曾经和自己的邻家女孩睡了一次,但那一次很快,仿佛什么也没有感觉到,这一次不同了,他仿佛由一个凡人变成了神仙。

那一晚上,本来他们以为可以平安度过的,但老板却在那一晚上捉了他们的奸。老板第二天就把他给开除了,临走的时候连一两银子也没有给他。

呵呵,是不是够无耻,哎,老板,到底你是不是一个娘养的动物。后来他才知道了,原来那老板和女孩有一腿,他挡了人家老板的色路,人家不把他开除才怪。他骂人家老板不讲理,但现在讲理这两字并不时髦了,你就说今天吧,我在给读者们写小说的时候,我想把写好的小说给传上去,但就是没有网络,前些阵子我用路由器连接了一台分机,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就把我一年的费用给扣光了,人家说我的电脑超了时,原因是我晚上的时候也没有关掉路由器,只要路由器开着,人家就给你收钱。但现在我的电脑已经接连三天都不能上网了,我们消费者是花了钱的,但网通公司为什么却不把这几天里的损失补给我呢?也就是说我有了错的地方就必须罚我,让我长点记性,可人家有了错误只要改过来就行了,不用花钱买记性。你说这样的事情公平吗?有道理吗?

你们也遇到过这类似的事情吧?你们是怎么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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