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认识那天,天特别蓝,他走在前面,把伟岸的背影留给她,步履很大,不时回头看她,有时刻意放慢脚步,显得很拘谨。她默默走在后面,偷偷想这贼帅的家伙竟然是个“生瓜蛋”。
和生瓜蛋第二次见面是在一个晚上,她嘲笑他的吝啬,没有去咖啡厅,哪怕一个茶座也好,他领着她专挑背人处走,好像怕人看见,唯一的区别是走得离她距离不是太远。无言,一直是无言,她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要不是第一次特有感觉,她真想自己默默走开,让这家伙一个人走到地老天荒。突然,一条狗从黑暗中窜了出来,她尖叫,生瓜蛋反应灵敏地一把抱住了她,臂膀是那样有力,她第一次嗅到他的气息,凉凉的,好惬意,可是他旋即和狗一起走开,留下呆呵呵的她,他脸上竟然满是羞涩,和她说了一百个对不起。

爱随着时间而成长,她发现她越来越喜欢这个不敢越雷池一步的家伙了。

大四那年暑假,他去送她,大包小包统统拎上,大步流星,把她孑然一身远远落在后面。火车开动了,这个吃斋念佛的生瓜蛋竟然满脸依恋,目闪银光,一直目送火车缓缓离去。

四年,这个不短的时间,他们一直默默地走,没有浪漫,只有依恋。

他去了一个穷乡僻壤当了一名乡村教师,她如愿去了美国留学。

她刚到美国,给他写了无数的信,他都一一回复,语言也绝不越雷池半步,再后来,信就少了,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是无暇还是不想。

那一年,她回到好像是他所在的市里一美资企业做高管,每天电视露脸,一直计划去看看他,却总也没有时间。

那一天,在开会途中,她出事了,汽车在公路上打了好几个滚,她的眼前漆黑一片,流了好多血,这时潜意识中闪现她和他第一次见面时那蓝蓝的天。

苏醒已经是三天以后,鲜花布满了病房,她看到其中一束花那样与众不同,又那样引她驻目,那不是生瓜蛋最爱送给她的山野花吗?

“这是我们县的优秀教师,多年来扎根农村,现在还没结婚,你出事那天他一直守候在医院,由于血库没血,当时还多亏了他……”,市领导絮絮叨叨。

她借口要静一静,病房里只有她一人,她拨通了他的电话,好半天,那边传来还是磁性的声音,几多兴奋几多关心,她问为什么他不给她写信,为什么不找她,她问。她问的精疲力尽。他说:“不是不爱,而是不敢爱,真爱一个人就是为她牺牲奉献,不想因为爱而毁了爱”。

窗外,刚刚雨过天晴,天空像洗过一样蓝蓝的,她突然有个*,病好了去找他,虽然不能牵手,只想和他在蓝蓝的天下默默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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