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外形和狼狗相似,但吻略尖长,口稍宽阔,耳竖立不曲。尾挺直状下垂,毛色棕灰。栖息范围广,适应性强,凡山地、林区、草原、荒漠、半沙漠以至冻原均有狼群生存。
狼者,群动之族。攻击目标既定,群狼起而攻之。头狼号令之前,群狼各就其位,欲动而先静,欲行而先止,且各司其职,嚎声起伏而互为呼应,默契配合,有序而不乱。头狼昂首一呼,则主攻者奋勇向前,佯攻者避实就虚,助攻者蠢蠢欲动,后备者厉声而嚎以壮其威……
狼群总是协同作战,正是因为如此,虽单打独斗狼不敌虎、狮、豹,但狼群可以杀死它们。
狼极有组织与纪律性,狼的跟踪水平在动物界也是一流的,它可以连续数天跟踪目标,直到把猎物杀死吃掉为止。狼也是残酷的,它会毫不犹豫地吃下同类的尸体。而“群狼”组织的杀手比野狼更残酷。一旦对手威胁到自身的安危,非拼个你死我活。
可是,眼前这只已经张开大嘴的“狼”曾救过自己的命。
那只是刘乙斯数十次刺杀行动里的一次,情况与今天有点相同,深秋的一个晚上,一个庄园的私人聚会,被杀者就在中间,委托人花了大价钱,非置他与死地不可。
能够进入这个名叫《奥尔森庄园》参加晚宴的人身份都极高,因为庄园的主人是一个名声显赫的大人物。所以政界的、军界的、甚至连这个城市的最高官员也是嘉宾中的一位,庄园主人与被杀者关系又极好,两人称兄道弟,携手并肩。
《奥尔森庄园》四周戒备森严,到处都是警察与军人,五步一岗十步一哨。
想派人混入庄园基本上没有可能,庄园四周没有可以利用的高建筑。“群狼”基地的人虽然厉害,还没有厉害到可以隐形潜入庄园,如果人的眼睛可以瞒过的话,那么电子眼呢,满庄园那些先进的监视设备呢。老板不傻,他不愿意自己手下的精英去白白送命,即使委托人钱再多,培养一个顶级杀手,是用与这个人体重等量的黄金造就出来的,死一个少一个。
不过,这个世界没有真正万无一失的防备,越是严密的防守最会有漏洞。比如说《奥尔森庄园》四周的防守可以用针插不进水泄不通来形容,可是主人偏偏忘了空中。来自天空的威胁更直接更可怕,可怕的是他们太大意了,因为至今为止还没有人敢驾驶任何飞行物接近庄园,因为庄园里配备有小型防空导弹。
刘乙斯果断建议用小型直升飞机突进去,老板摇摇头,在小的飞机在空中也是大目标,它会有声音,而且天气预报报道,那天的晚上没有云层,晴空万里,又是圆月,回答是绝对不可能。
刘乙斯说:“不利的条件往往会创造出奇迹来,一方可以利用的有利因素越少,对另一方来说越会放松警惕,机会自己就会走出来。”
刘乙斯指着庄园的鸟瞰照片说:“《奥尔森庄园》四周都是树木,晚宴又是在露天广场举办,将非常热闹。这样我们的机会就创造出来了。树木可以成为我们最好的屏障,热闹的晚宴可以掩盖住飞机发动机的声音,我们要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想办法在目标身上安装一个跟踪器,好让我第一时间发现他,立刻举枪射击,然后迅速撤离。等他们反应过来已经晚了。”
老板沉默起来,举棋不定,刘乙斯冷笑一声说:“富贵险中求,‘群狼’的成员什么时候会犹豫不决,这不是老板的作风。”
老板是一个外国人,五十多岁年纪已经是满头白发了,老板平时很慈善,总是笑眯眯的,老板从不独断专行,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当然这个意见一定要对他有利。对于刘乙斯的放肆,老板并不生气,因为刘乙斯有资格对老板这么说话。
老板看了他半天说:“你是我手里的王牌,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我宁可不接这个单。”
刘乙斯回答说:“我说过了,富贵险中求,我们之间有协议,我再替你干五回,干完后你我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就此了结,谁也不欠谁的,我相信老板不会食言吧。”
老板说:“你就这么着急离开我。”
刘乙斯回答:“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不能总是在杀人与被杀之间像一条丧家之犬般惶惶不可终日的活着,我有我的祖国,落叶归根吗。再说了,我已经厌倦了这种杀人生活,想平平安安度过自己的后半生。”
老板点点头:“我敬佩你是一条汉子,决不会食言,富贵险中求,很有意思,我记住这句话了。”
驾驶小型直升飞机的人就是黑人马丁·杰克,所驾驶的飞机是罗宾逊单发双座R22轻型直升飞机。罗宾逊直升机一直以其高性能、优良的可靠性及性价比闻名于世。美国罗宾逊直升机公司所研制的R22保持了在相同重量等级内的包括速度、高度和距离的每一项性能记录。而且它的发动机声音小,最高巡航速度能达到110英里/小时。
作为一个职业杀手,武器是自己的第二生命,没有人能够光凭赤手空拳突出重围,那是小说里写的,人的速度不能和子弹比,子弹出膛的初速是800米/秒,人的最快速度是10米/秒,没等你跑出几步,你就死翘翘了。
R22轻型直升飞机以其可靠的性能与速度闻名于世,刘乙斯很喜欢这类的小型飞机。
狼者,群动之族。攻击目标既定,群狼起而攻之。头狼号令之前,群狼各就其位,欲动而先静,欲行而先止,且各司其职,嚎声起伏而互为呼应,默契配合,有序而不乱。头狼昂首一呼,则主攻者奋勇向前,佯攻者避实就虚,助攻者蠢蠢欲动,后备者厉声而嚎以壮其威……
狼群总是协同作战,正是因为如此,虽单打独斗狼不敌虎、狮、豹,但狼群可以杀死它们。
狼极有组织与纪律性,狼的跟踪水平在动物界也是一流的,它可以连续数天跟踪目标,直到把猎物杀死吃掉为止。狼也是残酷的,它会毫不犹豫地吃下同类的尸体。而“群狼”组织的杀手比野狼更残酷。一旦对手威胁到自身的安危,非拼个你死我活。
可是,眼前这只已经张开大嘴的“狼”曾救过自己的命。
那只是刘乙斯数十次刺杀行动里的一次,情况与今天有点相同,深秋的一个晚上,一个庄园的私人聚会,被杀者就在中间,委托人花了大价钱,非置他与死地不可。
能够进入这个名叫《奥尔森庄园》参加晚宴的人身份都极高,因为庄园的主人是一个名声显赫的大人物。所以政界的、军界的、甚至连这个城市的最高官员也是嘉宾中的一位,庄园主人与被杀者关系又极好,两人称兄道弟,携手并肩。
《奥尔森庄园》四周戒备森严,到处都是警察与军人,五步一岗十步一哨。
想派人混入庄园基本上没有可能,庄园四周没有可以利用的高建筑。“群狼”基地的人虽然厉害,还没有厉害到可以隐形潜入庄园,如果人的眼睛可以瞒过的话,那么电子眼呢,满庄园那些先进的监视设备呢。老板不傻,他不愿意自己手下的精英去白白送命,即使委托人钱再多,培养一个顶级杀手,是用与这个人体重等量的黄金造就出来的,死一个少一个。
不过,这个世界没有真正万无一失的防备,越是严密的防守最会有漏洞。比如说《奥尔森庄园》四周的防守可以用针插不进水泄不通来形容,可是主人偏偏忘了空中。来自天空的威胁更直接更可怕,可怕的是他们太大意了,因为至今为止还没有人敢驾驶任何飞行物接近庄园,因为庄园里配备有小型防空导弹。
刘乙斯果断建议用小型直升飞机突进去,老板摇摇头,在小的飞机在空中也是大目标,它会有声音,而且天气预报报道,那天的晚上没有云层,晴空万里,又是圆月,回答是绝对不可能。
刘乙斯说:“不利的条件往往会创造出奇迹来,一方可以利用的有利因素越少,对另一方来说越会放松警惕,机会自己就会走出来。”
刘乙斯指着庄园的鸟瞰照片说:“《奥尔森庄园》四周都是树木,晚宴又是在露天广场举办,将非常热闹。这样我们的机会就创造出来了。树木可以成为我们最好的屏障,热闹的晚宴可以掩盖住飞机发动机的声音,我们要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想办法在目标身上安装一个跟踪器,好让我第一时间发现他,立刻举枪射击,然后迅速撤离。等他们反应过来已经晚了。”
老板沉默起来,举棋不定,刘乙斯冷笑一声说:“富贵险中求,‘群狼’的成员什么时候会犹豫不决,这不是老板的作风。”
老板是一个外国人,五十多岁年纪已经是满头白发了,老板平时很慈善,总是笑眯眯的,老板从不独断专行,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当然这个意见一定要对他有利。对于刘乙斯的放肆,老板并不生气,因为刘乙斯有资格对老板这么说话。
老板看了他半天说:“你是我手里的王牌,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我宁可不接这个单。”
刘乙斯回答说:“我说过了,富贵险中求,我们之间有协议,我再替你干五回,干完后你我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就此了结,谁也不欠谁的,我相信老板不会食言吧。”
老板说:“你就这么着急离开我。”
刘乙斯回答:“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不能总是在杀人与被杀之间像一条丧家之犬般惶惶不可终日的活着,我有我的祖国,落叶归根吗。再说了,我已经厌倦了这种杀人生活,想平平安安度过自己的后半生。”
老板点点头:“我敬佩你是一条汉子,决不会食言,富贵险中求,很有意思,我记住这句话了。”
驾驶小型直升飞机的人就是黑人马丁·杰克,所驾驶的飞机是罗宾逊单发双座R22轻型直升飞机。罗宾逊直升机一直以其高性能、优良的可靠性及性价比闻名于世。美国罗宾逊直升机公司所研制的R22保持了在相同重量等级内的包括速度、高度和距离的每一项性能记录。而且它的发动机声音小,最高巡航速度能达到110英里/小时。
作为一个职业杀手,武器是自己的第二生命,没有人能够光凭赤手空拳突出重围,那是小说里写的,人的速度不能和子弹比,子弹出膛的初速是800米/秒,人的最快速度是10米/秒,没等你跑出几步,你就死翘翘了。
R22轻型直升飞机以其可靠的性能与速度闻名于世,刘乙斯很喜欢这类的小型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