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或许再怎么爱也逃脱不了错过的宿命,最后只能妥协相信自己爱过恨过亦忘过。
十年前在种种机遇下,我遇见了他。一个左耳带着一只耀眼的耳钉的男子。看到他的第一眼我便知道自己沉沦了,沉沦在他那紫色的眼眸中。有人说他拥有紫色瞳孔的人是妖。没错,他便是一个能让所有女人为他沉醉,为他疯狂的妖。

他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诺,让人不住联想到永恒和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承诺。但他绝不是一个会许诺言的人。他从不相信永恒。他花心,有时候甚至一天换好几个女朋友。因为他有的是资本。他不但拥有倾世容颜而且家世显赫,所以理所当然成了所有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虽然他花心,但我还是遏止不住自己对他的喜欢。

从我们成为朋友开始,我便决心等他,等到他安定下来,等到他不再漂泊。在他面前我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他的喜欢。因为我认为爱了便的爱了,没什么好矜持的。但他只对我说了句“你永远是我的好朋友。”呵,只是朋友而已,一直以来都是。

每天的每天,看着他与形形色色的女人在一起,我的心止不住的痛,但在面上却一如往昔。因为我不要让别人看出我的卑微,我不要乞求来的爱情。

跟他在一起久了,渐渐知道了他的喜好,生活习惯和一些事情。他喜欢吃J。奶糖,嬗变常常絮绕着一股奶香。我常笑他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但笑过后自己却也迷恋上了,口袋里时常装的都是J……他还喜欢喝咖啡,我常劝他少喝点,咖啡因地身体不好,可是他却不听,无奈只好由着他,也由于这个家里和办公室总放着他爱喝的咖啡。他最喜欢的莫过于嘴里含着一颗J。,再慢慢享受咖啡,他说那样他就可以体会不听的芳香和感觉了。

他还喜欢弹钢琴。他修长的十指*在钢琴间更添一丝诡媚,也更显他的妖,让人不觉迷失。我最喜欢听他弹“蒲公英的约定”因为每当听到这首歌我就会感觉很温暖,似他便是故事中与我约定的那个男子。

除了花心之外他基本可算完美。他父亲的公司经他管理成了亚洲前几强的大公司。他心地很善良,收养了许多流浪小动物,他收养的全部流浪小动物在一起几乎可以开一个宠物店了。我们常一起相约去看它们。他的优点几乎难以数清,但也正因他是这样的人才会伤了那么多女人的心。

因为他的家世,我除了能给他朋友的关怀外几乎不能再为他付出什么。他生病,有一大堆人照顾着。他是衣食住行也有一大班子人照料。但尽管如此,我仍是他一个别人无法代替的倾诉对象。

其实他并不快乐,即使他拥有许多别人所不能拥有的。从小他便失去了母亲,父亲对他极为严厉,所以他基本从未体会过亲情,才会导致他的如此的滥情。他从不知情为何物。因为心太伤。他想拥有的不过是一份暖暖的亲情,但却又那么奢侈。

我告诉他“无论你变成怎样,无论别人怎么看我都会一如既往爱着你。只因你是唯一。哪天你累了倦了想停靠了,记得来找我。我永远会为你留着那个互相依偎的臂弯”他只是笑笑说“傻,你难道不怕像别的女人那样受伤?”我说“为你,值。”他不再言语。

日子一天天的过着,他也一如既往的花心着。直到一天,我听到一个令我震惊不已的消息。一个叫轩的女人怀了他的孩子。一直以来他滥情但从不让别的女人怀上他的孩子。因为他说过他只会要他珍爱的女人和他所生的孩子。他希望把他所失去的亲情一滴不少的给他的孩子。

我傻傻的跑到他家问他是否是真的。他点点头眼里满溢的并非喜悦。我的心阵阵疼痛一时被冲昏了头,没感觉他的异样。我忍着痛问:“你爱她吗?如果你爱那么我会放手让你们幸福。如果不爱,只要你说不爱就算是谎言我也依旧会相信,我也会继续等你。”可是你却默不作声。呵,我真傻,不爱怎会让她怀上他的孩子呢?我傻楞楞的望着同一个方向漫无目的的走着,走着。

九年,我守在他身边九年了。九年来我为他蜕变成一个优秀的女人。九年来,为他我拒绝所有男人。九年来,我喜欢着他所喜欢的讨厌着他所讨厌的,只为有一天他能安定,只为有一天他清楚认识到我才是世上最爱他的人,而他也是爱我的。可是一切的一切却都是我的心甘情愿,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我的自以为。这样的爱太卑微太卑微。

这件事后,我将自己关在屋子里一个月,切断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一个月后,我走出屋子,但却仍走不出诺在我心中留下的一切。

我离开了这个城市,这个有诺有伤的城市。我需要冷静,让自己想清楚自己这样茫然的等待是否是对的。

可是后来我才明白离开有有什么用呢?心里有他哪里都会有他,在何处又有何分别呢?我依旧忘不了他,我依旧习惯着他所有的习惯,我依旧还是那么想他。

一年后,我带着一个叫凌的男子回到了那个城市,那个有诺的城市。我和凌决定在这儿结婚,这是我要求的,因为我从未忘却过诺,只不过等了十年,心累了。凌是个不错的男人,与他结婚只因他有一双和诺一样蛊惑人心的眼睛。他对我很好,好到让我心痛,这样的男人我怎么忍心伤害?

我寄了请贴给诺。或许是因为他是我等了十年的人,也或许我心里燃起的那丝小小的期望吧。收到请贴的那天他便找我出去。

一年不见他憔悴了许多也多了些许沧桑,看到这样的他我的心还是忍不住的痛。这一年来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先开口问:“涵,你还好吗?”“恩,还好!你呢?”“恩”想不到我们有一天会变得如此生疏,心中凄凉顿生。“他对你好吗?”“恩,很好!”“你……你爱他吗?”我楞了一会儿,低着头说:“爱!”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回答,因为我怕他看出端倪,之所以说爱是因为我觉得我该忘了他,不该再傻等了,更不该再给自己任何期待。他苦笑着说:“是啊,要不怎么会结婚那?我真傻!”听到这我的心似被撕裂般碎成一片片。一晚上我们只静静坐着,再没聊过些什么。

回到家后,便看到手机上凌留下的无数留言。问我去哪了,为什么不接电话?他很担心,叫我看到回电诸如此类的言语。有个如此关心我的人,我又奢求什么呢?

一个月后,我和凌如期举行了婚礼。诺来了!他又憔悴了许多,好似几夜未睡。他走到我面前交给我一个盒子说:“祝你们幸福!”婚礼后再没见到他。

我打开他给我的那个盒子。里面装满了BLUEROSE,还有一只耳钉和一个光盘。我刹时泪流满面。原来他还记得,记得我曾经和他说过我最喜欢的花就是能代表永恒爱情的BLUEROSE。可惜它的生命太过短暂,如果有人用999朵永不凋谢的BLUEROSE向我求婚我一定立马嫁给他。

我用颤抖的手拿起一只BLUEROSE。*的花心展现着它无尽的妖娆。它是那样完美,完美到不容一丝瑕疵,完美到如假花一样精致。这些完美无一不体现出它的与众不同。泪滴在花瓣上令它更为动人心魄。

播放光盘看到的便是他那蛊惑人心的眼睛,依旧是那么迷人,依旧那么令我难忘。他不无忧伤地说:“涵,请原谅我现在告诉你这个真相。轩怀的并非是我的孩子,她只是想用孩子来捆住我。你离开后我才发现生活中不能少了你。习惯了有你在身边的日子。每当回忆起你在身边的点点滴滴我都不由的痛恨我自己,恨自己的不珍惜。你走后,我满世界的找你,可是你躲到那里去了?我找不到你。浑浑噩噩的过了几个月后,我不再消沉,回到这个城市。因为你说过你会等我,等到我累了倦了想停靠了,你说你会永远留着那个怀抱。现在我懂得珍惜学会去爱了,可是你却食言了。当你说你爱他时,我的心沉到了谷底。我失了挽留你的资格。你离开或许是对的!有个女人有多少个十年可以等?你把你最美好的十年都给了我,我该满足了。你曾说过如果有人用999朵永不凋谢的BLUEROSE向你求婚你会立马嫁给他,现在我做到了,可你终也成了别人的新娘。那只耳钉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她说叫我送给这辈子我最爱的人。我希望你可以留着它,因为我左耳有只耳钉会在想念。我也要结婚了,和一个门当户对的女人。商业婚姻,与爱情无关。没你和谁在一切又有何分别那?祝你们幸福!”看着他消失的面容我的泪如绝堤般止也止不住。颤抖着手将耳钉戴在左耳上。诺,十年了!我们终还是逃脱不了错过的宿命。

凌推门进来,见到我满脸泪水匆忙跑来焦急地问:“涵,你怎么了?”我抹抹泪痕呆呆地说:“凌,怎么办?我还是那么喜欢JH呢?”凌听完我的话一楞既而笑了,用手轻柔地抚着我的头发说:“傻瓜,喜欢就喜欢啊!我又不会遏止你的喜好。再说我的宝贝这么有童心,多可爱!我疼都来不及那!”“可是,怎么办?我的JH没有了!”我的泪刹时又落下。“没了可以再买嘛!乖,别哭了!再哭就边丑路!”凌象哄小孩般哄着我。

是啊,糖没了可以再买,可是诺没了叫我到哪儿找?

涵,你还是放不下他吧!你知道吗?自婚礼那天我见到那个与我有相同颜色眼睛的人我便知道你爱的是他。因为你的眼睛早已泄漏了你的秘密。可是怎么办?我是那么舍不得放你走。原谅我的自私,我一定会为你付出所有我能付出的爱,给你幸福。只是……你不要再难过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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