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一个从农村奋斗出来的大学生,经历生活的磨难后成为销售精英。但他却刻意隐瞒着自认为带来耻辱的前半生,憎恨那个生育他的村子。在那里,他曾与一位纯洁的少女菊花相恋,然而误解与挫折令他们错失交臂。
菊花的死令他内疚得难以解脱。他的生活逐渐颓靡,对爱情更抱以警惕与拒绝。一次飞行旅途中,他与狡黠莫测的空中小姐米米一拍即合并很快同居,但他把俩人牢牢地界定在情人关系上,绝不肯往前突破。

话题讨伦一:世间什么最珍贵许愿台

在读本书之前您需要看看的文字。

什么是我们要的?

最近这一两年看了很多关于青春文学,关于网络爱情故事,关于**快餐的稿件,感触最深的是这一代年轻人是怎么了?!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浮躁”。也许是这社会变化的太快,花花世界里他们面对太多的诱惑只能随波逐流,我很是无奈。

做为一部网络爱情小说,本来对《蜘蛛之寻》没有太在意,只知道它是曹文轩和张曼娟两位教授共同推荐肯定的获奖作品。结果我却一连看了两遍!没有必要夸张吹捧,我喜欢它的是告诉了我们现在的年轻人怎么去认清自己需要的爱情,仅此一点就让我高兴。令我惊叹它的是能留给我们一个人生的警悟:每个人最珍贵的不是“已失去”也不是“得不到”而是“珍惜当前”!

是呀!说起来“珍惜当前”很容易,但又有多少人能明白,能做到呢?“浮躁”的内心什么时候才能静下来想想:有多少自己当下拥有的没有珍惜!爱情、亲情、健康、工作、朋友……

看了第三遍《蜘蛛之寻》之后我坚定要让更多的人去感受它,这也让我做为一个人真正的得以身心安慰,好的书给于读者的是好看和感悟!

爱,你抓住了吗?

佛主问蜘蛛:“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

蜘蛛答道:“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的和‘已失去’的。”

这是一个在网上流传很广的故事。多少年来,一直被人们讨论着。“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好的,“已失去”的总是最值得珍惜的,庄坷的《蜘蛛之寻》以《蜘蛛与佛》这个简单的故事为引子,讲述了一个引人深思的爱的故事。

安道、米米、别淡林,三个同样因敏锐而疼痛的人,各自追求着自己认定的幸福。

安道受童年生活的影响,对爱情抱有一些偏执的想法。他对童年时的恋人菊花一直念念不忘,然而误会和挫折令他们错失交臂。菊花的死令他愧疚得难以解脱。他的生活逐渐颓靡,对爱情更抱以警惕与拒绝。一次飞行旅途中,他与狡黠莫测的空中小姐米米一拍即合并很快同居,但他把俩人牢牢地界定在情人关系上,绝不肯往前突破。

偶然的机会安道认识了实习的牙科医生别淡林,她澄净的眼神令他想起了菊花,她的睿智与恬静更像一阵清风,吹散了安道混浊的生活。他爱上了若离若即的别淡林,并决定和米米分手。

就在他和米米分手的同时,安道发现了别淡林不为人知的一面,感到愚弄与欺骗的他颓唐地离开。

当绝望彻底袭来时,别淡林有关蜘蛛的网络传说令他茅塞顿开,回顾一路走来的历程,他忽然明白生活的真谛。

蜘蛛深爱着甘露,可甘露却是对风情意绵绵,彼此相爱,而草则是痴情地傻傻地爱着蜘蛛。蜘蛛用甘露对待自己的冷酷与无情,对待着深爱着自己的草。直到某天,佛主给了蜘蛛一次做人的机会。草变成了太子,风变成了公主,甘露变成了状元,蜘蛛变成了千金小姐。

经历一番爱与被爱的选择之后,蜘蛛非常不解原由,便灵魂出壳,去向佛主请教。蜘蛛去向佛主请教的时候,草正巧来看望蜘蛛。当他见到蜘蛛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时,以为她死了,哭着对蜘蛛说:“我终于求着父皇答应把你许配给我了,可现在你却死了,那我也不愿苟且的活下去了。”话音刚落,就拔出剑要自刎。

佛主要蜘蛛回头去看看,世间最珍贵的到底是什么。蜘蛛终于明白,世间最珍贵的该是把握现在的幸福。

为了一段缘,可以等待几千年,千年不算长,但是,或许,生命中有另外一个人同样在为你等待。

这个城市虽然立了秋,却依旧炎热。阳光炙烤大地,街上除了无奈等待绿灯的车辆,只有三四个行人,他们为了躲避烈日,从一个树荫闪避到另一个树荫,急急缓缓地显得行动诡异。洒水车过后,地面的水很快被蒸发,热烘烘的水气令街道犹如沸腾的锅炉。

我在烈日下悠闲地行走,悠闲只是种状态,不能表现本质的状态。城市的天空亮白刺眼,我没戴墨镜,任阳光在眼皮上灼烫,灼烫得近乎疼痛。

附近有家CD屋,飘来的音乐竟是Enya的FallenEmbers(飘落的灰烬)。我停下脚步。她是我喜欢的歌手。幽远磁性的声音,如天籁,如沁入烦躁空气中的清风。CD屋内冷气弥漫,我在里面徘徊了很久,其实只是为了寻找一个栖憩的地方。从CD屋出来,手里拿了Enya的专辑《Adaywithoutrain》。再去哪?我有些茫然。

米米打来电话。

“在哪?”

“在我该在的地方。”

她嗤嗤发笑。

“安道,我在你后面。”

我扭头。长长的马路,三三两两的行人。我有种被愚弄的气恼。

“米米,你很幼稚。”

“行了,太阳很大,别在街上闲逛了,还嫌自己晒得不够黑?”

她的语气温柔,但有软软的命令,我无条件接受,挂了电话开始后悔,后悔对米米的态度过于生硬。我已经告诫自己很多次了,好在米米从不介意。抬头望天,湛蓝的晴空,没有一丝云烟。

我在房门前掏出钥匙,水珠匙扣撞到门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我定了定,这是米米强行挂在我钥匙上。她说,让它永远跟着你回家。

冰箱里有米米留下的饭菜。凉拌黄瓜丝,青绿细丝,有点酸甜,还有一片笑脸的胡萝卜片,是她用小刀刻的。她喜欢一边嚼口香糖,一边趴在桌子上折腾胡萝卜,这一片就被她斜斜地贴在盘子沿上,像她那样咧着嘴傻笑。

黄昏时分,音乐戛然而止,冷气也没了。停电了?

这个沿江的城市,有着丰富的水源,如果不遇上干旱或用电高峰期,停电的机率本应很小。我打开窗,远处一轮太阳柔和圆满,余晖笼罩城市的上空。从十六楼俯瞰下去,密密麻麻的钢筋森林,行人如蚁,除了隐约传来的车鸣与嘈杂人声,我感觉不到任何有关温情的色彩。

夜沉得很快。坐在黑暗里,看着城市的灯火像浪的海洋此起彼伏,有种说不出的惆怅。夜本来是属于我的,从出生那一刻开始,我似乎注定在白日沉睡,黄昏之后苏醒,周而复始。

我曾这么告诉米米时,她表情夸张地恐怖,随后拍着胸口哆嗦。

“我好怕,你会不会是吸血鬼?”

我奋力地拍打她的屁股,她搂着床单在床上跳来跳去地躲闪,累了,长长的头发散乱在白床单上。她倒着望我,眼波如水,缓缓地伸过双手,搂住我的脖子说:

“你就是吸干了我的血,我也心甘情愿。”

我知道米米说的是假话,逢场作戏的对白罢了。因为我们只是情人,情人是在怀中刹那绽放的昙花,虽瑰丽却短暂,也正因为此,我和米米注定将是互取索需的两个陌生人,我们永难相属,就像我和这个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城市。

这个璀璨星光,流明灯火的城市,如米米腰前佩带的珍珠流苏*,妩媚、迷离。这样的舞台从来不乏时尚的男男女女,他们攒动着,细细密密的汗珠与窃窃呢喃的耳语如暗香在城市中泛滥涌动。而我如局外人,对它冷眼旁观。街道上行人攘攘,空气中飘来炸鱼丸和臭豆腐的香味,十分真实的味道。每每行走其中,魂却浮在上空,浮在灯火之外。

我知道自己开始陷入周而复始的幻觉中。每年临近十月菊花飘香的时候,没有任何起因,也不为人知。或许是因为人的命运会受潮汐月圆或磁场所影响,虽然听起来像无稽之谈,但却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我本无信仰,无神论者,不爱看奇异小说,事业稳定,人生简单。但每到这个季节,我便成了一条冬眠的蛇,开始陷入困顿,潜入到洞穴里做一整季阴郁的梦。

恍惚只是前兆,我的思绪仿佛被刀割断,一截一截扔在某个不知名的地点或空间,又像是受了预言的诅咒,在随处某地,我即将去到的地方,岩浆般喷薄而出,令我猝不及防遭到火灼般的疼痛。有些是想遗忘的回忆,像祥林嫂般的在脑子里复述;有些是错觉,那人那事跨越时空横亘在现实当中,我逾越不去,愣愣地等着它们消失,哪怕在大街上,我可以站定一小时之久,无论周围谁用嘲弄的眼神看我。

唯一在这期间感到幸运的是,在错觉时我知道是错觉,即使拂之不去这些影像,至少还能控制自己不沉沦其中。这是教训得出的经验,这种现象出现的第一年,我差点被卷进车轮下。第二年,我摔了腿,所幸没骨折。持续到第六年,我已能如旁人冷眼走过了。

今天是九月二十号清晨六点。

九点的会议,十二点的聚餐。午后想去趟海幢寺,《浮生六记》中描绘海幢寺内有株榕树,大可十余抱。于是很想去看看这些几百年的古榕。听说还有一株植于明代的鹰爪兰古树今天也还枝叶婆娑,存于公园内,老树新枝,荫天蔽日。突然想起家乡村口的榕树,去海幢寺的*便越来越强烈,像根藤深入骨髓奇痒难耐。

老陈的电话一早就来问候了。‘记得带霜皮奶,那种冻冻嫩嫩的奶羹。’我告诉他中午时间紧,因为打算去看古榕树。他奇怪地说几颗树有什么好看,不管那些,你得先把霜皮奶买着搁在包里。

时间尚早,我又陷入昏睡,半梦半醒之间,似乎听到老钟“铛铛铛”敲响,声音沉闷。我从老家带出来的唯一财产就是老钟。雕花的红木外框,梅花指针,吊着铜色发旧的钟摆。是姥爷留下的,保存这老钟花了他们不少的周折,既管不值什么钱。

老钟见证。我是夜里十二点准点降生,不差分毫。

那天晚上,没有任何星光,白日里便是阴沉沉的,晚上更是漆黑不见五指。本来死活不出门的接生婆赖不过父亲的央求,在赶来接生的路上摔了跤,那一跤跌掉了颗牙齿,她捶胸顿足地向父亲索赔。母亲在微弱的烛光下奄奄一息的难产,连叫晦气的接生婆刚跨进门槛,黑暗里,沉闷的钟声和我嘹亮的啼哭骤然响起,吓得她夺路就逃。

那晚是阴历三月初三,乡下人忌讳的“鬼门关”。据说那天是鬼魂的盛会,所以各家各户在门口都会摆上供品,以防止鬼进屋来骚扰生人。那晚月黑风高,乌鸦特别多,在夜空里扑刷刷地飞,家家户户关门很早。土昆的爹是不信邪的,半夜里听到院子有走来走去的脚步声,就点了蜡烛出门看。烛火被一阵阴风倏地吹熄了,明灭之间,他看到了井边有人打水,浑身湿漉漉的。吓得他缩回屋子里一夜未合眼。

我恰巧就在那夜出生,午夜十二点,鬼门大开之时。

第二天,村里对我的出世有了揣测,加上接生婆的添油加醋,有关我不祥的传闻便在村里沸沸扬扬。

母亲不能再孕更验证了传闻,人丁单薄的家庭在村里是极为可悲的事,没有劳力意味着衰败。我父母世代守着地过日子,一亩三分地就是他们的命。村里人的感情是单纯的,爱恨憎明,他们同情我的父母,对我则是毫不掩饰的厌嫌之意。在以后的生活中,他们对我的父母有着莫大的资助,而我的童年是晦涩而孤独的,没有伙伴,没有游戏。

九岁那年,村里四个孩子跑到十二里外的水库游泳,我怯怯地远远跟着。他们用石子撵也没击退我,只有骂骂咧咧地往前走。水库的水清幽深邃,在烈日下荡漾着一脸暧昧的笑容,它的吸引力巨大到五个孩子义无反顾地投入它的怀中。

有人提议,离他远点。有人接口道,谁游不到最远最深就是孬种。他们轻蔑地瞟了我一眼,奋力向前。我从不指望友情会在我身上产生奇迹,所以丝毫不介意,我在乎的只是取得来水库的路线。

环顾四周,蓊郁的大树,翠绿欲滴,水库的水,更像一块偌大的绿翡翠。在清绿的湖中,我看到自己的倒影荡荡悠悠,用手掬起一汪水,在阳光下,它们跳着舞唱着歌调皮地眨着眼睛,从指缝里溜走。我缓缓地蹲下来,轻柔的水瞬间拥住了我,清凉透彻心肺。我舒心地向后仰,水托起了身体,它们在我*的背下涌动,温和柔情。

我扎了个猛子,鼓起劲开始向前游,忽然发觉四周异常的寂静,树林里传来几声鸟鸣。我的伙伴莫名消失了,远处只有轻微的涟漪。它们泛着淡淡的水晕从远处向我荡来,越来越近,越来越不明显,像个隐匿的阴谋家正不动声色地靠近我,慢慢伸出扼杀的双手。恐惧令我惊骇地跳起来,拼命往岸上划。

那天村里所有的人都聚集在水库,唯有我不敢靠近。伙伴们被大人陆续从水中捞起,像捞一条条水草。他们都平躺在湖边,浮胀惨白的脸齐刷刷地向着我,阴森恐怖。我恐惧地叫起来,他们的父母冲上前,哭天喊地地要我赔命。

九岁那年,我就知道村里人的仇恨从来就没有理由。他们的爱与恨简单明了,从不掩饰。也许是憎恨我成为侥幸生还者,忌恨老天眷顾我胜过他们的孩子,既管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层。更多的人认为是我克死了他们的孩子,该死的本来是我这个晦气鬼,是他们替我还了命,并且还是四条命。

土昆爹突然叫道:“一定是他,是了,就是他,他是落水鬼转世。九年前那晚,在我家院子里,见到的就是他。”

他的断言让村里人毛骨悚然,他们害怕了,继而更愤怒了。冥冥众生里竟掺杂了鬼魅。眼里揉不得沙子的村民向我一步步逼近。这时,父亲像大山一样挡在我面前,眼睛红得布满血丝,比任何一位失去孩子的父母更具聚爆发力。我的母亲直直地跪在地上,她的头垂到胸前,一副罪大恶极甘愿受千刀万剜的样子。

村里人退却了,他们在强者面前选择了退却。他们骂骂咧咧,哭天喊地,悲痛欲绝。

那天是我见到最多人流泪的一天,也是最悲伤的一天。

所有人离开了,父亲在水库前握紧了拳头,我害怕得发抖。他一把抱起我,斩钉截铁地说:“稻子,你一定要离开这里,这里没有你的活路。”我盯着父亲悲凉的眼睛,重重地点头。

读书是通往天堂的唯一出路,其实谁也不知道天堂到底是什么样子。父亲也不知道,他只是固执地相信,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高到什么状态?他不清楚,那只是一种直觉,一种渴望挣脱命运的直觉。这点是我很久以后才体会到的。当时的父亲唯一了解的一点就是,读书可以远远离开背朝黄土面朝天的日子,不仅仅再为填肚子而生存。

父亲的选择再度在村里掀起波澜。他们骂他是傻子,放着骨头硬朗的帮手不下田,整日像供菩萨似的将我关在房里,还花钱去买写着字的纸。不管如何,我上了学,是全村唯一读书的学生,既管每天要走上十几里地,但我与父亲都充满了希望。

飞机穿越云层时遇到气流,空服人员清脆的提醒声让我回过心神。机身震荡后回复平稳,从小窗望去,一条蓝色的玉带将云团分隔了界线,如絮的白云像梯田一般层层叠嶂。

梯田?我的头又痛起来。老陈曾多次催我去医院,我总是一拖再拖。或许是受父辈的影响,父母的一生是纯粹自然的,从生到死,没借助任何外力挽救过他们将逝的生命。医院的概念离我非常遥远,遥远得似乎是另一个国度的事情。

回到武汉,已是深夜了。天河机场的出口处围满了焦急等待的人群,我一脸轩昂地拖着行李从人群中走过。当我走过他们,心骤然地疲惫下去。那些欢聚一堂的气氛永远不属于我,因为没有人会等我,等我的人在另一个空间,每个人必去的空间。在这里,我是孤独的。

出租车亮着大灯,有光的地方才看到路,而周遭的黑暗就像无边的虚空,涂着莹光粉的路标像引路的人,默无声息,却令车跟随得义无反顾。我忽然冒出奇怪的念头,如果路标将车引向悬崖,司机是否还这么义无反顾?连车速都不减,有着一种盲目的信任。车在黑暗中行驶了很久,忽而消失忽而出现的路段,有种无路可走时又呈现柳暗花明的迫切感。

失望、希望,交替出没,像人的一生,在黑暗中不断地寻找出路。

司机显得很淡漠。整段路程,他只问了目的地,然后在*市区时,因为一个乱窜的骑自行车人,他伸出脑袋叽哩咕噜地骂了一通。骑车人也不示弱,在车后猛踩了一阵接口回骂。我对司机心存反感,他还在发泄牢骚,听清了几句。他骂骑车人死不足惜,可怜了老婆孩子,没责任的男人,啐!

坏心情和他的那口痰一起喷出了窗外,我忽然一阵轻松。

没有米米时,家显得冷清,没有生气,只有一只蜘蛛在墙角自顾不瑕地忙碌织网。

厨房里没有烟火,凝在墙壁上的油星冰凉得像久远以前的琥珀,房间里透着湿冷的潮气。我打了个寒颤,很快开了灯。在这个租来的房子里我呆了很多年,房东是我以前生意上的朋友,自从他出国后,这房子就以很低的租金交给了我。在他索回之前,我也许会一直呆在这里。

我把音乐打开,大力跳进浴缸。

米米曾说过:“以后要买不锈钢的浴缸,怕万一不结实,你和浴缸一块成为泡沫。浴缸碎了不打紧,就怕你碎得变色。”

我问:“为什么?”

她白了我一眼:“你傻呀!血红血红!所以拜托你进浴缸别跳,轻手轻脚。”

我乐了:“蹑手蹑脚,做贼得了!”

米米嘀咕:“是贼也比这省心。”

我揪了米米的脸。

“放心吧,傻姑娘,你不会呆到我变色的那一天。”

米米勉强地笑了,淡淡抛下一句。

“差点忘了,我们只是情人。”

每一次洗澡,我就会想起这段对白。被人惦记,只要不是被贼惦记,都会令人快乐。所以想到米米当时恐怕的表情,水温便暖起来。

泡沫越漫越高,漫到下巴,我企图把手搁在泡沫上,看上去它是那么的实在,当然手一松懈时,便猛然地下沉。我自嘲地笑了,闭上眼睛,潜*体,将自己淹没在白色的泡沫中。水温渐凉,我像一条鱼沉在水底,脊背贴在浴缸底部,冰凉的。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唯有此时此刻,我才感到彻底地放松,贪婪地享受随水荡漾的舒适惬意。直到需要呼吸的迫切感胜过一切思维,直到听到气泡汩汩冒出水面的声音,我才猛然冲出水面,深吸一口气,嗅到的全是咖啡馥郁的芳香。

咖啡。米米。

米米在印象中与咖啡似乎浑为一体。皮肤微褐,在灯光下闪着咖啡豆的油亮光芒。每喝一次咖啡,米米都会眨着眼对我说:

“看好啦!阿道,我端咖啡的样子,别忘记了。”

毫不掩饰做戏成分的女人,既管我以绝对漫不经心的态度,来应付她的把戏,但不可否认,这些不断重复的语言仍在我脑子里扎下了根。奇怪的圈套,虽浅显得一眼看穿,仍会令我愚昧地掉进去。

米米喜欢在浴缸里喝咖啡。她说同样是液体,却是一白一黑。我笑她是个傻子,纠正说水是透明的,不是白的。她反唇相讥,浴缸是白的,水就是白的,水是没定性的家伙,什么颜色的容器就有什么颜色的水。我不屑地笑,和女人一样。她非常生气,把黑咖啡倒进了我的洗澡水,咖啡像团墨色的云在水中晕漾开来。我破口大骂时,浴室门已被重重地摔上。

我喝下杯子里剩下的一点咖啡,那是种难以下咽的苦味,真不明白为什么许多人都自找苦吃。我觉得米米是在充小资,她喜欢那套媚俗的东西。等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才发现自己也愚蠢地这么做了。

我霍然从水里站出来,愤愤然地将咖啡一口抽光,粗鲁得像咬了米米一口,仍有不解恨之感。临睡前喝了半瓶酒,那才是真正属于男人的。酒是天使,它令人飞翔。把自己抛向柔软的床,重重地眩晕,我听到窗外有蝉鸣的声音,十六楼竟然可以听到蝉鸣,难道是幻觉?多奇怪的城市,高深莫测的天气,都立秋了,城市仍热得像火炉,冷气开了也不解凉。

我做了场梦。银亮的小溪,满山红艳的杜鹃,还有比花笑得更灿烂的菊花。初春,乍暖还寒,菊花穿着碎花的夹袄在河边洗衣服,水很冷,拿棒槌的手冻得通红。我捧着一本书坐在柳树下,她不时地抬头偷望我,眼神像绕在山腰的白云,温柔缠绵。

早起刷牙时,牙膏泡沫里丝丝血迹,骇了我一跳。照镜子才发现牙龈红肿,稍微一碰,血争先恐后地往外渗,也许是上火了,于是决定去超市买只去火的牙膏。刚出公寓,就有人往我手里塞了一张房地产的宣传单。我看了一眼,是千慕园的售楼单。

上次也是拿的这张。米米把16开的宣传单铺在桌子上,跪在椅子上,两条小腿翘得高高的,几近虔诚地用铅笔勾画。我从冰箱里拿出冰镇啤酒,一饮而尽。

“怎么,要购房,打算结婚?”

她并不理会,咬着铅笔头说:

“结婚才买房?笑话,自己不能住吗?”

“是吗?”我围着她转了一圈。“怎么,攒够钱了?记得把房子买大点,留给我一间。”

“哦?”她眼睛亮起来。

“你从我这里拿了不少钱了,留一间不过份吧?”

“就这样吗?”她的脸色阴沉下来。

“就这样!”我无辜地耸耸肩。

“你认为有资格和我的丈夫同居一室吗?”

米米的语气冷冰讥诮。虽然令我痛恨得牙齿发痒,但仍咽下恶气,嘲弄道:“如果他不介意的话,我没所谓啊!苦了你,得分一下单双号……”

一杯冰镇啤酒以抛物线的姿势落在我脖子上,冰得我大叫起来。她坐在桌子上,似笑非笑。她知道我最讨厌突然的冰凉之感,所以在冬天,除了上床,她很少能将冰凉的手触到我的皮肤,即使是玩笑也不允许。新仇旧恨一并涌上,我恼怒地摔了手上的啤酒,冲过去扭着她的手,疼得她趴在桌子上。

“少做令我痛恨的事,再这么放肆,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她疼得呲牙咧嘴但不肯叫饶,我下手本不重,但介于她的倔强,我也真的较起了劲。不知那天我们僵持了多久,总之,米米的手红肿了。后来,我们一直没说话,我在电视机前装做若无其事地喝啤酒,她继续趴在桌子上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画图。

第二天,我把图纸揉皱时,发现纸张上有两粒浅浅的凹印,透过阳光,它像米米的两颗泪珠。它们软化了纸的硬度,也差点软化我的心,但我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我对自己说,这是规则,破坏了就无戏可演。

偌大的超市人却稀少,我百无聊奈地开始闲逛。林林总总的商品被置放在一条条货架长廊里。我流览着牙膏,太多的配方,珍珠、植物精华、氟化钙、薄荷,还有菊花。

菊花!我愣愣地震住,刹那间我回到沿着河堤的那条林荫道。

记忆是个多么任性的孩子啊!它随心所欲来去自由,即使是时间与理智都无法将它控制。

蜘蛛之寻(三)(3)

柳树成排的林荫道,长得不见尽头,梳着小辫的菊花,在等我放学。

“稻子哥,今天老师讲的什么?”

我摇头晃脑地说:“醉别西楼醒不记,春梦秋云,聚散都容易。”

“什么意思?”她背着我的书包,一脸疑惑崇敬的神态。

“傻菊花,哈哈哈!”我得意地抢过书包抛上天。

她愣了一下,咯咯地笑起来,声音像银铃一样清脆。

那年,菊花十二岁。

“先生,你要买什么,我帮你推荐。”

我定了定神,身穿工作服的小姐截住了我,语气软中带硬。我恍然发觉自己在这里信步走了好几圈了,也许她把我当小偷之类的了。

我毫不客气地问:“我像小偷吗?”

她愣住了,我走上前拿了只牙膏结账,听到她在后面小声地说:“不是小偷怎么知道我把他当小偷?谁买一支牙膏还穷逛这么久?”

我无心再计较,今天一切都显得有点反常,我知道是缘与昨晚的那个梦。

老陈是我众里寻它千百度的经销商,也是我在这个城市最好的朋友。所谓朋友,也只过是单纯喝酒打牌的那种。老陈和老婆离了,无牵无挂,他深知家中没有女人的好处,时时给我说唠。

女人是条绳,绑手绑脚不说,还想绑住你的心,男人绝不能屈膝在女人裙下,一旦如此,跪下去的岂止是黄金万两就能脱身的?

我不以为然。女人大可不必太在意,但偶尔地宠宠她们也无妨,男人赚钱给谁看?即使不是为女人,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成就感,女人的惊喜欢呼(哪怕是虚伪的)往往能让这种成就感显得更为丰满,所以我不像老陈对女人那么吝啬,也因为此,我的口袋远没有他厚实。

无论消费什么,一律是老陈买单。并不是我小气,而是他对男人尤其是对我这个财神爷而言格外慷慨大方。还有一点就是,我相信老陈是寂寞的,花钱是排遣寂寞最好的方法。我可不想破坏他的平衡感,所以受之无愧。

我躺在柔软的沙发里闭目养神,他红光满面地走进来,大力拍我的肩:“怎么,病恹恹地?在米米那耗了精力?老弟,你又帮了我一次,明年的政策好像又宽了不少啊!虽说你们是小品牌,但确实利润比名牌产品丰厚,我倒希望就这么着,狠狠地赚一笔。”

我们的灯具确实质优价低,没广告没太多人员费用,像整个华中市场,就我一个光杆司令。投资少,当然利润要丰厚才过得去嘛!老陈是网络非常健全的经销商,产品一经他代理,很快被地级分销商瓜分了。市场是块大饼,所幸我们也咬上了一口,份额不大,但足够吃饱。

老陈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他代理的都是小品牌,但利润丰厚。有一点很值得我欣赏,他从不接假冒伪劣的产品,哪怕转手就可以赢取暴利。这也是应了他常给我念叨生意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决不能让钱左右了忠诚’。

我和老陈气味相投,于情于理,我总是竭力为他争取政策,他代理我们的产品也因此而卖力,这个市场较之厂部在全国其它的市场更稳定。总部基于我的业绩想上调,被我婉言谢绝。与其说我不贪婪,还不如说我的责任感还没那么强,这样轻轻松松地赚钱总好过全国市场没日没夜地跑,哪处起了狼烟都得自己背黑锅。我不想有那么重的负荷。

老陈得知我拒绝上调的事后,追问原因。我举起酒杯,半真半假。

“名利不能让我充实,我举目无亲,在这个城市,有你这个朋友,我很知足。”

老陈当时红了眼眶,这是我意外的。他也是寂寞的人,而与我的交情竟成了一种慰藉。如他说,生意场里人,都是戴着面具说言不由衷的话,太累。我和他有缘,同是天涯沦落人。

男人之间的友情来之不易,但有时,只需一个契机就可滋生。

老陈点了枝烟塞在我嘴里,挤眉弄眼道:“今晚约了两个人打局牌,你可得打起精神。”

“今天几号?”

“管它几号,你又不是朝九晚五的工薪族。”

我吐了口烟,烟圈在空气里氤成一环环蓝色的雾圈。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是工薪族?

我家世世代代都生活在大山里,几十个瓦片房构成一小村落。在城里霓虹开始闪烁的夜晚,那里漆黑一片,没有灯,我是在昏黄的煤油灯下读上的大学。白日里,鳞次栉比的瓦房从远处看,就像一排排灰暗的鸽子笼。黄昏时,各家屋顶的烟囱会飘出淡青的、烟灰的、墨黑的烟雾,一缕缕,袅袅地升上落霞染红的天空,然后汇合成瑰丽的云雾,那是炊烟,也是我记忆中唯一的美景。各家各户的菜香弥漫了小村的上空,空气里飘荡着刨花木屑被燃烧得木香味道。

我常盘腿坐在屋顶看炊烟升起,大力地嗅着人间烟火的味道。父亲在下面叫我吃饭,母亲在院子里撒下一天的最后一把谷子,鸡争先恐后围上来。我就在这时跳到草垛上,吓得它们四处逃窜。

我幻想过村外的天空村外的水,是不是比这里更湛蓝更清洌?我想,如果有一天能离开,我永远都不会怀念这里。我和父母会生活在另一个天空下。

父亲对村子以外同样充满着向往,他曾有过哲人般的思想。他问母亲:‘人一辈子真该这么活吗?’母亲放下饭碗,有些不知所措地惊惶地望着父亲。他们在屋子前相对静默时,我正盘腿坐在屋顶上眺望远处的炊烟。

希望没有来临之前,父亲就死了。他走的那天,狂风大作,风雨如磐,屋外屋内暴雨倾盆。他顶着大风爬上屋顶去盖油毡,失足掉下来,折断了脖子。谁能相信?我常常从屋顶往下跳,却毫发无损,而父亲却以这种平常的方式离开了。我和母亲把魁梧的父亲从雨中拖进屋。他浑身湿漉,没有一丝生气,手里还紧紧地握着那块油毡。

一生坚强的父亲在那一时刻显得格外的脆弱,脆弱得像窗台插花的陶罐,一旦碎了,就是永远。

那以后,母亲很少说话,我对她的语言几乎淡忘了。我只记得她清晨清洗水缸的样子,腰弯得像只虾米,头发在阳光下枯黄得像把稻草。母亲的面容究竟是什么模样?有时觉得陌生又遥远。冬天到了的时候,她便咳嗽,夜里咳得喘不过气,怕吵醒我,捂在被子里咳,从被子里传出来的咳嗽声沉闷得像来自另一世界的声音。

其实我都听到了,但没有起来,不是懒,是不能。我不能看到母亲一脸歉疚的表情,似乎吵醒我是她莫大的罪过,她几乎无地自容,所以我一动也不敢动。

那时我在被子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

手机响了起来,是《我的野蛮女友》的音乐。

老陈道:“老弟,你的手机花样真不少,一天一个调不说,连米米的照片都挂了上去。”

我苦笑,这都是米米弄上去的,从屁股兜里掏出手机,是米米。

“阿道!我下飞机了,你来接我。”她命令。

“自己回来吧,我离机场太远。”

“不行,两周都没见到你,我要一踏到这个城市的地面上,就能见你。”米米不依不饶。

“饶了我吧!你打的回来我报销。”

平时我也许会与她打情骂俏一番,但今天我没心情,便一语戳穿她的用心,算计小气的女人。她住了口,有些郁郁不乐。

老陈暧昧地笑了:“你呀,快活的日子要到头了。一物降一物,你是逃不出米米的五指山了!”

老陈谈起米米时,总有几分揶揄。老陈认为,男人最好不结婚,这样就不用付责任,有多少蜻蜓点水的女人都可以。我说和米米只是同居,老陈不屑一顾。他说那根本是掩耳盗铃,相比之下,无证经营比一纸婚约更麻烦。这个逻辑令我啼笑皆非,不管怎样,我多少习惯了米米,没她在家,连蜘蛛都可以在枕头上结网了。

老陈的声音从隔壁房里传出来,显得有点殷切。

“过两天,我要去北京,麻烦米米给我拿张最低折扣的机票。”

我知道米米又会为此数落老陈,自从认识我,她就成了给老陈送机票的勤务兵。不过我也没少亏待她,每次都会自觉地为老陈补上折扣和跑路费,差额那部分当然是饰品或衣物。

老陈是不会知道米米情绪的,他觉得米米是航空公司的人,整天飞来飞去,顺便带张飞机票能有什么报怨?他常打趣,说米米既然能从飞机上带出一个“情人”,那再为他捎上几张机票还不是手到擒来?

我和米米确实是在飞机上认识的。

那天我很疲惫,因为之前开了三天厄长沉闷的会议,上司的发言稿似乎倾尽一生心力所编写的,没完没了。一场销售会议像嚼在嘴里的咸鱼,任怎么折腾还是一条鱼,甚至还不够新鲜。

我一上飞机就扯下那条箍人的领带,随手打了个卷,塞在衬衣口袋里。天见可怜,四座没人,于是摊开双腿,用矿泉水淋湿了头发,极为爽快地呼着闷气。

米米就那时推着小车走出来。看我时,眸子里闪过一丝猎奇的色彩。我很快就能捕捉到,于是在她眼里光芒闪烁的时候,我也冲她眯起双眼,弯起嘴角,暧昧地微笑。

后来,米米说我的眼睛摄走了她的魂魄,因为机窗外的彩虹将我的瞳孔反光成深邃的颜色。这令她想起《乱世佳人》里的白瑞德。这个比喻显然有点惊心动魄,但非常合我胃口,而米米那双修长的腿和一头夸张的鬃发也足够令我惊艳。

一周的眉来眼去,她就躺在了我怀里,虽然只是短短一周,但米米把传统女人从相识到熟悉、从牵手到拥吻、从矜持到接纳这些复杂的程序一段未减地浓缩了进来,她演绎得炉火纯青无懈可击。无论这是否是演绎,我都有些沉迷。

后来,她要我叫她米米时,我捏着她尖尖的下巴问:

“为什么?”

“我喜欢。”

“那岂不是每天都得小吃你一口,因为你是米米。”

她的脸红了,我的心一动,就像挪动了一公分的距离。我犹疑了,迅速放开她,通常心动得太快,心死得也特别快。我往沙发上靠了靠,距离她远了,心也平静了。她的眼神闪烁不定,对我的行为从疑惑到释然,只是几秒中的表情变化。她也往后靠了靠,端起咖啡,用牙齿轻轻地咬着,我听到细如编贝的牙齿在杯子上磕出声音,清脆地。

“为什么坐那么远?”她冲我狡黠地闪了一下眼睛。

“我忘了告诉你,我不喜欢吃米,喜欢面食。”

我已决定放弃她,哪怕逢场作戏。这种回避源于与生俱来的戒备心,米米是危险的。哪怕她美得像爱琴海的海妖,我也得用蜡封住自己的耳朵与眼睛。

“有条孤单的蛇一直想了解邻居家为何从早到晚都有诱人的食物香味,究竟是什么动物会有这么可口的食物?其实它只要敲敲门,就能知道答案。但它不敢,天生的警惕让它宁可忍受而放弃好奇。后来发生的事证实了他的愚蠢。那一天,他差点后悔得死去。因为他意外发现一条风尘仆仆的公蛇来到邻居门口,邻居开了门,原来是条非常美丽的母蛇。母蛇惊喜地对敲门的蛇说。我每天都烧喷香的食物,就是想考验未来的丈夫有没有灵敏的嗅觉,来到这里的,一定是捕食的能手,我可靠的终身伴侣。”

我忍俊不已。她真是个有趣的女人。她眯着眼,笑笑地看我。她究竟是不是海妖,看来还得试试才知道。

我将她拖到怀中,咬着她的耳朵轻声道:“我不是蛇,所以敲门敲得很及时。”

她的瞳孔黑得像一泓深不可测的潭水,将我瞬间淹没。心忽然之间跳得非常厉害,似乎快跳出咽喉,所以我迅速攫住了她的嘴。她回应得相当快。她的手很凉,很滑,像蛇一样*上来。我一把扯下她的裙子,极为粗鲁地将她按倒在沙发上,她面色潮红,气喘吁吁地面对着我。

“你经常这么粗鲁地对女人吗?”

“对。”

黯淡瞬息间划过她的眼睛,只是一秒而矣,再看我时眼神清澈明亮。我恍然中意识到她的掩饰,和我的回答一样疾速果断。

事实上,我在撒谎。除了菊花,我对任何与我上床的女人都漫不经心,懒懒地淡淡地。但此刻,我却像在暴风雨中飘摇欲坠的帆船,那么渴望靠近她的岸。

她的身体在阴影中泛着诡异的幽蓝,轻轻地侧身,那道蓝光滑到了深凹的腰际,斑驳着,闪动着。我忽然想起宛如绿翡翠般的水库,那绿幽的水荡漾着暧昧悄然靠近。我咽喉发紧,无端地恐惧。

那绿波荡漾的水库,曾湮没我少年时的渴望,成为我至深的梦魇。我本能退缩。米米却极快地勾住我,不容置疑地贴向自己。我听到火星在空中炸裂的咝咝声,听到呼吸在暗黑中诱惑如罂粟。我禁不住一声叹息,彻底地放纵了自己。

即使她是海妖,我也死得心甘情愿。

我们在床上缠绵了很久。

这是白天,窗外阴雨绵绵,光线无法穿透那扇挂着深蓝帷帘的窗子。房间幽暗潮湿。我喜欢这种灰暗的色调,它隐藏了我肆无忌惮打量她的眼光。她背对着我,手臂在半空中乐此不疲地追逐着自己的影子,不时发出鸽子般咕咕的轻笑声。浮在她身体上的那抹蓝色光晕就在她的动作中*。我的视线在她大腿内侧停顿,那里有道丑陋的疤痕,还有背部、手臂,都有若隐若现的疤痕,触目惊心。

“这是什么?”

她拉上薄毯。

“伤疤。”

“我知道。这是怎么弄的?”

她低头拿起一根香烟,示意我点上,我恼怒地盯着她。

“下去,马上下去。”

她盯着我的眼睛,丝毫没有退却。

“你总这么翻脸不认人吗?”

我夺过香烟,拧碎扔下床,烟丝掉了一床。

“滚,马上。再让我说第三遍,我就把你拖出去。”

我为什么愤怒,仅仅只是因为她抽烟吗?我说不出。她身上的伤痕和拿烟的娴熟都让我看出她并非善类。难道这是我发恼的理由?我在期翼什么?又在失望什么?心动得快,死得也快,我的情绪跌到了冰点,沮丧莫名。她的眼神逐渐冰凉,**地端坐在黑暗中。我不可自控一阵心跳。

“我不会滚,从来都不会。”她冷冷地说。

我们对峙着,为了兑现刚才的诺言,我翻身下床去拖她。她顺势倒在我臂弯里,向我闪动着潋艳如水的目光。我的动作因此迟缓。她将我的手挪到她的腹部,那里温暖得令人颤栗,她眼神迷离,只一声做作的*竟让我崩溃。我再次浮起那个念头,是的,就算她是海妖,我也死得心甘情愿。

可她却猛然推开我,一跃而起,**地站在床边,冷不防地,哗地拉开了窗帘,光线急剧地袭卷了房间。*的我和***的她统统*在明亮中。

“你疯了?!”我遮住眼睛狂吼。

她在亮处转了个圈,拾起地上的衣服,笑容冷漠。

“你以为我是妓女?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看清楚了,我全身上下没有一处见不得人的地方。”

她慢条斯理地穿好衣服,点燃一枝烟,朝我的脸上吐了团烟雾,我用手厌恶地挥开。她摔了烟,指住我的脸。

“你算什么东西?把你对付其它女人的那一套给我收起来,王八蛋!”

她扬长而去,临走还把我的鞋子踢飞到厨房。我被她一系列的举措搞得既意外又狼狈,直到门被摔得“砰”的一响,我才从愕然中惊醒过来。

事隔两个月,公司召开第二次会议。我再次踏*所在的航班。她并不在飞机上,我竟有些遗憾。不过,我很意外地在广州街头看到了她,还有一个男人。

他们亲热地从珠宝店出来,拥吻、告别,男人弯腰进了辆红色宝马。她站在原地,很淑女,长发飘逸,笑容甜美。车刚转弯,她做了个鬼脸,将长发胡乱地挽在脑后。她在前面步子妖娆地走,我紧跟其后。拐角处,头部突然遭受重击,那一击令我感到天旋地转,对“眼冒金星”一词有了切实深刻地诠释。

“臭小子,当我什么人?敢打我的主意?”

她扶着墙跟穿鞋,一边狠狠地骂着一边想夺路而逃。这个臭女人,每次见面都会事情搞得狼狈不堪。我愤怒至极,站起来一把抓住她,把尖叫的她推到墙上。

“是你?”她涂着亮粉的眼睛瞪得老圆。“唉呀。你流血了。”血?!我头骤然晕了,又一阵天旋地转。

她赶紧扶着我,我恼火地推开她,大喝道:“滚。”

这次她没滚,拖着我上了一辆计程车,直奔附近的。

医院。

医生问:“遇劫了吗?是锤子?报警了吗?”

锤子?一个高跟鞋的鞋跟竟能造成锤子的效果?那臭女人真是下了毒手了。

我咬牙切齿地叫:“要,要报警。”

米米挡住:“不用了。医生,他犯晕呢!”

医生白了我们一眼:“就是因为有你们这样的人才纵容了犯罪份子。”

我要抢白,她却在一旁吃吃地笑。

医生不再理会我们,在他看来,我们不是疯子就是傻子,从他包裹我头部时用的力度可以感受到。当然他的手很巧,转眼我的脖子上就顶了一个有鼻有眼的粽子。她一直笑,在医院笑,车上笑,进酒店还在笑,一直笑到我把她的嘴堵上。

她躺在我的身体下面,猫一样地斜睨着我。

“干嘛跟踪我?”

“不就等着挨这一下吗?”

“活该,哪有人像你这样偷偷摸摸的。”

“是,我见不得人,没你坦荡,***地站在阳光下。”

“哟,看不出你还挺记仇的嘛,小男人。”

“小男人?小男人?”我掐着她的脖子,“要不要试试?”

“救命啊!”她佯装恐怖。

“别费心了,这世间没有英雄,有也不救。”我狞笑着。

“难怪那医生会说,”她一板一眼地学着医生的腔调。“就是因为有你们这样的人才纵容了犯罪份子。”

“祈祷吧!”

“上帝啊!”

“观音菩萨也救不了你!”我掐着她的脖子。“何况上帝在国外!”

她哈哈大笑,笑声得像水里汩出的气泡,一串串的,让我担心她会窒息。好在她终于停下来,娇俏地问:“哎!说你为什么跟踪我?”

我语塞,跟踪还能有什么正大光明的理由?她嘴边浮起笑意,越来越深。

“因为你喜欢我,是不是?”

“没见过你这号喜欢往脸上贴金的女人!”我竟有些窘迫。

她又大笑起来,放肆地彻底地,笑得头发丝都在抖。

“我不喜欢张扬的女人。”我一本正经地喝斥。

她很快接口道:“我讨厌假正经的男人。”

“是吗?”我搂紧了她,一直箍到她透不过气。

“不行不行,我快没气了。”她讨饶。

“你先不是很厉害吗?高跟鞋都可以把人砸晕。”

“我还有更厉害的招呢!”

“那么厉害,怎么身上都是伤?”

我绕回了上次未了的问题,这个问题像一块疤结在我心口。她漆黑的眼珠转了转。

“战利品。”

我审视着她。从她镇定的目光中看不到任何端倪,我只有放弃,但直觉告诉我,她在撒谎,用一种漫不经心的口吻撒谎。她远不止外表这么简单,可我看不透迷宫深处的她。若非有着与生俱来的神秘气质,便是她刻意如此。从一开始她就在游戏,就像对红色宝马车里的男人一样,从没有真实过。热情蓦然之间淡了下去,我放开她,径自起来点了枝烟,暗红的微光照着她忽明忽暗的脸。她敏感地盯着我,沉默下来。

夜在黄昏的流逝中款款而来,风如失去温度的凉水,冰冷了屋子。无月的夜空是墨蓝的,暗暗的乌云堆积在半空,它们在缓缓地飘,像每个雨季要来临的夜晚一样,阴郁压抑。

这样的夜色在生命中反复地呈现。在广州酒店、十六楼的窗口、以及家乡的屋顶,它们原来并没有什么不同。那当初我曾极度渴望的景色究竟在哪里?

夜凉如水,我在窗口抽完第六枝烟,人已有些晕眩。回到床上,米米的存在令我一时忘了身在何处?我久已习惯了孤独,没有女人在事后还能留在床上,而我对米米,似乎过于宽容。

夜将一切瑕疵掩盖,就像此刻看上去完美无瑕的米米。我回过头,有一丝紫色的流光一闪而过。我定睛细看,原来是她食指上那枚水晶般的戒指。她的手指一直在悄悄地追逐我的影子,这种自得其乐的游戏,竟成了她打发寂寞的习惯。

那么,她孤独了多久?

我甩掉了这丝念头。这不是我需要了解的答案,我只要知道现在,知道我们是两个同样寂寞的人,所需要的不过是彼此慰藉,这就够了。所以,我们可以成为情人,不问过去将来,不需前因后果的情人。

我铵息了水晶烟缸里燃到末稍的暗红,向她慢慢地靠过去。

那晚,我们一遍遍地重复着同样的事情,感受着灼烫与冰凉,一直到午夜。我醒来时,她已穿了我的衬衣,光着腿在桌子前捣腾冰块。

我眯着眼偷看她。她的头发被橡皮筋束在头顶,篷乱松散。正使劲地扭动制冰器,忽然停下来,飞快地望向我,我来不及收回目光,只能保持着偷看的姿势。她狡黠地笑了,继续回头倒冰块。我轻咳了两声,表示刚醒,然而始终有点欲盖弥彰。她把冰水端过来,坐在床沿,我支起身子笑笑。

“米米。”

“嗯?”

“米米。”

“嗯?!”

“米米。”

她瞪着我。

“那么喜欢叫我的名字?”

我喝一口水,依然笑,说不出的开心。她走过来坐在床边,我捏着她的手指,那是枚有些剔透泛着紫光的的戒指。

“这是什么戒指?是枚叶子?”

“不,是情人草。”

“哦?看来注定要做我的情人啰!”她推了我一把,我仔细地端详着戒指。“是水晶的?”

“不知道,我喜欢就买了,很别致。”

“不是水晶?是玻璃的吧!”我皱皱眉。“这么普通怎么配你?”

她收起戒指,有些不悦。

“贵的就一定最好吗?我觉得只要喜欢只要合适就很好。”

我扳正她的下巴。

“是不错,哪天我也弄一个戴戴。哎,说说,你为什么叫米米?”

“因为普通!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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