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得息交绝游。
元旦前的一天,桃叶突然告诉我,她要到北京去参加一个不知由哪个杂志社和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大学生知识竞赛,要离开学校一段时间。

这有些出乎我的意外。

因为我一向觉得这种竞赛非常弱智,根本不值一提。这类竞赛的模式一般是把参赛选手分成几个小组,先由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主持人,拿出一堆写满问题的小纸条,依次向每个小组的成员提问,问题千奇百怪,从一条母蚯蚓可以生产几条小蚯蚓,到美国人何时登上了月球,**的诞辰,再到我们在上届*拿了几块金牌,以及四大发明是什么(一定要牢记,发明活字印刷术的不是德国的古登堡,是宋朝的毕),四个现代化是什么,鲁迅的原名是什么等,似乎无所不包,其设计问题的逻辑简直混乱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回答完后,再来一个自由竞赛,让选手们啪啪啪地按着喇叭抢答问题。

而且,有趣的是,在这种智力竞赛中,每道题的分值都是100分,动辄就加上100分或减去100分,很能给人一种挥金如土的感觉。这种节目的收视率非常惊人,所以,每当主持人宣布给某人加上100分或减去100分的时候,几乎全中国的人里,不多,大约只有几亿人,都在电视机前一起做加减法。

在我看来,这种知识竞赛实在是愚蠢得可以,还不如资本主义国家的选美竞赛来得实在。因为后者只要睁开自己的眼睛就行,这是享受。而前者,却无疑是受罪,只有一本百科全书而不是一个人才可能知道如此丰富的,同时也是混乱的知识。后来转念一想,知识竞赛(而非智力竞赛)这玩意儿之所以能够红遍大江南北,绝非那么简单,这很可能和大家对知识的*分不开,因为,这种大赛的奖品并不丰盛,最常见的奖品就是一本《辞海》,或者是一套《辞源》,而这依然是知识。我认为,这些知识毫无意义,它扭曲人性。我没意识到,其实是因为生活缺乏意义,人们才去追求这种无谓的知识。

所以,当桃叶告诉我,她已通过预赛并准备到北京参加决赛时,我只是感到十分惊讶,我不知道,她怎么会对这种玩意感兴趣,又是何时参加的预赛。

但我并没有多问。

在高前的建议下,我选修了高等数学。尽管他已经转到历史系,可觉得数学还是很有意思,其本身自成体系不说,关键是有一种自我*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美。老实讲,我对数学的兴趣并不是很高,对那种从一加到二,再加到三、四,直到100的问题也从未上过瘾。只有一次,我偶然和高前谈起了悖论,并表示了对此的困惑,如最常见的“我说的这句话是谎话”这个比较简单的悖论,我就怎么也搞不清楚其中的问题所在。高前对我说这只是个很简单的数学问题,他给我讲解了之后看我还是似懂非懂,立刻推荐我去学一下微积分。为了对高前的意见表示尊重,也为了消磨时间,我接受了他的建议。可上了几次课我就发现,我对悖论的兴趣已荡然无存。但考虑到高前的热情,我只好放弃了自己的自尊心,硬着头皮坚持了下去。

桃叶走后的第三天,我起了个大早,照常去上这门让我头疼不已的课。但在铃响后很长时间老师也没有来。过了一会,一个胖老师气喘吁吁地跑进教室,告诉大家老师临时出差,今天的课不上了。教室里本来就坐得稀稀拉拉的人,在哄叫一声后,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让我在备感沮丧的同时,也如释重负。不过,这也使我有点无所适从。所以我又在座位上发了一会呆,打了几个哈欠后,才准备离开了教室。可没想刚到教室门口,就迎面与一个闷头闷脑进来的女孩撞了个满怀。她怀里抱着的文件夹啪地一声甩到了地上,书、练习册,还有笔什么的滚了一地。我手上拿的一本书也被撞到了地上。

我本以为她会向我道个歉,谁知道她开口就让我把掉在地上的东西捡起来。

“你怎么走路看也不看?长了眼睛没有?”

这个扎着马尾穿着一件灰套头衫和一条发白牛仔裤的女孩,居然如此蛮不讲理,我只能捂着被撞得发疼的*,苦笑一声。

“到底是谁没长眼睛,我的书不也在地上吗?”

“哦,原来又是你,你这个家伙,怎么老是让我碰到?”她瞪了我一眼。

“我还没说自己倒霉呢?你倒先叫起来了。”我弯下腰,把自己的东西捡起来,转身准备扬长而去。可我还没走几步,她就又追了上来。

“等等,我叫方湄,怎样,认识一下?”她跑到我面前,挡住了我。

我看了她一眼,想不清楚她为何如此理直气壮。

“不打不相识嘛,你看,我们这是第三次了吧?”她俏皮地向我伸出了一只手。

咖啡味道(9)

我犹豫了一下,碰了碰她的手。

“我是文献系的,学图书馆的,你呢?”她居然对我的冷淡一点也不在意。

“中文系的。”

“你们中文系老师给我们上过课的。”

“是吗?”我转身想走,谁知她竟然跟了上来。

“一个戴眼镜的,给我们讲西方现代派文学,乔伊斯,卡夫卡,艾略特,《荒原》,《百年孤独》,还有博什么来着?阿根廷的。”

“博尔赫斯。”

“对,就是他,一个瞎子,我很喜欢他的小说。”

我回过头看了她一眼。

“你还真知道不少。”

“随便说说啦,怎么样,看你也没什么事,陪我一起走走?哦,从现在开始,你可以叫我方湄!我的那个名字是我爸给我起的,挺拗口的,很难记。所以,朋友都叫我方湄。”

她还真缠上我了。

我们从教学楼里出来,走到一块草坪前坐下。冬日的阳光温煦而柔和,高耸的中式歇山顶塔楼已经裹上了一层金色的秋装,草坪上,有不少大人带着自己穿得像个皮球一样正在蹒跚学步的小孩。

“哎,你这个姿势不错,别动,我给你画幅速写怎样?”

没等我答应,方湄已经摊开文件夹,拿出一支铅笔刷刷地在纸上画了起来。

我只好一动不动地僵在那里看着她画。不一会,她就把画好的速写一声不吭地递给了我。

这哪里是速写,分明是一张丑化我的漫画,我从来没发现我眉头紧皱时会有那么难看。

我忍俊不禁。

“你画得不错嘛。我还从来没这么漂亮过。”

“那当然,我本来是要考美院的。”她也笑了,拿过给我画的漫画看了看,一把撕了。“开个玩笑。”

“怎么没考呢?”我问。

“说来话长。我父亲是画画的,不过他已经死了。前年我考大学之前,在黄山写生时不小心从山上滑了下来。所以,为了安全起见,我母亲给我选了这个只在室内工作的图书馆专业。”

她很平静,好像是在说别人的事。

“我原来也想念这个专业的,当时想,在图书馆工作,可以一直看书。”

“当时,我也这么想,所以无所谓。反正,就是一个工作罢了。谈不上喜欢不喜欢。你说呢?”

我从地上拔了几根草,觉得她说的有点道理。“那倒也是,我原来还想,到中文系可以天天看小说,多爽,可真叫我看起来,才觉得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因为,你不得不看那么多叫人倒胃口的东西,特别是现在的,比如,那些说鲁郭茅巴老曹不怎么样的人就比他们还差。”

“一样。都是顾此失彼。”

方湄家就住在学校不远的一条小巷里。她走在前面,带着我从黑暗的楼梯和走廊摸索着走了上去,然后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屋里的亮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

“你先找个地方坐下来,我来给你弄点吃的。”方湄说完,把手上的东西放到桌子上,脱下套头衫,找了件卡腰的鸡心领的红毛衣穿上,从门后拿出了个鹅黄色的围裙,走到厨房里忙碌起来。

这是一间整洁有序的小屋。墙上挂了几幅小尺寸的山水画。大概这就是方湄父亲的遗作,窗台上,有一盆枝叶纷披的吊兰。我坐下来,打开电视,扫了一下频道。突然,一个知识竞赛的节目吸引了我,因为阳光正好射在电视机屏幕上,我特地走上前去看了看。一个模样严肃的女孩,正充满激情地回答主持人提出的问题。

“植树节是每年的3月12号。”

“回答正确,请为这位选手加上100分。”

随着主持人一个有力的手势,那个女孩面前桌子上的指示灯亮出了100的字样,她兴奋地坐了下来。

这个人不是桃叶,这个比赛也不是桃叶参加的那个什么大学生知识竞赛,而是全国税务系统的一个竞赛。我突然感到有点遗憾。我不知道桃叶在这种场合下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表现,不知是否也像刚才那个女孩一样精神抖擞,斗志昂扬。

“先吃个苹果。怎么,你也对知识竞赛感兴趣?”

“不,随便看看。”

听到方湄略感惊讶的声音,我把频道转了过去。方湄把削好的苹果递给了我。

“我妈最爱看这种节目,每星期无论如何也要看一次,她还劝我看,要我多学点知识,我一看就笑了,都是些什么知识呀,家长里短的,真是弱智。”

方湄从厨房里探出头来。

“你说是不是?吃辣椒吗?我可以给你炒个辣椒香干。”

我点点头。看来,方湄和桃叶还真不一样。

过了一会,方湄打开厨房的门,把炒好的菜一个个端了出来。除了辣椒炒香干外,她还炒了个鸡蛋和一个小白菜。颜色搭配得很好。

“抱歉,冰箱里没肉了。只能吃素了。”

我拿起筷子尝了一下,味道不错。

“看不出来,你还有这一手。”

“那是,知道我平时没事干的时候干什么吗?我妈逼着我对着菜谱炒菜。她一直怕我嫁不出去。哦,你要不要喝点酒,好像我们家还有一瓶花雕。”

她放下筷子,回头在房间里上下张望了起来。

“不要了,我不喜欢喝黄酒的,而且,我中午一喝酒头就晕。”

“其实,我倒能喝一点的。既然这样,那就下次吧。”

吃过饭,方湄到厨房里收拾餐具。我站在窗前,下意识地掏出香烟,准备抽一支。可突然想到地方不对,拿着烟犹豫了一下,又把香烟放了回去。

“知道我为什么讨厌抽烟吗?”

方湄可能看到了我的举动,觉得很可笑,就主动问我。

“不知道,大约女孩都不喜欢闻烟味吧。”

“那倒不一定,我就很喜欢闻。我父亲也抽烟,小时候常用烟喷我,逗我玩。所以,现在,我一闻到烟味,就很难过。好了,不说这个了。你要实在想抽,抽一支也可以。”

“不用了,我也是随便抽抽,没有瘾的,就是从今天开始一支不抽也没关系的。”

我说完,从口袋里掏出香烟和火机,扔到了窗外的一条小路边。

“喏,你看,我现在就把烟戒掉。”

方湄这次是真的吃了一惊,她没想到我会这么干脆,说到做到。实际上,在一分钟之前,在没听到方湄说她父亲的事时,我也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做。

两个人在一起,时间过得很快。方湄给我冲了一杯很浓的咖啡,这次,还放了糖。在午后的阳光下,我和她一起坐在阳台的高凳上,望着窗外小路上来来往往的人,不时还传来丁丁自行车的铃声。

天空的高处,有着一种冬日特别的深蓝色。一切都显得明亮,安静和闲适。方湄坐在我身边,过了一会,她好像想起了什么,就从凳子上跳了下来。很快,从室内的录音机里,传来了那首《走过咖啡屋》轻快的曲调。我回头看方湄,她正端着咖啡杯歪着头看我,似乎想从我身上发现什么。我不好意思地端起咖啡杯,向她笑了笑。她抬起头,举起杯和我碰了一下。

“你这是先苦后甜。”

“那要感谢你,要是你还想让我喝苦咖啡,我也只好喝了。”

“看不出来,你这人还嘴还挺甜的。”

“哪里,是你的咖啡甜。我只是随遇而安罢了。”我说。老实讲,这倒不是恭维之词。有那么一会,我很希望这一刻能够持续下去。

方湄可能也产生了相似的想法,所以,当我看到夕阳西下,准备离开时,她居然把我一直送到了楼外的那条巷子口。我敢肯定,如果不是门没有锁,她说不定会把我送到宿舍。

周末,高前叫我和他一起去大胡子家一趟,说大家很长时间没见面了,大胡子很想和我聚聚。刚好,桃叶还没回来,我就同意了。

大胡子的家在夫子庙,下午,我和高前冒着寒风骑着自行车穿越了大半个南京,才赶到了大胡子家。我很奇怪大胡子今天没有到音像店站柜台,高前说,这两天正在扫黄,公安局的,还有什么工商局的朋友,也都三天两头来他的音像店乱翻乱找,非要让他弄几盘黄带,一来自己可以借机看一看,暗爽一下,二来也可以当成扫黄的战果上报,混点奖金什么的。他懒得搭理,可又怕惹麻烦,索性关了门,打算在家好好休息几天,等这阵风头过去之后,再开业。

我们推门进去时,大胡子正在他用来招待我们的那间小屋里撅着屁股擦铺在地上的草席,从墙角的两个深沉的大音箱里,传来列侬的那首节奏舒缓的《想像》。一侧的墙上,还是挂着列侬的那副戴墨镜的招贴画,另一侧靠墙的书架上,各种各样的磁带从地上一直摆到天花板。

“你们可以进来了,我已经擦完了。”大胡子站起来,对我笑了笑。

“张生,你小子可真是重色轻友啊。是不是嫌我这里的女人不漂亮,才不来的?”

“哪里,我是怕桃叶被你迷住。到时候赔了老婆不说,朋友也做不成了。”

“有那么严重吗?”高前笑嘻嘻地拿起一盘磁带说,“这不,列侬正在唱呢,要大家都成为兄弟姐妹。”

“所以说才是想像嘛。”我说。

大胡子也被我逗笑了。我问还有谁来。大胡子说,还有几个女孩很快就来。

“绝对漂亮。”

他这话只能听听。要是当真了,非让你捶胸顿足不可。我以前见识过他的审美观,他叫来的女孩,不是那种省摔跤队膀大腰圆的女运动员,就是那种从鼓楼医院偷偷跑出来的骨瘦如柴的女病人。这也怪他,不管谁去他那买磁带,他都表现得非常热情,尤其是对女孩,他不仅主动向她们普及摇滚乐知识,还主动打折,弄得很多女孩都觉得他是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既懂音乐又有爱心,都被他迷得不行。他也来者不拒,而且,他还总能从女孩身上发现她们的优点。所以,这些女孩也甘愿被他驱使,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只是,其中真正的美女倒很少见到。当然,用大胡子的话来说,这是我的审美观有问题,不能欣赏那种自然的或自在的美。

不过,也要承认,今天来的三个女孩的确漂亮。我尤其中意那个看起来年龄稍大的女孩,她话不多,非常娴静,有着一双细长漂亮的眼睛,留着整齐的短发,侧着身子抱着一个毛绒垫子,坐在草席上微笑着和我们聊天,一点不像那两个来自艺术学院的女孩,叽叽喳喳的,一会要看录像,一会要听歌,忙个不停。

她一进门,高前就把她介绍给了我,告诉我她叫佳佳。接着大胡子又把那两个打扮得像双胞胎一样的女孩介绍给了我们。

我们一起听了一会音乐后,大胡子自告奋勇拿起吉他给大家弹唱了U2的《我至今也没找到我想要的》,这首歌本来是有点声嘶力竭的,结果被他唱得温情脉脉,惹人怜惜。我则断断续续地演奏了刚学会的《鸽子》,那琴声给人的感觉就像鸽子折断了翅膀似的。高前在旁边像个主持人一样,打趣我糟糕的演奏水平,不时引来一片笑声。

看看外面的天色已晚,大胡子提议,大家弄点什么吃吃。那两个很像双胞胎的小姑娘一个提议吃饺子,一个提议吃馄饨,也不知道究竟意欲何为,因为,无论是包饺子还是馄饨,都很麻烦。最后还是高前一锤定音。他对这两个可能是想显示自己个性的小姑娘说,还是让大胡子炒两个拿手菜算了。因为,大胡子的烹调技术十分高明,就是他把桌腿做成菜,大家也会一口不落地把它吃掉。这当然是溢美之词。实际上,大胡子最擅长的是煮方便面和西红柿炒蛋。不过,为了对付那两个麻烦的小姑娘,我也只好假装同意了。

事已至此,大胡子自然也当仁不让,马上派发任务,谁去买菜,谁去买酒,俨然一副精于此道的样子。我和佳佳被留下来择菜。大胡子出门时,朝佳佳的背影努了努嘴,高前也向我示意了一下。我这才反应过来,今天把我弄到这里,很有可能是这两个家伙有意这样安排的。他们已经看出了我对佳佳有好感,故意把那两个蒙在鼓里的姑娘支开,给我们留下一个空间。

把这几个人送出门后,我和佳佳也在厨房里忙了起来。

我问她的全名是什么,她说叫周佳音。我本以为一开头她就会主动和我聊下去,谁知她说完后却嘴巴一闭,继续用刀往碗里削起西红柿来。我只好又问她在艺术学院学什么,她说是小提琴,我看了看她的手,果然修长。我对她说这名字很好,很适合她,她笑了。

“你的名字也不错嘛,刚才高前介绍你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崔莺莺在哪里,赶紧到处找人。”

我也笑了。

“这不是我的原名,是我过去写东西时用的笔名,朋友们叫熟了,真名倒没人叫了。”

“是吗,那也许是你和这些朋友交往的时候,比较适合这个名字。换一个场合,和不同的人在一起,你自然就会用那个名字了。”

这我以前倒没想过。

“有道理,我也有这种感觉,好像名字不一样,人的感觉也不一样,有时甚至觉得连自己的脸都发生了变化。就像买了件新衣服似的,刚开始的时候我还真有点不习惯,总感觉是另外一个人的衣服,怎么穿也不贴身,过了很长时间以后,我才慢慢适应。”

“这还是轻的,有一次我都觉得我和那个自己都不是一回事。”

“我懂,是那种游离出来的感觉,好像灵魂出窍,能看到那个叫自己的身体。那我叫你哪个名字?”

“既然你问我的全名,那就叫我的全名好了。”

“不,我这个人喜欢和别人不一样,既然他们叫你佳佳,我就叫你佳音吧。”

“你这个人还真有点意思。”她把刀放下来,笑着对我说。

过了一会,高前,还有大胡子分别带着姑娘中的一个赶了回来。看看买了这么多菜,也为了不让大胡子露馅儿,更重要的是我实在不想再吃大胡子烧的那些真的和桌子腿味道差不多的菜,我建议吃火锅。没想到那两个小姑娘拍手赞成,大胡子也如逢大赦,赶紧说上次一个重庆朋友送的火锅底料不错,他特地留了一袋,今天就献给大家算了。高前也立即表示同意。大家就七手八脚地忙了起来。

等一切都搞好,端到桌子上,天已经完全黑了。为了增加浪漫气氛,大胡子不知从哪里找出了几支蜡烛点上。高前把买来的葡萄酒打开一瓶,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空气中立即弥漫起蜡烛燃烧后散发出的味道和葡萄酒的清新气息。

周佳音率先举杯提议为大家的聚会干杯,然后自己一口气喝干了杯中的酒。这让我吃了一惊,听她说话,我还以为她是个文静的女孩,不料居然这么干脆,豪放。我本来还有些犹豫,可看到高前他们也都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也硬着头皮喝光了自己的酒。气氛一下子热闹了起来。大胡子拿起一根筷子,叫喊着,要和人玩杠打老虎的游戏,高前马上起而响应,两个人就鸡虫老虎杠敲了起来,结果高前连败三局,只好认输喝了一杯。那两个小姑娘也迫不及待地向大胡子发起了挑战,接着是我,周佳音,每个人都跳出来和大家敲了一圈。不知不觉,我们就把买的三瓶酒喝了个底朝天。大家都感到意犹未尽。可这个时候外面的商店都已关门,大胡子急中生智,到厨房把炒菜用的几袋黄酒拿了出来。

我们全都发出了一声欢呼。

半夜,我醒了过来。努力回忆了一下,只觉得酒醉前的印象一片模糊。记得似乎是我最先倒下来的,当时朦朦胧胧的,好像是高前和大胡子把我架到了隔壁的一间卧室,然后把我扔到了席梦思床上。

我转过身,借着从窗帘透过来的一丝月光,看到周佳音正和衣躺在我身边。她大概也觉出了我的响动,睁开了眼睛,伸手把床头的台灯扭亮。

“你醒了,好点没有?”她打了个哈欠,坐了起来。

“好多了。他们呢?”

“可能还在玩吧。”

我侧耳听了听,隔壁的房间里确实还有嬉闹声,他们好像是在拱猪。

“要不要喝点水?”她拿起一个杯子转身问我。

“我自己来吧。”我掀开被子,想从床上下来。

“不用了,他们让我照顾你,总要表现一下才好。”

她无声地笑了,露出了一口漂亮的牙齿。

我接过了水,喝了几口,感觉喉咙已不是那么干燥。

她也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然后坐到了我旁边。

“你是不是很少这样玩?”

“是,偶尔,”我说,“不过,挺开心的。”

“我也是。”

“你是高前的朋友?”

“算是吧。今天就是他叫我来的。”

“哦。”我沉吟了一下。

“他说你和女朋友在一起做事时没成,很痛苦。”

她含笑盯住我的眼睛。我躲开了。感到不知说什么才好。

“不要不好意思,再做一次就行了。”

我不知道她这话是什么意思。谁知她把杯子放在地上后,就开始一件一件地脱衣服,直到剩下粉红色的*和三角裤才停下来。然后,她问是自己脱还是让我来。

看到她转眼间把自己弄成了个比基尼女郎,我还真有些手足无措,我想了想,说还是自己来吧。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她听到我这句话,一下子笑了。

“你还很幽默嘛。”

“有点,要不,高前也不会让你来安慰我了。”

“那倒也是。”

看我已经脱得差不多,她反手去解自己的胸衣。我拦住了她。

“算了,不用了。我感觉还是不行。”

“是吗?和那次一样?”

“不,不一样。上次还有感觉,只是感觉太强烈了点,没控制好,这次干脆一点感觉也没有了。”我自己先忍不住笑了。“是我的那个不行,和你没关系。”

我侧过身,亲了她的脸一下。她也笑了。

“别客气,这种感觉我也有过的。”她起来,问我是不是要加点水。我点了点头。

她的身材很好,长长的腿优雅而富有*。在昏黄的灯光下,她的皮肤好像蒙上了一层蜜色的光芒。看着她光着脚若无其事地在房间里行走,我感到这一切很不真实。

“你真漂亮。”我接过茶杯,由衷地赞美道。

“很多人都这么说。我开始都有点不敢相信。”她抿了一口水。

“因为,我总觉得自己的腿太长了。”

“现在呢?”

“觉得,怎么说呢,觉得也就是一种类型,好比鹭鸶鸟,漂亮与否都没什么吧。”

“精辟。”

“哈,怎么你们都这么说。高前也这么说过。”

我们碰了一下茶杯。茶杯清脆地响了一声。

天快亮的时候,因为周佳音说她今天还有事,我就和她一起早早地起了床。经过客厅时,我看见大胡子和高前,还有那两个姑娘都东倒西歪地裹着被子躺在地上。电视机还在发出啦啦的响声,模糊的画面上,有一对男女正在不知疲倦地*。

我回头看了一下周佳音,她也正好看到这一幕,伸出舌头向我做了个鬼脸。

“可望不可及啦。”

她轻轻拉开门,和我悄悄地离开了这里。

我们下了楼。我推了自行车,问她现在去哪里。

“当然是学校了,我不是对你说过我是拉小提琴的吗?”她调皮地伸出手,在空气中比划了一下。

我笑了,有点不好意思。我还真没把她想成一个学生。

“是我不对。向你道歉。”

周佳音跳上自行车的后座时,我的车把抖动了一下,但很快我就扶好了它。早上,警察还没有上班。我顺利地把她送到了艺术学院。

等我回到寝室时,整座宿舍楼还是静悄悄的。连看门的师傅也还沉浸在睡梦之中。我突然感到疲惫不堪。打开门后,一头栽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了起来。

我似乎从来没这么疲倦过,等到高前回来叫醒我的时候,我还以为我只是打了个盹。他拉开窗帘,我才发现,太阳已经西斜。窗外,有不少人已下课回来,门外的走廊上也传来了拍打篮球的声音。

高前点上一支烟,拿在手上也不抽,只是笑眯眯地看着我。

“怎样,昨天晚上体力是不是透支了?”

“没有,你现在让我马上跑个3000米都没问题。”我从床上坐起来,开始穿衣服。

“是吗,那真是可喜可贺,这回没再紧张了吧?”

“一点也没紧张。不知怎么搞的,这次我反而怎么也紧张不起来。”

高前有些摸不着头脑。

“上次是身体不行,这次是意识不行。没感觉。我现在才知道,意识才是关键的。就像踢足球一样,没意识,身体再好也没用。”

“看来,你还真有不少障碍。你总不至于觉得佳佳太漂亮了吧?要不我给你分析一下,看看你哪个地方出了问题。”

“不用了。我自己知道毛病出在哪。”我对高前笑了笑,从上铺跳到了下面的桌子上。

“怎么样,和我出去跑几圈?”

“不去了,”高前伸手捏了捏自己的额头,“不管你昨天累不累,我可是为你鞍前马后的累坏了。找个时间请我吃饭吧,对了,还有大胡子。他也是个好心人。”

“那两个小姑娘呢?”

“她们?她们只是群众演员,已经很开心了,就算了。”

元旦过后,我本以为桃叶会回来。可没想到连她影子也看不到。不过,我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桃叶走之前曾对我说过,她长这么大还没去过北京,借这次机会要在北京住几天,好好玩玩。说不定,这些天她就在故宫、颐和园这些地方流连忘返。

一天,在看电视时我注意了一下天气预报,才发现北京最近的天气很糟,这几天一直都在下雪。我不禁为桃叶担忧起来,这样的天气对旅游来说,实在不是很理想。不过,我又想,这也许给从没到过北方的桃叶提供了一个难得的看雪景的机会。

南京虽然也下雪,但下到地上,就化了。

第二天上午,我到系里去取信。看见穿着一身蓝色牛仔服的方湄正拿着一叠请柬在那一排像蜂巢一样的信箱前忙碌。我叫了她一声,她回头,看见是我,高兴地从手里的请柬中抽出一份递给我。

“拿着,免得我再找你的信箱了。我眼都找花了。”

“有什么事,这么大张旗鼓?”

“你先看请柬,我还有几份没投呢。”

我从信封里抽出请柬,打开看了看。原来是她们系明天晚上要搞个新年联欢晚会。

“怎么不贴张海报,这么麻烦干吗?”

“海报当然要贴了,这样做只是为了保险。不然,万一海报被人盖住了,我们就真的白忙活一场了。”

方湄把最后一份请柬投进信箱,拿起放在地上的红色背包,抓住我的胳膊就往楼梯口走去。

“可把我累坏了,我今天上午跑了六个系,投了多少份请柬?让我算算。”

她停住脚步,扳着手指头数了起来。

“好了,现在不是完了吗,还数它干什么,你是不是没送够,还想再送几份?该不是你也有节目吧?”我开了个玩笑。

“你怎么知道?我有一个配乐诗朗诵的节目。”方湄瞪大了眼睛。

“朗诵谁的诗?”我歪打正着,趁机追问了一句。她很快反应过来,狡猾地向我笑了笑:“这个,到时候你来了就知道了。”

高前本来对这类活动兴趣不大。可经不住我鼓动,最后还是被我拉到了俱乐部。我们到的虽然不晚,可俱乐部里却已熙熙攘攘坐满了人。我和高前只能从一侧的过道走进去。高前一边往前挤,一边和熟人打招呼。有个家伙喊了高前一声,远远地甩过来一支烟,高前居然在人丛中伸手接住了它,然后连连挥手致谢,弄得像是黑社会的老大来了一样。舞台上,几个穿着陕北农民短褂、把长发扎在脑后的小伙子正在摆弄自己手里的乐器,电吉他、贝斯、键盘,还有架子鼓的声音响成一团。一些工作人员在上面来回穿梭,调试音响。我看了一下,在这些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并没有方湄的身影。

在大家的起哄声中,主持人终于宣布联欢晚会正式开始。第一个节目就由台上的乐队开唱。这个乐队是从工学院请过来的,可能乐队的成员小时候都爱吃泡泡糖,所以乐队的名字就叫“泡泡糖”,乐队在南京高校里小有名气。果然,他们不负众望,上来就唱了一首崔健的《一无所有》,台下立马就有人跟着吼了起来。先声夺人之后,他们勇气顿生,又演唱了几首自己作词作曲的歌,可惜效果不佳,传来一片嘘声和口哨声,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又回到老路上,翻唱了约翰·丹佛的《村路带我回家》和《高高的落基山》,这才重新赢得了一片掌声。

接下来,几个负责剧务的人抬来了一张课桌,并在上面摆了一只小板凳,一个穿着黑色套头衫的艺术学院的小伙子拿着一把木吉他坐了上去。俱乐部里很快静了下来。他熟练地调试了一下琴弦,扶了扶麦克风,也没说什么话,就直接演奏了起来。他显然是此中高手。演奏的曲目先从《雨滴》开始,在短暂的几小节序曲过后,滴滴答答的雨声就似乎从天而降,那圆润的琴声几乎把每一滴雨珠都打磨得晶莹剔透。接着,他又弹了《月光》,最后是《西班牙斗牛曲》,频繁使用的轮指和嘈嘈切切的琴声相得益彰,让人如痴如醉。可能是今天借来的音响不错,他切弦和换把的声音也清晰可闻,更给现场营造了某种生动的气氛。所以每次等不到一曲终了,只要听众觉得精彩,忽大忽小的掌声就会热烈地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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