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休息了一下,我们才从刚才紧张的气氛中挣脱出来。
我喝了一口水壶里的水,把它给了那个陌生的男人。“给你,喝点水吧。”

喝完了水,他拿袖子将嘴一擦,把水壶还给了我。

我看了断枭一眼,对于别人这样的感激,他还是面无表情的,连看都没有看一眼人家。

我们两人同时相视一笑。

“在下姓许名清风。”许清风对我抱了抱拳头,左手上缠着的绷带异常醒目。

“嗯……许兄真是好胆量。这片猛鬼林很危险地。你居然只身一人就敢进来。实在是令我佩服。”

“呵呵呵呵。林姑娘你见笑了。在下从小就喜欢到处游玩。生平志愿就是走遍名山大川。近来到达这附近地一座小城。偶闻这片猛鬼林。便兴起了进来一探地念头。刚才不慎。引起了这里这些凶物地攻击。让两位笑话了。”

“原来如此。许兄你是从林子那边地小城里来地?我正想要去那里。”

许清风听了我的话,不解的问我,带上了一丝疑惑。

断枭察觉到我的目光,朝我看来,眼里分明闪着——再瞎想,我就不客气了。

“哦,我是走入这片林子里以后迷了路的,半道碰上了这位断枭断大侠,所以恳请他为我带路,送我去往那边的奉化城。”

我“呵呵”干笑两声,心道我被扔到哪里这不是不由我说的算的么,我还倒想那台穿越机一下子把我投放到这里的都城的呢……

许清风听后,立即转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后有带点同情的说道:“没想到姑娘是个苦命人,只身一人在外讨生活实非不易,何况姑娘又是女儿身。”

“可不是么,自古以来,男尊女卑,我们姑娘家的在外讨生活确实不容易。让人带个路还险情百出的,前不久,我还大病了一场,险些死掉!”

许清风闻言微微一愣,又看了一眼一边脸色变得不好的断枭,怕是有点猜到我话里的意思,脸色也有点不自然起来。

许清风将话题一转,转到了我的衣着服侍上面来。

用脚在一边的小石块上磨了磨,刮下了一圈厚泥巴,露出了一边耐克的小标志,又在许清风面前蹬了蹬,果然引来他好奇的注目礼。

许清风观察了我的鞋子一会儿,忽然想到什么似的,一下子移开了目光,投往了别处。期间扫到断枭看他的眼神,不由让他后背一抖。

只听许清风说道:“姑娘果然手巧,这鞋看起来似乎颇为舒适,想必也废了姑娘的一番心思。”

哇!岂止一番心思,为了这鞋,我硬是两个月没怎么舍得花钱,才攒够了它的钱,痛留着心血才买下的。

正打算昧着良心谦虚几句,又听许清风说道:“假如姑娘你以做这样的鞋子为生,在下保证将来定会大受欢迎。光是这皮面,在下就从没有见过,就连其上的花纹,也是新颖的紧。若是能够多做一些拿去卖,姑娘指不定就白手起家,成为一代巧手鞋匠了。”

我不由冷汗直流,耐克鞋咱可做不来……

“这些鞋可不能大批量生产,它的每一个步骤都极其复杂,材料也宝贵难寻,目前为止,我也只是做了这么一双而已,呵呵……”

我摸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对许清风对于耐克鞋的执着有点紧张,真是不应该拿鞋炫耀,要是让他知道这些我是买的,还不笑话死我。

就这样聊天胡侃的休息了一会儿,我们又起身出了。

许清风和我们同行,他经过了刚才的生死一刻,显然对于自己的生命更加珍爱了一分,所以决定和我们一起行动,往回走,回到那个他来的奉化城。

我欣然同意。和他聊了这么就的天,两人之间也逐渐熟悉起来,于是决定互相叫名字,这样,我和他之间的相处更加自然。

多了这么一个许清风,不用一个人面对断枭的冰块脸,我心里轻松下来,接下来的旅途一下子光明了起来。

许清风走过许多地方,常常侃侃而谈,为我介绍着这里的一切,让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接触到了这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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