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间变种的不存在--灭绝的中间变种的性质及其数目--从侵蚀的速度与堆积的速度来推算时间的经过--由年代来估算时间的经过--古生物标本的缺乏--地质层的间断--花岗岩地区的侵蚀--在任何地质层中众多中间变种的缺乏--物种群的忽然出现--物种群在已知的最古老的化石层中的忽然出现--生物可存活的地球的远古时代。
在第六章中,我已经举出了对于本书的观点的主要反对意见,并且关于这些反对意见,大部分已经说明过了。其中一个很明显的难点,就是为何物种类型的区分如此明确以及为何没有大量的过渡阶段把它们相混合起来。我曾经摆出道理加以阐述,为何这些过渡阶段如今一般不存在于分明对它们的存在极其有好处的环境条件中,亦即在具备渐变的物理环境的大片而相连的地区上。我曾经努力说明,各个物种的生存对现在其余的已经存在的生物类型的依赖,要比对气候的依赖强,因此具备真正控制力量的生活环境并不跟热度或者温度一样地全然在无所察觉中逐步消亡。

我也曾经努力说明,因为中间变种的存在数目要少于其所关联的类型,故而在发生进一步的变异与改进的途中,中间变种通常会被淘汰与消除。但是大量的中间连锁迄今在整个大自然中并没有遍地出现的主要原由是,由于经过自然选择这个过程,新变种不停地取代并排挤掉其亲类型。由于这种灭绝过程曾经有过极大的用处,相应来说,以往存在的中间变种必定的确是大量存在的。如此,为何在每个地质层和每一地层中没有这些中间连锁存在呢?地质学确实没有表明丝毫此类微小级进的连锁;这或许是否认自然选择学说的最显然且重要的异议。我确信用地质记录的极其不完整能够说明这个问题。

第一,应牢记,依据自然选择学说,那些种类的中间类型应当是在已往存在过的。在考察任意两个物种时,我发现很容易想到直接处于它们之间的那些类型。然而这是一个绝对错误的想法;我们应该经常寻找处于每个物种与它们相同的,却是不可知的祖先之间的那些类型;但是这个祖先通常在一些方面已经与变异了的后代有所不一样。现举一个简易的例子:扇尾鸽与突胸鸽都遗传自岩鸽;倘若我们了解了一切曾经存在过的中间变种,我们就会发现这两种类型的鸽与岩鸽之间分别有一条很紧密的序列;然而没有一个变种直接处于扇尾鸽与突胸鸽之间;比如,组合这两个品种的特点--稍稍张开的尾部与略微变大的嗉囊--的变种,是不存在的。另外,这两个品种已经发生了太大的改变,倘若我们毫不清楚关于它们来历的历史及间接的论据,而只是依据它们与岩鸽在结构方面的相似度,就不能断定它们到底是由岩鸽遗传而来的呢,还是由别的某一相似类型皇宫鸽遗传而来的。

自然的物种也是这样,假设我们看到极其不一样的类型,比如马和貘,我们就不能假设曾经有过直接处于它们之间的中间连锁,不过可以假设马或者貘与一个不可知的同一祖先之间曾经有过中间连锁。它们的同一祖先在整个体制上跟马和貘有着很普通的近似性,不过在一些个别结构上或许和它们存在极大的差别;这差别可能甚至大于它们之间的相互差别。所以,在一切此种情况中,只有我们同一时间知晓了一条几乎完整的中间连锁,在把祖先的结构与其变异了的后代进行严格的对比时,才能分辨出任意两个物种或者两个物种以上的亲类型。

依据自然选择学说,两种现存类型中的一个由另外一个遗传而来或许是有可能的;比如马遗传自貘;而且在这种情况中,这二者之间应该曾经存在直接的中间连锁。然而这种情况说明一种类型长时间地维持原状,但其后代在此时间内则进行了诸多变异;但是由于生物和生物之间的子和亲之间存在的竞争原则,此种情况将很少出现;因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出现这种趋势--旧的、未改进的类型总是会被新的、改进的生物类型所压倒。

依据自然选择学说,所有现存物种都曾经与本属的亲种存在一定关系,它们之间的差别同今天我们见到的相同物种的自然变种与家养变种之间的差别差不多;这些迄今大多已经不存在了的亲种,一样地跟更加古老的类型存在某种关联;这样追溯回去,往往便能融入每一个大纲的同一祖先。因此,存在于一切现存物种与灭绝物种之间的中间的及过渡的连锁数目,一定数不胜数。可以肯定这些大量的中间连锁曾经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不过,这得假设自然选择学说正确无误。

从沉积的速度和侵蚀的范围来推算时间的经过

除了我们未发现如此大量的中间连锁的化石遗迹之外,还有一种反对观点:既然所有变化的结果全是慢慢地形成的,因此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极其繁多的有机变化。若读者并非一位地质学者,很难让他理解某些事情,进而对时间经过有一些理解。莱尔爵士所著的《地质学原理》将被以后的历史家认为是在自然科学中引起的一次变革,只要是看过这部杰出著作的人,若还是否认过去时代曾是何其久远,最好还是不要马上读我这本书为好。仅研读《地质学原理》或者阅览不一样的观察者有关每个地质层的专门论文,并且发现每位作者如何试着对于每个地质层的、乃至各个地层的时间提出的不贴切的观点,还不是足够的。倘若我们了解了起作用的各种动力,而且考察了地球表面被侵蚀了多深,堆积了多厚的堆积物,我们才可以很好地对以往的时间获取一些概念。就像莱尔清晰地表述过的,沉积层的宽度与深度就是侵蚀作用的产物,除此之外亦是地壳其他地区被侵蚀的标准。因此只有亲身去研究过层层叠叠的各个地层的庞大沉积物,细致考察过小河怎样携走泥沙,还有波浪怎样剥蚀海岸岩崖,才会对以往年代的时间有些许了解,然而关于这些时间的印记在我们的四周随处可见。

顺着由较为柔软的岩石所构成的海岸走一走,并认真瞧一瞧它被侵蚀的过程是有益的,在大部分情况下,到达海岸岩崖的海潮一天仅有两回,并且时间很短,而且只有在波浪携带着细沙或者小砾石时才可以剥蚀海岸岩崖;因为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表明,清水是绝对无法剥蚀岩石的。如此,海洋岩崖的底部最后被挖空,硕大的岩石碎块跌落下来了,跌落的岩石碎块就在掉落的地点一动不动,而后逐渐地被侵蚀掉,直到它的大小缩减到可以随着海浪翻转起来之时,才能迅速地被研磨成小砾石、细沙或泥。然而我们经常见到顺着后退的海岸岩崖根的圆形巨砾被海产生物密密麻麻地覆盖着,这说明了这些海产生物极少受到磨损并且极少被翻转!另外,倘若我们顺着一段正在被凌削的海岸岩崖走几英里,便会知道现在正在遭受凌削作用的崖岸,仅仅是很短的一段而已,或者仅仅是围绕海角零星地存在着的。地表与植被的外表说明,在它们的根部被海水冲刷之后,已经经历很多年代了。

但是我们最近从众多杰出的观察者--朱克斯、盖基、克罗尔连同他们的先驱拉姆齐的观察中,知道大气的凌削作用同海岸作用相比,也就是波涛的力量,是一种更加重要得多的动力。全部大陆表面都显露于空气与溶有炭酸的雨水的化学作用之下,与此同时在严寒地区,则裸露于霜的作用之下;即使在倾斜度不大的斜坡上,暴雨也会将慢慢分离的东西冲掉,尤其是在干旱地区,被风刮走的程度更是令人难以想象;这样这些东西就被河流带走,湍流令河道更深,还将碎块磨得粉碎。即使在坡度倾斜不大的地带,下雨时我们也可以从每个斜面冲下来的泥水中发现大气凌削作用的结果。

拉姆齐与惠特克曾经说明,而且这是一个很妙的发现,维尔顿区的特大崖坡线,还有以前曾经被视为古代海岸的横贯英格兰的崖坡线,都不会是如此产生的,因为每个崖坡线都是由某种同一种地质层组成的,而海岸岩崖处处都是由种种不一样的地质层交错组成的。倘若如此,我们就不能否认,这些崖坡的形成,主要是因为组成它的岩石比四周的表面可以更好地抵制大气的侵蚀作用;这样,此表面便慢慢往下陷,于是剩下较硬岩石的凸起路线。从外表上来看,大气的剥蚀作用极其细微,并且工作得好像极其缓慢,然而曾经产生出多么令人惊叹的结果,从我们的时间观点上来说,上面这种信念最能让我们深切地感到时间的遥远无期了。

若如此了解了大陆是经过大气与海岸的双重作用而慢慢地被剥蚀了的,那么要理解以前时间的久远,最好一方面大量地去研究大片地域上被移走的岸石,另一方面去研究沉积层的厚度。我曾经被一个场面深深感动,那就是在我见到火山岛被波涛侵蚀,四周被冲蚀掉成为一千或者两千英尺那么高的直立悬崖峭壁的场面;因为,溶岩流凝结成斜度较小的斜面,因为此前的液体状态,清楚表明了坚实的岸层曾经一度在大洋中延展得多么辽远。

断层将这一类故事讲得更清楚,顺着断层--就是那些特别大的裂缝,地层在此处凸起,抑或在别处陷下去,这种断层的高度或者深度高达几千英尺;因为,自地壳破裂以来,不管地面凸起是一下子出现的,还是像大部分地质学者所认为的,是慢慢地由好多隆起运动形成的,并无多大区别。现在地表已经是极其完整平坦的了,从而从表面上已经看不到曾经发生过如此重大的转位,比如克拉文断层上升有30英里,顺着这条线路,地层的垂直总变位从600英尺至3,000英尺不一。有关在盎格尔西下陷达到2,300英尺的情况,拉姆齐教授曾经对此发表过一篇论文;他对我说,他完全相信在梅里奥尼斯郡有一个地方竟然向下陷落了12,000英尺,可是在这些情况中,地表上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表明曾经发生过如此大的运动了;裂缝两边的石堆早已变成平地了。

另外一方面,世界各地,沉积层的堆积都是非常厚的。我在科迪勒拉山曾经对一片砾岩进行过丈量,达1万英尺厚。砾岩的叠积尽管比细密的沉积岩稍快一点,但是从组成砾岩的小砾石被逐渐磨成圆形得花费很多时间来看,一块砾岩的形成是极其缓慢的。拉姆齐教授按照他在大部分情况下的实地测量,曾经对我说过英国不同部分的连续地质层的最大厚度,其结论是这样的:古生代层(火成岩不在内),57,154英尺;第二纪层,13,190英尺;第三纪层,2,240英尺;三者加起来总共是72,584英尺;即折合成英里几乎于有十三英里又四分之三。一些地质层在英格兰仅仅是一层薄薄的,然而在欧洲陆地上却有几千英尺厚,另外,依照大部分地质学者的看法,在各个连续着的地质层中间,也有着很长久的空白时期。因此英国沉积岩的高高耸立的堆积层,仅能对于它们所经历的垒积时间,给我们一个不清楚的概念。对于这各种事实的研究,会让我们产生一种印象,几乎就如枉费精力去把握“永恒”这一概念所产生的印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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