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公子竟然走了,这让李父好半天没回过神来,“还以为终于可以办件喜事了呢,没想到还要继续等下去!”十八公子只和李父说他有要事要去一趟京城,和千寻的亲事就先搁着,等他回来再说。可,天知道他到底什么时候回来?
最高兴的莫过于李郁书了,“哈哈,我就说吧,肯定是他看清楚了某人的本质,所以落荒而逃!”他得意得直哼,这回好了,不用担心千寻被人勾走了。她的用处还大着呢,明天还得帮他斗蟋蟀……

只有千寻一脸落寞的坐在院子里的石桌旁,托着下巴抬头望天,“怎么说走就走了呢,早知道不乱说话好了……”

“咦,你跟他说什么了?”李郁书耳尖,听到她的自言自语,于是凑过来在石桌另一边坐下。他还是有些好奇,那十八公子对千寻垂涎了几个月之久,怎么一个下午的时间就突然想通了呢?

“也没说什么啊!”千寻委屈的撇撇嘴,“他本来说他要给我买一辈子桂月堂的甜点,还问我如果他要走,我会不会跟他一起走……”

李郁书一颗心吊到嗓子眼。好家伙,那十八公子竟然这样开口跟这只胖猫求婚。虽然结果没有悬念,但他还是忍不住一阵紧张。“那你怎么回答的?”他问。

“我怕他买一辈子会太累,就说偶尔请郁书你帮我买也没关系,而且他都说要走,自然就不能一直给我买甜点!”千寻蹙眉,“我看他一副很为难的样子,于是就劝他说想去哪里就去好了,别因为要替我买甜点而勉强自己,就算没有他,不是还有郁书嘛,而且我自己也可以买啊……”

李郁书听得头昏脑胀,等明白过来后,不得不开始惊叹造物主的神奇。他一手敲了敲千寻的脑袋,一手摸着下巴,“唔,你的脑袋到底是用什么做的?”

十八公子那两个提问明显是相互独立的,她怎么就能这么神奇的把它们硬扯在一起呢?也难怪十八公子要离开了,要换成是他李郁书,他更受不了!

不过,李郁书还是打心眼里的高兴起来,用力拍拍胸脯,“恩,既然他不要你了,你以后要吃什么我替你去买!”顿了顿,又补上一句,“只限明天一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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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郁书又一次毫无悬念的赢得了斗蟋蟀比试,再一次压垮了孙止青的自信心。他得意洋洋面色如三月春风,可苦了千寻,要呆在一个罐子里和十几只傻乎乎的蟋蟀大眼瞪小眼。

与此同时,十八公子正快马奔在赶往京城的路上,昨天晚上连夜出,整晚不眠不休。途中,十八公子一行人停下来了几支信号弹,然后下马吃些干粮喝点水补充能量。

啃着冷馒头的时候,十八公子突然想起千寻。不知道她现在在做些什么呢?他猜多半是在吃或者睡,又或者正跟着郁书两人无聊的到处晃。虽然仍然有些吃李郁书的醋,但他也看出来,千寻在爱情这方面还真是一窍不通,所以他不担心千寻会爱上李郁书。只是,他也可以感觉出来,千寻对李郁书似乎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虽然可以确定不是爱情,可他分辨不出这种感情是什么。

甩甩头,抛却满脑子小家子气的想法,十八公子笑得有些无奈。掏出一直藏在袖中的梅花枝,等视线落定,他蓦地吃了一惊。本以为枝上的花朵应该枯萎了,不想粉色的花朵依旧傲然绽放着,散出冷冽的清香,生机勃勃,没有丝毫凋谢的迹象。

十八公子凝神,细细盯着花枝,意图找出不同。指甲轻轻划破一片花瓣,带上细细的几颗花粉,这么说,这花不可能是假的,可它为何能离了根也能继续盛开?!正当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眼前却生了一个更为震撼的画面。

那花枝轻轻散出微光,晶莹的花朵煞是好看,可是愈来愈虚幻,最终如同水面的倒影,出微漾的波纹,然后完全消失不见。

十八公子薄唇微张,手指揉了揉眼睛,生怕自己过于劳累而生出幻觉。可是睁开眼,方才拿花枝的手上依旧空空荡荡。长眉微拧,眼中暗沉闪现,他紧抿住唇,不言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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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李郁书过得很惬意,因为他考试合格了的缘故,李父对他的督促也没有以往那般严厉,加之乌云龙也不在,没人逼迫他练功,因此就成日与阿牛他们勾肩搭背四处晃荡,大有市井无赖的趋势。

这里有两件事值得一提:

第一件事,是有关千寻的黑眼圈问题。正当黑眼妆从扬州流传至各地,连京城也愈来愈流行,俨然有成为时尚之巅的趋势时,起源人千寻的黑眼圈却出现了问题。

某日清早,李郁书一睁开眼睛,就见到一位美丽无暇的白衣少女立在床前,由于昨晚做了某种特殊的梦,他一时分不清自己究竟是梦是醒,只觉得那少女脸上傻咧咧的笑容分外熟悉。

一直等到那少女开口,李郁书才蹭地一下明白过来,原来是千寻。

“死猫,干嘛乱闯我的房间?”李郁书抱紧被子,面色通红生怕她看到某种可疑的痕迹。这倒是他多虑了,就算让她看到,她也不会明白,顶多以为有水泼到床上了。

“我突然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千寻拧了拧眉,满脸严肃,“你说十八公子,呃,不,是念贞,你说他是不是因为讨厌我了才走的?”

李郁书以手抚额,心想真是好重要的一件事!

“是啊是啊,你终于现了,真不容易……”他无力的回答。

“果然是这样的啊……”千寻眼睑低垂,一转身便消失在房中。

李郁书条件反射的打了个冷颤,连忙伸手安抚浑身竖起的寒毛。心里却在琢磨千寻好像和以前有哪里不一样,似乎……恩,更漂亮了!好半天他才想到重点:千寻的黑眼圈哪去了?

其实,所谓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千寻在人界呆得久了,原本的特性也就逐渐消磨,加之她潜意识里想融入这个世界,因此昭示着她特性的黑眼圈也就一点一点的减淡,直至完全被隐藏。

总结来说,这黑眼圈算是被她的潜意识隐藏起来了。她因为法力不高的缘故,原本是不知道如何隐藏的。现在这样,也算是一种突破吧!

第二件事嘛,说起来也挺有趣。某日,千寻跟着李郁书和阿牛他们四处溜达,碰上真正的市井无赖。无赖们见着李郁书他们都是些小屁孩,不爽他们的拽样,又看千寻长得娇俏可爱令人眼前一亮,于是就跑过来调戏。

“小姑娘长得真漂亮,不如跟着哥哥保你吃香喝辣……”标准的调戏台词,无赖甲的手还没挑到千寻的下巴,就见李郁书跳了出来。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啊呸,去你的!”李郁书一不留神就拽出了上回没用上的台词,然后打了自己一嘴巴,暗忖自己真是多管闲事,他就不信那只胖猫会吃亏。

“啥?你小子竟敢骂我?欠揍!”无赖们一拥而上,其中一个揪起李郁书的衣领,威胁。

“真是好样的,郁书!”阿牛他们一脸崇拜的望着他,同时不约而同的后退一步,给他们留出打斗空间。

李郁书骑虎难下,顺手就给了揪着他衣领的无赖一拳,“骂你怎么了?!我还打你呢!流氓!”

然后就一不可收拾,李郁书以一敌众开始混战起来。好歹李郁书也是一代飞天剑客的大弟子,对付一群乌合之众还是绰绰有余的,只因为缺乏混战经验,被人偷袭了三拳两腿,倒也无碍。

没想到的是,李郁书竟然一战成名——当然只限于市井之间。并且,还在阿牛他们中间成功的确立了他曾经梦寐以求的威信。

事后,李郁书却是哭笑不得。自从那次刻意导演的英雄救美失败以后,他就留下了一个后遗症,每当看到有人调戏良家女子,就会控制不住自己,跳出来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大戏。

李郁书对此深恶痛绝,可总是无法自制。

当然,现在的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个习惯将会带给他一段命中注定的姻缘。

请几天假T_T不知道具体用几天时间……

抱歉了……匆匆传完这章就去收拾行李。

今天晚上去武汉,哥哥住院,过几天要手术……

阿米豆腐,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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