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下着雨。我望着灰蒙蒙的天,脑海里想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事。忽然,思绪不由得集中在一个很久不曾见面的人身上,他就是“Lihongzhi”。
“Lihongzhi”只是他的绰号。

鲁迅先生连阿Q的姓名、年龄、籍贯都不知道,就给他作书立传,那是因为他是在写小说,可以虚构;我不写小说,不愿虚构,但除了知道他姓李以外,我能回忆起的,就廖廖无几了。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乒乓球场。

那时我初一。有一天中午,我约好了同学去打乒乓球,可是等我到了乒乓球台了,我同学却没来。这时,邻台的一个高中生跑了过来,笑着说:“我们先打吧!”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球已经出手了。我当时是个超级大菜鸟,几招下来,我只有捡球的份。他见我是初学者,就跟我打慢球,并不断地教我。不几天,我们便熟识了。我知道他姓李,绰号“Lihongzhi”,是附中高二的学生。他不高,大概一米六五,脸很削瘦,用左手打球,直拍;无论何时,他的脸上总挂着微笑,让人感到特别亲近。这就是我对他仅存的印象了。

以后的半年多,我的乒乓球技术大有长进。“Lihongzhi”和我几乎每周都有三四天在一起打球,一打就是一中午。有时为了占台子,我连中饭都顾不上吃。当轮到别人打的时候,我们就在一旁聊天。“Lihongzhi”兄很健谈,总给我讲许多稀奇古怪的故事,而且脸上总挂着平静的笑容。

时间或许分配得极不公平,值得怀念的时光往往转瞬即逝。*初二后,我们就极少见面了,应该是“Lihongzhi”高三学业紧张,不打乒乓球了罢。不过有一次,我们放学后在校园的小路上不期而遇,随即决定去食堂共进晚餐。席间,我忽然发现“Lihongzhi”吃饭竟是用的右手!我不禁问他:“你不是左撇子啊?”他笑道:“当然不是,其实我左右手都能打啊!”他扒了一口饭,“习惯用右手的人,左脑巨大的潜力就得不到开发,我用左手打球,是为了开发右脑,以便更好的学习……”我顿时怔住了。我打球是好玩、消遣。“Lihongzhi”打球却是为了更好地学习……那餐晚饭我们吃了近一个钟头,吃得饭菜都凉了,他笑着跟我说高三的紧张学业、生活锁事,还说他打算高三辛苦点,将来考一个好点的大学……吃完饭,我们都要回教室上晚自习,于是就在一教学楼惟一楼的前身前互说再见了。谁知说完这一声“再见”,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初三时,有几回打乒乓球,我忽又记起“Lihongzhi”,转身就去找他,跑了几步才想到——他早已毕业了。

今晚我又想起了他,却产生了要写点什么的**,于是写下这篇文章。我不记得“Lihongzhi”的真名,不知道他是那届的哪个班,不知道他住哪,不知道他为什么叫“Lihongzhi”,甚至连他的外貌也记不清了。但我知道,有些东西是不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消散的。就像每当我记起他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几幅画面:用左手打乒乓球的“Lihongzhi”;谈笑风声的“Lihongzhi”;学习中的“Lihong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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