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不断地搓着手,一面带着沉思的神情对我说:“华生,咱们要好好利用这剩下的半个钟头。虽然案子很快要真相大白,但也不要太大意了,免得出错。这案子看着简单,其实,里面还有不少玄机呢。”
“简单?”我不由自主地问他。

他像一位老教授在讲学似地开始说:“当然了。小心脚印,别破坏现场,坐到那边角上去。现在开始工作。第一,从昨晚上起,这扇门一直没打开过,那么他们是怎么进来的,又是怎样出去的呢?从窗户吗?”他像是在自言自语,提着灯向前走了一段,又大声地说:“窗户关牢了,窗框也很牢固,不可能卸下来。来,帮我打开它。这儿离房顶还很远,附近没有漏水管子。人很难从这里上来。看,华生,昨晚上下了场小雨,在窗台上留下了个脚印,这说明曾经有人站在上面。还有一个泥印,圆的,地板上,桌子旁边都有一个。太好了,这是一个难寻的证据。”

我看见那些泥印是圆的,对他说:“这不是脚印。”

“对,不是脚印,不过它比一个脚印还重要。看这痕迹,可以确定是根木桩,再加上旁边的靴子印,一个加了宽铁掌的靴子,你从中看出了什么?”

“一个装着木腿的人。”

“非常正确,不过另外还有一个人,那人的手脚非常灵活。华生,看看你能从那面墙上爬过来吗?”

我把头探出窗外,月光仍隐隐约约地映照着那间可怖的房子上面。借着月光,那面墙能看得很清楚,大约六丈高,墙壁光溜溜的,连脚踩的地方也找不到。

我说:“根本不可能。”

“那是因为没有帮忙,如果有人从屋子里把粗绳系在墙上的钩子上,把另一头扔出去,只要有足够的力气抓住绳子,就是装了木腿也能爬上来,当然,也可以照样下去,然后,他的同伙再收回绳子,堆到地上,关上窗子,插牢,再由来路逃走。”他指着绳子,继续说道:“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那就是那位装了木腿朋友,虽然爬墙技术不赖,但却不是个熟练的水手。他的双手没有老茧,不像惯于爬桅杆的水手。我用放大镜在绳子上发现了好几处血迹,尤其是在绳子的末端。由此可以断定,他沿绳而下的速度过快,以至把手掌的皮擦掉了不少。”

我道:“你所分析的有理,但事情却更令人迷惑了。他的同谋是谁?他又是怎么进屋的?”

福尔摩斯沉思地重复道:“不错,还有那个同谋。这个人留下的遗迹的确有些奇怪。他的介入把案件弄复杂化。我想这位同谋在我国的犯罪史上又涂了新的记录——虽然在印度有类似的案例,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在塞内干比亚也发生过此类作案手段。”

“那么他是怎么进来的呢?”我再次提出了这个问题。“房门是锁着的,窗户是关着的。难道是从烟囱进来的?”

他答道:“我也考虑过这个可能性,但烟囱太窄,他不可能从那里通过。”

我追问道:“那么,他究竟是怎么进来的呢?”

他摇了摇头说道:“你总是不按我所说过的思考方式去进行思考。我曾讲过多次,当你排除了一切不可能因素时,余下的,不管是什么,也不管如何令人难以置信就一定是可能的因素了。我们已经知道,他既不是直接由门而入,由窗而入,或由烟囱而入,还判断出他并未事先藏在屋里,因为屋里没有藏身之地。那么,他到底从哪里进来的呢?”

“是从屋顶的那个洞进来的。”我叫道。

“对,毫无疑问,他只可能从那里进来。华生,你提着灯,咱们现在就一起到上面的屋子——就是那间发现财宝的密室查看一下。”他蹬上梯子,两手攀住椽木翻身进了阁楼,然后他俯身朝下,接过我手中的灯,我也照样上去了。

这间阁楼大约十英尺长,六英尺宽。底下是椽木构造,中间架的是薄板条,敷上了一层泥灰,所以,人在上面行走时必须踩在一根一根的椽子上。屋顶呈尖锥形,可说这才是这幢房子的真正屋顶。里面除了厚厚的积年灰尘外,什么都没有。

福尔摩斯手撑在一面斜墙上说道:“你瞧,这就是通向屋顶的暗门。把暗门推开,就通向坡度不大的屋顶了。第一个入室者就是从这进入的。留心找找看,是否能找到一点能体现他个人特征的痕迹。”

他把灯照向地板,仔细查看了一会儿,那种惊异的神情再次出现在他的脸上。我朝着他的目光注视的地方看去,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颤,地板上满是赤脚印——轮廓清晰、完整,但却没有平常人脚的一半。

我轻声地说:“福尔摩斯,一个小孩干的。”

他神色定下来后,说:“开始我也惊讶不已,其实再平常不过了,我本该想到的,却一时忽略了,好了,上面没什么了,下去吧。”

我们从顶楼下来后,我急忙问他:“你是怎么看那些脚印的?”

他似乎有点不耐烦了,只是说:“华生,你照我分析的方法,实践一下,好好思考,过一会儿再交换意见吧,这样我们都可以多些教益。”

“我真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很快就会明白的。我想这里也许还值得再看一看。”

他拿出放大镜和皮尺,像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犬,跪到地上,脸贴近地面,细长的鼻子离地面只有几英寸,在屋里来回地摸索、查看。他的动作无声无息并且敏捷无比。我禁不住想:要是他用这副精力和智力去犯罪的话,那将是一个多难对付的罪犯啊!他一边查看,一边嘟哝,忽然他欢呼起来:

“太幸运了,华生,那人踩在木溜油上了。你看,那破瓶子里的油流出来了,这气味多难闻。靠右边有他的一个脚印。”

我问:“那又有什么呢?”

“咱们很快要捉到他了。狼跟着气味走能找到食物,狗凭嗅觉能找到味源,若是一只经过特别训练的狗呢?而且气味又是这样浓。结果一定是……,唉,警察到了。”

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嘈杂的谈话声和门厅里重重的关门声传了上来。

福尔摩斯说:“乘他们还没上来,你摸摸他的尸体,有什么感觉?”

我说,“肌肉硬得像木头。”

“这就对了,比一般的‘死后僵直’还硬,这是极其强烈的‘收缩’,再看他脸上的扭曲和惨笑,你得出什么结果了吗?”

我说:“能产生破伤风性症状的毒物,类似番木鳖硷的植物性生物硷。是中了剧毒!”

“我一看到他脸上的惨状,就猜想可能是中了剧毒,所以一进屋,我就设法弄清毒药进入体内的方式。我发现了那根荆刺,它可以轻而易举地扎进或者说是射进人的头皮。你看,当时死者是坐在椅子上,那么刺尾应当对着天花板的这个洞。现在咱们仔细查看这根荆刺,印证一下。”

我轻轻地拿起那根荆刺,对着灯光仔细查看。这是一根细长尖锐的黑刺,刺尖处似乎有一种干的粘性物质,刺钝的那一头用刀削得圆溜溜的。

他问道:“这是生长在英国的某种植物荆刺吗?”

“不,肯定不是。”

“根据这些资料,你应该能得到一个恰当的结论了。这是主要之点,其它都是次要的。”

就在他讲话的时候,沉重的脚步声已来到甬道,一位身穿灰衣服、敦实矮胖的人跨进屋来。他面色红润、身材魁梧,浮肿的凸眼泡包着一对细小、闪亮的眼睛。紧跟在他身后的是一位穿制服的警长和还在战栗不已的撒迪厄斯?舒尔托。

矮胖子用一种压抑沙哑的嗓音叫道:“这是怎么回事!这些人是谁?这屋子怎么热闹得像个大杂院!”

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道:“埃塞尔尼?琼斯先生,你一定还记得我吧!”

他喘息未定地说道:“哦,当然记得,你是大理论家歇洛克·福尔摩斯。我哪能把您这位令人尊敬的人给忘了呢,您给我们讲解的那宗主教门廊珠宝案的因果及推断,我至今难忘。你的确把我们引入正轨,但是,我还是认为,那次主要还是你运气好,而不是完全靠什么高明的理论。”

“那是一件非常简单、容易推断的案子。”

“哦,得了,得了!这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不过,这又是怎么回事呢?糟透了!事实明摆着,无需再用理论来推断。真幸运,我恰好为了另一宗案子而来上若伍德!接到报案时我正好在警署,你认为这人是怎么死的?”

福尔摩斯冷冰冰地说道:“哦,你不是说这件案子不需要我去用理论进行推断吗?”

“是的,是的,不过您有时真能一语中的。这是怎么回事呢?事实明摆着,不需要用什么理论来推测了,门锁着窗户关得很牢而五十万镑的宝物丢失了。

“这脚印是与本案无关的。这个人也许是在盛怒之下死的,啊!我有解释了。警长,你们都出去。福尔摩斯先生,您认为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舒尔托自己承认说,昨天晚上他和他哥哥在一起。他哥哥可能是在盛怒之下死的,舒尔托就借机把珠宝拿走了。您觉得我的分析如何?”

“这个死人又把门锁上了。”福尔摩斯讽刺道。

“哼!不过这里确实有个破绽。咱们根据常识来想想吧:撒迪厄斯曾经和他哥哥在一起,还曾争吵过,现在哥哥死了,珠宝丢了,而撒迪厄斯走后就再没有人见过他哥哥了。而且看情形,撒迪厄斯总有些不对劲。好好审询一下撒迪厄斯,他就会乖乖交代了。”

福尔摩斯说道:“您还不知道全部的事实呢!从死者的头皮上拿下了这根有毒的木刺。另外,还有这张纸条。桌子上还有这根古怪的镶石头的木棒。您怎么完整的解释所有这一切存在的东西呢?”

这个胖侦探得意地说:“这还不简单。别人可用这根毒刺来杀人,撒迪厄斯一样也可以呀。而这张纸只不过是一种骗局,惟一的问题是:他是怎么出去的呢?啊!这个房顶有个洞。”

他费了很大劲才将他的胖身子攀上梯子,挤过洞口,进了屋顶间。接着,就听见他发现暗门后兴高采烈的叫喊声。

福尔摩斯耸耸肩,说:“有时他也能找到些证据,得出些浅显的结论。法国有句老话:‘和缺乏思想的蠢人更难同处’。”

挨塞尔尼?琼斯下来说:“事实毕竟胜于理论,证明我的观点了,那上边有个暗门可以通到外面,而且还半开着。”

“那是我开的。”

“这么说,您也发现暗门了。不管怎么样,这正是凶犯逃出去的通道。警长!”他似乎有些泄气地说。

“有,警官。”过道里传来回答的声音。

“带舒尔托先生进来。”待警长和舒尔托进入房间,琼斯对舒尔托说道:“舒尔托先生,我有义务转告您,您哥哥死了,而您说过的话全都对您不利,现在,我代表政府逮捕您。”

舒尔托无夸地摊开双手,看了看我们两个,叫道:你们看,我早说过,他们会这么认为的,现在证实了吧?”

福尔摩斯说:“舒尔托先生,别激动。我会为你澄清这一切,还你一个清白。”

那位侦探即刻反驳道:“理论家先生,不要随意许诺!话别说太大了!事实恐怕不是您所想象的那么简单。”

“琼斯先生,我不但要为他伸冤昭雪,我还将无偿地奉赠给你一些事实,昨晚到这间屋里来的两名凶手中,一个的名字和特征。他的名字——我完全肯定,是乔纳森·斯莫尔。他没有受过多少教育,个子矮小,身段灵活,右腿已断,装着木假肢,假肢的内侧已经磨去一块。他左脚靴底的前掌钉着粗糙的方形靴掌,靴跟钉着圆铁掌。他人到中年,皮肤黝黑,以前是个囚犯。这些线索以及由他手掌剥落下来的皮对你也许会有帮助,而另外一个……”

“噢!还有另外一个?”琼斯的语气虽然装作轻蔑,但看得出,他被这精密的分析打动了。

福尔摩斯翘起脚尖,就势转过身来说道:“这是个十分古怪的人。但愿不久就能把这两个人介绍给你。华生,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他把我引到楼梯口,说道:“这件意外的事情几乎使我们把到这里来的真正目的给忘了。”

我答道:“我也正是这么想的。摩丝坦小姐留在这么恐怖的地方不太合适。”

“你说的很对,必须把她送回去。她住在下堪伯维尔街,那是塞西尔?弗里斯特太太的家。离这儿不远。如果你想回头再来的话,我会在这里等你。不过你也许太累了吧?”

“一点都不感到累。在我未能看到这件离奇的事件的真相之前,我想我是哪里都不会去的。我也算得上见多识广的了,不过说实话,今天晚上这里发生的一系列的怪事把我也搅迷糊了。现在已经到了节骨眼上,无论如何,我要与你一道把这一案件搞得水落石出。”

他答道:“你的加入就是对我的最大支持。下面我们要独立行动,让这位琼斯先生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你把摩丝坦小姐送到家后,请到靠朗伯斯区河边的品琴巷三号去一趟。这屋子是靠巷子的右边第三间,是一家做动物标本的店铺,主人叫谢尔曼。你会看见在橱窗上画着一只鼬鼠逮着一只小兔。你敲门,叫谢尔曼这老头起来,并告诉他我要即刻借他的托比用一下。然后,你带托比坐马车过来。”

“托比是一只狗吗?”

“是一只很奇特的嗅觉极灵的混血狗。”

“好,我一定把它带回来。现在是一点,如果能换一匹马,三点前一定能赶回来。”

福尔摩斯说:“我现在需要到泊恩斯同太太和那名印度仆人那儿了解一些情况。撒迪厄斯先生告诉我,那个印度仆人睡在隔壁那个阁楼里。回来再研究研究这位伟大的琼斯先生是怎么工作的,顺便听听他的热嘲冷讽!‘有些人在还未曾了解到事情的真谛时,总先要挖苦一番,我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哥德的话总是这么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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