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旁的路灯发出昏暗的亮光,今天是暗市开的日子,我推开门从里面出来,手按在开关上面,客厅里的灯开了,整个屋子顿时亮了起来。
我对着镜子简单收拾一下,很多人都会认为,玩古物这种东西一般都是那些头发花白的老人,这只是一种误解罢了,现在玩这个的人越来越多,年轻玩家也不在少数。

我所了解的古玩的的市场有明市、暗市之分。

明市很好找,大多摆在那种显眼的地方等着有人来买,那里的店铺大多弄得古色古香,店面的装修同样精致,别看里面的东西看着漂亮,假货居多,更是漫天要价。

所以这种地方骗的就是那些不识货有钱喜欢显摆的主,一年下来,只要能碰上那么几个大头的也就赚够本。

相比而言,暗市不同,暗市没有固定的时间,什么时候开,只有行内的人清楚,而且每次都是半夜十二点之后才开,只要公鸡一叫,立刻收市。

这是暗市的规矩,而且里面的东西大多来路不明,因为暗市价格相对便宜,识货的主确实能淘到一些宝贝出来。

我从电梯里出来,看了一眼时间,已经是凌晨一点,此时的小区少了音乐的轰鸣和跳舞的大妈,难得的安静。

我住的地方距离暗市只有一街之隔,当时选择租下这个房子看中的就是这一点。

当然,更让人心动的是价格,房子的租金一个月足足比前几个相同户型少了八百块,八百块,对我而言不是小数目。

这种房子要么不干净,要么犯晦气,当然我不怕,反正干的就是这种买卖。

暗市从街口一直向里面延伸,远远看着,里面的人已经不少,这里的暗市一个月才开一次,常玩的都想趁着这个机会弄个宝贝回去好大赚一笔。

里面的人大多是边走边看,不时有人低下头拿起一样东西左看右看,这种地方不比菜市场,要看准了才下手,一旦走了眼,损失钱财是小,丢了名声是大,更担心买回去那种带脏东西的,等于是给自己找麻烦。

“威爷,最近什么地方发财?”

一人冲我打着招呼,称呼爷是这个地方的特点,尤其是玩古物的,不管年纪大小,叫一声爷算是尊敬。

“金爷,手头有好货?”我笑着回了一句。

翘着二郎腿坐在那摇着蒲扇的是金爷,暗市里的老主,听人说几代人都干这个生意,有些来头。

这个人本来就姓金,偏偏又喜欢金子,金丝边的眼镜,门前两颗大金牙,金爷的门牙是不小心摔断的,听人说金爷后悔当初没多摔断几颗,那样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镶满口金。

“宝贝算不上,应该是个古件,明货,出阳不久,威爷开个眼。”金爷说完从一旁的黑皮包里拿出一个东西递给我。

这些都是行话,明货就是从地下挖出来的东西,又称冥货,出阳不久,说的是时间,应该是刚出土不久。

在暗市这种地方,东西不问来路,那些挖坟倒斗的,弄出来东西很多是在这种地方出手。

金爷交给我的东西不大,只有手心大小,上面刻着花边,从外形看,应该是古代女子用的胭脂盒,这种东西,如果是出自宫里或者名人就是好货,如果只是普通玩意,最多是玩玩而已。

我用手指在上面弹了几下,听着声音不错,从材质和外形上肯定是个古物。

金爷说了,这是地下出来的东西,应该有些来头,而且相对安全,除非遇到那种不入流的盗墓贼,明知道犯了忌讳还要把东西拿出来。

我拿着胭脂盒,手指抓住胭脂盒的边缘顺势那么一拧,咔的一声,胭脂盒开了,我朝着里面看了一眼,当时忍不住噗嗤一下乐出声来,“是个宝贝,金爷还是自己留着享用。”

金爷呵呵一乐,“这种东西适合你们年轻人,老主顾,留点喝茶钱。”

我把左手从上面移开,借着路灯的光亮,里面的情景让人心动,古人对性较为隐晦,所以采用这种相对隐蔽的方式,既然东西是收来的,金爷肯定看过。

“就凭金爷这句话,收了。”

胭脂盒拿在手里,我伸手从兜里掏出一把红色大钞直接丢过去,威爷办事从来都是霸气,当然这笔买卖谁都不亏。

大金牙两眼发光,手脚麻利,直接塞进挂在腰间的包里,这种玩意,暗市里也就一千出头,万一遇不到正主,留在手里只能赔钱,这次应该又赚了不少。

“谢了威爷。”

“有好东西,记得给我留着。”

“放心。”

我绕着暗市转了一圈,能看上眼的没几件,要么太破,买到手卖不上好价钱,要么太贵,有几个在那争的面红耳赤,东西看着不错,颜色、纹路、甚至是印章都有些门道,如果仔细看,还是能看出来一些别的东西。

不是真货,高仿货,能弄成这样绝对是高手,再看看那几个人,眼熟,经常能在暗市上见到,除了那个拎着包带着眼镜一脸沉思的男人之外,其他都是托。

我低头看看时间,已经过去二个多小时,一阵冷风吹过,身上不由得一阵阵的发冷,我快跑了几步,这样可以暖和一些,一间小店里面传出亮光,索性直接钻进去。

“老板,一碗羊汤,多麻多辣,再加六个烧麦。”

这是一间羊汤店,店面临近早市,我算是这里的常客,站在后面的男人把大锅掀开,顿时香气扑鼻。

这间羊汤老店不知开了多久,虽然店面有些破旧,胜在口碑好,别看还不到四点,店里面已经挤满了人。

看看没什么好位置,我只能拉了凳子做到桌子边上,然后冲着站在我旁边的几个包烧麦的大妈傻笑。

“生意不错!老板娘。”

“还行,今天你是第一个。”

“第一个?”

女主人身上套着素色褂子冲着我点头,身上的褂子洗的十分干净,上面的扣子几乎被丰满双峰胀开,不晓得吃了什么好东西,长了这么一对让人眼馋的宝贝。

我缓缓转身,此时,桌子两旁明明已经坐满了人,不仅坐满,还有人在里面随意走动,靠,难道是撞邪了。

趁着没人注意我,我连忙弯下身,然后用手指轻轻在眼皮上按了一下,这种情形多是鬼迷眼,和一些盗墓里提到的鬼打墙差不多,如果找不到解决的法子,想出去可不容易。

等我眼睛睁开,眼前已经是空荡荡的桌子,只有角落里坐着一个老头,老头坐在那一动不动出神的看着什么。

“烧麦好了。”

“谢谢。”

我从筒子里拿出筷子,夹起一个烧麦直接塞进嘴里,刚出锅的烧麦烫的厉害,当时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急。

我忍不住侧过身再看一眼,奇怪的是老头同样冲着我点头。

我不敢再看,连忙把头转过来,普通的游魂大多没有恶意,大多是死后对生前呆过的地方比较留恋,或者一些魂魄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还是像平时那样生活,只要过了七天,魂魄就会离开。

“小伙子,过来。”

声音在耳边响起,是那个老头在喊我,当时我顿时心底一阵发毛,快速把蒜塞进嘴里,这些都是从外婆那些学来的办法,不管是鬼或者是魂,或者是其他的东西,对这种东西都是极为忌讳。

所以在一些地方都有这样的习俗,新蒜下来之后都要编起来,然后挂在房檐底下,或者是外面房门那,就是担心有不干净的东西进来。

听见有人喊我,我只能硬着头皮端着盘子过去,老者点头,“年轻人,几年了,你是第一个见到我的人,东西好吃吗?”老人说完冲着我诡异的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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