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另一时空,秦牧有车有房有存款,过着幸福的日子,可以说是一个成功的男人。来到北宋,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让一个赤贫之家摆脱饿饭的困境,不能不说是一个成功,一个很了不起的成功!丁氏虽是泪流满面,却是语气轻松,这是对秦牧成功的最好赞赏,秦牧听在耳里,感觉有点飘。
“娘,再高兴也得填肚子,还是先吃饱了再说。”秦牧劝慰一句。

民以食为天,丁氏大是认可秦牧的说法,嗯一声,点点头,拿起筷子,夹着酱肉吃起来。

秦晓风忙拿起一个馒头,递在丁氏手里:“娘,吃个馒头!”

没有哪个娘亲不喜欢儿子的孝敬,丁氏爱怜的在秦晓风脑袋上抚摸几下,这才接过馒头,就着酱肉吃起来。

秦牧忙去倒了两碗热水,母子二人一人一碗。秦晓风吃着酱肉馒头,畅快无比,嘴里唔唔连声:“哥,你不吃么?”

“我吃过了。”秦牧先是在罗府吃了点心,后又吃了近十个馒头,早就天饱地饱了。

“牧哥儿,你也吃块。”丁氏很是高兴,夹了一块酱肉,递到秦牧面前。

秦牧在另一时空过的是幸福日子,这肉是不缺的,可吃可不吃。不过,不能却了丁氏的这份情义,秦牧张嘴接过,咀嚼起来,蛮有滋味,不得不说宋人的烹饪技术不差。

在秦晓风的记忆中,酱肉下馒头是他吃过的最好食物了,只管张嘴大嚼就是了。把他的吃相看在眼里,秦牧既是欣慰,又是心疼。要是在现代社会,象秦晓风这么讨人喜欢的人儿,肯定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好生活,哪会吃这么多苦头。

母子二人大吃一顿,直到把酱肉吃掉多半,吃了一半馒头,这才满足的放下筷子,不住的打着嗝儿。

“天啊,真能吃!比我还能吃!”秦牧把桌上剩下的食物一打量,暗中惊讶。

肚子一填饱,秦晓风的脑筋就转得快多了,做了两个舒畅的扩胸动作,问道:“哥,你哪来的钱买肉?不会真的把红布卖了?”

他一说话,立时提醒了丁氏,打量着秦牧:“牧哥儿,红布卖了多少钱?”

“没卖!”秦牧的回答大出他们的意料。

秦晓风马上就问:“哥,你没卖掉,那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是呀!钱从哪儿来的?”丁氏附和一句。

秦牧笑道:“不一定非要卖东西才能有钱。事情是这样的,我给你们说。”把到罗府的经过说了一遍。

话音刚落点,丁氏有些不解:“还能这样赚钱?咦,牧哥儿,你甚时间学会打哑谜了?”

“娘,不是我要打哑谜,是罗大小姐聪慧,不需要直说。”秦牧对罗凝香这个聪慧的女子大是赞赏。和这种聪明人打交道,可以省很多口水,有些话不需要说,她也能明白。

一阵冷风吹来,秦晓风给冻得直跳,一个劲的道:“冷!冷!真冷!”

秦牧这才记起还买有御寒衣物,从包裹里取出来,道:“晓风,试下,看合不合身?”

“哇!新衣衫!”秦晓风打量着秦牧手中的衣衫,欢喜无限,一下蹦过来,劈手夺过去,就往身上套。

丁氏忙拉住:“风哥儿,把身上的草脱下来。”

秦晓风这才记起,他身上有厚厚一层干草,手忙脚乱的脱下来,往地上一放,在秦牧和丁氏的帮助下,把新衣衫穿在身上。

“娘,哥,我穿新衣衫了!我有新衣衫了!”秦晓风兴奋的声音在屋里回荡,明亮的眼里闪烁着激动的泪花儿。

小孩子最喜欢两样东西,一是玩具,二是新衣衫。在秦晓风的记忆中,他还从来没有穿过新衣衫,这是他平生第一遭穿新衣衫,这份喜悦岂是笔墨所能形容,激动得一张小脸都涨成了紫色。脖子扭来扭去,不住打量身上的衣衫,一张嘴哪里合得拢。

作为娘亲,丁氏一心想让儿子过上好日子,有新衣衫穿,这么多年来,就是做不到,这是她的心病。如今,秦晓风终于有新衣衫穿了,这让她万分激动,眼泪又涌了出来,不住抹拭起来。

秦牧帮秦晓风整理一下,打量一阵,赞道:“晓风,你穿上新衣衫真清秀,长大了,一定是一个俊小伙。”

“真的么?”小孩子最爱听这种话了,秦晓风眼里闪着异样神采,很是期待的看着秦牧。

秦牧点点头,以不容置疑的语气道:“那还用说!”

“风哥儿,你真的比以前清秀多了。”丁氏也夸赞一句。

秦晓风眨巴着眼睛,眼里满是喜悦:“娘,您也穿上,准年轻呢!”

只要是女人,就喜欢听年轻之类的话,更何况这话是出自爱子之口,丁氏这份喜悦就大了,一个劲的道:“晓风,你也会讨娘的欢心了。”在秦牧的帮助下,把新衣衫穿在身上,脱口赞道:“不冷了!一点也不冷了!”

话里透着一股子喜悦,欣慰,无比自豪的道:“牧哥儿,你比娘能干。来,把你的穿上,看看,是不是俊些。”

秦牧买好衣衫之后,因为要背包裹,也没有穿。回来这么久,没有运动,有些发冷,闻言之下,拿起衣衫进了里屋。

“牧哥儿还害羞呢。”丁氏调侃一句:“还不是娘身上落下来的肉。”

秦牧把身上的破衣烂衫全部脱掉,拿起新衣衫穿上,寒气为这一扫,精神为之一振。系好扣子,略一整理,跺跺脚,走了出去。

“怎么样?合身么?”秦牧问一句。

让秦牧意外的是,丁氏和秦晓风张大了嘴巴打量着秦牧,好象不认识他似的,一句话不说,还一脸的诧异。

“娘,你们这是怎么了?”秦牧不明所以。

“哥,你知道你有多俊么?”秦晓风的声音高亢尖细,仿佛高音喇叭在广播似的。

秦牧大是意外,眉头一挑,问道:“俊?我俊?说笑吧?”

“哥,你等着!”秦晓风甩下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撒丫子就跑走了。

秦牧不解的问道:“晓风,你这是去哪里?”

“哥,我马上就来。”秦晓风的声音远远传来。

秦牧不明所以,只有等着了。不一会儿,急促的脚步声响起,秦晓风端着一个破盆,小跑着过来,把破盆往秦牧面前一递:“哥,你自个儿看。”

朝水盆一望,盆里是清水,水中出现一个浓眉大眼,精神瞿烁的小伙子。宽脸膛,高鼻梁,棱角分明,线条清晰,比例匀称,绝对是一个俊小伙。秦牧脱口就要问“这是谁”,马上醒悟过来,这是自己。

来到北宋后,秦牧对自己的长相还真没注意过,洗脸的时候在水里看见过,胡子拉碴,头发篷松,二十四岁的人,看上去象是三四十岁的大叔。而现在的自己,一下子年轻了十岁,不过二十三四岁的样儿。

“佛要金身,人要衣装”这话一点也没有说错。

唯一的缺点就是去罗府时只把胡子胡乱修了下,头发有些散乱,影响形象。呆了呆之后,秦牧叫一声:“我要看看我究竟有多帅!”

“给!”丁氏把破剪刀递在秦牧手里。

“哥,再剪点,再剪点!”秦晓风把盆子往桌上一放,指点起来。

在丁氏和秦晓风的帮助下,秦牧一通修剪。等到修剪好了,把剪刀一放,用水一照,一下子惊呆了,吃惊的看着水盆,自言自语:“这还是我吗?”

“哥,你太俊了!”秦晓风打量着秦牧,尖叫起来。

把他的神态看在眼里,秦牧只觉这很熟悉,绝对是粉丝崇拜偶像才有的神态。

秦晓风说得不错,秦牧真的很帅。头发一束,胡须一剪,姿容俊俏,甚是迷人,又年轻了几岁,更重要的是容光焕发,精神抖搂,自有一股子活力。

“我真帅!”另一时空的资讯发达,秦牧在电视、网络上见过的帅哥不少,也不得不惊讶于自己的容貌。

说超潘安,赛宋玉,太夸张。不过,要是走到大街上,回头率绝对够高,肯定会引得小女生疯狂尖叫。

秦牧绝对想不到那个被称为“秦傻”的人居然拥有一副傲人的容貌,这是意外之喜。谁不想拥有一副姣好的容貌呢?秦牧惊喜无限,扯起嗓子吼起来:“干坏事有本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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