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是在巨无霸I号的开道之下,宁峰等人紧随其后,向着动物园进发。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临近江边的缘故,遇到的丧尸数量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车载M2重机枪发挥不了多大的用术,宁峰索性拿着沙漠之鹰练习射击技巧。
而练习的对象,自然是一具具曾经身为人类的丧尸。
此时宁峰瞄准的这一具丧尸,是一个中年人,身前似乎是一位非常有钱的主,他身上穿着的一套名牌西服价值最少十万,而手上戴着的金劳力士,更是价值不知凡几,当然,这块名表的表面已经碎裂,指针更是早已不再走动,而那一套西服,也早已成了叫花子犀利装。
呯——
宁峰一枪打在中年人的脖颈处,12.7mm的子弹像猛虎一样,一口将其脖颈咬掉一大块血肉。中年人的头立刻侧向了一边,从断口处涌出大量混杂着黄色脓水的黑色血液,将半边西装浸染得肮脏无比。然而他依旧不知道疼痛,不知道害怕,甚至连奔跑的速度,也只是因为失去平衡而向前踉跄了两步,冲到了宁峰的面前两米远的地方。
不过这两步的踉跄足够了,因为站在宁峰背后的白晓黑突然跳了出来,一个旋转侧踢,咔嚓,将中年人的脑袋像皮球一样踢飞。
“他大爷的!”白晓黑看着裤腿上那一坨恶心的粘液,张口骂了一句,“峰子,有必要这么麻烦么?”
宁峰没有搭理他,而是将沙漠之鹰指向了另外一只冲过来的丧尸,一具上半身穿着粉红睡衣的性感女人,之所以说她性感,是因为除了狰狞的面孔和空洞呆滞的眼神外,她的正面的身体看起来十分完美,该凸的凸,该凹的凹。
呯,宁峰没有丝毫欣赏兴趣的抬手就是一枪,打在了女人的肩膀上,将其肩胛骨整个儿崩飞,完美的身材立刻被破坏得一览无遗。
“如果你再啰嗦的话,我就将你丢到丧尸堆里去!”
白晓黑端着枪就是上下左右乱开,根本没有瞄准这一说,浪费子弹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因此宁峰剥夺了白晓黑开枪射击的权利,而是要他配合着自己徒手干掉丧尸。
就像这样,自己锻炼枪击,而白晓黑锻炼近身搏杀以及胆识。
胆识这种东西,一定是靠练出来的。毕竟这些丧尸光看着就会本能的感到恐惧,而近身搏杀时的感觉与开枪射击更是完全不同,因为恐惧会随着与丧尸的接近而渐渐增强。
人在恐惧中,一般都会有两种反应,一是瑟瑟发抖,因为害怕而丧失胆气,手脚都会变软,即便拿着武器,也只能发挥出半成威力;二是因为恐惧而爆发,不在恐惧中灭亡,就在恐惧中爆发,肾上腺激素过度分泌,因此变得狂怒而勇武,不过这也有缺点,那就是持续时间过长的话,后力不济。
这些都是一般的反应,而还有一种反应,那就是控制恐惧。将恐惧变成一种力量的源泉。
白晓黑无疑有着第三种反应的天分,因为一个小时前宁峰刚刚没收了他的枪械后,他一脚踹向丧尸时却自己先滑到了。被丧尸一口咬伤了胳膊,若不是宁峰及时一刀将那具丧尸的脑袋砍掉,他的胳膊也许就废了。
吸收了一颗白色基因结晶又简单包扎了之后,白晓黑重新站到了宁峰的背后。
宁峰只说了简单的几句话,便令其乖乖的再次冲向下一只丧尸:“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现在是世界末日,难道到你打算一辈子躲在我的背后?”
是男人,都有血性。
更何况白晓黑一向自诩为男人中的男人。
呯,又是一枪,性感女人的右腿膝关节被打断,她猛地向前一冲扑到了地上,而白晓黑飞快的往上一扑,黑鹰砍刀化作一道流光将女人的脑袋砍了下来。
小七坐在军用悍马的驾驶室内,看着白晓黑若有所思,一向被他瞧不起的小白脸白领,竟然也敢正面击杀丧尸,不由得令他感到一丝疑惑,感到一丝好奇。
人,不会无缘无故变得强大。
远处的房屋顶上,一个黑影缓缓爬动着,动作轻盈,仿佛一只野猫看到了美味的老鼠一般,走得小心翼翼,没有发出一点儿的声音。
它身上的皮肤,干巴巴紧紧裹在骨骼上,并且不断变换着细微的颜色,使之与屋顶的颜色相接近,即便站在屋子下面,若不是细看的话,也很难发现屋顶上竟然趴着这样一只怪物。
它的头发像蘑菇一样盖在脑壳上,干枯如骷髅一般的脸上满是皱纹,没有嘴唇,裸露在外的牙齿向一根根冰锥,牙缝间满是血色。
牙齿没有办法变色,因此它的嘴总是向下张着,而惨白的眼珠子则向上翻起,看起来就像吊死鬼的眼睛一样。
它是一具丧尸,它有自己的名字——食尸鬼。
食尸鬼几乎没有什么肉,因此包裹在皮肤下的骨架清晰可见。它的骨架瘦小,如果蜷缩起来的话像是一个两岁的小孩,但是当它张开四肢的时候,就会一下子拉长三四倍。
它紧紧地盯着前方的车队,眼中毫不掩饰贪婪的神色,但是它没有动,因为这些人数量太多,所以它感到害怕。
是的,是害怕。
一具有害怕感觉的丧尸,当然不可能是一级丧尸,所以食尸鬼是丧尸进化物种,与舔食者一样,是二级丧尸。
资料中,末世中的一些低阶能力者,宁可与舔食者面对面的厮杀,也不愿意与一只食尸鬼纠缠。
因为食尸鬼不仅仅贪婪,而且胆小。它比舔食者更聪明,因此懂得隐忍,懂得偷袭,盯上一只猎物时至死不放,而一旦受到一点点伤害,又会像受惊的兔子似的飞快的溜走。然后远远的跟着猎物,等待机会。
这只食尸鬼胸口上的枪洞已经愈合了,小七开得那一枪,子弹直接从它的胸口穿过,却只是穿透了皮肤,并且从肋骨间隙钻了出去,因此才给小七造成了一种子弹像是穿过一张纸一般的感觉。
它森寒的目光,停留在远处一个拿着沙漠之鹰四处开枪的人——宁峰。
它有一种感觉,贪婪与恐惧并存的感觉。
这个人很危险,但是如果自己能够吃掉他,那么一定会有莫大的好处。
食尸鬼的步伐愈发的轻盈了,短小的舌尖舔着牙齿之间的缝隙,竟然舔出了一根猩红色的肉丝。
当然,是人肉丝。
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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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临近江边的缘故,遇到的丧尸数量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车载M2重机枪发挥不了多大的用术,宁峰索性拿着沙漠之鹰练习射击技巧。
而练习的对象,自然是一具具曾经身为人类的丧尸。
此时宁峰瞄准的这一具丧尸,是一个中年人,身前似乎是一位非常有钱的主,他身上穿着的一套名牌西服价值最少十万,而手上戴着的金劳力士,更是价值不知凡几,当然,这块名表的表面已经碎裂,指针更是早已不再走动,而那一套西服,也早已成了叫花子犀利装。
呯——
宁峰一枪打在中年人的脖颈处,12.7mm的子弹像猛虎一样,一口将其脖颈咬掉一大块血肉。中年人的头立刻侧向了一边,从断口处涌出大量混杂着黄色脓水的黑色血液,将半边西装浸染得肮脏无比。然而他依旧不知道疼痛,不知道害怕,甚至连奔跑的速度,也只是因为失去平衡而向前踉跄了两步,冲到了宁峰的面前两米远的地方。
不过这两步的踉跄足够了,因为站在宁峰背后的白晓黑突然跳了出来,一个旋转侧踢,咔嚓,将中年人的脑袋像皮球一样踢飞。
“他大爷的!”白晓黑看着裤腿上那一坨恶心的粘液,张口骂了一句,“峰子,有必要这么麻烦么?”
宁峰没有搭理他,而是将沙漠之鹰指向了另外一只冲过来的丧尸,一具上半身穿着粉红睡衣的性感女人,之所以说她性感,是因为除了狰狞的面孔和空洞呆滞的眼神外,她的正面的身体看起来十分完美,该凸的凸,该凹的凹。
呯,宁峰没有丝毫欣赏兴趣的抬手就是一枪,打在了女人的肩膀上,将其肩胛骨整个儿崩飞,完美的身材立刻被破坏得一览无遗。
“如果你再啰嗦的话,我就将你丢到丧尸堆里去!”
白晓黑端着枪就是上下左右乱开,根本没有瞄准这一说,浪费子弹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因此宁峰剥夺了白晓黑开枪射击的权利,而是要他配合着自己徒手干掉丧尸。
就像这样,自己锻炼枪击,而白晓黑锻炼近身搏杀以及胆识。
胆识这种东西,一定是靠练出来的。毕竟这些丧尸光看着就会本能的感到恐惧,而近身搏杀时的感觉与开枪射击更是完全不同,因为恐惧会随着与丧尸的接近而渐渐增强。
人在恐惧中,一般都会有两种反应,一是瑟瑟发抖,因为害怕而丧失胆气,手脚都会变软,即便拿着武器,也只能发挥出半成威力;二是因为恐惧而爆发,不在恐惧中灭亡,就在恐惧中爆发,肾上腺激素过度分泌,因此变得狂怒而勇武,不过这也有缺点,那就是持续时间过长的话,后力不济。
这些都是一般的反应,而还有一种反应,那就是控制恐惧。将恐惧变成一种力量的源泉。
白晓黑无疑有着第三种反应的天分,因为一个小时前宁峰刚刚没收了他的枪械后,他一脚踹向丧尸时却自己先滑到了。被丧尸一口咬伤了胳膊,若不是宁峰及时一刀将那具丧尸的脑袋砍掉,他的胳膊也许就废了。
吸收了一颗白色基因结晶又简单包扎了之后,白晓黑重新站到了宁峰的背后。
宁峰只说了简单的几句话,便令其乖乖的再次冲向下一只丧尸:“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现在是世界末日,难道到你打算一辈子躲在我的背后?”
是男人,都有血性。
更何况白晓黑一向自诩为男人中的男人。
呯,又是一枪,性感女人的右腿膝关节被打断,她猛地向前一冲扑到了地上,而白晓黑飞快的往上一扑,黑鹰砍刀化作一道流光将女人的脑袋砍了下来。
小七坐在军用悍马的驾驶室内,看着白晓黑若有所思,一向被他瞧不起的小白脸白领,竟然也敢正面击杀丧尸,不由得令他感到一丝疑惑,感到一丝好奇。
人,不会无缘无故变得强大。
远处的房屋顶上,一个黑影缓缓爬动着,动作轻盈,仿佛一只野猫看到了美味的老鼠一般,走得小心翼翼,没有发出一点儿的声音。
它身上的皮肤,干巴巴紧紧裹在骨骼上,并且不断变换着细微的颜色,使之与屋顶的颜色相接近,即便站在屋子下面,若不是细看的话,也很难发现屋顶上竟然趴着这样一只怪物。
它的头发像蘑菇一样盖在脑壳上,干枯如骷髅一般的脸上满是皱纹,没有嘴唇,裸露在外的牙齿向一根根冰锥,牙缝间满是血色。
牙齿没有办法变色,因此它的嘴总是向下张着,而惨白的眼珠子则向上翻起,看起来就像吊死鬼的眼睛一样。
它是一具丧尸,它有自己的名字——食尸鬼。
食尸鬼几乎没有什么肉,因此包裹在皮肤下的骨架清晰可见。它的骨架瘦小,如果蜷缩起来的话像是一个两岁的小孩,但是当它张开四肢的时候,就会一下子拉长三四倍。
它紧紧地盯着前方的车队,眼中毫不掩饰贪婪的神色,但是它没有动,因为这些人数量太多,所以它感到害怕。
是的,是害怕。
一具有害怕感觉的丧尸,当然不可能是一级丧尸,所以食尸鬼是丧尸进化物种,与舔食者一样,是二级丧尸。
资料中,末世中的一些低阶能力者,宁可与舔食者面对面的厮杀,也不愿意与一只食尸鬼纠缠。
因为食尸鬼不仅仅贪婪,而且胆小。它比舔食者更聪明,因此懂得隐忍,懂得偷袭,盯上一只猎物时至死不放,而一旦受到一点点伤害,又会像受惊的兔子似的飞快的溜走。然后远远的跟着猎物,等待机会。
这只食尸鬼胸口上的枪洞已经愈合了,小七开得那一枪,子弹直接从它的胸口穿过,却只是穿透了皮肤,并且从肋骨间隙钻了出去,因此才给小七造成了一种子弹像是穿过一张纸一般的感觉。
它森寒的目光,停留在远处一个拿着沙漠之鹰四处开枪的人——宁峰。
它有一种感觉,贪婪与恐惧并存的感觉。
这个人很危险,但是如果自己能够吃掉他,那么一定会有莫大的好处。
食尸鬼的步伐愈发的轻盈了,短小的舌尖舔着牙齿之间的缝隙,竟然舔出了一根猩红色的肉丝。
当然,是人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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