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这个原始村落第三天,刘国庆开始慢慢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唯一让他不爽的就是,这个天太热,可是没空调,连个风扇都没有。
此时,刘国庆正摇着一把类似蒲扇的植物叶子,躺在一块大石头下面乘凉。

唉,有人被劫财,有人被劫色,可老子怎么就整个人都被老天给劫走了。看看远处跟猴子一样到处蹦达的小不点,刘国庆正觉得悲催了。如果以后生个孩子也这样,是直接掐死,还是直接掐死?

他又看看远处晃着光溜溜Ru房,采集不知名水果的矮个女人们,心里想着,自己真能和这样的女人发生关系?如果发生关系,会不会从此对女人彻底绝望,从而改变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

悲催啊……某物理系大四学生仰天长叹。

刘,你怎么在这?

刘国庆抬抬眼皮,看看眼前站着那人,说:芦,我不在这还能去哪,难道跟你们一样去杀老虎啊。

那不叫老虎,那是肉怪。芦很认真的纠正着,在他嘴里,剑齿虎变成了肉怪,意思是吃肉的怪物。昨天刘国庆还看到他们抬回来一头小熊,问问这叫什么,得到的答案是乌怪。好吧,乌黑的怪物。

你应该让自己变得更强壮,这样才能得到更多吃的,我一个人的肉可不够两个人吃。芦抱怨着。

村落里采取的是公平分配主义,出多少力就给多少东西。男人出去捕获猎物,女人采集普通的食物,喂养孩子,老人和伤残者也竭尽所能帮忙磨石头什么的。不过老弱病残获取的食物是最少的,因为他们出的力最少。这种行为很不人道,刘国庆觉得需要改变,但现在他自己都快饿死了,哪还顾得上别人。

也就是芦身为唯一懂点粗浅医术的文化人,在村落起了很大作用,他才能分点吃的给刘国庆。要换成别人,就算刘国庆饿死在面前也不会多看一眼,这就是这个社会最基本的原则。而芦分吃的给刘国庆并不是好心,他也很维护基本原则,只不过,他觉得刘国庆应该是很厉害的人,因为他很高大,比芦见过最高的人还要高大。

路人见到一只快死的土狗,绝不会过问,但如果是一只从未见过的珍惜动物,那肯定会抱走甚至花钱把它治好。但村子能出去打猎的人并不多,每次出去七八个,但实际上真正出力的只有三四个,其它人只是帮忙抬猎物回来。因此,芦能拿到的食物也不算多,虽然他本身吃不了太多,但刘国庆吃的多啊,一顿饭就能吃掉芦平日里一天的份量,这就不由得他不着急了。如果刘国庆再不行动,那他就要考虑是不是要放弃这个珍奇的同伴了。

就算你不能打猎,也可以跟女人一起采集食物啊。芦劝说着。

刘国庆此时正处于思想的最低谷,琢磨是不是死了再投胎,说不定就投回二十一世纪了。芦的劝说他不是没听进去,而是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打猎不行,采集植物也不知道哪个能吃哪个不能吃,喂孩子更扯淡。至于磨石头……刘国庆觉得,自己实在不是干这种粗活的料。他也试过帮忙,但两手就起水泡了也没把石头磨成斧子。

起码也要试试啊,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的刘。芦苦口婆心的劝着。

好吧好吧,狩猎队什么时候走?刘国庆问。

马上就走,快快,我带你去。芦欢天喜地的拉起刘国庆就跑。

到地方后,芦从地上捡起一把石斧塞到刘国庆手里,大力拍拍他的胳膊:你一定可以的。

别看芦只有一米五左右,但这个村里的男人个个都跟猩猩似的,肌肉疙瘩一大团,力大无比。这两巴掌下去,差点没把刘国庆的石斧给拍飞了。

狩猎队的八个人只是看了一眼刘国庆,没有多说什么,更没有多余的眼神。在这些原始人眼里,有的只是猎物。谁牛逼谁就代表强大,他们就会跟着谁。至于刘国庆,显然是跟别人屁股后头的那一种。虽然很高,但瘦弱无比,一巴掌就能拍个半死。

掂量了一下手里的石斧,刘国庆不由苦笑起来,拿这玩意捕猎,真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啊。不过有比没有好,刘国庆还是拿着石斧老实跟在人身后走进了丛林。

这种原始森林,多的是各种怪异植物和动物。为了维持村子的生存几率,捕猎队必须尽量减少自己的伤亡。在这个社会,受伤和死差不多的意义。所以他们不会选择过于强壮的动物,上次那头剑齿虎也是机缘巧合,那东西本来就跟人干架受了伤,狩猎队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如果是一头健壮的剑齿虎,那他们有多远就跑多远。

普通的狩猎,大多是一些食草动物或者小型食肉动物。因此,刘国庆并不是太担心自己的安全,唯一不爽的就是,这林子里也闷热了。走了一路,汗流浃背累的跟狗一样,结果什么也没发现。

我说,你们到底打算走多远啊?刘国庆忍不住问了一句。

领头的叫武,是整个村子最强壮的男人。他看看刘国庆,面无表情的说:不知道。

这个回答,差点让刘国庆吐血。感情这么多人,就是蒙着眼睛瞎走,难怪捕获的猎物这么少。剑齿虎和小黑熊,估计都是老天爷瞎了眼才让他们碰着。

我草,这什么东西,真臭。刘国庆骂了一句,抬起脚,看到鞋上沾了一滩粘乎乎的东西。

乌怪的排泄物。武头也不回的说。

乌怪?哦,黑熊啊。黑熊?黑熊!?刘国庆差点跳起来,熊的粪便。

怎么了?武好像很奇怪刘国庆这种异常举动。

怎么了?还用问吗?这里有熊的,不对,是乌怪的排泄物啊!刘国庆跳着脚说。

那又怎么了?丛林里什么都有啊,这不很正常吗?武看向刘国庆的眼神,像在看一个白痴。

无语,彻底的无语。刘国庆终于明白,为什么原始部落的人会这么少了,都是蠢死的。

这里有乌怪的粪便对吧。

嗯。武点点头。

你拉屎会跑很远很远的地方吗?

不会啊。武又用看白痴的眼神看向刘国庆。

这种眼神,让刘国庆想拿石斧把武给敲死:那乌怪会跑很远的地方拉屎吗?

这和我拉屎有关系吗?武已经把刘国庆当白痴了。

有你妹的关系,我说的乌怪!你拉屎都不会跑那么远,乌怪拉屎就会跑远吗?这里有它的粪便,说明这附近是乌怪的领地!

什么叫领地?

领地就是地盘,就相当于你们的村子,懂不懂?

哦,你的意思是说,这里就是乌怪的村子。可是,这和拉屎有什么关系?

刘国庆很想狂喷一口血,然后赶紧死了算了。

乌怪在它的领地拉屎,说明它就在附近,我们随时都可能碰上乌怪,懂不懂!!?最后三个字,刘国庆是一个字一个字,咬牙切齿的蹦出来,他实在对这群原始人的智商没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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