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过去,纳喇府开始归于平静,最近府上最新八卦除了六房的新少奶奶外就是四房了,四房最近似乎发了大财,这次送六房的贺礼就相当的大手笔,那血玉珊瑚可是罕见之物,同时不断有礼送到其他各房,那礼都不轻,现在四奶奶在宅子里说话的份量也越来越重了。
文茜心中有些疑惑,这四房在外为官也有好些年了,怎么最近说发财就发财。
今天,哥哥带着嫂子回门,说起这嫂子,过了门自家老哥才说清楚,文礼和这珠玛小姐在是漠北的战场上认识的,当时这珠玛女扮男妆混在自家老爹的亲卫里,在噶尔丹部突袭的时候,珠玛遇险,正好被文礼所救,此后,珠玛便看上了哥哥,这才有了这一场姻缘。
说起新嫂嫂,文茜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珠玛很美艳,自幼的生长环境让她比一般闺阁中的女子多一份草原上女子的豪爽,但也多了一份泼辣和任性,昨天早上,她就因为玉翠早上没准备她最喜欢吃的珍珠糯米丸,而抽了玉翠一鞭,哥哥当场拂袖而去,闹得不欢而散。嫂嫂也气红了眼……
文茜叹气,以自家哥哥的那性子,现在虽说收敛了很多,但骨子里的强硬和冷冽却是抹不掉的,而这嫂嫂的性子,要强而任性,在加上娘家身份的显赫,也不是个轻易能低头的主。这两人还真是让文茜纠结无比啊。
不由的感叹,菊娘多好啊,不过,想想皇上保的媒谁能拒绝,再加上哥哥同嫂嫂确是有些情谊的。
现在文茜倒是有些庆幸,菊娘没夹在这二人中间,要不然,就目前情况看,她会两头受气,那还真是害了她。突然文茜想起菊娘曾跟她说过的一句话:“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说实话文茜不欣赏这样的宿命论,但也不能否认,正是因为菊娘有这样的心态,才再任何困难下显得从容承受,生活得满足。
罢……罢……罢……她也别瞎操心了,顾好自个儿和文佑就行,别这么妈事。
坐在院子里的小亭里,这天越来越热了,小文佑身量也开始长,以前的衣服显得短了,前两天,嫂嫂从她的嫁妆里挑了几块布给她,其中有一块给小文佑做夏衣正好,一年多的磨练,虽然手工仍比不上那些绣娘,但凑和着能用,而且,现在跟着她的浅绿手工很不错,想起文佑眼馋好久的侍卫服,这时代对服装的控制很严的,文茜没那胆做侍卫服,但她想起以前那种童装的军服,再配上贝雷帽,那种帅气和新奇,小文佑应该会满意的,画了图纸,同浅绿一起琢磨好久,到今天才收工,天青带暗花的,绣暗红丝边,对了,还得配上小靴子,那种小马靴不错。
“茜姑娘,这一套可新奇好看着呢,到时候佑哥儿穿了,还不把府里的小姑娘小哥儿馋死。”浅绿用牙咬断丝线,摸着着衣服,看了又看,也是喜欢得紧。
文茜微微笑道:“就是太新奇了点,也就只能在家穿穿,对了,那米粉糕准备好了吗?小佑可馋这东西了。”自从哥哥的婚礼后,文佑就迷上了那米粉糕,每日下学总是要吃两块垫肚子。
“茜姑娘,早准备好了,等下午再蒸上,佑哥儿下学吃的时候还是热呼呼的。”浅绿笑呵呵的道,她这次做的全是鱼形,佑哥儿见了会很高兴的。
“茜妹妹……”主仆俩正聊着,却听院外响起叫声,却看到二虎带着三房的文珂过来,文珂今年十六岁,前年选秀的时候被撂了牌,前不久,三奶奶看中的礼部郎大人家的二公子,朗查,找人说了,倒是一拍即合,双方都很有意思,据说这会儿,正挑着文定的日子呢。
“珂姐姐……你可是稀客啊,快坐。”文茜起身,让浅绿上茶。
“茜妹妹别忙,姐姐这是找你有事儿呢。”文珂有些不好意思的道。
“有什么事,珂姐姐尽管说。”文茜有些奇怪,因为腿瘸的关系,同其他几房的同龄人并不太亲近。
“听说妹妹有两株不错的兰花,整好,下午在兰阁有个品兰会,想请妹妹带着花一同前往。”
这个品兰会文茜也有所耳闻,京城里家族多如牛毛,也好个攀比,男人嘛,比权势,比钱财,比美妾,这妇人呢,比的自然是自家男人和子女,而一些未出阁的女子及年少的子弟,这比嘛就要比出雅致来,比如说诗社,赛马……而这品兰就是其中的一种,比如当今八贝勒爷就很喜欢兰花,因此,这品兰也就开始兴盛了。
文茜自回京以来,除了上次的羊房村这行外,大都时候都呆在家里,也有些气闷,这样一个盛会倒想去瞧瞧。便欣然同意。
吃过午饭,文珂就来了,同行的还有七房的方织,都穿着正统的旗服。文茜这一年也长高了不少,同文珂站在一起,却也只矮一个头尖子。
到了兰阁,一个很宽敞的院子,各家的姑娘早到了,几人一堆的围着聊天,文茜是第一次出现在这种场合,面生的紧,人们好奇有之,不屑更有之。
“这是谁家的瘸子,也出来现眼……”
“”
文珂听了气的不行,就想上去理论,却被文茜拉住,爱说不说,跟这样的人计较,她还嫌丢了份呢。
正在这时,外面一阵喧闹,然后很快就静了下来,进来二人,有一个却是她认得的,好久没见的十一阿哥,这时听边上姑娘的细细低语,才知那同十一阿哥并排的少年便是久闻大名的老十三。看他那一脸不乐意的样子,显然是被十一阿哥强拉来的,他们手上也捧了盆兰花。
这个不用说,最后的冠军得主自然是十一阿哥带来的那盆兰花,而文茜的那盆居然也有幸进入前十,把个文珂高兴坏了,这可是有奖金的,她们的荷包有了进账。
“茜姑娘,可有好些日子没见,没想到茜姑娘还是养兰高手。”不知什么时候,十一阿哥拉着十三阿哥过来,十三阿哥显然很不奈烦了,皱着眉头,鼓着腮帮,也是,以十三爷的性子,估计骑马会有兴趣的多。
“见过十一爷,十三爷……”纳喇家的三姐妹连忙行礼,文茜心在哀号,周围的眼刀刷刷刷刷的直往这边飞。
“她就是那个会看病又会测天机懂天道的纳喇氏。”十三爷似乎想到什么,好奇的看了文茜一眼,才问自家十一哥。
十一阿哥微笑的点点头。浑不知这对话给文茜的压力,天机?是她一个小姑娘能测的吗,天道又岂是她能懂的。文茜心中苦笑。
“十三爷这是娶笑文茜吧,医道,文茜只懂个皮毛,至于天道,天道飘渺,文茜本身就只是天道下的蝼蚁,又何妄测天机……”
“那前阵子不是传言茜姑娘能测天什么时候下雨吗?”十三阿哥一付我可没瞎说的表情。
文茜这才弄明白他话的出处,原来如此,便有些哭笑不得:“文茜哪里懂什么天机,只不过是因为这伤腿,只要碰到作雨的天,便会酸痛酸痛,这才有预测之说,并非什么懂天机。”
“原来如此,看来,传言有时离事实的真相相去太远,呵呵。”十三阿哥拍掌笑道。
十一阿哥也点点头,表情上却是有些若有所思,低低的说了句:“有那样的师傅,也难怪这传言让人深信不疑啊。”
这又关老和尚师傅什么事呢,难道说了凡是一个天机高手,看着天色也不早了,过一会儿小文佑该下学了,文茜连忙告辞,看着周围越来越利的眼刀,此地非久留之地。
“对了,你们纳喇家四房最近听说发财了……”
坐在马车上,文茜想着临走前十一阿哥在耳边的低语,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很象是一种警告啊。
文茜心中有些疑惑,这四房在外为官也有好些年了,怎么最近说发财就发财。
今天,哥哥带着嫂子回门,说起这嫂子,过了门自家老哥才说清楚,文礼和这珠玛小姐在是漠北的战场上认识的,当时这珠玛女扮男妆混在自家老爹的亲卫里,在噶尔丹部突袭的时候,珠玛遇险,正好被文礼所救,此后,珠玛便看上了哥哥,这才有了这一场姻缘。
说起新嫂嫂,文茜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珠玛很美艳,自幼的生长环境让她比一般闺阁中的女子多一份草原上女子的豪爽,但也多了一份泼辣和任性,昨天早上,她就因为玉翠早上没准备她最喜欢吃的珍珠糯米丸,而抽了玉翠一鞭,哥哥当场拂袖而去,闹得不欢而散。嫂嫂也气红了眼……
文茜叹气,以自家哥哥的那性子,现在虽说收敛了很多,但骨子里的强硬和冷冽却是抹不掉的,而这嫂嫂的性子,要强而任性,在加上娘家身份的显赫,也不是个轻易能低头的主。这两人还真是让文茜纠结无比啊。
不由的感叹,菊娘多好啊,不过,想想皇上保的媒谁能拒绝,再加上哥哥同嫂嫂确是有些情谊的。
现在文茜倒是有些庆幸,菊娘没夹在这二人中间,要不然,就目前情况看,她会两头受气,那还真是害了她。突然文茜想起菊娘曾跟她说过的一句话:“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说实话文茜不欣赏这样的宿命论,但也不能否认,正是因为菊娘有这样的心态,才再任何困难下显得从容承受,生活得满足。
罢……罢……罢……她也别瞎操心了,顾好自个儿和文佑就行,别这么妈事。
坐在院子里的小亭里,这天越来越热了,小文佑身量也开始长,以前的衣服显得短了,前两天,嫂嫂从她的嫁妆里挑了几块布给她,其中有一块给小文佑做夏衣正好,一年多的磨练,虽然手工仍比不上那些绣娘,但凑和着能用,而且,现在跟着她的浅绿手工很不错,想起文佑眼馋好久的侍卫服,这时代对服装的控制很严的,文茜没那胆做侍卫服,但她想起以前那种童装的军服,再配上贝雷帽,那种帅气和新奇,小文佑应该会满意的,画了图纸,同浅绿一起琢磨好久,到今天才收工,天青带暗花的,绣暗红丝边,对了,还得配上小靴子,那种小马靴不错。
“茜姑娘,这一套可新奇好看着呢,到时候佑哥儿穿了,还不把府里的小姑娘小哥儿馋死。”浅绿用牙咬断丝线,摸着着衣服,看了又看,也是喜欢得紧。
文茜微微笑道:“就是太新奇了点,也就只能在家穿穿,对了,那米粉糕准备好了吗?小佑可馋这东西了。”自从哥哥的婚礼后,文佑就迷上了那米粉糕,每日下学总是要吃两块垫肚子。
“茜姑娘,早准备好了,等下午再蒸上,佑哥儿下学吃的时候还是热呼呼的。”浅绿笑呵呵的道,她这次做的全是鱼形,佑哥儿见了会很高兴的。
“茜妹妹……”主仆俩正聊着,却听院外响起叫声,却看到二虎带着三房的文珂过来,文珂今年十六岁,前年选秀的时候被撂了牌,前不久,三奶奶看中的礼部郎大人家的二公子,朗查,找人说了,倒是一拍即合,双方都很有意思,据说这会儿,正挑着文定的日子呢。
“珂姐姐……你可是稀客啊,快坐。”文茜起身,让浅绿上茶。
“茜妹妹别忙,姐姐这是找你有事儿呢。”文珂有些不好意思的道。
“有什么事,珂姐姐尽管说。”文茜有些奇怪,因为腿瘸的关系,同其他几房的同龄人并不太亲近。
“听说妹妹有两株不错的兰花,整好,下午在兰阁有个品兰会,想请妹妹带着花一同前往。”
这个品兰会文茜也有所耳闻,京城里家族多如牛毛,也好个攀比,男人嘛,比权势,比钱财,比美妾,这妇人呢,比的自然是自家男人和子女,而一些未出阁的女子及年少的子弟,这比嘛就要比出雅致来,比如说诗社,赛马……而这品兰就是其中的一种,比如当今八贝勒爷就很喜欢兰花,因此,这品兰也就开始兴盛了。
文茜自回京以来,除了上次的羊房村这行外,大都时候都呆在家里,也有些气闷,这样一个盛会倒想去瞧瞧。便欣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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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十一爷,十三爷……”纳喇家的三姐妹连忙行礼,文茜心在哀号,周围的眼刀刷刷刷刷的直往这边飞。
“她就是那个会看病又会测天机懂天道的纳喇氏。”十三爷似乎想到什么,好奇的看了文茜一眼,才问自家十一哥。
十一阿哥微笑的点点头。浑不知这对话给文茜的压力,天机?是她一个小姑娘能测的吗,天道又岂是她能懂的。文茜心中苦笑。
“十三爷这是娶笑文茜吧,医道,文茜只懂个皮毛,至于天道,天道飘渺,文茜本身就只是天道下的蝼蚁,又何妄测天机……”
“那前阵子不是传言茜姑娘能测天什么时候下雨吗?”十三阿哥一付我可没瞎说的表情。
文茜这才弄明白他话的出处,原来如此,便有些哭笑不得:“文茜哪里懂什么天机,只不过是因为这伤腿,只要碰到作雨的天,便会酸痛酸痛,这才有预测之说,并非什么懂天机。”
“原来如此,看来,传言有时离事实的真相相去太远,呵呵。”十三阿哥拍掌笑道。
十一阿哥也点点头,表情上却是有些若有所思,低低的说了句:“有那样的师傅,也难怪这传言让人深信不疑啊。”
这又关老和尚师傅什么事呢,难道说了凡是一个天机高手,看着天色也不早了,过一会儿小文佑该下学了,文茜连忙告辞,看着周围越来越利的眼刀,此地非久留之地。
“对了,你们纳喇家四房最近听说发财了……”
坐在马车上,文茜想着临走前十一阿哥在耳边的低语,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很象是一种警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