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闫老头到底是谁啊?
闫老头,名叫闫博森,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人物,拿他自己的话说,只是一名在大公司员工餐厅任职的寻常厨师而已。从江馨雅记事起,闫博森就是她们家的常客,与谢均瑶一样,他也是江洁茹的好友之一,很照顾她们母女。一直以来,江馨雅就觉得他和妈妈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似乎已经远超出好友的范围,但是那又如何呢?如果他是喜欢妈妈的,她不介意妈妈嫁给他。只可惜,那一层窗户纸两人似乎都不愿意捅破,就这样默默地过了十几年。其实,江馨雅还是希望妈妈能找到自己的幸福的,只是闫博森似乎有些迟钝,总也不明白她的暗示。她总不能直接跑过去,告诉他要向老妈江洁茹求婚吧!
当然,这些话她不会和陈飞说,他们还远没有熟识到那个程度。
“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临走时,陈飞递给江馨雅一张纸,“有事给我打电话吧!”
听见老妈在谈论市场上那惊心动魄的人质挟持事件的时候,高哲的心里真是说不出的滋味。如果自己顺利从警校毕业,说不定就可以和陈飞并肩作战,一起制服罪犯。可现在,一切都无法挽回了。或许,只有等到结束了“天使任务”,那种情形才会出现。为今之计,只有尽快完成了天使任务,才可以正常地面对陈飞,面对一切。
想到这儿,他立时有了紧迫感。
通过中介,高哲在某居民区租了一间小屋。由于他没有太多的钱,再加上他身份的特殊性令他无法与别人合租,他只能选择条件稍微差点的。
其实,他本没有过多的奢望,只要有个睡觉的地方就行了。毕竟,他不会在这里多待的。毕竟这个临时住所,只是为了远离家人而已。而他,对物质生活的要求并不算高,只要能维持基本的生存需要就可以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
令高哲没有想到的是,在他离家之时,高天明竟送给他一个手机。其实,对于手机的事情,父子俩很早以前就已经协商好了,等到高哲工作以后自己买。可是,高天明这一次,却自作主张,买了手机给儿子!
“爸,你……”高哲有些哽咽,迟迟不去接老爸递过来的手机。
“拿着啊!”高天明的语调抬高了,似乎又有些生气了。“你不想要啊?”
这次,当老伴说儿子要到外地闯荡的时候,他的心里是又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儿子终于从那次的事件中走出来,不会再无所事事了;难过的是,儿子长大了,终要离开家去闯荡了。毕竟是男人,不能像方星柔那么整天唠唠叨叨的,就想着给儿子做好吃的,想来想去,他决定去买一个手机,送给儿子。那可是一款时下流行的手机,价格不菲,足足需要花费他两个月的工资。可为了儿子,他也狠心买了来。
“他不要的话,给我行吗?”高冲站在一旁,开玩笑地说。
“小兔崽子,一边去,还没轮到你呢!”方星柔揪着他的耳朵,把他提溜到一边。“等你毕业的时候,再给你买!”
“我才不希罕呢!到时候我自己买!”高冲嘟囔着,看着哥哥正在看他,便不再言语了。
“儿子,接过去啊!”方星柔冲着高哲露出慈爱的笑容,“等到想我的时候,你就用这个手机给我打电话!”
高哲勉强扯出了一抹笑容,接过手机。他明白,老爸送给他手机也是在提醒他要常常往家里打电话。可是,他能吗?他不由苦笑。自己之所以从家搬出去,就是为了与他们隔离开,怎么还能与他们频繁联系呢!
他可还没忘记张警官所遭遇到的一切,他明白,为了家人好,只能中断联系,让自己失踪了。更何况,如果他的谎话被揭穿了,不知道,家人们会怎样对他?
高哲躺在小屋里的木板床上,思索着接下来的方案。白色的墙皮已经掉了大部分,令原本光洁的墙壁坑坑洼洼,看上去很难看。
这是一间空了很久的屋子,据周围的邻居说,这是一间不祥的房子,凡是住进去的人都会有血光之灾,前几个租户入住之后,都曾有过住院的记录,所以,在最后一个租户搬走以后,基本上没有人来租住。
高哲偏不信这个邪,当中介明确告知关于这间屋子的这些事时,原本正在犹豫的他却突然作出了租下的决定,跌破了所有人的眼镜。现在想到那间中介里的工作人员难以置信的表情,高哲就想笑。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人信这个!
可是,想到“天使任务”,他就笑不出来了。
东方宇告诉过他,要从上次那间夜总会入手。可哪能真的像他说的那样打进去呢?毕竟打架会受伤,受伤以后疼的也是自己。算来算去,怎么样吃亏的都是自己,他有些犹豫,为什么不另外想些办法来对自己好点呢?
于是,他绞尽脑汁,希望想出好办法。两天来,除了往家里打了电话报平安以外,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冥思苦想。但是,越是这样,他越不能集中精力,陈飞、江馨雅、老爸、老妈……那一个个身影总是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令他的思绪不自主地偏离主题。
不能再等下去了!
最后,他咬咬牙,决定今晚就到那家夜总会去碰碰运气。一切顺其自然,如果打架就打吧,受伤就受伤吧,只要能离“天使”近一步,即便有点损失也是值得的。
夜,悄悄地降临了。黑暗似乎想要吞噬整个世界,拼命地掩盖每一点光亮,但是,值得欣慰的是,夜空并不寂寞,依然有繁星点点……
在这个喧闹的城市里,喜欢夜生活的人很多。特别是在夏天,除去大街上纳凉的人不说,各种娱乐场所的午夜场可都挤满了玩意十足的年轻人。可能是由于心理的原因吧,走在路上,高哲觉得今天路边的人格外多。
不同于上次,高哲穿了一件黑色的印有恐怖骷髅头的紧身t恤,配上一条蓝色的牛仔裤,展示出了优美的线条!他仔细看着镜中的自己,不由得苦笑起来,自己与以前没什么分别,帅气的发型,嘴角上扬,依然焕发着青春的活力与无穷的魅力。昔日在警校的时候,在那么多正义的使者之间,他是百分白的“白马王子”,如今,在阴暗的角落里,他能不能成为“黑马王子”呢?
难道自己要用“美男计”?以他的外表,或许可以吧?
想到这儿,一阵恶心的感觉油然而生,他不由得皱起眉头,从心底里厌恶起自己来。他心道:不可以,绝对不可以,在这个世上,能让他动心的女孩,只有江馨雅而已。
不是说每一个女孩都是天使,都拥有获得真爱的权利吗?他会把自己的爱毫无保留的送给心爱的女孩,不掺一丁点儿的杂质。想到江馨雅,想到她甜美的笑容,想起她飘逸的长发,他的脸上不自禁地露出了笑容……
这次,尽量不受伤吧!他暗想,用手抚摸着自己的脸。
闫老头,名叫闫博森,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人物,拿他自己的话说,只是一名在大公司员工餐厅任职的寻常厨师而已。从江馨雅记事起,闫博森就是她们家的常客,与谢均瑶一样,他也是江洁茹的好友之一,很照顾她们母女。一直以来,江馨雅就觉得他和妈妈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似乎已经远超出好友的范围,但是那又如何呢?如果他是喜欢妈妈的,她不介意妈妈嫁给他。只可惜,那一层窗户纸两人似乎都不愿意捅破,就这样默默地过了十几年。其实,江馨雅还是希望妈妈能找到自己的幸福的,只是闫博森似乎有些迟钝,总也不明白她的暗示。她总不能直接跑过去,告诉他要向老妈江洁茹求婚吧!
当然,这些话她不会和陈飞说,他们还远没有熟识到那个程度。
“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临走时,陈飞递给江馨雅一张纸,“有事给我打电话吧!”
听见老妈在谈论市场上那惊心动魄的人质挟持事件的时候,高哲的心里真是说不出的滋味。如果自己顺利从警校毕业,说不定就可以和陈飞并肩作战,一起制服罪犯。可现在,一切都无法挽回了。或许,只有等到结束了“天使任务”,那种情形才会出现。为今之计,只有尽快完成了天使任务,才可以正常地面对陈飞,面对一切。
想到这儿,他立时有了紧迫感。
通过中介,高哲在某居民区租了一间小屋。由于他没有太多的钱,再加上他身份的特殊性令他无法与别人合租,他只能选择条件稍微差点的。
其实,他本没有过多的奢望,只要有个睡觉的地方就行了。毕竟,他不会在这里多待的。毕竟这个临时住所,只是为了远离家人而已。而他,对物质生活的要求并不算高,只要能维持基本的生存需要就可以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
令高哲没有想到的是,在他离家之时,高天明竟送给他一个手机。其实,对于手机的事情,父子俩很早以前就已经协商好了,等到高哲工作以后自己买。可是,高天明这一次,却自作主张,买了手机给儿子!
“爸,你……”高哲有些哽咽,迟迟不去接老爸递过来的手机。
“拿着啊!”高天明的语调抬高了,似乎又有些生气了。“你不想要啊?”
这次,当老伴说儿子要到外地闯荡的时候,他的心里是又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儿子终于从那次的事件中走出来,不会再无所事事了;难过的是,儿子长大了,终要离开家去闯荡了。毕竟是男人,不能像方星柔那么整天唠唠叨叨的,就想着给儿子做好吃的,想来想去,他决定去买一个手机,送给儿子。那可是一款时下流行的手机,价格不菲,足足需要花费他两个月的工资。可为了儿子,他也狠心买了来。
“他不要的话,给我行吗?”高冲站在一旁,开玩笑地说。
“小兔崽子,一边去,还没轮到你呢!”方星柔揪着他的耳朵,把他提溜到一边。“等你毕业的时候,再给你买!”
“我才不希罕呢!到时候我自己买!”高冲嘟囔着,看着哥哥正在看他,便不再言语了。
“儿子,接过去啊!”方星柔冲着高哲露出慈爱的笑容,“等到想我的时候,你就用这个手机给我打电话!”
高哲勉强扯出了一抹笑容,接过手机。他明白,老爸送给他手机也是在提醒他要常常往家里打电话。可是,他能吗?他不由苦笑。自己之所以从家搬出去,就是为了与他们隔离开,怎么还能与他们频繁联系呢!
他可还没忘记张警官所遭遇到的一切,他明白,为了家人好,只能中断联系,让自己失踪了。更何况,如果他的谎话被揭穿了,不知道,家人们会怎样对他?
高哲躺在小屋里的木板床上,思索着接下来的方案。白色的墙皮已经掉了大部分,令原本光洁的墙壁坑坑洼洼,看上去很难看。
这是一间空了很久的屋子,据周围的邻居说,这是一间不祥的房子,凡是住进去的人都会有血光之灾,前几个租户入住之后,都曾有过住院的记录,所以,在最后一个租户搬走以后,基本上没有人来租住。
高哲偏不信这个邪,当中介明确告知关于这间屋子的这些事时,原本正在犹豫的他却突然作出了租下的决定,跌破了所有人的眼镜。现在想到那间中介里的工作人员难以置信的表情,高哲就想笑。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人信这个!
可是,想到“天使任务”,他就笑不出来了。
东方宇告诉过他,要从上次那间夜总会入手。可哪能真的像他说的那样打进去呢?毕竟打架会受伤,受伤以后疼的也是自己。算来算去,怎么样吃亏的都是自己,他有些犹豫,为什么不另外想些办法来对自己好点呢?
于是,他绞尽脑汁,希望想出好办法。两天来,除了往家里打了电话报平安以外,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冥思苦想。但是,越是这样,他越不能集中精力,陈飞、江馨雅、老爸、老妈……那一个个身影总是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令他的思绪不自主地偏离主题。
不能再等下去了!
最后,他咬咬牙,决定今晚就到那家夜总会去碰碰运气。一切顺其自然,如果打架就打吧,受伤就受伤吧,只要能离“天使”近一步,即便有点损失也是值得的。
夜,悄悄地降临了。黑暗似乎想要吞噬整个世界,拼命地掩盖每一点光亮,但是,值得欣慰的是,夜空并不寂寞,依然有繁星点点……
在这个喧闹的城市里,喜欢夜生活的人很多。特别是在夏天,除去大街上纳凉的人不说,各种娱乐场所的午夜场可都挤满了玩意十足的年轻人。可能是由于心理的原因吧,走在路上,高哲觉得今天路边的人格外多。
不同于上次,高哲穿了一件黑色的印有恐怖骷髅头的紧身t恤,配上一条蓝色的牛仔裤,展示出了优美的线条!他仔细看着镜中的自己,不由得苦笑起来,自己与以前没什么分别,帅气的发型,嘴角上扬,依然焕发着青春的活力与无穷的魅力。昔日在警校的时候,在那么多正义的使者之间,他是百分白的“白马王子”,如今,在阴暗的角落里,他能不能成为“黑马王子”呢?
难道自己要用“美男计”?以他的外表,或许可以吧?
想到这儿,一阵恶心的感觉油然而生,他不由得皱起眉头,从心底里厌恶起自己来。他心道:不可以,绝对不可以,在这个世上,能让他动心的女孩,只有江馨雅而已。
不是说每一个女孩都是天使,都拥有获得真爱的权利吗?他会把自己的爱毫无保留的送给心爱的女孩,不掺一丁点儿的杂质。想到江馨雅,想到她甜美的笑容,想起她飘逸的长发,他的脸上不自禁地露出了笑容……
这次,尽量不受伤吧!他暗想,用手抚摸着自己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