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俺的祖国60华诞。大阅兵?没看!不感兴趣。并非俺不爱国,俺打小就是一热血儿童,加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熏陶,现在更是一热血青年。(尽管俺的正常体温一直35度,手脚春夏秋冬一直冰冷,有人曾损俺冷血动物)俺十分爱党、爱国家、爱人民。(尽管大部分时候都一直反对党的政策、国家的领导,厌恶人民中的小人)
还有呢,今天我老爸生日。祝福呢?没有。太矫情了,俺说不出口。礼物呢?也没。花钱多了,怕他们说俺破费,毕竟俺现在还是一纯消费者、花的都是他们的血汗钱;钱少呢,买不到什么好东西;不花钱动手做吧,又太小儿科了!怎么说俺也是这么大岁数的人儿了。唉,只等着动筷子了、嘿嘿!挥一挥手,不留下一片鱼肉。嘻嘻*

另外,今天俺的几个朋友都要回家。为了俺爹的生日,俺昨个儿就提前奔回来了。没跟那帮死鬼〈不!错了,该是“死党”〉混在一起。不好意思哈!俺在这儿向恁们道歉了呀:对不住啊!改明儿一定登门拜访,不,该是负荆请罪吧?都怪俺平日里整天逃课,更怪老师没本事让俺不逃课,害俺现在连个成语都不会用。唉!

接着,该说下留校的家伙了。怎么着?苦吧?家、多好啊!有爹妈疼着,有大床躺着,好酒好菜享受着、帅气可爱的弟弟陪着,还有又大又圆的月亮赏着。古人老在月圆之夜思乡,你还真别说,家里的月亮它就是比异地的美啊!【嘻嘻】不扯了,再扯他们铁定扒俺的皮。俺本来就瘦的皮包骨头,把皮扒了这还了得,整个一骷髅,吓死人不说,还影响市容。这多不好啊!

最后呢,就是俺看《达.芬奇密码》看得把名字改成“阿蒙·丽莎”了。阿蒙,指男性;丽莎,代表女性。这也就是为什么蒙娜·丽莎嘴角有一抹奇异的微笑,朦胧美,半男半女么~改了之后,怕友友不懂,又换成了俺朝思暮想的晓明。嘎嘎!(虽然俺有段时间移情迷恋上了高大、帅气、阳光又稍带点孩子气的郭品超,不过后来的《风声》一下子又把俺拉回来了,俺重新爱上了晓明。他拥有我想要的身材、气质、风格、品性。所以俺现在一直对曾经的改变耿耿于怀、当初为啥子会抛下晓明去追捧郭品超那种家伙呢!还把他定格为梦中情人,MyPrince。真不该啊!为了警惕类似的错误,也为了表明俺对晓明的心意,最终决定、俺的网名以后还叫“晓明,夜清”。

唉、困了。俺歇息了。【闭眼】

这就是俺的一天。

夜清作于2009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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