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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历元年,公元698年。

身处这样一个时代,别指望能吃上什么丰盛的饭菜,甚至想吃个炒菜都不太可能。

杨守文的晚餐是焖熟的腊羊肉。

粟米打底,腊羊肉摆放在上面,于是在粟米中混杂腊羊肉的香味,同时还能消除一部分油腻感。除此之外,还有两碟青菜。不过看上去清汤寡水,很难产生食欲。

不要小看这么一顿简朴的晚餐,对于这个时代而言,已经是非常丰盛。

杨承烈身为从九品县尉,月俸1.5贯,外加五十石精粟。说起来,这算不得多,但比起贞观年间外官的俸禄,已经增加了不少。武曌执政以来,一直在努力提高外官的待遇。如果是在贞观年间,似昌平县尉这种职务,根本没人愿意出任。

不过杨家的主要收入,还是来自于那两百亩职田。

杨承烈久居县城,对职田基本上不会过问。杨大方活着的时候,职田收入基本上都掌握在杨大方的手里。如今杨大方过世,杨承烈虽收回了大半收入,但却依旧给杨守文留下4,了足够的生活费。从这一点而言,杨守文倒是过的比杨瑞舒坦。

杨守文看上去很瘦,却食量惊人。

一顿晚饭,就消耗了一斤粟米,外加半斤腊羊肉。

吃饱喝足之后,杨守文才放下了碗筷,抬起头向杨瑞看去。

虽然杨瑞被他狠揍了一顿,但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毕竟是他的兄弟。揍他,是因为这家伙欠揍,杨守文心安理得。可如果连顿饭都不给吃,那就是他的过失了。

杨瑞这顿饭吃的很艰辛,肥美香甜的腊羊肉在口中,却没有丝毫味道。

略一咀嚼,腮帮子就疼的厉害。有心不吃,可杨守文眼睛一瞪,让他顿时没了脾气。

杨守文这一顿耳光,的确是把他打怕了。

“说吧,好端端过来,有什么事?”

杨守文吃饱了肚子,跪坐在胡床上,慢条斯理问道。

杨瑞放下碗筷,捂着腮帮子颤声道:“马上八月十五了,阿爹准备在弥勒寺赏月,所以让我先过来看一下,还说要杨……婶娘做些准备,免得到时候会有差池。”

“赏月?”

杨守文这才反应过来,好像再过些日子,中秋将临。

中秋赏月,举家团员,是这个时代人们很正常的一种活动。

不过听杨瑞话里的意思,杨承烈这次赏月恐怕不仅仅是为了团员,似乎还请了什么人。

这也正常,杨承烈在昌平已经做了十多年的县尉。

这十几年来,昌平县令都换了四五个,可是杨承烈却一直呆在县尉的位子上,迟迟不见动静。按道理说,哪怕是论资历,杨承烈也能得到升迁。不过,杨承烈自己,却好像并不着急,心甘情愿在这昌平县尉的位子上,踏踏实实一干就是十几年。

“阿爹要请客吗?”

杨瑞犹豫了一下,轻声道:“阿爹有一位故人前来,说是贵客,所以准备招待一番。”

贵客?

这昌平地处边塞,是苦寒之地,又能有什么贵客?

杨守文先一愣,旋即便放到了一边。贵客能有多贵?而且和他又能有什么关系呢?

杨承烈不过是一个下下县的县尉,杨守文可不觉得,他那贵客能有多贵。

与其考虑这个,还不如想想怎么改善生活。

以前他浑浑噩噩,对生活的要求并不是很在意。可现在……杨守文觉得,他有必要做一些改变。就算那粟米蒸腊羊肉很好吃,但每天吃那玩意,也会觉得腻歪。

“天已经不早了,估计你晚上也回不去。”

杨守文说着,便站起身往外走,一边走一边道:“我让婶娘给你准备被褥,今晚就住在这里,等天亮了再回去吧……对了,你脸上的伤,回去该怎么向阿爹解释?”

“啊?”

杨瑞心里一咯噔,连忙道:“我就说是自己摔的,绝不会出卖大兄。”

“废话,你不如实告诉阿爹,那不是白挨打了吗?”

“啊?”

杨瑞这时候,突然感觉到自己一向自诩聪明的脑袋瓜子,一下子不太够用了。他看着杨守文,脸上露出茫然之色:难道他的意思是让我向阿爹告状吗?那岂不是自找苦吃?

杨守文一副孺子不可教的表情,摇摇头,叹了口气。

“回去告诉阿爹,就是是我揍了你。

如果阿爹问为什么,该怎么回答你自己去想……嗯,就这样!我累了,先去休息。”

说完,杨守文头也不回便走出房间。

他这是什么意思?

杨瑞看着杨守文的背影消失在门外,脑袋已乱成了一锅粥。

毕竟只是个十三岁的孩子,虽然聪明,但也有限。他根本弄不明白杨守文的意思,只是感觉着……莫非他那痴症又犯了不成?总之,杨瑞有一种百思不得其解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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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兕子哥哥,为什么要二少爷如实禀报阿郎?”

夜,深了。

杨氏在外面收拾碗筷,幼娘则蜷在杨守文的身边,仰着头,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脸上露出不解之色,“阿郎最疼爱二少爷,若知道兕子哥哥打了他,岂不是会责怪兕子哥哥。阿翁不在了,再也没有人护着兕子哥哥,到时候该怎么办?”

杨守文笑着揉了揉幼娘的小脑袋瓜子。

他靠在廊柱上,一只脚耷拉着,仰天看着黑漆的夜空。

从天边,飘来了一片乌云,正迅速向虎谷山方向逼近。杨守文轻声道:“阿翁不在了,还有幼娘在。若是阿郎责怪我,到时候幼娘会保护兕子哥哥,对不对?”

“嗯嗯嗯,幼娘当然会。”

幼娘用力点了点头,一本正经的回答。

杨守文的眼中闪过一丝暖意,他把幼娘搂在怀中,“幼娘保护我,我也会保护幼娘。”

幼娘的脸上,更露出灿烂的笑容。

老天爷把他丢到了圣历元年,并且让他浑浑噩噩生活了十七年,而后有一道闪电把他劈醒。如此玄幻的事情发生在杨守文的身上,也让杨守文感受到莫名困惑。

按道理说,有如此玄幻的经历,他身上定然背负着巨大的使命。

可杨守文并不想去承担什么使命,能够重活一次,对他而言已是巨大的满足。前世,他不良于行,每天躺在病榻上,只能和书籍作伴,或是对着电脑屏幕发呆。而现在,他可以自由自在的奔跑,更感受过家人的温暖……这对他,已经足够了。

他只想快快乐乐的活下去,无忧无虑,没有任何烦恼。

有时候想想,那浑浑噩噩的十七年似乎也是一种幸福,至少那十七年过的很幸福。

轰隆隆!

一道闪电撕裂苍穹,把庭院照映的惨白。

紧跟着,雷声轰鸣,大雨倾盆。

雨水顺着屋檐留下来,很快就形成了一道水幕。

这场雨看样子不小!

他连忙把杨氏叫来,让她带幼娘回房睡觉。而他自己,则回到卧房里,坐在胡床上,在床桌上铺开一张白纸,就着那盏油灯的光亮,用炭笔在白纸上飞快舞动。

炭笔,是他清醒之后制作出来的第一件物品。

杨守文也擅长毛笔,但是又嫌弃毛笔麻烦。装逼还成,可若是用在日常上……哪怕他已经重生十七年,想要完全适应,也不是一桩容易的事情,倒不如炭笔方便。

这一夜,屋外电闪雷鸣。

而杨守文却灵感泉涌,一直到差不多二更天才停下笔,颇有些困乏的倒在胡床上酣然入睡。

雷雨,在黎明时分停歇。

这场豪雨非常惊人,以至于虎谷山里的溪水暴涨,甚至冲垮了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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