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零晨,在欢乐的气氛下结束一天的工作。出到大厅,看到两个熟悉的人影,那是我的两个好友兼室友,她们来接我下班!
我的工作,是在一家麦当劳餐厅当服务员,每天六到八个钟的上班时间,但是上班的时间却是不定的,一天二十四小时,每一个钟都会有人上班,每一个钟也都会有人下班!那天,我上的是晚班,四点到十二点。我的两个好友,在同一个城市上班,但是工作不一样,上班的时间跟地点也不一样。

我跟婷以前同是在麦当劳上班,只是她到后来换了工作,也在附近找到了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而凌若是婷的朋友,就这样,我们三个经常在一起玩,最后也就同住在一起。转自:

三个人挤在一间小房子里,我们的第二个家,叫做“小房子”那是凌若跟婷取的,后来我也就跟着她们一起叫。“小房子”里面有两张床,我自己一张,她们两人一张,凌若是后来住进来的,她是婷的知已,所以她们两个睡同一张床。婷是先认识我的,而凌若是在一次工作上跟婷结交成好友的!但是她们两个的感情却是无人可替代的。

凌若是个很细心的人,很会照顾人,也很会体谅别人!听婷说,她之所以会跟凌若成为好友,是因为在她们刚认识彼此不久时,婷脚受伤了,要开刀,婷是外省的,家人都不在这边,而凌若那时知道后,就一直陪着婷,帮她买菜,做饭,婷说,凌若以前从来没做过饭菜的,但是对婷,却像一个母亲一样,什么都帮她。从一楼背到八楼,婷动手术时,凌若也一直陪着婷,甚至在手术室时看着婷,陪着婷!那段时间,凌若请了几个星期的假,一直陪着婷到脚差不多好了才回到工作上!之后,婷跟凌若就成了知已!

而我跟婷之所以住一起,是因为当时我们都在找房子,在餐厅里刚好我跟婷比较谈得来,婷上早班,我上晚班,我们的工作不是婷接我的班,就是我接婷的班!婷是个比较容易相处的人,就这样我们成了工作上的好伙伴,也因此成了好朋友!我是一个不善于言谈的人,我之所以跟婷成为好友,是因为她有一张不管遇到什么事都是微笑着的脸,还有她的平易近人!

凌若很喜欢吃麦当劳,当她无聊时就会去买一杯可乐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认识我跟婷之后,她去的机率就更频繁了,经常都会去等婷下班,那时的我真的很羡慕她们两人有如此纯真的友谊。

有时凌若跟婷下班后也会去找我,等我下班后三个人一人买一支冰激凌吃着一起回家,不过大部分都是三人你追我赶地回到宿舍。我大部分上的都是晚班,等我下班时已经是零点了,回到“小房子”后,刚倒在床上,又被她们拉起来,不是吃夜宵就是在到附近广场吹风聊天,虽然工作了一天很累,但跟她们这样一起,却一点也不觉得累了,心情不好也丢到一边去了,跟着她们一起疯,一起聊天,日子过得特别快,那时的我是快乐的!她们也是快乐的!

快乐的日子总是不长,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有一段时间,婷跟凌若发生了点小予盾,后来的事我也就不清楚了,凌若走了,“小房子”剩下我跟婷,没有了以前三个欢乐的笑声,也没有人再把我半夜拉起来吹风聊天了。“小房子”变得很清静!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婷的身边多了很多朋友,一些很会玩,喜欢泡吧的朋友。每天零晨两点到五点,我总会被开门声吵醒,婷白天上班,晚上就跑到酒吧,她很会喝酒,也比以前更爱玩了,我跟她的距离也越来越远了,现在的她一天不上酒吧,就闷得慌,每天半夜都是一身酒味回来。用钱也不比以前了,以前她会按时交房租,但是自从凌若走后,她就把用来交房租的钱拿去做头发,买衣服,三天两头就换一个发型,换一次又是几百块,衣服越穿越短。交房租的钱也就一拖再拖。至于婷,我也不再管了,我跟她,也从以前的无话不说,到无话可说,她忙她的,我忙我的,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两人,似乎已形成陌路!

后来我辞职了,休息了好长一段时间,白天大部分的时间都呆在学校里,因为我知道,要想找一份好的工作,就要有一定的本事,有自已的特长,我很努力,很积极地上课,希望自己不再颓废。希望下一个站点是我一直期待着的。

现在,来到了这里,也找到了另一份工作,但是却找不到从前的快乐!

怀念!每一天,我都会想起那一段快乐的时光,想起那两位我曾经的好友,她们是否也跟我一样怀念,一样想念从前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虽然已没有联系了,但是你们在我心里依然是最好的朋友!

婷:还是经常到酒吧吗?有没去上课?明年可以拿到毕业证了吧!真心地希望你过得好!

凌若: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无聊了吧,一个人也可以好好的,还是在细心地照顾身边的朋友吗?希望寂寞的时候偶尔会想想我,除了婷,我也一样可以跟你分享快乐与忧愁的!

我与小珊相识于10年前,那时我们都16岁,花季般的年龄赐予我们修来的缘分。我们从不同的中学考入同一所高中。

记得开学的第一天,我们被安排为同桌。当时小珊很内敛,戴一副近视眼镜,静静地坐在我身边,不言一语。而我也是个不活络的人,只是被动着等待身边这位女孩主动开口。然而,小珊一直固守她的矜持。多时后,我按耐不住,终于鼓起勇气先开口:你叫什么名字?我以为她会直接回答我。没想到,她居然掏出一本教科书,在书的第一页上写下了自己的闺名,然后拿给我看——周晓珊。她的嘴角间终于露出腼腆的一笑。这一笑,是我见过最美丽的笑容。以至于多年以后,她的抿嘴一笑一直印在我的脑海里,时时吝啬地拿出来回忆一下。

小珊很漂亮,白里透红的脸蛋上嵌着一双莹亮剔透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薄薄的*,高挑的身材。上学时,因我们集体穿校服,以至于掩盖了她许多美丽。

以后的日子,我们融洽地相处着,同时也培养了我们一生的同窗友谊。

升入高中,我的学习成绩落在了后面,即便自己再用功,收益也不大,而小珊属于冰雪聪明的类型,即便不用功,成绩也可维持中游。

高中二年级,我因学艺术专业而分到文科班,小珊则留在了原来的理科班。从此,我们见面相处的机会少了很多。紧张的学业,冲刺的高考。那期间,我好象已经遗忘了这个默默的女孩。只是毕业那年,小珊带了相机,要与我拍照。我才意识到,她始终挂念着我,珍惜着我们的友谊。

毕业那年,我们的心都无比疼痛。

小珊考上了远在湖南的大学,而我则留在了本市就读。从此,我们开始天各一方,只有偶尔某年的假期她回老家才有可能小聚。

我去她家玩,小珊仿佛就是我的小工,我要洗脚,她就会帮我烧水;我要吃饭,她就会给我做柿子炒鸡蛋;我要唱歌,她也会给我连上自家的卡拉OK。

这一切,都是小珊为我做,直到现在,我都未曾为小珊做过点什么。

大学毕业那年,我的独唱音乐会紧张而隆重的筹备。我第一时间告诉她,要她一定来为我捧场,欣赏我多年获得的成就,与我一同分享收获的喜悦。可音乐会那一天,我失望了,小珊没有出现,她因种种原因没有来。当时我并不顾及是何原因,只知道一味的生气,甚至气急败坏。心想我这么重要的音乐会,也许一生只有一次,我最好的朋友即便上刀山下油锅来参加都是应该的!何况她还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听不进小珊任何解释,甚至根本没有主动问为什么没有来的原因。就一条信息发过去:不要联系了!我不曾想到,这一次对小珊的伤害究竟有多深?从那以后,我们许久没有再联系过!

多年以后,我反省自己:我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从来没有主动替别人着想过,从不懂得宽容与谅解。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的不成熟。得知小珊去了北京,心里终究有点疼痛。小珊那张永远清纯脱俗的脸居然几次出现在我的梦境里。梦里有小珊的微笑。我们真的诀别了吗?

终究有一天,当小珊再一次出现在我的梦里,穿着一席白裙的她是那么清晰,那么美丽。早上醒来,我发现枕头上流下了一小块阴湿,那是我为小珊在梦里流下的泪。

我终于不顾一切,在校友录上查找到她在北京的手机,不顾任何所谓的面子。发了一条短信:小珊,你还好吗?

从那以后,我们又恢复了往日的友谊。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了上海,小珊和男朋友福军依然在北京工作。当初,她第一次把福军带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就为她高兴,福军是个开朗热情又善良包容的好男孩。如今,他们彼此依然珍惜着对方,精心维护了7年的感情,已准备明年正式步入结婚的殿堂。我真为她高兴!更忠心地为他们祝福!

再次重逢,我们彼此都说对方一点没变,性格和气质还和上学的时候一模一样,唯一随着岁。

月而改变的就是我染了头发;而小珊烫了头发。她还是那么安静,但比上学的时候爱笑了。照相的时候总是一脸开心的笑。每次小珊优雅地伫立在照相机前准确留下她的倩影时,我就会直直地望着她,眼前的小珊不远千里来到我面前与我重逢,这个美丽的女孩是我此生最好的朋友。我是多么想一直这样看着她,看着她熟悉的身影,熟悉的面庞,熟悉的微笑。忽然顿悟,真正的友谊也如爱情一般,无论何时,只要再次重逢,都会日久弥新。

把生命中最真的那一点情毫无保留地给一个同性朋友,是多么难得!珍视的朋友,恰恰因只如初见,才能够一生。

一聚就注定终究一别,我们在福军的面前笑着拥抱告别。当我坐在回家的公交上时,收到了小珊的短信:“好多年没见你了,感觉还晃如昨日,好亲切,很想你。祝福你一切都好,永远幸福。”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你是我唯一最好的朋友,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然而,这就是生活。”

第二天小珊走,我没有相送,只是发了一条短信,希望她在北京一切都好,永远为她祈祷祝福!

水相逢话友情

那年,在报上发了一篇随笔《走近音乐》,说的是我听过无数遍的,奥地利作曲家约翰·施特劳斯的圆舞曲《蓝色多瑙河》之后的些微感受。没隔多久,家里的电话铃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本地的号码。一听,女声,甜甜的京腔京韵。我在芜湖的亲朋好友中并没有外地人,都是用本地土话对话的,估计是拨错了号。即如报社责编唐玉霞女士向我约稿,也是用一口极为婉转动听的芜湖话,我知道她老家是裕溪口的,当场就赞为此乃“燕啭莺啼之声”。

对方说找先生,正是在下。正诧异她如何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她主动说是通过报社的熟人打探到的,因为喜欢古典音乐,周边又没有懂的朋友,便萌生想和我聊聊的意愿。我是个性格颇为内向的人,别看在纸上下笔千言,在陌生人尤其是女性面前却是话语不多的人。可是,也不能拂了人家的好意,只能回说懂音乐是谈不上的,爱好而已,如果有兴趣可以互相切磋。

自此,我俩天天在电话里交谈一般情况下都是她在晚上先打过来,那是她值夜班的空档时刻。我早已不在职了,任何时候都无所谓的。谈的无非是古典音乐和作曲家的那些事儿。也谈了她的情况: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分配到某化工企业教育科执教,爱人是同单位的。那年头化工行业不景气,下岗在家,自己找到一家幼儿园毛遂自荐,当了幼教。我忽然醒悟到她那一口纯正的普通话。有了收入手头仍然拮据,因为她有一个上大学的儿子,又托人在报社当起夜班校对。我又明白了她能很快找到我的电话号码的缘由。

期间,通了几封信。她的字迹清秀且洒落。这样过了个把月,我俩都产生了想见上对方一面的念头。那时没有互联网,没有QQ,没有MSN,没有视频,见面只能选择具体的地点。因为都喜欢看书,便定在春安路的新华书店(现在好像变身为咖啡馆了)二楼,她约定不见不散,如果书店打烊,那最后出门的肯定是她。

说实话,单独和一个陌生女子见面,这辈子也就有过两次。第一次是和苏州的一个文友见面,那毕竟还交换过相片,具体经过在散文《落花时节初逢君》里有过详述,不再赘言。第二次是和初恋时的女友,风姿绰约的她,令人有惊鸿一瞥的感叹。可,这次既没看过对方的影像,也没约定衣着打扮,在茫茫人海里如何准确定位呢。

我尴尬地枯坐在书店二楼的长椅上,胡乱地翻着一本信手拈来的书,时不时抬头掂量着朝我走来的每一位女性,脑海中想象着她该是如何的一个人呢。等人的滋味总是漫长的,我否定了一个又一个来者,她们都不是我想象中的人。其实,我也不知道她到底应该是怎样的人。还是埋头看书吧,让她来识别我。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我感觉到有一袭黑色长裙轻盈地飘了过来,停在我面前。我慌乱地站起身来,无意中把那册书掉落到地下。她慢慢地弯腰蹲下去,瞥见了她高高盘起的发髻,很时尚的那种。她双手拾起书,奉还,说:“是老师吗?”。天哪,我学历没她高,怎敢枉自称大,而她倒是货真价实的老师。定睛细看,挺娇小玲珑,好像就是我向往中的那种女性。此地人杂不是说话的去处,和她走店就近找了一家茶馆坐定。

她挺健谈,弥补了我口拙的缺陷。那天,她谈了初恋时的情形,说起上名牌大学的儿子,聊了也在打工的丈夫,当然,谈的最多的还是音乐。我问她最喜欢的乐曲时,她不假思索说是圣桑的《天鹅》。这的确也是我经常欣赏的音乐之一,十分动听,回味悠长。她反过来问:“你呢?”我说是舒曼的《梦幻曲》。常常在夜半无眠的时分,打开CD盒,戴上耳机,反复地听上几遍,在钢琴和大提琴舒缓的乐曲声中渐渐睡去。

我早上有晨起散步的习惯,那条固定的线路正好是她去幼儿园上班的必经之路。

常常会在中江桥畔和她擦肩而过,彼此莞尔一笑,无语。一次,她电话里问我有否关于校对必读之类的书籍,我手头正好有本类似的书,相约第二天早晨桥头会晤时给她送去。我又精选了几盘世界名曲的磁带,一并带上。孰知她没有如约而至,估计走过了头,我也无事径直去了她的学校,传达室的阿姨把她从楼上喊了下来,也引来了几个年轻老师好奇的目光。她落落大方把我送出大门,告辞。

当校对是很辛苦的事儿,下班总是在深夜里。报纸经常改版,校对任务很重,她有时也请我帮忙,推辞不得,也当过几回业余校对。的确很累,每个字都不能放过,眼睛都看花了,就这样还是有漏网之鱼,也就明白报上为什么总有错字出现。

我经常去市里图书馆看杂志,偶尔也会碰到她。我看散文杂志比较多,她喜欢看养生之类的书。有时想聊几句,就会一起下到二楼科技馆去,那里读者极少,不会影响别人看书。

一天她打来电话说厌倦了幼教和校对的工作,辞职不干了要到外地去发展,那里有她一个亲戚开的一家饮食店,邀她去帮忙打理。我很感意外但也无可奈何,便说那要为你饯行了呢,还是去我俩曾经去过的那家餐饮店吧。

那是开在北京东路邮政局斜对面、师范大学旁边的一家冷餐店(现在由于道路的拓展,已经不复存在了)。沿着楼梯直上二楼,店内面积不大,灯光幽微,颇有点小资情调。我们看中它的是音乐,室内流淌着的尽是些抒情的古典乐曲,很合我俩的胃口。“多情自古伤离别”,大家很少说话,我喊来店长,让她放一曲《阳关三叠》。古筝声中我轻轻地吟诵王维的诗句“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饮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我看到她眼里泛着泪花,也就没有再往下念了。我们没有要酒,都不会,就以茶代酒吧,照样能喝出个中滋味来。

屈指算来,有好几个年头没有看到她的倩影了。我也去了遥远的北方。老杜说“人生不相见,动若参与商”,有时候朋友就是这样,萍水一相逢,又各自漂泊异乡,只要彼此心里还惦记着对方,这份友情也就值了,我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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