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鹤的时候正值寒冬。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穿着厚厚的军绿色大棉袄、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脖子上还系着一条红格子的围巾。我知道以一副笨得像熊的样子出现在一个陌生并且很优秀的男孩面前很傻,但那时的我狼狈之极,实在没有心情去展示自己的可爱。刚被相恋两年的男友换衣服一般地换掉,又因为工作上的事和主管领导吵了一架,我整天都是一副失魂落魄蓬头垢面的样子,好朋友实在不忍心看着我就这么沉沦下去,开始给我灌输忘记失恋痛苦的最佳办法,就是再谈一次恋爱,并且张罗着给我介绍男朋友。
我像一只拴线的木偶一样被欣带到她家的时候,鹤已经先我一步来到了这儿,一副主人的姿态骑在院子里的一辆大摩托车上。他傲慢地看了我一眼,我也抬抬下巴,天鹅一般随欣走进了屋子里。然后我一句话也不说,深深地陷在沙发里一动不动,等着欣把菜烧好,又一盘一盘地端上来。直到我们三个人围着圆圆的餐桌吃饭时,我还是没有说一句话。鹤像提问课堂上的学生一样问我问题,他问一句我就被动地答一句,看都不看他一眼。我生活工作一团糟,哪有心情来见你这个“优秀男孩”!我只是不忍伤朋友的心,才这样任人摆布的。我有些不屑回答他的问话。

我压根没想到鹤会喜欢上我。鹤第一次约我的时候,我说很忙,没空。隔了两天,他又打来电话,我还是那句话。第三次的电话是欣替他打的:“你好歹也给我几分面子嘛!”

冬天的夜来得特别早,太阳刚落,就已万家灯火了。因为天冷,街上行人很少,鹤的手插在羽绒服的口袋里,孤独而又执著地站在我家的那条胡同口等我。顺着长长的深深的胡同,我一步一步朝鹤走近。一看到我,鹤就咧开嘴笑,他鼻尖冻得红红的,眼睛里却有一团跳动的火焰。鹤带着我去看了一场电影,又去路边吃烧烤。就在这个晚上,我才发现,鹤其实是个热情似火的人。他傲慢,只是他见到陌生人时一种本能的保护自己的方式。在鹤这团火旁边,就算是再冰冷的雪,也会悄悄地、一点一点地融化。

那时,我最欣赏鹤的地方就是他口算极好。鹤是中学的数学老师,而我上中学时,是最怕数学的,一上数学课就头晕脑涨,把脑袋想破了也弄不明白那些数字和方程式。可是鹤不,我随便说出哪怕是带小数点的两个数字,无论是加减乘除,他都能用比计算机还要快的速度回答出来,而且准确无误。我们常常一边散步我一边给他出题。可是,他并不喜欢我欣赏他这个地方,他常常委屈地说:“你就喜欢我这个呀?”然后一扭头,眼睛看向别处跟我赌气。他的这个样子让我暗自好笑。

有一天晚上坐在电影院里,鹤悄悄附在我耳边说:“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有三个原因。第一你不成熟,第二你任性,第三你喜欢吃零食……”这叫什么话?这些都是我的缺点啊!“这才能说明你有气质,有女人味啊!”鹤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继续在我耳边说道。“我有什么气质,顶多我有些孩子气。”我有种受愚弄的感觉。“可孩子气也是一种气质啊。”我扭过头去看电影。我听到了鹤吃吃的偷笑声。

鹤有个条件很不错的同学喜欢他,可是他却对那女孩不理不睬。鹤说有一年冬天,下着很大的雪,那女孩约他出来,走在雪地上时,鹤不小心脚下一滑,差点摔倒,那女孩忙去扶他,鹤却很反感。他说,应该男孩去扶女孩,而不应该女孩扶男孩。我问他,如果是咱们两个人在雪地上走,你被滑倒了,我肯定要去扶你一下啊,你也会反感吗?他很快就回答,不会,因为你跟她不一样!于是,我知道了,当一个人不喜欢另一个人时,总是可以找到反感对方的理由,而且这种理由随手可抓。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可是,我却想不到相恋两年的男友离我而去的理由竟是鹤喜欢我的理由。我想盖都盖不住的缺点,让男友可以心安理得地放弃我是因被他称之为我总也改不了的缺点,在鹤眼里,却成了宝贝。一时间,我竟鼻子一酸,差点掉下泪来。看完电影,送我回家的路上,就在那个深深长长的胡同口,鹤第一次拥抱了我。隔着厚厚的羽绒服,我能感受到鹤咚咚的心跳和他心的温度。鹤慢慢走进了我心里。

一天,收拾房间时,我无意中翻出了我和前男友的一张合影,看着照片上我甜甜的笑和那张曾让我难以入眠的熟悉的脸时,我竟没了心痛的感觉。我突然发现,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从失恋的阵痛中脱离出来了。我平静地撕碎了照片,扔掉它的同时,我也扔掉了一段旧情。

我和鹤的爱情温度随着气温日渐升高。可是,美好的东西往往都很短暂。就在我和鹤的感情越来越深时,我的工作也越来越不顺利。我决定放弃这份让我看不到希望的工作,我开始去省城郑州寻找新的机会。来来往往,坎坎坷坷之后,终于,省城有一家广告公司同意接受我。这时,冬天已经走远,春天来了。

嫩绿的树叶挂满枝头的春天,一切都充满希望的时候,我和鹤的爱情却急转直下,绝望到底。我从此要一个人漂泊在外为自己的梦想打拼了,而鹤却不能和我共闯天下。鹤是孝子,他无法割舍父母那种拴了线的爱,他只能留在家里,在父母的视线范围内打转转。分手的那个晚上,鹤第一次送玫瑰花给我。火红的玫瑰燃烧的却是一种痛!我眼泪滴落在那一片片怒放的花瓣上,不知心之所在。我问自己,我是不是太争强好胜了,一个人去人地两疏的地方闯荡就是为了给那些仅仅因为我没有高学历而只会否定我的人看吗?可是,工作时那种让我窒息的感觉却促使着我要向他们证明我是优秀的!而我维持自己尊严的前提条件却是以牺牲爱情为代价!我的泪越来越多地掉在玫瑰花上,鹤叹息一声,拍拍我的肩说:“傻丫头,别哭了,我能理解你……”痛过哭过后,那束玫瑰我没有带回家,我把它放在了我和鹤第一次拥抱的胡同口,用来祭奠这段早夭的爱情。

我义无反顾地背着简单的行囊离开了家。之后,我给鹤打电话,他的万般客气让我感到了一种无形的距离。几次三番之后,我们再没有联系过。这样又过了两个月,我从欣的口中得知了鹤要结婚的消息。我一惊,想起了分手时鹤的话:“放心吧,我很想得开的,跟谁结婚都是结婚。”话很是潇洒,可是,语气却满是万念俱灰。我当初并不在意,心想像鹤这样聪明的男孩,不会为情所困继而对爱失望这样糟蹋自己的。谁知他真这样对爱绝望?怀着一种歉疚的感觉,我趁国庆长假回了趟家。其时,鹤正值新婚,我不敢去找鹤,就在欣的服装店里一边听欣对分手后鹤备受打击的种种描绘,一边不住地掉眼泪。我后悔不该一时意气用事非要证明自己的什么价值而要以爱情为代价,也难过鹤为什么这么极端。

我眼睛红红地坐在欣服装店的门口,眼巴巴地等鹤从这儿路过。他中午放学回家,欣服装店所在的路口是他的必经之路。我不听欣的阻拦,一定要看看鹤结婚后的样子。终于,鹤骑着摩托车从这儿经过了,欣叫住了他。我腾地站了起来。虽然只是鹤的侧面,但我还是看到了我不愿看到的答案:鹤脸上丝毫没有新婚的快乐与幸福。我一句话也不说,就那样倚门而立,静静地、心痛痛地看着鹤。鹤终于感觉到了我的目光,他扭过头来,我看到了他的眼睛。像分手时那样,充满了痛楚与无奈。我的眼泪哗然而下,鹤一阵沉默,然后掉头而走,他的摩托车在我眼前留下了一溜黑烟。

就在这一刹那,我知道,我和鹤中间将永远横着一条跨不过的河流。我在此岸,他在彼岸。隔河相望,那束爱的玫瑰却看得到够不着。像水中月镜中花那样虚无飘渺。心一抽一抽地痛,掉落在地上的,是我眼泪的碎片。在一种难言的痛楚之中,长假尚未过完,我便带着一颗失落的心匆匆逃回了郑州。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后,有同事向我表示好感。可我一点爱的**都没有。因为每当这个男孩来邀请我,我便会想“如果是我跟鹤”……事情总是在还没有开始便“卡壳”了。于是,在后来的日子里,对每个向我走来的男孩,我都会微笑着说不,一直到现在。

2006的春天,郑州的风特别多,我的心也灌满了风,干干的、空空的。我刚刚听说鹤的妻子给他生了一个女孩儿,一家三口现在其乐融融。想必,人们经常说的“爱情是可以培养的”真的在鹤身上应验了吧。可是我,直到现在还孑然一身。我淡淡地笑,心里也有几分不甘与嫉妒。心想,如果是我跟鹤,我们会更幸福!

也许,正是因为我一直摆脱不掉这种“如果是我跟鹤”的心态,才会固执地认定对岸的红玫瑰才是我的红玫瑰,不停地刺痛我流泪的心。虽然我知道没有“如果”……

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

我喜欢的音乐是两个极端——摇滚和校园民谣。我记得我第一次这么说的时候的确有人伸手过来摸我的额头看我是不是发烧。

我有六盘心爱的CD,《校园民谣1》,《校园民谣2》,《高晓松作品集》,以及麦田公司的红白蓝系列。朴树的白色孤独,叶蓓的蓝色忧伤和筠子的红色激情。

我总是觉得中国五四时期和90年代初的大学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学生。五四时期有轰轰烈烈的诗歌运动,到了90年代,还有大学生为了海子的死亡而焚烧诗集以悼念。于是海子极其惨烈的死亡也随之有了光环。90年代还有高晓松。只是我们喜欢称他为搞笑松而已。

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应该怎样来界定高晓松的音乐。我也不知道听惯了重金属的自己为什么突然对那么柔软的音乐着迷。我记得我最初把高晓松的作品集借给我的朋友听的时候,他回答我,好是好,不够味儿,没摇滚带劲。朋友的回答让我跌破眼镜。可我却是真正感受到那些哀伤清淡的旋律里面所蕴藏的激情,如同夜晚大海的黑色波浪,一波一波朝我内心深处打来,雷霆万钧。就像杜拉斯曾说过的“潮水匆匆退去又急急卷回”。给我更多冲击的还有他的歌词。我喜欢的作词人有三个,高晓松,何训田,林夕。有乐评人曾经说过,有了这三个作词的人,所有的诗人都该感到惭愧。何训田的歌词需要欣赏的人有强烈的*氛围来支撑,而林夕的词太偏重于城市里精致的爱情。而高晓松的词可以在晚上听,可以在白天听,可以夜色阑珊时听,可以在阳光明媚时听。小A曾经笑着说高晓松的歌像是万金油,百病皆治。我说不对,他的歌太老的人不能听,太小的孩子不能听。因为高晓松的歌词里总是会流淌着一条青春的河,时光蔓延,哀伤弥漫,轻而易举地就能将人覆盖。拿给小孩子听他还不知道是青春,拿给老人听他们想起了青春应该是*时的水深火热,至于什么青春的忧伤之类的我想和他们八竿子也打不上。我总是喜欢设想这样一个问题:当我们已经大学毕业,每个人都在生活的夹缝里谋取营生,每天穿着整齐的西服穿行于石头森林的时候,突然听到诸如笔记本,考试,英语语法,寝室窗前的美丽香樟,同桌的漂亮女生,食堂门口常看见的帅气男生,心爱的书包,不及格的成绩单,毕业纪念册,足球场等这些词语的时候,有多少人会停下脚步,有多少人会涌出泪水。

然后是老狼。老狼身上似乎天生就有一种流浪歌手的气质。我一直都记得老狼在《流浪歌手情人》里哼唱“你只能一再的一再的一再的相信我”时,表情与声线是如何的哀伤与清澈。老狼的歌声像是一本日记,他就一页一页地将他的和我们的成长撕给我们看,于是相同的年轻和忧伤浸染了当时大部分的大学生。比如他唱的给女生写的情书,好兄弟彼此猜硬币,午夜哀伤的电影,弹吉他的流浪歌手。当初最早听他唱歌的人已经长大了,还没长大的我们继续听他的歌。“那天黄昏,开始飘起了白雪,忧伤开满山岗,等青春散场,午夜里的电影,写满古老的恋情,在黑暗中,为年轻歌唱。”恋恋风尘,恋恋风尘。

一直以来我偏爱叶蓓,那个迎风吟唱的蓝色歌手。说是“偏爱”是因为从对校园民谣的贡献来讲叶蓓的确比不上高晓松和沈庆。但是我喜欢。我最早接触校园民谣就是听的叶蓓,比老狼都还早。我记得第一次听到叶蓓唱歌是在一条喧嚣的大马路上。我经过一家叫“麦田风暴”的音像店,里面在放叶蓓的《B小调雨后》。一瞬间我停留下来,身边所有的喧嚣都立刻退得很远,包括那辆嚣张叫嚷了很久的洒水车,空气里只有她空灵的声音辗转回旋。旋律以血液的形式汩汩地流进我的身体。我觉得自己的身子像是夸父,一瞬间身体有变成山脉变成大海的*,皮肤上有开满离离的野花的激情。身体消失,灵魂飞升。就是这样,有点像佛经中的顿悟或者立地成佛。

叶蓓是个朴实无华且低调的歌手,我不知道这种性格在一个歌手身上究竟是一种优点还是一种缺点。叶蓓是声乐专业的本科学生,可是她很少炫耀这些的确值得她炫耀的东西,她也很少卖弄她轻而易举就达到的高音C,她就是那么安静而忧伤地唱,没有喧嚣和做作,如同月光下的湖泊,平静,但有着令人眩晕的银色涟漪。

之后我开始生活在白衣飘飘的年代。我穿越整个城市找遍了所有的校园民谣,然后就疯了一样地听。可是看看那些CD的日期,背后总是写着1995。这代表着什么轮不到我说,我只能说我以后很难买到新的校园民谣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认为那个时候的大学生是幸福的人,因为他们可以有唯美而忧伤的旋律来当做日记本,记录所有高昂或者哀伤的青春。

说到青春我想起沈庆,他的那首《青春》总是让我念念不忘。有些时候生活真的就像他说的一样:“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碎却不堪憔悴。淡淡的云淡淡的梦,淡淡的晨晨昏昏,淡淡的雨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我想我到了很老很老的时候,老得几乎可以隐入落日的余辉的时候,我也会记得,年轻的自己曾经很喜欢过一首叫《青春》的歌。因为这首歌就是我的青春凝聚成的油画,我的整幅青春光彩夺目。我曾经在一个谈话节目上听到沈庆这么评价自己:青春的记录者。不管他记录的是谁的青春,总之我很喜欢并且很赞赏这种定位。他用音乐当做纸笔,写下大学时代的忧伤。就像他唱的那样:“我要埋下所有的歌,等它们被世间传说。”

另外一首《青春》是筠子唱的。我只记得那里面的吉他声有着让人落泪的破碎,恍惚的旋律,下雨的黄昏时分的冷清街道,路人空洞的眼神,一切都贯穿着旧电影昏黄的色调。筠子的声音高昂嘹亮,可是却有着忧伤的嘶哑,如同水晶杯子上的裂痕,听着筠子的声音我总会想到石康的话:“我看见一阵一阵尖锐的忧伤划过我的心脏”。《青春》里面有一句歌词:我脸上蒙着雨水就像蒙着幸福。当我听到筠子用梦呓一样的声音唱出这句歌词的时候,我听到了青春在天花板上扇动翅膀的声音,像是蓝天上嘹亮宣言。这让我想起我看到过的一篇乐评《十三楼的折翼天使》。里面所有的文字都浸染着一种情绪——孤独。筠子就给我这样的感觉,不,应该说所有的校园民谣歌手都给我这样的感觉。那些书写青春歌唱青春的人都离开学校了,他们意识到自己远离了自己清澈的柏拉图,于是他们拒绝离开,于是社会的喧嚣抛弃了他们或者说他们抛弃了社会的喧嚣。于是他们就孤独了。这就有点像不想长大的彼得·潘,他不想离开童年,于是他的伙伴长大了,他一个人留在了永无岛,于是他成了一个最孤独的孩子。高晓松他们的孤独是一种城市里的孤独。就像莫文蔚在《十二楼的莫文蔚》里宣扬的寂寞一样。

莫文蔚是商业流行歌手里面我很喜欢的一个,她在《十二楼》里准确地演绎出这个飞速发展的后工业时代给人们投下了怎样孤独的暗影。我想高晓松他们的孤独也一样。城市的发展越来越远离他们依恋的纯真年代。我想起一个我记不起名字的爱尔兰歌手的歌:整个城市在旋转,可是我转来转去总是孤独;喧闹的灯火照亮了一切甚至夜幕,可照不亮我手心的孤独;我们的青春无情地飞逝,年老的我啊依然孤独;最后我进了天堂,可天堂里孤独的我依然跳着孤独的舞步。

我想把孤独的内容演绎得最生动的还要数朴树了,那个白色的寂寞歌手。《那些花儿》里清晰的流水声音让我想起时光的荏苒,一起长大的朋友分散到天涯,距离的隔断真的让大家做到了“老死不相往来”。青春不再,光阴不再,麻木铺天盖地,涌入血液心脏骨髓。大多数人习惯了,接受了,屈服了,只有朴树不,于是他用带着哭声的歌问道:“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然后有人听见,然后更多的人听见了,于是大家一起重新痛。“新的人间,化装舞会,早已经开演,好了再见”。朴树说他梦到一个孩子在路边的花园哭泣,因为他心爱的气球丢掉了。我知道那个孩子就是那些校园里孤独行走的歌手,高晓松,沈庆,叶蓓以及他们和她们,但我不知道那个丢失的气球代表着什么,我也不知道那个气球最终飘到了什么地方。

高晓松们的低调已经是对社会的一种退让,可是这个金钱至上的年代似乎还不满意,于是校园民谣被逼到了死角。以前校园民谣有商业价值,于是唱片公司也乐得赚钱,当校园民谣不再有号召力的时候,于是就有了“1995”的大裂谷。断裂,挣扎,消失。沈庆现在是一家音乐网站的总裁,西装革履地出入任何场合。当我看到沈庆在一个谈话节目上穿着西装唱《青春》的时候,想想那个毛衣牛仔裤的沈庆真的是恍如隔世。高晓松写书拍电影去了。老狼没有了消息,偶尔会在某某大学的校庆上看见他,可是脸上早已没有了年轻的飞扬,眼角的沧桑让人唏嘘。那天在一个采访中老狼说自己对未来还没有方向,于是我想起了他当初唱《月亮》时迷茫的样子:“我说什么我说什么,我为什么我为什么唱起了歌”。而叶蓓则在华纳公司唱情歌,听着她唱什么“你的怀抱”“回忆忘不掉”之类的东西的时候,我真的很难再想起她唱“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了。不过叶蓓还是很不错的,因为她还会唱“很旧很旧的风在天上”。而庾庚戌呢?我只记得他在接受采访时说:我没唱校园民谣了,我在做设计,因为我要吃饭。“因为我要吃饭”,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鼻子酸酸的。排山倒海,物是人非啊!也许就像李碧华说的那样:“很多隐退的演员重新复出,不要以为是割舍不下艺术,皆因付不起醉生梦死的代价。”对校园歌手来说,很多人隐退不是不喜欢校园民谣,而是付不起理想至上的代价。

听到庾庚戌采访的那天晚上我就做了个梦,梦见高晓松叶蓓他们一起唱《孩子》:“我想跑跑得很快,心在不安里飘荡,但看一看四周,想到你已白发苍苍。春天的花朵,开在冬天的雪上,风吹过的过去,我们从未曾忘记,想和你分享,可是你已经老了。孩子孩子我还是孩子,孩子孩子我不是孩子,你原谅我吧,别对我说吧,我原谅你了,可我终于哭了。”

我一直不愿意接受某些媒体所宣称的“校园民谣时代的结束”。我在等待自己上大学的时候纯真年代能够重新降临。会有忧伤的歌手会在校园里弹吉他,会有为海子焚烧诗集的悼念仪式。可是按照眼前的情况来看好像希望很渺茫。也许在我大学毕业以后,我会对着我即将离开的校门说:校园民谣的时代真的过去了。我想那一刻我会听见黑色的劲风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声音,如同午夜最后一班飞驰而过的地铁。但是我想我会深刻地记得,那些歌手曾经是我生命花园里的灼灼桃花,我旅途驿站的阳春白雪,我青春的夜空里瞬间绽放而又转瞬即逝的美丽焰火。就像叶蓓的《蒲公英》:“一开始/我就站在这里/在风里面长大/没人路过身旁/为了你一句叮嘱/你留下的旧地图/我穿着这件衣裳/守着这片山岗/天黑了/没有星星的夜/没有雨的春天/没有你的流年/我不怕迢迢路远/我不怕浩浩人烟/我要随着风飘落在你的脚边”。那些寂寞的年轻人就像蒲公英一样,站在山岗上,守候我们心里的纯真年代,守候一份希望渺茫的希望,守候一份我们曾经的坚持。

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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