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任性,我的性格就是如此骄傲!”小弄抱着他的手臂,扬高下巴。
思源瞧着她咬文嚼字地学某人傲娇的姿态,忍不住发笑。

“好好好,小女孩有任性的权利。”他投降。

他一向最受不了骄傲的“女人”。

“但是,想让我不走啊,你就得乖乖吃药。”这么多年了,他早习惯在任性的女人们之间游刃有余。

他一手举杯,一手将药放在小弄的唇边,示意她乖乖吞下去。

“陆叔叔,你很狡猾!”而被拐的小弄不满道。

“又喊错了,是哥哥,不是叔叔!”他拍拍小弄的脑袋,再次提醒。

不是他爱装嫩,而是他自认真的还不老。

“不,你就是叔叔!”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小弄却特别坚持。

难道他长相真的有这么显老?让一个12岁的小女孩非常非常坚持28岁的他必须是叔叔?!

“我是叔叔的话,那你姐姐不是也得跟着你喊我叔叔?”如果唯朵也喊他叔叔,他会吐血。

说来说去,其实他介意的是如果是叔叔的话,自己和唯朵就成了两个辈份,他一下子变成了长辈。

幸好,唯朵的个性一向不爱闹,平时听见小弄喊他叔叔也没什么反应。

“姐姐是姐姐,叔叔是叔叔,你不懂拉!”小弄不仅不吃药,而且开始很烦躁地用力蹬被子,“反正你就得当叔叔!有一天,你可是会感激我的!”

他怎么听着这么话中有话?

但是,生病的小孩最大,“好好好,我是叔叔,行了吧?”他将杯子搁在一旁,怕再惹小弄生气,先轻柔地替小弄盖好被子,然后帮将枕头立起,让她舒舒服服靠着,心情能稍微好一点。

小弄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一连串的动作。

“陆叔叔,你以后肯定会是个好爸爸。”小弄非常肯定。然后,她又突得问,“陆叔叔,你以后是不是会要小孩?”

思源笑了。

“会要小孩啊,小孩子虽然难搞,但是有自己的孩子,这样的人生才能圆满。”只是,因为她,他相亲失败,孩子的妈就不知道到哪找了。

小弄今年已经上小学六年级,所以,他会用平等的思维与她交流。

只是,小弄听到他的话,却莫名露出小小沮丧的眼神,只是,这种沮丧只维持了那么几秒,被她很好的掩饰,她扬起笑容:“太好了,我也喜欢小孩,陆叔叔和姐姐以后可以多生几个呢!”

呃。

思源僵了僵。

“公务员不能超生。”他哈哈一笑而过。

他和唯朵怎么可能会生小孩,彼此就象两条平行线,不能也不可能会交集的啊!可是为什么不澄清呢?他问自己。

答案其实一直在心里,只是,他不愿意面对而已。

因为,如果一旦面对,就会是永无止境,矛盾、痛苦、麻烦的开端。

“陆叔叔,你和姐姐认识有多久了?”小弄摆出一副要和他深聊的样子。

“真正认识应该是快十年了吧。”不用细想,他就能回答。

“怎么认识的呢?”小弄今天却兴致很高,追问个不停。

“做什么,让我讲床头故事吗?”他想一笑敷衍而过。

“你不说,我就不吃药。”小弄和他谈条件。

小弄现在还有点低烧,如果不吃药怕半夜会再烧起来。

他叹口气,“其实,我和你姐姐认识的过程很简单。”

小弄原本因为生病而有点萎靡的精神,顿时振奋起来。

“那一年,高考的成绩刚公布,我考得很不错,家人已经做主帮我选好志愿,毫无疑问是法律专业,而我想读企管或者计算机。”

陆叔叔以前的志向是企管或者计算机?小弄兴致**的继续听着。

“那天,家人摆了酒宴,庆祝我考出好成绩。”当年,他还是高考状元,让家人觉得很有面子与荣耀。

“而我呢,就想买一套衣服,那种花花的外套,下面牛仔裤都是破洞的那种,我计划着,如果我穿成这样去参加庆祝宴,我那总是站在绝对主导地位的老爸、强势的老妈和姐姐们肯定会被我气死。”他笑着道,“然后,我要当着很多很多的宾客,很酷的宣布,我不上重点大学就读法律专业,我的人生我自己做主,任何人休想插手半分。”

“陆叔叔,你也有青春叛逆期?”小弄象听到天方夜潭一样。

她眼里的陆叔叔说话条理清晰,对人总是保持礼貌的微笑,工作勤奋努力,不浪费光阴,尊敬孝顺长辈,对朋友亲人都耐心呵护,公认的好脾气,各方面的表现更永远的让人无可挑剔。

陆叔叔有太多数不完的优点,却有个致命缺点,那就是对家人太惟命是从。

这样的陆叔叔也曾有叛逆期?不可思议啊!

“我也是从十几岁的年龄慢慢长大的呀。”他温和笑道。

“快说,后来你买到自己想买的衣服了吗?”小弄迫不及待问。

思源摇头,“没有。”

“为什么?”

“因为,我后来遇见了你姐姐。”

姐姐?

“十年前,你姐姐工作的那间店还开在人民路,我下了公车想去文化街看看嘻皮衫,那条路必须经过她的店门口,我一不小心多看了一眼,就从落地的玻璃里看见了你姐姐。”

然后,他的脚步再也移不开。

鬼使神差间,他推开了那道玻璃门。

“你姐姐已经超过三个月没有卖出一件衣服,老板恼到搁了狠话,如果她那个月底还卖不出一件衣服,就得卷铺盖走人。”

“那时候已经是七月的下旬,离老板给的限期日很近很近了,你姐姐虽然内心焦急,但是,做起生意来,依然是凛然的姿态,生疏而僵硬。”

“酷夏,她居然推荐我穿西服,她说我穿西服的样子很帅。”回忆让他露出微笑,因为说这话的时候,当时的唯朵连微笑都不会,语气生硬到明显很假。

“所以,你就真的买下了西服,不买嬉皮装了?”小弄瞪大眼睛。

呃。

思源无奈地点头。

当时那套西服还好贵,整整近一万元,让还是学生的他吓得差点脚软。

但是,为什么还是硬着头皮拿出了银行卡,刷光了从小到大所有的积蓄?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缘分吧。

“穿着名贵西服去酒宴,那你的革命肯定也没成功了。”小弄即觉得浪漫,又替陆叔叔气馁。

思源旦笑不语,“嗯,不革命了,人生还是需要很多妥协。”

“你要听的故事讲完了,可以吃药了吗?”他适时又递出了水杯,因为很怕刁钻的小弄会追问关于“妥协”。

幸好,小弄只是叹气,“陆叔叔,你这是让我妥协?狠!”

……

撞到了一面肉墙,唯朵被咯到生疼。

更糟糕的是,她的手机也摔坏了。

盯着地上四分五裂的旧手机,她一阵心疼。

她这个月交了搭车费,如果再买一只新手机的话,经济会相当吃紧。

“不是我的错。”她的头顶,有道冷冰冰、很有磁性的男性声音。

唯朵抬眸,先入眼帘的是那高伟的身形。

眼前的男子,她看不太清楚他的容貌,因为满脸的胡子让他的五官显得很模糊,但是,无论如何还是能看出那张脸上的神情没有任何笑容,严肃、刚毅到像一道不倒的铁墙。

她也不道歉,因为,她也没错!

唯朵不说话,她从地上抓起碎掉的手机,匆匆起身,与高大的男子擦身而过。

她急着赶去李(老)师家。

没空和陌生人计较。

而那“陌生人”高大的身影,却僵仵在她的身后。

一头直密细长的黑发,永远的端庄整齐,即使刚才狼狈的被撞倒,起身的动作也是如此淡雅,瓜子形的下颚,带点冷傲的双眸,以及样样都精精巧巧的五官。

乔唯朵。

若干年后,他几乎一眼就把她给认出来了!

他如墨般浓炯炯有神的双眼,在静夜里透出一股肃杀之气。

那个少不更事的少年,在现在的他身上已经完全不留一丝痕迹。

他脚步一转,不疾不缓地跟着那个行色匆匆的纤瘦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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