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姐在我们家的地位很特殊。她是我们家的人,却只在家里呆过6年,6年之后,她被大伯领走,做了人家的女儿。
大伯不能生育,于是和父亲说想要他的一个孩子,父亲和母亲商量了一下就同意了。

4个孩子,大哥、二姐、我和小弟,两个女孩儿两个男孩儿,父母当然考虑是把一个女孩送出去,他们首先考虑的是我,因为那时我4岁,小一些更容易收养。但我哭我闹,我说不要别人做我的爹妈,4岁的我已经知道和父母斗争。父母问二姐要不要去?二姐说:“我去吧。”那时她只有6岁。

这一去,我们的命运就是天壤之别。我家在北京,而大伯家在河北的一个小城,我去过那个小城,偏僻、贫穷、萧条,风沙大,脏乱差,而大伯不过是个化肥厂的工人,伯母是纺织厂的女工,家庭条件可想而知。二姐走的时候还觉不出差异,但30年之后,北京和那个小城简直是不能相提并论了。

二姐从此离了家,她做了大伯的女儿,管大伯、伯母叫爸爸妈妈,管自己的亲生父母叫二叔二婶。二姐走后的好长一段时间,母亲总是躲在某个角落里偷偷流泪。是啊,二姐也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她一个小孩子远离亲生父母到一个陌生地方去受苦,想起来怎么能不让人心疼呢。实在想得不行,母亲总会隔三岔五去小城看看二姐。二姐过年过节偶尔也会回来看我们。离别,不仅仅是母亲,我们兄弟妹也跟着泪水涟涟,真的舍不得二姐走啊。可这个曾经的她温暖的家已不再是她的家,她的家在那个贫苦的小城,她不走不行啊。好在我们还算听话,母亲在儿女双全的幸福中念叨二姐的次数渐渐少了。十几年之后,因为工作忙加上心灵上的那种疏远,二姐和我们仿佛隔了山和海了。

再见到二姐,是她没考上大学。大伯带着她来北京想办法,是复读还是上班?父母的态度很模糊,二姐是没有北京户口了,大哥因为有北京户口,很轻易就上了北京外国语学院,虽然二姐考的分数并不低,但在河北,却连三流的大学也上不了。父亲说:“来北京复读也不是很方便,不如就找个班上吧。”母亲也在一边说:“按说,我们应该把二丫头接到北京来读书的,可是,我们现在也没有这个能力啊。如果回去后一时找不到工作,我们再一同想办法。”虽然大伯心中多少有些不快,但他还是很理解父母的难处,便说:“是啊,大家都有难处,只是怕误了二丫头一辈子呢!”

二姐再来我们家时,已长成大姑娘了。可她的头发黄,人瘦而黑,好像与我们不是一母所生。她穿衣服很乱,总是花花绿绿的,因为新,就更显出神态的局促来,而我们那时已经穿很时尚的牛仔裤了。母亲总是无限伤感地叹息:“唉!苦命的孩子啊。如果当时不把你二姐送出去,她今天怎么也不会成这个样子。同是一母所生,命运竟是如此截然不同,我这辈子恐怕最愧对的就是你二姐了……”

母亲每说起二姐,便会情不自禁地落泪。可是二姐始终说伯父伯母是天下最好的父母亲。她和大伯伯母一起来的时候,总给人“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好像什么也没见过。可她对伯父伯母的爱戴和孝顺很让人感动。大伯有一次兴冲冲地从外面回来,手里拿着一个头花,他说花了5块钱在楼下买的,二姐就喜欢得什么似的。我心里一动,长到16岁,父亲从没有给我买过头花什么的,他这时候已是政界要员,一天到晚嘴里挂着的全是政治。只有母亲在这个时候给二姐买许多新衣服、食品之类的东西,想必是母亲对女儿的最好补偿吧。

那次之后,二姐直到结婚才又来。

二姐22岁就结了婚。19岁她参加了工作,在大伯那家化肥厂上班,每天三班倒,工作辛苦工资却不高。后来,经人介绍,嫁给了单位的司机,她带着那个司机、我所谓的姐夫来我家时,我已经在北京大学上大二了,当我看到她穿得花团锦簇带着一个脏兮兮的男人坐在客厅时,我打了一声招呼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那时我已经在联系出国的事宜,可我的二姐却嫁为人妇了。说实话,因为经历不同、所处环境不同,二姐说话办事、风度气质、言谈举止与我们有天壤之别,我从心底里看不起二姐,认为她是乡下人。大哥去了澳大利亚,小弟在北京师范大学上大一,只有她在一家化肥厂上班,还嫁了一个看起来那么恶俗的司机。我和小弟对她的态度更加恶劣,好像二姐的到来是我们的耻辱,因此,我们动不动就给她脸色看,二姐却显得非常宽容,根本不与我们计较,依然把我们叫得亲甜。

二姐不会吃西餐,二姐不知道微波炉是做什么用的,二姐不爱吃香辣蟹,让她点菜,她只会点一个鱼香肉丝,而且一直说,好吃好吃,北京的鱼香肉丝比家里做的要好吃。

这就是我的二姐,一个已经让我们感觉羞愧的乡下女人。

几年之后,她下了岗,孩子才5岁。大伯去世,她和伯母一起生活,二姐夫开始赌钱,两口子经常吵架,这些都是伯母打电话来说的。而她告诉我们的是:放心吧,我在这里过得好着呢,上班一个月六百多,有根对我也好。有根是我的二姐夫。

大哥在澳大利亚结了婚,一个月不来一次电话,我办了去美国的手续,小弟也说要去新加坡留学,留在父母身边的人居然是二姐了。

不久,大哥在澳大利亚有了孩子,想请个人过去给他带孩子,那时父母的身体都不太好,于是大哥打电话给二姐,请她帮忙。二姐二话没说就去了澳大利亚,这一去就是两年。后来大哥说,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二妹帮了我啊!

但我一直觉得大家还是看不起二姐,她文化不高,又下了岗,况且说着那个小城的土话,虽然我们表面上和她也很亲热,但心里的隔阂并不是轻易就能去掉的。我去了美国、小弟去了新加坡之后,伯母也去世了,于是她来到父母身边照顾父母。

偶尔我给大哥和小弟打电话,电话中大哥和小弟言语间流露出很多微词。小弟说:“她为什么要回北京?你想想,咱爸咱妈一辈子得攒多少钱啊?她肯定有想法!”说实话,我也是这么想的,她肯定是为财产去的,她在那个小城一个月死做活做五六百元,而到了父母那里就是几千块啊。我们往家里打电话越业越少了,直到有一天母亲打电话来说,父亲不行了。

我们赶到家的时候才发现父亲一年前就中风了,但二姐阻拦了母亲不让她告诉我们,说是会因此分心而影响我们的事业。这一年,是二姐衣不解带地伺候父亲。母亲泣不成声地说:“苦了你二姐啊,如果不是她,你爸爸怎能活到今天……”

我看了一眼二姐,她又瘦了,而且头上居然有了白发,但我转念一想,说不定她是为财产而来的呢!

当母亲还要夸二姐时,我心浮气躁地说:“行了行了,这个年头人心隔肚皮,谁知道谁怎么回事?也许是为了什么目的呢!”“啪”,母亲给了我一个耳光,接着说:“我早就看透了你们,你们都太自私了,只想着自己,而把别人都想得像你们一样自私、卑鄙。你想想吧,你二姐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她这都是替你的!想当初,是要把你送给你大伯的啊!”

我沉默了。是啊,一念之差,我和二姐的命运好像天上地下。二姐因为太老实,常常会被喝醉了酒的二姐夫殴打,两年前他们离了婚,二姐一个人既要带孩子还要照顾父母,而我们还这样想她,也许是我们接触外面的污染太多,变得太世俗了,连自己的亲二姐对母亲无私的爱也要与卑俗联系在一起吧。

晚上,母亲与我一起睡时,满眼泪光地说:“看到你们现在一个个活得光彩照人,我越来越内疚、心疼,我对不起你二姐啊。”我轻描淡写地说:“这都是人的命,所以,你也别多想了。”母亲只顾感伤,并没有觉察出我的冷淡。她接着说:“那天晚上我和你二姐谈了一夜,想把我们的财产给她一半作为补偿,因为她受的苦太多了,但你二姐居然拒绝了,她说她已经得到了最好的财产,那就是你大伯伯母的爱和父母的爱,她得到了双份的爱,还有比这更珍贵的财产吗……”

我听了大吃一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母亲话未说完已泪流满面泣不成声,我不由得不信,渐渐地,我的眼圈也湿了,背过身去在心里默默叫着:二姐,二姐!我误解你了,你受苦了啊!

父亲去世后二姐回到了北京,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母亲说:“没想到我生了4个孩子,最不疼爱的那个最后回到了我的身边。”

过年的时候我们全回了北京。大哥给二姐买了一件红色的羽绒服,我给二姐买了一条羊绒的红围巾,小弟给二姐买了一条红裤子。因为我们兄弟妹三个居然都记得:今年是二姐的本命年。

二姐收到礼物哭了。她说:“我太幸福了,怎么天下所有的爱全让我一个人占了啊!”我们听得热泪盈眶,可那是对二姐深深愧疚、悔恨的泪啊!

有一种情叫相依为命

第一次见到良子哥的时候,他12岁,我9岁,他上四年级,我上二年级。他的个子经我高出整整一头,脏兮兮的样子让人看了极不舒服。

良子哥喊我妹妹,我却不喊他哥哥,我喊他的名字李国良,或是干脆叫他“哎”,在我心里,他只不过是我家收留的一个无家可归的人而已。

我父亲当时是村上的民兵连长。1982年,村上搞联产承包,父亲和母亲一起承包了村南的一片苹果园,父亲能干,又懂技术,我们家苹果的产量比一般人家的都高,日子过得在村上数一数二。

然而,好景不长。1984年夏天,父亲从果园锄草回来,到村西的河里洗澡,一个猛子扎下去就再也没能上来。后来,家里的一个远房亲戚给母亲介绍了继父。继父家里很穷,好不容易讨上媳妇,媳妇却因为忍受不了贫穷跟一个倒卖粮食的外省人跑了。于是,从那天起,继父和他的儿子开始了艰难的生活。

因为苹果园里缺人,父亲过世后的第二个月,继父便来到我们家,我和母亲住东屋,继父和良子哥住西屋。

继父是个很能吃苦的汉子,整天泡在果园里,晚上也不回家。

母亲忙得有时顾不过来,便给我们俩每人5毛钱,在学校的小卖部里买烧饼吃。小卖部的烧饼是老板从镇上买来的,有时当天卖不了隔一夜便馊了,老板心黑,把前一天放馊的烧饼混在当天进来的新烧饼中一起卖。因为常常买到馊烧饼,后来良子哥便干脆学着做饭,刚开始时,他经常做糊,即便他把不糊的饭菜给我吃,自己吃糊的,我也不愿意理他。

学校离家里有三里多远,要翻过一座山梁,山上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和半人高的蒿草,有时还会听到不远处的狼叫。母亲不放心,让我和良子哥一起上学,并嘱咐良子哥照看好我。我不愿让同学们笑话良子哥的那张黑脸,良子哥第一次帮我背书包时,我狠狠地甩开了他,自顾自地向前走。所以,每次上学我们两个经常保持着十几米的距离。



夏日的一天,放了学我做完值日,同村的人早回家了,我和良子哥背着书包一前一后地往家走。走到半路上,天突然暗了下来,云层很低,黑压压的,连不远处的村子都看不见了。一直跟在我身后的良子哥,突然跑上来拉起我的手往家的方向跑,我吓得不知所措,只得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他跑。

刚跑了十几米,天上突然掉下冰雹来,先是玉米粒大小的冰雹稀稀拉拉地落下来,眨眼间,变成了鹌鹑蛋那么大,良子哥一把把我推到路边的岩石下,两手抱着头,下巴抵着我的脑袋,整个*在我的身上。这样过了足有十分钟,天空才渐渐有了亮光。冰雹过后,只剩下雨,我从良子哥的身子下挣扎起来,看到地上到处都是冰雹,足有十多厘米厚,我推了推良子哥,这才发现他的上衣背后都是血,血水混着雨水不停地从脑袋上往下淌。良子哥蜷缩在地上,紧皱着眉头,牙齿不停地打着架。

我不知所措,吓得站在雨中哇哇大哭。

不一会儿,母亲披着一条麻袋赶来了,一见良子哥的样子,母亲一把将自己的上衣扯下一大块,手忙脚乱地缠到良子哥头上,然后将麻袋搭在他身上,蹲*背起良子哥就往镇上跑。

四五里的山路,到处都是冰雹,母亲背着和她个头差不多的良子哥,一口气跑到了镇上的医院,路上鞋跑丢了都没有发觉。

母亲的老寒腿便是那时落下的,直到现在,每逢阴天下雨,母亲便不时用拳头去捶自己的膝盖。后来,每每说起那天的事,良子哥的眼圈都红红的。

那一年的冰雹,把方园几公里的庄稼全毁了。瞅着园子里被冰雹打折的树干和落了一地的青果,继你只得把果园重新修理了一下,在树档间种上了黄豆。

1990年,我15岁,家里园里的承包合同到期了,有人给村长送了礼,加之继父是外来户,村里便把果园包给了别人。继父气得几天吃不下东西,那段时间,夜里常常听到继父和母亲的叹息声。没有了果园,继父从集市上买了几只羊,一边种地一边放羊,日子虽不如从前宽裕,但也能凑合。

1991年冬天,继父在后山上放羊,不小心摔了一跤,把胳膊折了。到县城的医院拍CT时,竟然在继父胳膊骨折处发现了癌细胞,医生说这种病是因为长期接触农药感染造成的。想到那些年继父天天背着药桶给苹果树喷药,有时天热连衬衫都不穿时,母亲追悔莫及。医生给继父做了手术,把胳膊上那段病变的坏骨头锯掉,然后,抽了一根肋骨接上,但手术并没有留住继父离去的脚步,第二年麦收时,继父还是离开了我们。

继父的死,让我的心一下子空了许多。我很清楚,继父的病把家里的积蓄都用光了,以现在的家境,母亲肯定无力供我们两个人同时读书。而良子哥马上面临高考勤,我担心一旦他考上大学,母亲肯定会让我退学的,我很了解母亲,这样的决定,她做得出来。

然而,事实并没有向我想象的方向发展。高考后的第二天,良子哥给母亲留下一卦信便去了省城打工。在信中他说,参加高考只是想印证一下自己的实力;没有了父亲,自己有责任支撑起这个家。他还说,妹妹,你一定要好好读书,哥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上完大学……

良子哥的高考成绩比录取分数线高出16分,分数下来的那段时间,母亲发疯似的到处打听良子哥的去向,还专门坐车去了省城,跑遍了省城所有的建筑工地,仍然没能找到他。最终,这一切成了母亲后半生永远的愧疚。



1993年秋天,我如愿以偿地被南开大学录取。

初冬的一天中午,我从图书馆看书回来,同宿舍的人说母亲托一个老乡给我捎来了过冬的衣服。打开包袱,里面是一条毛裤和一件崭新的羽绒服,摸着那件羽绒服,睡在我上铺的杜梅惊呼道:“哎,我说淑敏,你妈可真舍得给花钱啊,这羽绒服还真是羽绒的哩!”我问送衣服的人呢,她们说已经走了。我听了,良久无语。我知道,这羽绒服肯定是良子哥买的,当时,羽绒服刚刚时兴,价格特别贵,别说是学生,就是一般上班的人穿这东西也特别少。杜梅说,你老乡一来就问这问那的,看样子挺关心你的。我说,那不是我老乡,是我哥。她说那他干吗要说是你老乡呢,我咬了一下唇,眼泪涌了上来。

我在天津读书的第二年,哥哥和本村的一个姑娘结了婚,生下了侄子小强。毕业后,我分到了县城,也结了婚,有了孩子,良子哥则在离我不远的一家工地上打工。

2004年初冬的一天,我正在单位整理报表,突然接到嫂子打来的电话,嫂子哭着告诉我,良子哥在给新盖的大楼外墙刷漆时,拴脚手架的铁丝脱了钩,良子哥和另一名工人从三楼高的架子上掉了下来,这会儿正在送往第三人民医院的途中。

我扔掉手中的东西,奔出门打车往第三医院赶,在急诊室门口撞见同村的两个人,他们正从车上往下抬良子哥,良子哥的嘴角上、脸上、身上到处是血,我抓住他的手,一边喊着哥一边呜呜地哭。听到我的喊声,良子哥努力睁开眼,喃喃地说了一句:“妹妹,哥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娘和你侄就交给你了!”我颤抖着*,说不出话来,任泪水在脸上肆意流淌。

良子哥摔折了左腿和两根肋骨,其中一根肋骨*了肺里,手术进行了六个多小时,我一直站在门外,心乱如麻。当医生走出来告诉我病人已脱离危险时,我忽然两脚一软,跌坐在地上。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和我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人,在我生命里竟是如此重要。那一刻,我突然知道了,18年前的那个夏日,当他用身体阴挡住向我袭来的冰雹时,我的生命便注定与他再难割舍。

人们都说,血浓于水,然而,比血更浓的,却是这种生死相依的亲情。有一种情,叫相依为命,它离幸福最近,且不会破碎,那是一种天长地久的相互渗透,是一种融入彼此生命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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