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天上又开始出现了尖厉的警笛声,不得不说,安哥人的科技探测能力相当发达,那三个斑点狗被杀的讯息已经被这些空中巡警发现,几台飞车迅速地往那个地区飞去。
“快跑,我们现在不安全。”凌云带着灵眼,向着人王镇的方向飞奔。
他的脑海中出现了一行行的字,提示他现在所在的位置,然而,这一个一千年前的智脑所记录的地名与他现在所识的地名根本就不同,所以虽然有地图,对他现在也不起太大的作用。
一天后,他们终于来到了人王镇。
这个镇子并不大,同样有许多倒塌的房屋与楼房,但是总算有相当多已经重新建起,整个镇子看起来还是有些生气的,凌云与灵眼走在那条主街上,这也许是他见过最好的城市了,因为整个C区虽然大,城市虽然多,但是几乎没见过一幢楼房是完整的,多年的战争使那里已经不存在了完整的房屋,而且处于战争中的C区,没有人会愿意花钱去建房子。
街上人来人往,有许多安哥人与安人,偶尔也会出现地球人,凌云觉得有些奇怪:“怎么人类这么少呢?”
灵眼说道:“人类?你是说地球人吧,这个时候地球人一般都在地里种庄稼或者在工厂里工作呢?怎么会这么悠闲逛街!”
“哦,灵眼,知道这个人王镇有当铺吗?”
“知道,我也有些东西正想去卖呢!”
灵眼带着凌云左拐右拐,终于在一个暗黑而破烂的小巷中找到了一家当铺,凡是开这种店铺的人都是有背景的家伙,只见门口站着一个大汉,凌云一见便知道,这是一个生化机械人,只见那人面无表情,发出了金属碰撞一般的声音:“有事内进,无事滚蛋!”
凌云说道:“有事!”
那生化机械人的一双眼眼发出两道红光从他头上一直照到脚下,一边照一边发出同样的金属声:“带有攻击性武器,不过不关我事,那是警察的事,还有一些貌似不错的物质,不过也不关我事,那是老板的事,还有钱,不过也不关我的事,那是强盗或者警察的事情。进去吧!”
那机械人的红光闪过灵眼时说道:“穷!***你就是穷!”
一个长着鹰勾鼻子的人坐在幽暗的当铺里头,有些傲慢地看着这两个‘人奴’,看着他们走进来,只是用鼻子哼了一声,好象连和他们说话都会影响自己的心情似的:“没事滚出去!”
凌云正想发作,灵眼拉了一下他:“尊敬的老爷,我想卖点东西。”
那个倚在那里的鹰勾鼻男人厌恶地向一个伙计挥了一下手,那伙记连忙走进了柜台里面,显然,他知道这种人奴不会拿着什么好东西来卖的,一般也就卖点山货或者在一些旧建筑物处寻得的长满了锈的铁条。
果然,灵眼在衣袋里取出三节手指长的,已经长满了锈的铁条交给那个伙计,伙计想也不想,即唱道:“三节破烂铁条,烂铜破铁,不值一文,不过见你非常可怜,所以老爷赐你一个石币!”
一个石币,这也是地球上独有的钱了,因为在星际中不通行,一百个石币才有可能换一个玉币,一个石币也只买到一个面包。
那伙计不屑地扔出一个石币给灵眼,灵眼接过后一个劲地弯腰称谢,凌云厌恶地一把提起了他的身体对那伙计说道:“叫你们老板与我说话!”
坐在一旁的那个鹰勾鼻抬起头来闪了一眼凌云,被凌云身上的那股气势唬住了,也许这个才是正主?他不敢怠慢,往往会有些大客扮得好象很穷的样子身着破破烂烂的衣服来卖一些贵重物品的。
“我就是老板?你有什么好东西啊?”
凌云从包袱内取出那一套安哥军人战甲,还有三套飞轮放在桌面上:“卖十个蓝晶。”
鹰勾鼻老板的眼睛闪动了一下,拿过那件铠甲翻看了一下,他的手不由得打了一个哆嗦,这可是安哥军官才可以穿的铠甲啊,眼前的这个少年看来不是善类,但是多年的奸商生涯使他不能不如此说:“切!我道是什么宝贝,不过就是一套普通的铠甲,还有这些飞轮,识别不了主人的,我买下也不过是当铁来融化了卖,也值十个蓝晶?”
凌云的眼睛一闪一闪地看着那鹰勾鼻老板,他不做声,因为他心里明白得很,这种铠甲所用的金属不属于地球所有,而是采用了星际的材料做成的,这种东西象石头,又象金属,抗击打力十分强,尤其是对于光波一类的枪械来说有着极其强大的防御力,用这种物质重新融化后制作出来的铠甲已经是有价无市,况且,这也不是他第一次卖这种物资。
看着凌云那闪动的眼睛中带着一丝杀气,老板也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而旁边的小灵眼则被凌云叫出的价码吓着了,他从来也没见过蓝晶,更不相信这些东西可以卖十个蓝晶,他惊恐地拉着凌云的手。
“我最多只出五个蓝晶。”在与凌云对峙了几十秒后,那鹰勾老板终于报出了自己的价来。
“不卖!”凌云把那一套铠甲装回自己的包袱,背在背上,往门外就走。
“等等!”那老板叫道:“小兄弟,你到底想卖多少?”
“十个蓝晶。”
鹰勾鼻显然对这个倔强的少年没有办法了,因为他见了那少年的眼睛是冒出杀气来的,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当铺老板,他当然知道这种人是干什么吃的,所以他眼珠子一转,即说道:“这样吧,我们现在这里没那么多钱,先给你六个蓝晶与二百枚黄晶,还有两套好衣服你看怎样?”
凌云很干脆地说道:“成交!”
鹰勾鼻老板的脸上露出了狡猾的笑意,连忙取出几百个黄晶币与六个蓝晶币放到凌云的面前:“嘿嘿,年轻人你数一下。”
凌云一把把那钱放进自己的那个钱袋子里,然后说道:“不用,告辞。”
说完一把拉着那个看到这么多钱已经呆了的灵眼往门外走出去,那生化机械人见他们从自己身边走过,即说道:“哼,不过就是两个人类,有啥了不起。喂,别扮酷,还有两套衣服呢你们不要?”说完一把从那桌后取出那两套衣服扔出了凌云。
凌云感到暗暗好笑,这机械人可能与那老板有仇。
他们把衣服穿在身上,看起来比刚才那种破破旧旧的样子已经好了不少,尤其是灵眼,他的衣服最破烂,在穿上了这一身衣服后看起来已经好看了不少。
他身上的东西已经卖了不少,一身轻松,只有那把藏在身上的匕首与一袋钱,还有一把电鞭,其实这几天他已经研究了一下那电鞭,他并不觉得这东西好用,唯一的好处就是先把人击晕,从容不逼地劫掠那人的财物。
经过一间酒馆,凌云说道:“我们也好久没喝过酒了,进去看看。”
灵眼吃惊地说道:“去酒馆?不行啊,那里都是老爷才可以去的地方,我们怎么敢进去?”
“废话!什么狗屁老爷?有钱就是老爷,我们现在就是老爷,进去!”凌云一把拉着灵眼,灵眼则哆嗦地跟着他,好象一个土包子进城一样东张西望。
只见那酒馆的桌子后面坐在一个蓝皮安哥人,他只是用眼睛瞟了一眼凌云,其它在那里忙碌的都是一些人类,一个斑点狗打量着凌云,面色非常不友好地说道:“这里吃东西很贵的,你吃得起吗?”
看着这种人凌云心里就来气,他也不理睬他,而是拉着灵眼走到一个桌子下坐好了叫道:“来一盘羊肉,一盘鹿肉,一瓶麦酒。”
斑点狗站在那里,眼睛看着天花,好象没听到他说什么似的,而几个人类伙计也露出了惊奇的眼神来,他们心里纷纷猜测,这个是什么老板,怎么敢进入这个专们招待安人或者安哥人的酒馆吃东西?
“怎么不去给我们弄东西啊?”凌云见那斑点狗没动静,他忍不住叫了一声,而灵眼则全身坐得不自在,他不时用手去扯凌云的手,怕凌云得罪这种人。
“哼!”那安人傲慢地说道:“好贵的,你给了钱再说。”
“要多少钱啊?”
“一个黄晶!”那安人继续说道:“也就是相当于一百个玉币,一万个石币,或者说,你们这一顿要吃的东西相当于一万个面包。”
灵眼吓了一跳,他忙对凌云说道:“我们走吧,我们去别的地方吃,太贵了,吓死我了。”
叮!
一枚蓝晶币出现在桌子上,还在那里打转,凌云轻轻地说道:“记得给我找回九十九个黄晶。”
这时,他见到了那个坐在桌子后面的安哥人的眼睛闪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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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跑,我们现在不安全。”凌云带着灵眼,向着人王镇的方向飞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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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后,他们终于来到了人王镇。
这个镇子并不大,同样有许多倒塌的房屋与楼房,但是总算有相当多已经重新建起,整个镇子看起来还是有些生气的,凌云与灵眼走在那条主街上,这也许是他见过最好的城市了,因为整个C区虽然大,城市虽然多,但是几乎没见过一幢楼房是完整的,多年的战争使那里已经不存在了完整的房屋,而且处于战争中的C区,没有人会愿意花钱去建房子。
街上人来人往,有许多安哥人与安人,偶尔也会出现地球人,凌云觉得有些奇怪:“怎么人类这么少呢?”
灵眼说道:“人类?你是说地球人吧,这个时候地球人一般都在地里种庄稼或者在工厂里工作呢?怎么会这么悠闲逛街!”
“哦,灵眼,知道这个人王镇有当铺吗?”
“知道,我也有些东西正想去卖呢!”
灵眼带着凌云左拐右拐,终于在一个暗黑而破烂的小巷中找到了一家当铺,凡是开这种店铺的人都是有背景的家伙,只见门口站着一个大汉,凌云一见便知道,这是一个生化机械人,只见那人面无表情,发出了金属碰撞一般的声音:“有事内进,无事滚蛋!”
凌云说道:“有事!”
那生化机械人的一双眼眼发出两道红光从他头上一直照到脚下,一边照一边发出同样的金属声:“带有攻击性武器,不过不关我事,那是警察的事,还有一些貌似不错的物质,不过也不关我事,那是老板的事,还有钱,不过也不关我的事,那是强盗或者警察的事情。进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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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正想发作,灵眼拉了一下他:“尊敬的老爷,我想卖点东西。”
那个倚在那里的鹰勾鼻男人厌恶地向一个伙计挥了一下手,那伙记连忙走进了柜台里面,显然,他知道这种人奴不会拿着什么好东西来卖的,一般也就卖点山货或者在一些旧建筑物处寻得的长满了锈的铁条。
果然,灵眼在衣袋里取出三节手指长的,已经长满了锈的铁条交给那个伙计,伙计想也不想,即唱道:“三节破烂铁条,烂铜破铁,不值一文,不过见你非常可怜,所以老爷赐你一个石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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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伙计不屑地扔出一个石币给灵眼,灵眼接过后一个劲地弯腰称谢,凌云厌恶地一把提起了他的身体对那伙计说道:“叫你们老板与我说话!”
坐在一旁的那个鹰勾鼻抬起头来闪了一眼凌云,被凌云身上的那股气势唬住了,也许这个才是正主?他不敢怠慢,往往会有些大客扮得好象很穷的样子身着破破烂烂的衣服来卖一些贵重物品的。
“我就是老板?你有什么好东西啊?”
凌云从包袱内取出那一套安哥军人战甲,还有三套飞轮放在桌面上:“卖十个蓝晶。”
鹰勾鼻老板的眼睛闪动了一下,拿过那件铠甲翻看了一下,他的手不由得打了一个哆嗦,这可是安哥军官才可以穿的铠甲啊,眼前的这个少年看来不是善类,但是多年的奸商生涯使他不能不如此说:“切!我道是什么宝贝,不过就是一套普通的铠甲,还有这些飞轮,识别不了主人的,我买下也不过是当铁来融化了卖,也值十个蓝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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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凌云那闪动的眼睛中带着一丝杀气,老板也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而旁边的小灵眼则被凌云叫出的价码吓着了,他从来也没见过蓝晶,更不相信这些东西可以卖十个蓝晶,他惊恐地拉着凌云的手。
“我最多只出五个蓝晶。”在与凌云对峙了几十秒后,那鹰勾老板终于报出了自己的价来。
“不卖!”凌云把那一套铠甲装回自己的包袱,背在背上,往门外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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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勾鼻显然对这个倔强的少年没有办法了,因为他见了那少年的眼睛是冒出杀气来的,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当铺老板,他当然知道这种人是干什么吃的,所以他眼珠子一转,即说道:“这样吧,我们现在这里没那么多钱,先给你六个蓝晶与二百枚黄晶,还有两套好衣服你看怎样?”
凌云很干脆地说道:“成交!”
鹰勾鼻老板的脸上露出了狡猾的笑意,连忙取出几百个黄晶币与六个蓝晶币放到凌云的面前:“嘿嘿,年轻人你数一下。”
凌云一把把那钱放进自己的那个钱袋子里,然后说道:“不用,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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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间酒馆,凌云说道:“我们也好久没喝过酒了,进去看看。”
灵眼吃惊地说道:“去酒馆?不行啊,那里都是老爷才可以去的地方,我们怎么敢进去?”
“废话!什么狗屁老爷?有钱就是老爷,我们现在就是老爷,进去!”凌云一把拉着灵眼,灵眼则哆嗦地跟着他,好象一个土包子进城一样东张西望。
只见那酒馆的桌子后面坐在一个蓝皮安哥人,他只是用眼睛瞟了一眼凌云,其它在那里忙碌的都是一些人类,一个斑点狗打量着凌云,面色非常不友好地说道:“这里吃东西很贵的,你吃得起吗?”
看着这种人凌云心里就来气,他也不理睬他,而是拉着灵眼走到一个桌子下坐好了叫道:“来一盘羊肉,一盘鹿肉,一瓶麦酒。”
斑点狗站在那里,眼睛看着天花,好象没听到他说什么似的,而几个人类伙计也露出了惊奇的眼神来,他们心里纷纷猜测,这个是什么老板,怎么敢进入这个专们招待安人或者安哥人的酒馆吃东西?
“怎么不去给我们弄东西啊?”凌云见那斑点狗没动静,他忍不住叫了一声,而灵眼则全身坐得不自在,他不时用手去扯凌云的手,怕凌云得罪这种人。
“哼!”那安人傲慢地说道:“好贵的,你给了钱再说。”
“要多少钱啊?”
“一个黄晶!”那安人继续说道:“也就是相当于一百个玉币,一万个石币,或者说,你们这一顿要吃的东西相当于一万个面包。”
灵眼吓了一跳,他忙对凌云说道:“我们走吧,我们去别的地方吃,太贵了,吓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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