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闭着眼睛,双手死死的抓住被角。感觉到*着眼睛的纱布,在一层层减少。马上,可以看见路小其了。
在脑海里,想象着路小其的样子,会有浓密的眉毛吗?会有深邃的眸子吗?路小其,那个让我有信心继续活下去的男人,一定很阳光吧?
“好了,你可以慢慢睁开眼睛。别着急……”
“啊!”那亮光刺痛着我的眼睛。
闭上,睁开……
再闭上,再睁开……
我紧张的按照医生的指示,努力的适应着光亮。手里拽着的被角,已经被汗水浸湿。
“再来一次,别紧张……”
这一次,似乎,光亮变得柔和了。终于,又一次看清了这个世界。我在这纯白的空间里搜寻着,搜寻那抹身影。
“筱拉,你在找什么?”
“妈,路小其呢?我找路小其。”我抓着妈*手,内心有股莫名的恐慌。
“筱拉,路小其他……他转院了。”妈妈眼里有种我看不懂的伤痛一闪而逝。
“可是,路小其说他会等我的,他说等我好了,带我去看荷花的。”眼泪,顺势滑落,为何那般无力……
20岁之前,我是个欢乐的女子。有份自认为,唯美的爱情。我微笑着,快乐着。从不曾想过,恶运从此降临……
寂静的广场,跳跃的烛光,安巫从奶油里挖出那枚蕴含着海誓山盟的戒指,套在我右手无名指上。
“筱拉,我爱你。我们结婚吧!”安巫轻轻的吻了我的手背。有股暖流迅速窜满全身每个细胞,脸颊一阵*。微笑在脸上绽放成一朵花,名叫幸福。
我沉浸在这幸福里,幻想着,不久后的某一天,我就可以穿着白纱,挽着安巫的手,沿着红地毯,走进那象征天长地久的殿堂。
“闪开,快闪开……”
来不及闪躲,我便被那个踩滑板的小孩撞出好远,密封的啤酒瓶“砰”然炸开,啤酒喷了我一身,眼角刺痛,有股热流滑下,经过嘴角。我伸出舌头舔了舔,好腥,我流血了。眼前突然变得昏灰,我开始,看不清安巫的脸……
……“你的眼睛会看不见,是因为被玻璃渣刺到,伤了眼角膜,我们会帮你安排做眼角膜移植手术。但是,需要有人捐赠眼角膜才可以。”医生的话,一遍又一遍地撞击着胸口。我努力的扬起嘴角,心却空洞的连一丝轻微的疼痛都感觉不到,只是觉得,恐惧像腐虫一样在皮肤下,不断蠕动……
我失明了,我真的失明了……
七天,我在黑暗中摸索,东碰西撞里,我不得不承认,原来,我真的失明了。
我蜷缩着,紧紧的抱着双膝,指甲深深的陷进肉里,我的天空死寂般的漆黑。努力的睁大眼睛,试图寻找一丝光亮。可是,不管怎么努力,眼前还是一片黑暗……
无力地摘下无名指上,那枚戒指。奋力扔出去,听不见声响。就像悄无声息的从我生命里消失的安巫。从医生宣布我失明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没有出现过……我明白,他不会再出现……
在医院的日子,是茫然无助的。我一边等着获赠眼角膜,一边绝望。我才知道,等待,就是一种撕心裂肺的煎熬。
曾经爱过就是彼此的慈悲
曾经,他和她是一对恋人。他们曾经非常相爱,在最好的年华里,他们是彼此的唯一,他们发誓要永远和对方在一起,要将爱情进行到底。
可是,如同最好的一场演出,由于中途出了意外,他们散了场,他说,算了吧,我们分开吧。
她不肯分,死缠滥打,让他赔偿自己的青春。七年啊,从青涩少年到现在,怎么可能说完就完?于是她跑到他的单位去找他,砸他的玻璃砸他的车。他更不爱了,觉得这个女人有点变态,他说:不要再折磨爱情了。
她却偏不死心。
先是自杀,幸亏被人发现阻止。后来她又想,不如,杀了他吧。因为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负了你,你就来杀掉我吧。
她买了一把匕首,很锋利的刀刃,她看着它,想象着杀了他的样子,忽然觉得心酸,她真的舍得下手吗?所以,那些天,她一直在挣扎。甚至连工作都没有做好。
她是个大夫,每天值夜班,有时神思恍惚,有一次,她居然给病人开错了药,差点出了医疗事故。
即使如此,她还是没有挽回他的心。
几个月后,她和他却遇上了。这是一次谁也没有想到的相遇,谁也没有想到他会得阑尾炎,他半夜被人送来,正好她值班。
他痛苦地闭上眼,她看到他痛苦的样子,心里一阵阵疼。他们好的时候她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你病了,我给你做手术,我的手肯定会发抖,因为我会痛着你的痛。
没想到这句话成了现实。他看着她,几乎有点恳求地说,我很疼,我希望你能帮助我。她总以为自己恨透了他,总以为会痛下杀手,没想到在他疼的时候她也会跟着疼,并且,她着急地指挥着,连忙把他推进了手术室。
是她亲自给他做的手术。手术时,她的手开始真的颤抖,麻醉之后,她却镇定了下来,她想起了自己首先是个大夫,然后才是他从前的恋人。
手术很成功,她下了手术台之后,发现自己的衣服全湿了,出了手术室,她连头都没有回,因为她发现,自己走出手术室的一刹那就泪流满面。
原来,曾经爱过就是彼此的慈悲。她以为恨就会永远去恨,她以为不爱了就恨不得对方什么都不好,甚至,如果有机会报复他就一定不会放过,但是她没有想到,当他真的软弱无力时,当他需要她帮助时,她还是挺身而出了,并且,以自己一颗慈悲的心对待曾经的爱情。
他们在热恋时说过一对明星,那对明星在成了陌生人之后突然反目成仇相互攻击,结果是两败俱伤。
她问过他,我们分手后会伤害彼此吗?他答,我不会。她以为自己会,原来,她也不会。
他好了以后问她,你不是说过要杀我吗?为什么给了你机会你却没有下杀手?
她答,因为爱过,所以慈悲。他听了,流下温软的一滴泪。他也一样啊,因为爱过,所以,即使她再闹,即使她说过要和他同归于尽,他仍然没有恨过她。
他们都明白,因为爱过,因为走进过彼此的心,所以,舍不得对方受伤害。
那条紫裙子
初中毕业以后我就不再上学,准确的说是没有哪一所中学敢收留我这个手臂上有四处刀伤的学生。于是我正式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先是学着拜了大哥,紧接着就是无休无止的打架、酗酒,不时地惹是生非,还经常去偷别人的自行车。总之所有小混混干的坏事我几乎都干过。
就这样混了五年,派出所所有警察的生辰八字我都了如指掌,我甚至知道我的“事迹材料”就放在所长办公桌的右边的第二个抽屉。那一年我还不到二十岁。
每天晚上我都去金三角夜总会打发时间,把从各种渠道上挣来的钱肆意花掉,现在想来那时的我简直没有一点人性,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喝的价格昂贵的酒中,也许浸透着别人的血和泪。因为那时的我整天就和跟我一样坏,甚至比我更坏的人混在一起。
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又在金三角喝得头晕目眩,正打算回去睡觉。但我总觉得这一次酒吧里有些不和谐。与平日里相比,我感到有一点刺眼的东西。像我这样的人很注重直觉,好几次有便衣警察在场,我都是靠直觉化险为夷。所以我不肯相信那是酒精产生的幻觉,努力地在四周寻找这刺眼的东西。我终于发现了不和谐的因素来自一个女孩子。她明显和我以及酒吧里自以为很酷或很前卫的人不是一条道上的人。我看不见她的眼睛,只看见那条反射着虹灯色彩的紫色裙子,很简单的学生裙,应该是某个中学的制服。女孩子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斜眯着眼睛。
那时候我已经在和第三个女孩恋爱,但我仍然对这位女孩子产生了兴趣。不仅仅是因为她漂亮,我想更可能是因为看腻了红头发露脐装加破牛仔裤,我有些喜欢这条紫色的学生裙,就像过年吃腻了大鱼大肉,很想吃点新鲜蔬菜一样。看看,那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坏人。
我挨着女孩坐了下来,她没有理我。我又掏出一只烟叼在嘴上,摊着烟盒问她:“你要吗?”女孩子毫不犹豫地接了一只过去,我忙帮她点燃,又回头大声喊:“两杯啤酒”。我的动机显然不纯的,但女孩子仍然接过啤酒就猛喝。
过了不多会儿,女孩子突然抬头对我说:“你能帮我砍一个人吗?”我听了之后居然有些脸红,我原打算在这个女孩子面前尽量装成良民,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她识破了。于是我也不再掩饰,说:“行,你要砍他的左手还是右手?”女孩子紧紧地咬着*,狠狠地说:“不,我不想再见到她,只要你肯帮我,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我明白了,她一定是感情上受了伤害,才跑到这种不入流的酒吧来发泄一下。我没有半点迟疑地答应了下来。尽管我也不是一个好人,但我却痛恨和我一样的坏人。
那天晚上,若不是女孩子的父亲找到她,也许第二天我就回去找她的他了。我正打算问出那人的地址,女孩子的父亲就匆匆找了进来,连哄带劝把她带走了。
我有点不甘心;我接触过很多女孩子,但这种女孩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与我有很大的吸引力。我琢磨着那女孩子一定住得不远,所以就天天在路口等着她。等了一个星期,终于在站台上看到她从一辆巴士上跳下来紫裙子在阳光下非常好看。我迎了上去,说:“喂,你还没告诉我那人的地址呢。”女孩子发现是我,有点吃惊:“是你!”我笑了笑,说:“讲吧,他在哪儿,明天我就帮你把事办了。”女孩子也努力笑了笑:“不了,我想通了,由他去吧!”顿了一下,女孩子突然说:“你真好!”
我发誓从我记事之日起,她是第一个说我好的人。我爸妈被我气得把我扫出了门,从小学到初中,我几乎成了流氓、坏人的同义词。连邻居教育小孩也是说:“你要不好好学习,长大了跟黎云一样当混混。”但今天,居然有一位女孩子,而且是漂亮女孩子对我说“你真好”,那天晚上,我破例没有去喝酒,早早地回了家,享受那句“你真好”带来的温暖。
从那以后,每天下午女孩子放学时,我都在巴士站等着她回家,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每次看见她那紫色的裙子从车厢里飘下来,我就觉得眼睛特别舒服。然后我一路送她回家,在吹着口哨去干自己的坏事。从那时起,我就觉得我不再二十四小时都是坏人,至少在和她在一起的十来分钟内,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好人。这时候我才知道女孩叫可可。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和可可已经相当要好了。可可甚至把我带到她的家里,手把手的教我玩电脑。我有些感激她的这种信任。因为没有人这样信任我,于是我对她说;“你不怕我把你家洗劫一空吗?我可不是一个好人。”可可说;“我们是一伙的,你总不会吃窝边草吧。”
后来天凉了,可可不再穿紫裙子了,但我们已经成了好朋友。我们的共同语言其实并不多,她讲的很多东西我都不懂,只好先记在脑子里在四处打听清楚。我讲不出什么东西,内心里时不时会感到自卑。那段时间,我尽量斯文起来,坏事也干得少了一些。
转眼到了年底,气温骤然下降到零下十几度,刚下过雪的道路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一天夜里,我正打算睡觉,突然过去的大哥找到了我,他在郊区开了几家赌场,没想到惹恼了那里的地头蛇。所以大哥准备召集人马,明天去和他们火拼。
我有点犹豫。这段时间以来,从可可那里我看到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我原以为整天喝酒、赌博、打架就是充实,就是人生的全部意义。但从可可身上,我发现世界丰富的内涵并不在于我的生活之中,而在于一些我根本无法想象的领域。那个领域对我有着巨大的诱惑。而我所经历和正在经历的一切,不过是一种极其卑微的低级生活。但我仍然答应了下来。因为我不可能拒绝,因为我是个小混混,是一个在混混的世界也受压迫的小混混。
第二天雪仍在下,天出奇的冷。我在站台上等可可。可可穿着一件羽绒服,见了我还一个劲地喊;“冻死了。”我笑了笑,因为心中有事,我没说什么话。可可很快发现了我没有以前那么活跃,忙问我为什么。想了想,觉得反正我又不是好人,告诉她也无妨。于是我如实把晚上的事讲给可可听。可可好一会没说话。半晌,可可突然可怜兮兮的说:“你不去行吗?”我有些嘴硬,“那怎么行,我说话向来一言九鼎。”又过了一会,可可又问:“那,你要被抓起来怎么办?”我说:“也没什么,大不了明年夏天我看不到你穿紫裙子了。”
其实那时候我好希望可可能努力地劝说我不加入那场火拼。我知道那肯定是凶多吉少,也许真的就见不到可可穿紫裙子的样子了。但是可可没有在接着说一句话低着头回了家。
我有点失望。
*了,外面的风一阵阵的刮着,就在这个漫天雪花、滴水成冰的冬夜,在几乎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我看见了可可,我看见了穿着紫色裙子的可可,为了一个并无深交的坏人朋友,可可竟然在这严寒的冬夜穿上了那条紫色裙子,狂风穿打着她的身躯,也穿打着我的灵魂。
我哭了,我嚎啕大哭起来,我恨不得扯下我身上所有可以御寒地东西来为可可遮住这满天的风雪。我把冻得不行的可可送到了医院。经过半个小时的抢救,可可醒过来,见我含着眼泪站在床边,突然笑了起来,说:“我穿紫裙子是不是很好看?”我拼命地点头。可可又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说:“你走吧,我爸待会儿来了,非揍扁你不可!”
我就是从走出医院的那一刻起,开始洗心革面的。
后来,我和可可并没有像小说里那样发展。我为了不再混下去,一人外出打工。在广州的某个角落,我干着各种本地人不屑干的活,挣一点干干净净的钱。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事实上我和可可也不可能再有什么发展,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有交点。也许,再见可可的时候,她已经忘记了我这个昔日的小混混儿。而我,却一直期待着能见到她,亲口对她说声;“谢谢”有一天,我在街上远远的看到一个女孩子穿着紫色的裙子像我飘来,我想拉住她,但川流不息的人群淹没了她的身影,我想,这一次可能是幻觉。
你是不是网络寡妇?
继“足球寡妇”、“麻将寡妇”之后,又一种新型“寡妇”出现,这种“寡妇”很具有高科技特色,就是“电脑寡妇”,其“升级版本”叫“网络寡妇”。
一
女人比较倒霉;一结婚就不值钱了。表示女人不值钱的称谓很多,根据“情况”不同,称谓也不一样嫁了人的是“家妇”,夫妻常吵架的是“怨妇”,离了婚的是“弃妇”……老公死了的是“寡妇”。过去尤以这最后一种最为倒霉、也最为不值钱:老公都不在世了么。
如今世事变迁,丈夫好好活着的女人也有可能成为“寡妇。”因为男人专注于某一种事物,不但忽略了对女人的关注,进而简直无视女人的存在,因此这些女人就成了“寡妇”。有两种“传统寡妇”比较著名:一种于4年一次的世界杯足球赛期间陡然增多,逢有精彩激烈的比赛晚间,尤其是决赛、半决赛前夜,“寡妇”们频频“出没”,衣着光鲜、成群结伙、毫无节制地逛商场是这类“寡妇的注册商标,一望而知;另一种则无时间限制,周末多一些,但无特别明显的”寡妇“特征,因为他们的老公成宿成宿地打麻将,这类”寡妇“被命名为”麻将寡妇。
那两种寡妇的抱怨还没平息,生活里又多出了一种高科技“寡妇”电脑寡妇,这种“寡妇”的升级版本叫“网络寡妇。不管是新寡妇还是旧寡妇,其生活具有相类似的特点;她们常常被男人视而不见;她们痛斥男人的没良心,她们憎恨横刀夺爱的第三者”(虽然那第三者连体温都没有),她们想方设法地报复,但是归根结底她们没什么好办法。男人们都是神经病,可俩口子还要过下去,“寡妇”的日子还要继续。
二
爱丽属于“资深电脑寡妇”。1995年底,新婚不到一星期的爱丽就尝到了当“寡妇”的滋味;新家刚添置了电脑,她老公就一门心思地扑了上去。那时爱丽刚换了新工作,每天忙得四脚朝天,再加上住在公婆家有点“认生”,回到小屋里特想跟先生聊聊。可是她先生只顾着玩《三国志》的游戏,脑子全放在用兵打仗上,根本不理会爱丽说了些什么。爱丽跟有毛病似的,坐在老公身后,啼啼叨叨、自言自语,实在无趣就只好先睡。
然而她先生可不是好对付的,用爱丽的话是“有‘好事’总想着我”:三更半夜,爱丽正睡得香的时候,大胖熊一样的老公晃晃悠悠上床了,准把爱丽吵醒不算,还要汇报刚才的战绩:胡噜了曹*的粮草,给你使吧(爱丽在游戏里被老公算做了部下),“收编了貂蝉,我自己留着了啊!最可气的是,有一次爱丽刚开始做梦,老公愣是把她叫起来,兴高采烈地说”我把三国统一了。
最初的激战过去之后,爱丽的老公有所收敛,因为爱丽正告他,再这样下去的话,两人的关系就“危”了。不是威胁,也不是恐吓,爱丽真的曾经怀疑这样的日子有没有必要再过下去。为了让老公减少一些玩游戏的时间,爱丽跟他温柔地谈过,没用;撒泼地吵过,也没用。后来他们家上网了。网络是男人们舞枪弄棒的好天地,爱丽的老公不仅在聊天室跟素不相识的人“瞎扯淡”(爱丽愤怒已极时的原话),还跟别人玩对攻游戏。这下可好,以前他是自己玩,现在他有伴了。最让爱丽不能理解的是,老公为什么那么热衷于在网络之间荡来荡去,一会儿这“屋”坐坐,一会儿那“室”瞧瞧,干的全是爱丽认为的不能创造价值的事。他还在网上结识了几个狐朋狗友,一侃能侃半天。对着一个液晶显示屏,老公哪来的那么大劲头呢?莫非是自己太缺乏吸引力了?爱丽百思不得其解。“离婚”二字随便说说还可以,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会采取实质性行动,毕竟老公除了“恋物”以外,还是个比较“优良”的老公啊?
三
爱丽足足用了4年的时间才认清现实、解脱自己。她认为自己的解脱之道像高级电脑一样,是“四海一家的解决之道”。婚姻需要不断地磨合、更新、创造,做寡妇何尝不是如此。日子久了,爱丽的气愤被磨平了不少,不闻不问、任其自然的阶段也已经过去,她发现那些都不是好办法,基本解决不了问题。男人是不可能改变的,更是不可能被女人改变的,爱丽无可奈何地认识了这一点。要使“寡妇”的日子生动起来,没有捷径,女人们只能从改变自己入手。爱丽明白了,以前认为男人天生喜欢高科技的东西,那真是高估了他们,其实男人内心里都是属“小孩”的,对于未知的东西,他们就是喜欢摸上一摸、动上一动、满足一下好奇心甚至是破坏欲,所以,在女人眼里满是自欺欺人把戏的电脑游戏他们也能玩得生龙活虎、“乌烟瘴气”。作为妻子,首先得接受这一现实。
仅仅接受是不够的,那样还是会觉得痛苦。爱丽不得已换了一种方式:她尝试着去跟老公一起玩。老公认为她“进步”了,实际上他并不理解爱丽的苦心,一起打“大富翁”,老公神采飞扬;爱丽无精打采,她真的不爱玩。不过总算有了可交流的话题,什么阿土仔啦、小乖乖啦,至少爱丽不觉得自己不落伍。及至老公上网;她也跟着“起哄”,聊天室实在是呆不下去,她只好缠着老公问一些属于技术层面的问题,虽然她常常因为记不住老公的讲解而被讥笑为“脑积水”。渐渐的爱丽发现了上网的一些好处,比如资料都是现成的,想用什么随时可以下载。虽然不像老公那么走火入魔,爱丽总算知道了上网都能干些什么。爱丽度过了“适应期”。
适应之后是爱丽的“升级”一来她发现通过向老公学习,她实在是长了很多的知识,跟女同事们交流起来,她能当半个专家使唤;二来她发现,老公通过玩电脑,动手能力大大增强,亲戚们有电脑方面的问题都找他,就是新买的DVD也找他给安,实在是很有面干嘛!本来是一件“坏事”,愣是让爱丽发现了“好”的一面,这也算“废物利用”吧!爱丽知道这多半是自己安慰自己,总不能真的因为老公迷恋电脑、网络就离婚吧;再说,老公在家上网,总比到别人家搓麻、到外地看球赛强得多,至少老公还跟自己在一个屋子里;而且相比之下还是上网的花费最少。
“寡妇”的现实就是如此。女人如果不甘心,就只好去寻找适于自己的“寡妇”身份的生活方式。比如当老公在电脑上冒天黑地的时候,女人可以到另一间屋里去看影碟、练听力,渐渐学会“自己玩”。或者再买一台电脑,专给女人用,里面只有文字处理、家政等“节目”,不设游戏内容,女人就可以有自己的一台机器,去做那些能创造价值的事情了。
女人做出如此让步,只需要男人们提供一点支持,那就是除了“恋物”以外,男人要有能让女人甘心留在他身边的优点;否则,为一个压根儿就不值当的男人做这么大的牺牲,女人也太冤大头了。劝男人们一句:小心眼的女人已经这么大度了,咱们是不是也应该收敛着点?给个台阶咱就下一步吧!一晚上玩4个小时玩具,腾出半个小时来跟你老婆云山雾罩一会儿,她爱听,你还歇歇眼睛呢!
“真烦人!老天像娃娃似的,说变脸就变脸,这不,还下起了倾盆大雨……唉……正穿着短袖背心的我不由得在座位上”感叹,真是的!
几位同学去宿舍关窗户了,还不知怎么了,大约过了一刻钟,两个小“落汤鸡”回来了,这时班里同学望着他俩真是哭笑不得,但我的心中却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我没有带雨具)竟然混身上下毛骨悚然,不由得打了一个颤,但这雨却使我想起了那一次,感到温暖极了……
那一次,是啊,它也发生在这个多雨的季节,那天晚上也下着倾盆大雨,惟一不同的是那天我已经下课了,而她却永远伫立在风雨中……
“唉,下雨了,我又没带雨具,怎么回家?也不知母亲来接我没有,可是……”我哀哀的望雨兴叹。
二十分钟过去了,在教学楼门下的我仿佛冻僵了,可是一个人影也没有,同学们都走了,怎么办?突然,一个大胆的念头闪过——跑!不管三七二十一,我把手往头上一捂就向前“奔”去,哇!好冷!狂风刺骨,像野兽一样要把我吞噬,但我还是不顾一切,仍然向前跑去……
彤彤,彤彤……
咦?一个尖细而又慈祥的声音仿佛在叫我,声音在雨中回荡,我循声望去,一个高大的身影伫立在校门一角,原来是妈妈,是我盼望已久的妈妈。妈妈,妈妈……我向妈妈奔去,向那个在雨中伫立的身影奔去……
快点换上衣服,都淋湿了吧,拖下步鞋,换上雨鞋,披上雨披,唉,这鬼天气,怎么突然下起雨来了,我又怕和你走章了……妈妈慈祥的望着我,可她那两角的皱纹在校门的电灯下闪闪发光,仿佛照亮了每一个母亲的心。
我从母亲的手里接过雨伞,无意间碰到了母亲的手,好凉!原来母亲早来了,她是为了……我终于懂了,我打起伞,不作声,但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不知是雨,是泪从我脸上滑过,我的心像热火一样,上下翻腾,永不停息……
哦!好温暖的雨,这充满浓浓爱意的雨,不正是母爱的象征吗?
望着这珍珠似的雨滴像小生灵一般从天空坠落,望着母亲在雨中那坚定的目光,我一定要奋勇前进,不是为我自己,而是为深爱着我的每一个人去打拼!我许下了一个永久的誓言。
哦!雨,原来你真是温暖的!我坚定的向前迈去……
我们背井离乡在外打工
我不是武汉本地人,初中毕业,17岁的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可是因为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所以我只好忍痛辍学,只身来到武汉打工。
因为年纪小,文化程度又低,我很难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只能去当民工,很辛苦地生活着。这一晃就是两年。突然有一天,我接到一个传呼,回过去,居然是芯。我和芯是初中同学,她初中毕业后去读中专。没过多久她所在的中专撤消了,她只好也来武汉打工。听朋友说我在武汉,就试着传呼我,我们就这样联系上了。
我和她同是背井离乡在外打工,就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我的工地正好和芯所住的单位宿舍面对面,我在上班的时候总是可以望见芯的窗户。工作之余我都会去找芯,改善生活或者就是聊天。
2000年的国庆节,我约芯出来吃饭。那天我终于把心里的想法向芯表白了,芯很害羞地红了脸,没有拒绝我。我们俩是彼此的初恋,所以在一起的时候很纯洁,我们的交往仅限于牵手。
两个月后,我决定去江苏。我在南京一家公司找了份清洁工的差事。虽然是低层工作,但我十分认真负责,很快就得到了公司领导的器重,我做了销售员,仅仅半年时间我又做到销售主管的位置。这期间,我一直靠书信和芯保持联系,交流着我们各自的生活。
不知不觉已经两年,我和芯在书信里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我也在心里认定了她就是我未来要娶的人。
她背着我结婚了
2002年8月以后,我渐渐发现芯的来信越来越少,信里的内容也越来越简单。我心里有种不好的感觉,就马上辞职回了武汉。回汉后我并没有急于找工作,这么多年的闯荡让我意识到了知识的重要性,于是报名去读技术学校。
读书的日子很苦,我基本上没有经济来源,靠打短工和做兼职来维持学费和生活费。可我还是会经常转好几趟车从汉口到武昌去看芯,可她的态度一直都表现得很冷淡,对我爱理不理,完全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悦,而糊涂的我,却想着反正她一定会嫁给我,就没有去思考这其中的原因。终于,11月初,芯面无表情地对我提出了分手,我懵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正在编织的美梦破碎了。
11月15号那天,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只好骑着借来的自行车去看芯。在她宿舍的楼下,我从中午一直等到晚上,芯都没有出现。她同宿舍的女孩说芯晚上不会回来的,劝我回学校,可我固执地要等下去。我只穿了一件单衬衫,在寒冷的秋夜,冻得浑身哆嗦。我等了一夜,第二天早上9点,芯才回来。我迎上去问她去了哪里,她的态度很不好,很不耐烦地说回家了,然后又没头没脑地说她年底的时候想结婚。
我们一起回家过年。芯那句想结婚的话我一直放在心里。我找父亲商量,父亲说,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要不找亲戚朋友凑点,先把婚结了再说。我和父亲四处奔走筹钱,也只借到700块。1月13号我背着家里参加了非法赛车,最后赢到了600块,揣着这*0块钱,我去县里给芯买了一块漂亮的手表。
正月初八,天下着大雨。我冒着雨,带着手表和礼品去找芯。快到她家门口的时候,听见里面很热闹,我很好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正要敲门,却抬头看见门上贴着大大的喜字,红得刺眼。那个瞬间,我仿佛是被电流击中了全身,大脑一片空白。
门开了。人们正在兴高采烈地向芯敬酒,我的心如同刀绞一样疼。徘徊、挣扎了许久,还是没有勇气走进去,我默默地退了出来,把手表扔进了芯家门前的护城河里。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是芯回门的日子,她其实在我非法赛车赚钱的前一天就举行了婚礼。我却像傻瓜一样被蒙在鼓里,还憧憬着和她结婚以后的美好生活。
这种被欺骗的感觉让我觉得整个世界都是卑鄙不可信的。我站在长江大桥上,想结束掉生命。可最终我没有跳下去,我想起自己对自己许下的诺言还没有兑现:芯一定是因为我太穷才选择了别人,我一定要争这口气!
老天又给我一份真爱
回武汉后,我把整件事告诉了哥哥。哥哥和朋友们怕我想不开出意外,在他们的劝说下,我拿着他们凑出的7000块钱出门散心。杭州、宜昌、四川、*,我沿着中国跑了一大圈,很多旅程都是步行,我只能用疲惫压制伤痛。*的大昭寺里,我跪在佛前,虔诚地祷告:我一定要出人头地!
2003年的10月我回到武汉,住在哥哥家。在朋友的帮助下我进了一家国企,之前在技校学的知识在这里都派上了用场,我做得很顺手。
2004年4月,单位组建华东分公司,我和哥哥被派过去,我任市场部的经理,待遇很好。在这里我遇见了梅,她是我老乡,不管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她都表现出对我的相当关心,可是我对她没有感觉,一直都不肯接受她的爱意。之后,我又被公司调往南京,依旧不谈感情。
6月我回了趟武汉,没想到在中山公园门口看到了芯,她似乎比以前更加消瘦,还穿着3年前我买给她的衣服,看得出来她的日子过得并不好。我没有叫她,和她擦肩而过的时候,我的心阵阵刺痛,但我明白我和芯再也回不去了。后来我拜托同事转交给她2000块钱,大概这是我最后能为她做的事情了。
工作渐渐稳定下来后,我喜欢上了上网。差不多是10月份,我在论坛上做了斑竹,我把和芯的故事写出来发在论坛里,引来了无数人的跟帖。其中有一个叫“雪天使”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她在帖子里说了很多安慰我的话,让我感到很温暖。熟悉了之后,“雪天使”主动打电话给我,原来她也是武汉人,现在在深圳打工。她说很同情我的遭遇,希望能帮助我走出心里的阴影。她说话很直白,坦率地表达了对我的好感。然而,我不能接受,我觉得自己配不*。
“雪天使”是个很善解人意的女人,她知道我每天都是很晚才睡,就会在子夜我休息之前打来电话,嘘寒问暖。我逐渐被她的真情所感动,我想大概是老天垂青又给了我一份真爱。终于,我在电话里答应“雪天使”,2005年1月去深圳找她,让她等着我。
生米煮成熟饭的婚姻
没想到,哥哥出事了。他所管理的工程出了很大的事故,后果严重。我立即从南京赶往合肥替他善后。哥哥因为这个被关了起来,我东奔西走地到处借钱,替他安置受害者的家属。因为压力很大,心里又着急又难过,我常常借酒浇愁,一天晚上我喝醉了,居然留在梅的房间里一夜未归。早上醒来后,我懊悔不已,却已经没有办法改变现实。
我没脸履行去见“雪天使”的诺言,我打电话给她,把事情如实地告诉了她,她在电话里哭得很伤心,她告诉我先不要领结婚证,她马上放下手头上的所有事情赶到武汉和我结婚,因为我是她惟一爱过的男人。可是我拒绝了她,因为我必须对梅负责,即使不爱她,我也会尽力给她幸福的生活。于是在1月12号我和梅举行了婚礼。婚礼办得很风光,我在众人面前表现得异常开心,不停地喝酒。只有我心里知道自己有多苦,新婚之夜我是在客厅的沙发上度过的。
上辈子一定见过她
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工作,我家的经济条件逐渐有了改善。外面的欠债都还清了,家里换了全新的家具,弟弟也顺利地参了军。可我婚后的生活却平淡如水,我只是一门心思地工作。
去年快过年的时候,“雪天使”打来电话说要回家探亲,让我去火车站接她。因为火车晚点,到凌晨一点我才看见从出站口匆忙走出的她。见到她的那一刻,我真的相信世上是有缘分的,我确认自己上辈子一定见过她。
我带她去长江大桥,尽管寒风刺骨,我们心里却温暖如春。我和她说了一夜的话,只是绝口不提爱情。在送她回家的路上,她告诉我她已经订婚了,在父母的强迫下和一个不太了解的人订了婚。我知道自己已经没有资格对她的生活指手画脚,只有在心里默默地祝福。
过完年,“雪天使”要回深圳,在送她去火车站的路上,我不忍心她坐火车十几个小时的颠簸,临时改变主意,拿出身上所有的钱,给她买了一张机票。看着滑离跑道的飞机,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地滑落下来……
现在梅和我父母相处得很不好,总是因为一点小事就和他们吵架。这个没有爱也没有温暖的家,我根本不想呆,我不知道这个因为责任而建立起来的家庭,距离离婚还有多远?
在脑海里,想象着路小其的样子,会有浓密的眉毛吗?会有深邃的眸子吗?路小其,那个让我有信心继续活下去的男人,一定很阳光吧?
“好了,你可以慢慢睁开眼睛。别着急……”
“啊!”那亮光刺痛着我的眼睛。
闭上,睁开……
再闭上,再睁开……
我紧张的按照医生的指示,努力的适应着光亮。手里拽着的被角,已经被汗水浸湿。
“再来一次,别紧张……”
这一次,似乎,光亮变得柔和了。终于,又一次看清了这个世界。我在这纯白的空间里搜寻着,搜寻那抹身影。
“筱拉,你在找什么?”
“妈,路小其呢?我找路小其。”我抓着妈*手,内心有股莫名的恐慌。
“筱拉,路小其他……他转院了。”妈妈眼里有种我看不懂的伤痛一闪而逝。
“可是,路小其说他会等我的,他说等我好了,带我去看荷花的。”眼泪,顺势滑落,为何那般无力……
20岁之前,我是个欢乐的女子。有份自认为,唯美的爱情。我微笑着,快乐着。从不曾想过,恶运从此降临……
寂静的广场,跳跃的烛光,安巫从奶油里挖出那枚蕴含着海誓山盟的戒指,套在我右手无名指上。
“筱拉,我爱你。我们结婚吧!”安巫轻轻的吻了我的手背。有股暖流迅速窜满全身每个细胞,脸颊一阵*。微笑在脸上绽放成一朵花,名叫幸福。
我沉浸在这幸福里,幻想着,不久后的某一天,我就可以穿着白纱,挽着安巫的手,沿着红地毯,走进那象征天长地久的殿堂。
“闪开,快闪开……”
来不及闪躲,我便被那个踩滑板的小孩撞出好远,密封的啤酒瓶“砰”然炸开,啤酒喷了我一身,眼角刺痛,有股热流滑下,经过嘴角。我伸出舌头舔了舔,好腥,我流血了。眼前突然变得昏灰,我开始,看不清安巫的脸……
……“你的眼睛会看不见,是因为被玻璃渣刺到,伤了眼角膜,我们会帮你安排做眼角膜移植手术。但是,需要有人捐赠眼角膜才可以。”医生的话,一遍又一遍地撞击着胸口。我努力的扬起嘴角,心却空洞的连一丝轻微的疼痛都感觉不到,只是觉得,恐惧像腐虫一样在皮肤下,不断蠕动……
我失明了,我真的失明了……
七天,我在黑暗中摸索,东碰西撞里,我不得不承认,原来,我真的失明了。
我蜷缩着,紧紧的抱着双膝,指甲深深的陷进肉里,我的天空死寂般的漆黑。努力的睁大眼睛,试图寻找一丝光亮。可是,不管怎么努力,眼前还是一片黑暗……
无力地摘下无名指上,那枚戒指。奋力扔出去,听不见声响。就像悄无声息的从我生命里消失的安巫。从医生宣布我失明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没有出现过……我明白,他不会再出现……
在医院的日子,是茫然无助的。我一边等着获赠眼角膜,一边绝望。我才知道,等待,就是一种撕心裂肺的煎熬。
曾经爱过就是彼此的慈悲
曾经,他和她是一对恋人。他们曾经非常相爱,在最好的年华里,他们是彼此的唯一,他们发誓要永远和对方在一起,要将爱情进行到底。
可是,如同最好的一场演出,由于中途出了意外,他们散了场,他说,算了吧,我们分开吧。
她不肯分,死缠滥打,让他赔偿自己的青春。七年啊,从青涩少年到现在,怎么可能说完就完?于是她跑到他的单位去找他,砸他的玻璃砸他的车。他更不爱了,觉得这个女人有点变态,他说:不要再折磨爱情了。
她却偏不死心。
先是自杀,幸亏被人发现阻止。后来她又想,不如,杀了他吧。因为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负了你,你就来杀掉我吧。
她买了一把匕首,很锋利的刀刃,她看着它,想象着杀了他的样子,忽然觉得心酸,她真的舍得下手吗?所以,那些天,她一直在挣扎。甚至连工作都没有做好。
她是个大夫,每天值夜班,有时神思恍惚,有一次,她居然给病人开错了药,差点出了医疗事故。
即使如此,她还是没有挽回他的心。
几个月后,她和他却遇上了。这是一次谁也没有想到的相遇,谁也没有想到他会得阑尾炎,他半夜被人送来,正好她值班。
他痛苦地闭上眼,她看到他痛苦的样子,心里一阵阵疼。他们好的时候她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你病了,我给你做手术,我的手肯定会发抖,因为我会痛着你的痛。
没想到这句话成了现实。他看着她,几乎有点恳求地说,我很疼,我希望你能帮助我。她总以为自己恨透了他,总以为会痛下杀手,没想到在他疼的时候她也会跟着疼,并且,她着急地指挥着,连忙把他推进了手术室。
是她亲自给他做的手术。手术时,她的手开始真的颤抖,麻醉之后,她却镇定了下来,她想起了自己首先是个大夫,然后才是他从前的恋人。
手术很成功,她下了手术台之后,发现自己的衣服全湿了,出了手术室,她连头都没有回,因为她发现,自己走出手术室的一刹那就泪流满面。
原来,曾经爱过就是彼此的慈悲。她以为恨就会永远去恨,她以为不爱了就恨不得对方什么都不好,甚至,如果有机会报复他就一定不会放过,但是她没有想到,当他真的软弱无力时,当他需要她帮助时,她还是挺身而出了,并且,以自己一颗慈悲的心对待曾经的爱情。
他们在热恋时说过一对明星,那对明星在成了陌生人之后突然反目成仇相互攻击,结果是两败俱伤。
她问过他,我们分手后会伤害彼此吗?他答,我不会。她以为自己会,原来,她也不会。
他好了以后问她,你不是说过要杀我吗?为什么给了你机会你却没有下杀手?
她答,因为爱过,所以慈悲。他听了,流下温软的一滴泪。他也一样啊,因为爱过,所以,即使她再闹,即使她说过要和他同归于尽,他仍然没有恨过她。
他们都明白,因为爱过,因为走进过彼此的心,所以,舍不得对方受伤害。
那条紫裙子
初中毕业以后我就不再上学,准确的说是没有哪一所中学敢收留我这个手臂上有四处刀伤的学生。于是我正式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先是学着拜了大哥,紧接着就是无休无止的打架、酗酒,不时地惹是生非,还经常去偷别人的自行车。总之所有小混混干的坏事我几乎都干过。
就这样混了五年,派出所所有警察的生辰八字我都了如指掌,我甚至知道我的“事迹材料”就放在所长办公桌的右边的第二个抽屉。那一年我还不到二十岁。
每天晚上我都去金三角夜总会打发时间,把从各种渠道上挣来的钱肆意花掉,现在想来那时的我简直没有一点人性,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喝的价格昂贵的酒中,也许浸透着别人的血和泪。因为那时的我整天就和跟我一样坏,甚至比我更坏的人混在一起。
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又在金三角喝得头晕目眩,正打算回去睡觉。但我总觉得这一次酒吧里有些不和谐。与平日里相比,我感到有一点刺眼的东西。像我这样的人很注重直觉,好几次有便衣警察在场,我都是靠直觉化险为夷。所以我不肯相信那是酒精产生的幻觉,努力地在四周寻找这刺眼的东西。我终于发现了不和谐的因素来自一个女孩子。她明显和我以及酒吧里自以为很酷或很前卫的人不是一条道上的人。我看不见她的眼睛,只看见那条反射着虹灯色彩的紫色裙子,很简单的学生裙,应该是某个中学的制服。女孩子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斜眯着眼睛。
那时候我已经在和第三个女孩恋爱,但我仍然对这位女孩子产生了兴趣。不仅仅是因为她漂亮,我想更可能是因为看腻了红头发露脐装加破牛仔裤,我有些喜欢这条紫色的学生裙,就像过年吃腻了大鱼大肉,很想吃点新鲜蔬菜一样。看看,那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坏人。
我挨着女孩坐了下来,她没有理我。我又掏出一只烟叼在嘴上,摊着烟盒问她:“你要吗?”女孩子毫不犹豫地接了一只过去,我忙帮她点燃,又回头大声喊:“两杯啤酒”。我的动机显然不纯的,但女孩子仍然接过啤酒就猛喝。
过了不多会儿,女孩子突然抬头对我说:“你能帮我砍一个人吗?”我听了之后居然有些脸红,我原打算在这个女孩子面前尽量装成良民,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她识破了。于是我也不再掩饰,说:“行,你要砍他的左手还是右手?”女孩子紧紧地咬着*,狠狠地说:“不,我不想再见到她,只要你肯帮我,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我明白了,她一定是感情上受了伤害,才跑到这种不入流的酒吧来发泄一下。我没有半点迟疑地答应了下来。尽管我也不是一个好人,但我却痛恨和我一样的坏人。
那天晚上,若不是女孩子的父亲找到她,也许第二天我就回去找她的他了。我正打算问出那人的地址,女孩子的父亲就匆匆找了进来,连哄带劝把她带走了。
我有点不甘心;我接触过很多女孩子,但这种女孩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与我有很大的吸引力。我琢磨着那女孩子一定住得不远,所以就天天在路口等着她。等了一个星期,终于在站台上看到她从一辆巴士上跳下来紫裙子在阳光下非常好看。我迎了上去,说:“喂,你还没告诉我那人的地址呢。”女孩子发现是我,有点吃惊:“是你!”我笑了笑,说:“讲吧,他在哪儿,明天我就帮你把事办了。”女孩子也努力笑了笑:“不了,我想通了,由他去吧!”顿了一下,女孩子突然说:“你真好!”
我发誓从我记事之日起,她是第一个说我好的人。我爸妈被我气得把我扫出了门,从小学到初中,我几乎成了流氓、坏人的同义词。连邻居教育小孩也是说:“你要不好好学习,长大了跟黎云一样当混混。”但今天,居然有一位女孩子,而且是漂亮女孩子对我说“你真好”,那天晚上,我破例没有去喝酒,早早地回了家,享受那句“你真好”带来的温暖。
从那以后,每天下午女孩子放学时,我都在巴士站等着她回家,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每次看见她那紫色的裙子从车厢里飘下来,我就觉得眼睛特别舒服。然后我一路送她回家,在吹着口哨去干自己的坏事。从那时起,我就觉得我不再二十四小时都是坏人,至少在和她在一起的十来分钟内,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好人。这时候我才知道女孩叫可可。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和可可已经相当要好了。可可甚至把我带到她的家里,手把手的教我玩电脑。我有些感激她的这种信任。因为没有人这样信任我,于是我对她说;“你不怕我把你家洗劫一空吗?我可不是一个好人。”可可说;“我们是一伙的,你总不会吃窝边草吧。”
后来天凉了,可可不再穿紫裙子了,但我们已经成了好朋友。我们的共同语言其实并不多,她讲的很多东西我都不懂,只好先记在脑子里在四处打听清楚。我讲不出什么东西,内心里时不时会感到自卑。那段时间,我尽量斯文起来,坏事也干得少了一些。
转眼到了年底,气温骤然下降到零下十几度,刚下过雪的道路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一天夜里,我正打算睡觉,突然过去的大哥找到了我,他在郊区开了几家赌场,没想到惹恼了那里的地头蛇。所以大哥准备召集人马,明天去和他们火拼。
我有点犹豫。这段时间以来,从可可那里我看到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我原以为整天喝酒、赌博、打架就是充实,就是人生的全部意义。但从可可身上,我发现世界丰富的内涵并不在于我的生活之中,而在于一些我根本无法想象的领域。那个领域对我有着巨大的诱惑。而我所经历和正在经历的一切,不过是一种极其卑微的低级生活。但我仍然答应了下来。因为我不可能拒绝,因为我是个小混混,是一个在混混的世界也受压迫的小混混。
第二天雪仍在下,天出奇的冷。我在站台上等可可。可可穿着一件羽绒服,见了我还一个劲地喊;“冻死了。”我笑了笑,因为心中有事,我没说什么话。可可很快发现了我没有以前那么活跃,忙问我为什么。想了想,觉得反正我又不是好人,告诉她也无妨。于是我如实把晚上的事讲给可可听。可可好一会没说话。半晌,可可突然可怜兮兮的说:“你不去行吗?”我有些嘴硬,“那怎么行,我说话向来一言九鼎。”又过了一会,可可又问:“那,你要被抓起来怎么办?”我说:“也没什么,大不了明年夏天我看不到你穿紫裙子了。”
其实那时候我好希望可可能努力地劝说我不加入那场火拼。我知道那肯定是凶多吉少,也许真的就见不到可可穿紫裙子的样子了。但是可可没有在接着说一句话低着头回了家。
我有点失望。
*了,外面的风一阵阵的刮着,就在这个漫天雪花、滴水成冰的冬夜,在几乎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我看见了可可,我看见了穿着紫色裙子的可可,为了一个并无深交的坏人朋友,可可竟然在这严寒的冬夜穿上了那条紫色裙子,狂风穿打着她的身躯,也穿打着我的灵魂。
我哭了,我嚎啕大哭起来,我恨不得扯下我身上所有可以御寒地东西来为可可遮住这满天的风雪。我把冻得不行的可可送到了医院。经过半个小时的抢救,可可醒过来,见我含着眼泪站在床边,突然笑了起来,说:“我穿紫裙子是不是很好看?”我拼命地点头。可可又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说:“你走吧,我爸待会儿来了,非揍扁你不可!”
我就是从走出医院的那一刻起,开始洗心革面的。
后来,我和可可并没有像小说里那样发展。我为了不再混下去,一人外出打工。在广州的某个角落,我干着各种本地人不屑干的活,挣一点干干净净的钱。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事实上我和可可也不可能再有什么发展,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有交点。也许,再见可可的时候,她已经忘记了我这个昔日的小混混儿。而我,却一直期待着能见到她,亲口对她说声;“谢谢”有一天,我在街上远远的看到一个女孩子穿着紫色的裙子像我飘来,我想拉住她,但川流不息的人群淹没了她的身影,我想,这一次可能是幻觉。
你是不是网络寡妇?
继“足球寡妇”、“麻将寡妇”之后,又一种新型“寡妇”出现,这种“寡妇”很具有高科技特色,就是“电脑寡妇”,其“升级版本”叫“网络寡妇”。
一
女人比较倒霉;一结婚就不值钱了。表示女人不值钱的称谓很多,根据“情况”不同,称谓也不一样嫁了人的是“家妇”,夫妻常吵架的是“怨妇”,离了婚的是“弃妇”……老公死了的是“寡妇”。过去尤以这最后一种最为倒霉、也最为不值钱:老公都不在世了么。
如今世事变迁,丈夫好好活着的女人也有可能成为“寡妇。”因为男人专注于某一种事物,不但忽略了对女人的关注,进而简直无视女人的存在,因此这些女人就成了“寡妇”。有两种“传统寡妇”比较著名:一种于4年一次的世界杯足球赛期间陡然增多,逢有精彩激烈的比赛晚间,尤其是决赛、半决赛前夜,“寡妇”们频频“出没”,衣着光鲜、成群结伙、毫无节制地逛商场是这类“寡妇的注册商标,一望而知;另一种则无时间限制,周末多一些,但无特别明显的”寡妇“特征,因为他们的老公成宿成宿地打麻将,这类”寡妇“被命名为”麻将寡妇。
那两种寡妇的抱怨还没平息,生活里又多出了一种高科技“寡妇”电脑寡妇,这种“寡妇”的升级版本叫“网络寡妇。不管是新寡妇还是旧寡妇,其生活具有相类似的特点;她们常常被男人视而不见;她们痛斥男人的没良心,她们憎恨横刀夺爱的第三者”(虽然那第三者连体温都没有),她们想方设法地报复,但是归根结底她们没什么好办法。男人们都是神经病,可俩口子还要过下去,“寡妇”的日子还要继续。
二
爱丽属于“资深电脑寡妇”。1995年底,新婚不到一星期的爱丽就尝到了当“寡妇”的滋味;新家刚添置了电脑,她老公就一门心思地扑了上去。那时爱丽刚换了新工作,每天忙得四脚朝天,再加上住在公婆家有点“认生”,回到小屋里特想跟先生聊聊。可是她先生只顾着玩《三国志》的游戏,脑子全放在用兵打仗上,根本不理会爱丽说了些什么。爱丽跟有毛病似的,坐在老公身后,啼啼叨叨、自言自语,实在无趣就只好先睡。
然而她先生可不是好对付的,用爱丽的话是“有‘好事’总想着我”:三更半夜,爱丽正睡得香的时候,大胖熊一样的老公晃晃悠悠上床了,准把爱丽吵醒不算,还要汇报刚才的战绩:胡噜了曹*的粮草,给你使吧(爱丽在游戏里被老公算做了部下),“收编了貂蝉,我自己留着了啊!最可气的是,有一次爱丽刚开始做梦,老公愣是把她叫起来,兴高采烈地说”我把三国统一了。
最初的激战过去之后,爱丽的老公有所收敛,因为爱丽正告他,再这样下去的话,两人的关系就“危”了。不是威胁,也不是恐吓,爱丽真的曾经怀疑这样的日子有没有必要再过下去。为了让老公减少一些玩游戏的时间,爱丽跟他温柔地谈过,没用;撒泼地吵过,也没用。后来他们家上网了。网络是男人们舞枪弄棒的好天地,爱丽的老公不仅在聊天室跟素不相识的人“瞎扯淡”(爱丽愤怒已极时的原话),还跟别人玩对攻游戏。这下可好,以前他是自己玩,现在他有伴了。最让爱丽不能理解的是,老公为什么那么热衷于在网络之间荡来荡去,一会儿这“屋”坐坐,一会儿那“室”瞧瞧,干的全是爱丽认为的不能创造价值的事。他还在网上结识了几个狐朋狗友,一侃能侃半天。对着一个液晶显示屏,老公哪来的那么大劲头呢?莫非是自己太缺乏吸引力了?爱丽百思不得其解。“离婚”二字随便说说还可以,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会采取实质性行动,毕竟老公除了“恋物”以外,还是个比较“优良”的老公啊?
三
爱丽足足用了4年的时间才认清现实、解脱自己。她认为自己的解脱之道像高级电脑一样,是“四海一家的解决之道”。婚姻需要不断地磨合、更新、创造,做寡妇何尝不是如此。日子久了,爱丽的气愤被磨平了不少,不闻不问、任其自然的阶段也已经过去,她发现那些都不是好办法,基本解决不了问题。男人是不可能改变的,更是不可能被女人改变的,爱丽无可奈何地认识了这一点。要使“寡妇”的日子生动起来,没有捷径,女人们只能从改变自己入手。爱丽明白了,以前认为男人天生喜欢高科技的东西,那真是高估了他们,其实男人内心里都是属“小孩”的,对于未知的东西,他们就是喜欢摸上一摸、动上一动、满足一下好奇心甚至是破坏欲,所以,在女人眼里满是自欺欺人把戏的电脑游戏他们也能玩得生龙活虎、“乌烟瘴气”。作为妻子,首先得接受这一现实。
仅仅接受是不够的,那样还是会觉得痛苦。爱丽不得已换了一种方式:她尝试着去跟老公一起玩。老公认为她“进步”了,实际上他并不理解爱丽的苦心,一起打“大富翁”,老公神采飞扬;爱丽无精打采,她真的不爱玩。不过总算有了可交流的话题,什么阿土仔啦、小乖乖啦,至少爱丽不觉得自己不落伍。及至老公上网;她也跟着“起哄”,聊天室实在是呆不下去,她只好缠着老公问一些属于技术层面的问题,虽然她常常因为记不住老公的讲解而被讥笑为“脑积水”。渐渐的爱丽发现了上网的一些好处,比如资料都是现成的,想用什么随时可以下载。虽然不像老公那么走火入魔,爱丽总算知道了上网都能干些什么。爱丽度过了“适应期”。
适应之后是爱丽的“升级”一来她发现通过向老公学习,她实在是长了很多的知识,跟女同事们交流起来,她能当半个专家使唤;二来她发现,老公通过玩电脑,动手能力大大增强,亲戚们有电脑方面的问题都找他,就是新买的DVD也找他给安,实在是很有面干嘛!本来是一件“坏事”,愣是让爱丽发现了“好”的一面,这也算“废物利用”吧!爱丽知道这多半是自己安慰自己,总不能真的因为老公迷恋电脑、网络就离婚吧;再说,老公在家上网,总比到别人家搓麻、到外地看球赛强得多,至少老公还跟自己在一个屋子里;而且相比之下还是上网的花费最少。
“寡妇”的现实就是如此。女人如果不甘心,就只好去寻找适于自己的“寡妇”身份的生活方式。比如当老公在电脑上冒天黑地的时候,女人可以到另一间屋里去看影碟、练听力,渐渐学会“自己玩”。或者再买一台电脑,专给女人用,里面只有文字处理、家政等“节目”,不设游戏内容,女人就可以有自己的一台机器,去做那些能创造价值的事情了。
女人做出如此让步,只需要男人们提供一点支持,那就是除了“恋物”以外,男人要有能让女人甘心留在他身边的优点;否则,为一个压根儿就不值当的男人做这么大的牺牲,女人也太冤大头了。劝男人们一句:小心眼的女人已经这么大度了,咱们是不是也应该收敛着点?给个台阶咱就下一步吧!一晚上玩4个小时玩具,腾出半个小时来跟你老婆云山雾罩一会儿,她爱听,你还歇歇眼睛呢!
“真烦人!老天像娃娃似的,说变脸就变脸,这不,还下起了倾盆大雨……唉……正穿着短袖背心的我不由得在座位上”感叹,真是的!
几位同学去宿舍关窗户了,还不知怎么了,大约过了一刻钟,两个小“落汤鸡”回来了,这时班里同学望着他俩真是哭笑不得,但我的心中却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我没有带雨具)竟然混身上下毛骨悚然,不由得打了一个颤,但这雨却使我想起了那一次,感到温暖极了……
那一次,是啊,它也发生在这个多雨的季节,那天晚上也下着倾盆大雨,惟一不同的是那天我已经下课了,而她却永远伫立在风雨中……
“唉,下雨了,我又没带雨具,怎么回家?也不知母亲来接我没有,可是……”我哀哀的望雨兴叹。
二十分钟过去了,在教学楼门下的我仿佛冻僵了,可是一个人影也没有,同学们都走了,怎么办?突然,一个大胆的念头闪过——跑!不管三七二十一,我把手往头上一捂就向前“奔”去,哇!好冷!狂风刺骨,像野兽一样要把我吞噬,但我还是不顾一切,仍然向前跑去……
彤彤,彤彤……
咦?一个尖细而又慈祥的声音仿佛在叫我,声音在雨中回荡,我循声望去,一个高大的身影伫立在校门一角,原来是妈妈,是我盼望已久的妈妈。妈妈,妈妈……我向妈妈奔去,向那个在雨中伫立的身影奔去……
快点换上衣服,都淋湿了吧,拖下步鞋,换上雨鞋,披上雨披,唉,这鬼天气,怎么突然下起雨来了,我又怕和你走章了……妈妈慈祥的望着我,可她那两角的皱纹在校门的电灯下闪闪发光,仿佛照亮了每一个母亲的心。
我从母亲的手里接过雨伞,无意间碰到了母亲的手,好凉!原来母亲早来了,她是为了……我终于懂了,我打起伞,不作声,但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不知是雨,是泪从我脸上滑过,我的心像热火一样,上下翻腾,永不停息……
哦!好温暖的雨,这充满浓浓爱意的雨,不正是母爱的象征吗?
望着这珍珠似的雨滴像小生灵一般从天空坠落,望着母亲在雨中那坚定的目光,我一定要奋勇前进,不是为我自己,而是为深爱着我的每一个人去打拼!我许下了一个永久的誓言。
哦!雨,原来你真是温暖的!我坚定的向前迈去……
我们背井离乡在外打工
我不是武汉本地人,初中毕业,17岁的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可是因为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所以我只好忍痛辍学,只身来到武汉打工。
因为年纪小,文化程度又低,我很难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只能去当民工,很辛苦地生活着。这一晃就是两年。突然有一天,我接到一个传呼,回过去,居然是芯。我和芯是初中同学,她初中毕业后去读中专。没过多久她所在的中专撤消了,她只好也来武汉打工。听朋友说我在武汉,就试着传呼我,我们就这样联系上了。
我和她同是背井离乡在外打工,就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我的工地正好和芯所住的单位宿舍面对面,我在上班的时候总是可以望见芯的窗户。工作之余我都会去找芯,改善生活或者就是聊天。
2000年的国庆节,我约芯出来吃饭。那天我终于把心里的想法向芯表白了,芯很害羞地红了脸,没有拒绝我。我们俩是彼此的初恋,所以在一起的时候很纯洁,我们的交往仅限于牵手。
两个月后,我决定去江苏。我在南京一家公司找了份清洁工的差事。虽然是低层工作,但我十分认真负责,很快就得到了公司领导的器重,我做了销售员,仅仅半年时间我又做到销售主管的位置。这期间,我一直靠书信和芯保持联系,交流着我们各自的生活。
不知不觉已经两年,我和芯在书信里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我也在心里认定了她就是我未来要娶的人。
她背着我结婚了
2002年8月以后,我渐渐发现芯的来信越来越少,信里的内容也越来越简单。我心里有种不好的感觉,就马上辞职回了武汉。回汉后我并没有急于找工作,这么多年的闯荡让我意识到了知识的重要性,于是报名去读技术学校。
读书的日子很苦,我基本上没有经济来源,靠打短工和做兼职来维持学费和生活费。可我还是会经常转好几趟车从汉口到武昌去看芯,可她的态度一直都表现得很冷淡,对我爱理不理,完全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悦,而糊涂的我,却想着反正她一定会嫁给我,就没有去思考这其中的原因。终于,11月初,芯面无表情地对我提出了分手,我懵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正在编织的美梦破碎了。
11月15号那天,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只好骑着借来的自行车去看芯。在她宿舍的楼下,我从中午一直等到晚上,芯都没有出现。她同宿舍的女孩说芯晚上不会回来的,劝我回学校,可我固执地要等下去。我只穿了一件单衬衫,在寒冷的秋夜,冻得浑身哆嗦。我等了一夜,第二天早上9点,芯才回来。我迎上去问她去了哪里,她的态度很不好,很不耐烦地说回家了,然后又没头没脑地说她年底的时候想结婚。
我们一起回家过年。芯那句想结婚的话我一直放在心里。我找父亲商量,父亲说,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要不找亲戚朋友凑点,先把婚结了再说。我和父亲四处奔走筹钱,也只借到700块。1月13号我背着家里参加了非法赛车,最后赢到了600块,揣着这*0块钱,我去县里给芯买了一块漂亮的手表。
正月初八,天下着大雨。我冒着雨,带着手表和礼品去找芯。快到她家门口的时候,听见里面很热闹,我很好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正要敲门,却抬头看见门上贴着大大的喜字,红得刺眼。那个瞬间,我仿佛是被电流击中了全身,大脑一片空白。
门开了。人们正在兴高采烈地向芯敬酒,我的心如同刀绞一样疼。徘徊、挣扎了许久,还是没有勇气走进去,我默默地退了出来,把手表扔进了芯家门前的护城河里。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是芯回门的日子,她其实在我非法赛车赚钱的前一天就举行了婚礼。我却像傻瓜一样被蒙在鼓里,还憧憬着和她结婚以后的美好生活。
这种被欺骗的感觉让我觉得整个世界都是卑鄙不可信的。我站在长江大桥上,想结束掉生命。可最终我没有跳下去,我想起自己对自己许下的诺言还没有兑现:芯一定是因为我太穷才选择了别人,我一定要争这口气!
老天又给我一份真爱
回武汉后,我把整件事告诉了哥哥。哥哥和朋友们怕我想不开出意外,在他们的劝说下,我拿着他们凑出的7000块钱出门散心。杭州、宜昌、四川、*,我沿着中国跑了一大圈,很多旅程都是步行,我只能用疲惫压制伤痛。*的大昭寺里,我跪在佛前,虔诚地祷告:我一定要出人头地!
2003年的10月我回到武汉,住在哥哥家。在朋友的帮助下我进了一家国企,之前在技校学的知识在这里都派上了用场,我做得很顺手。
2004年4月,单位组建华东分公司,我和哥哥被派过去,我任市场部的经理,待遇很好。在这里我遇见了梅,她是我老乡,不管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她都表现出对我的相当关心,可是我对她没有感觉,一直都不肯接受她的爱意。之后,我又被公司调往南京,依旧不谈感情。
6月我回了趟武汉,没想到在中山公园门口看到了芯,她似乎比以前更加消瘦,还穿着3年前我买给她的衣服,看得出来她的日子过得并不好。我没有叫她,和她擦肩而过的时候,我的心阵阵刺痛,但我明白我和芯再也回不去了。后来我拜托同事转交给她2000块钱,大概这是我最后能为她做的事情了。
工作渐渐稳定下来后,我喜欢上了上网。差不多是10月份,我在论坛上做了斑竹,我把和芯的故事写出来发在论坛里,引来了无数人的跟帖。其中有一个叫“雪天使”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她在帖子里说了很多安慰我的话,让我感到很温暖。熟悉了之后,“雪天使”主动打电话给我,原来她也是武汉人,现在在深圳打工。她说很同情我的遭遇,希望能帮助我走出心里的阴影。她说话很直白,坦率地表达了对我的好感。然而,我不能接受,我觉得自己配不*。
“雪天使”是个很善解人意的女人,她知道我每天都是很晚才睡,就会在子夜我休息之前打来电话,嘘寒问暖。我逐渐被她的真情所感动,我想大概是老天垂青又给了我一份真爱。终于,我在电话里答应“雪天使”,2005年1月去深圳找她,让她等着我。
生米煮成熟饭的婚姻
没想到,哥哥出事了。他所管理的工程出了很大的事故,后果严重。我立即从南京赶往合肥替他善后。哥哥因为这个被关了起来,我东奔西走地到处借钱,替他安置受害者的家属。因为压力很大,心里又着急又难过,我常常借酒浇愁,一天晚上我喝醉了,居然留在梅的房间里一夜未归。早上醒来后,我懊悔不已,却已经没有办法改变现实。
我没脸履行去见“雪天使”的诺言,我打电话给她,把事情如实地告诉了她,她在电话里哭得很伤心,她告诉我先不要领结婚证,她马上放下手头上的所有事情赶到武汉和我结婚,因为我是她惟一爱过的男人。可是我拒绝了她,因为我必须对梅负责,即使不爱她,我也会尽力给她幸福的生活。于是在1月12号我和梅举行了婚礼。婚礼办得很风光,我在众人面前表现得异常开心,不停地喝酒。只有我心里知道自己有多苦,新婚之夜我是在客厅的沙发上度过的。
上辈子一定见过她
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工作,我家的经济条件逐渐有了改善。外面的欠债都还清了,家里换了全新的家具,弟弟也顺利地参了军。可我婚后的生活却平淡如水,我只是一门心思地工作。
去年快过年的时候,“雪天使”打来电话说要回家探亲,让我去火车站接她。因为火车晚点,到凌晨一点我才看见从出站口匆忙走出的她。见到她的那一刻,我真的相信世上是有缘分的,我确认自己上辈子一定见过她。
我带她去长江大桥,尽管寒风刺骨,我们心里却温暖如春。我和她说了一夜的话,只是绝口不提爱情。在送她回家的路上,她告诉我她已经订婚了,在父母的强迫下和一个不太了解的人订了婚。我知道自己已经没有资格对她的生活指手画脚,只有在心里默默地祝福。
过完年,“雪天使”要回深圳,在送她去火车站的路上,我不忍心她坐火车十几个小时的颠簸,临时改变主意,拿出身上所有的钱,给她买了一张机票。看着滑离跑道的飞机,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地滑落下来……
现在梅和我父母相处得很不好,总是因为一点小事就和他们吵架。这个没有爱也没有温暖的家,我根本不想呆,我不知道这个因为责任而建立起来的家庭,距离离婚还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