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平不会给丹仲军任何喘息的时间,抓住机会,连连拍出铁焰掌,一轮轮的火印疾射向丹仲军。
丹仲军已中掌,右下腋已渐渐火红起来,经脉正在遭受烈火的燃烧,他强忍着肌肉的巨痛,额头汗珠滚落,虽强打精神,但还是难于完全集中注意力,动作敏捷度大不如先前,步法也有些凌乱了。几次都堪堪躲过方平的“铁焰掌”的攻击。

丹仲军已深感生命的流逝,死只在须臾之间,他脸部扭曲,怒吼了一声。

“跟你拼了!”丹仲军飞跃过来。

“冰封乾坤!”

双掌翻飞,团团白气从他的手经脉处急射出来。

虚空一下子寒风刺骨。

面对着了疯的丹仲军,方平倒是平静下来了,明知对方挨不了多久,冷笑一声,就地一滚,顺手捡起地上的碧水剑。他只要拖住对方,丹仲军必死无疑。

“血芒荡!”

一团长长的红芒剑气凝结成的丝状圆球将方平笼罩在其中。

一红一白,颇为刺眼。

白气滚滚袭过来,遇到飞舞的剑气,铮铮铮,冰屑与剑气纷纷冻结在一起落下来。

方平清楚丹仲军已是强弩之末,挨不了多久了,他只不过想在死之前找个垫背的而已,自己是不会给机会他做这种可恶生意的。手中碧水剑运出“诛魔剑诀”第二重。

“雷霆一击!”

方平不给任何机会丹仲军喘息,把碧水剑往前一刺。一道巨大的剑气从剑尖喷射而出,缠绕着旋风,呼啸着射向丹仲军。

丹仲军身子的经脉已开始自燃,满脸痛苦,龇牙咧嘴的,七窍冒着白烟,手脚痉挛,脚步也已踉跄。他虽想闪开“雷霆一击”,奈何那强大的旋风吸力实在太大,生生吸住了他,而他此时又身不由己,虽是尽了力往侧边移去,想躲开致命一击,但还是慢了半拍子,半边身子被剑气轻易地直穿过去,血肉也化成了碎屑,另一半身子还未倒地,顿时鲜血狂喷。

方平再举右掌照着二丈开外的丹仲军狠狠一拍,劲风狂扫,一个火红的掌印飞射而出,砰一声击在丹仲军面门上,一个清晰的掌印留在了脸郏上,炙热的火气迅渗透进经脉里,丹仲军剩下的躯体红通通的,瞬间便也从里往外焚烧起来。

天穹有几朵云轻轻飘过。月牙害怕似的忽地跳进了云里藏了起来。

地上还有一地大小不一的冰屑。

方平的胸前儒服上的薄冰溶解了,前襟湿了一大片,幸好没有冰气渗透进经脉里,要不然,可能自己倒要成为一具冰人了。

丹仲军的身子很快自燃成了灰,被夜风一吹,便散开了。

他来这里本是要杀方平,可是,结果却将自己送到了地府里。他成灰之前,嘴巴动了动,还想大喊几声:方平!你小子记着!玄冰教会为我报仇的!

可是,他只是张了张黑洞洞的嘴巴,出几声模糊的声音,最后嘴里喷出几团白烟,接着七窍都冒火星,须臾他的皮毛骨肉便都齐齐回归大自然了。

方平抹了抹额头的汗珠,环视周围一圈,没看到任何人。

夜色下,死一般的沉寂。

婢女们都躲起来了。

丹仲军原来所站的位置上,有一团淡淡的光华,光芒缭绕,颇为奇异。方平想了想,还是走上去,把还未燃尽的衣服灰烬踢开,此时看得更清楚了,光芒是从一块玉坠里出来的。便弯腰捡起来,仔细一瞧,是一枚不大的玉坠,有拇指那么大小,暗红色,手感温凉,里面好像有一团紫色的火焰在调皮地游动,撞来撞去,却出不来。

方平不知玉坠里面的是什么,但觉得很奇特,暗想是好东西,便揣进了怀里。再看看地上,还有一双手套,捡起来,拿在手中,也端详一番,手感很好,柔软至极,材质却不认识,只见如玉丝一般,泛着玉石的光泽,想起丹仲军用这双手套竟然可以握住碧水剑,知是好东西,也来不及细想,一把揣进怀里了。

地上还有一点丹仲军的骨灰,被风一吹,便完全散开了。

方平觉得今晚住在这豪宅里不安全,还是回陈府比较好。于是,唤出了小玉与小青,吩咐她俩要关好门窗,照顾好这里一切。交待好各项事宜,自己便骑上红狮驹,快马加鞭,奔回陈府了。

回到陈府,也只不过是一更末二更初。

陈致云还在后院修炼武技。方平也踱到了后院,一脸心事的,只是坐在石椅上瞧着陈致云修炼《旋风棍诀》第二重开天辟地,自己却不修炼任何武技。

陈致云觉得出奇,以往方平一到后院,便开始修炼武技了,而今晚,却只是坐在石椅上,心事重生样子,脸色也比较凝重,便问道:“阿平,怎么不修炼武技?”

方平头也不抬,缓缓道:“先坐一会,待会再说。”

方平和于三妹二人的亲密行为被陈致云撞见,他便想方平是床事过多,没了精力,所以一副蔫了的样子。

陈致云有此一想,便揶揄道:“哈哈哈,你肾亏了?”

方平切了一声,无奈地笑了笑,撇撇嘴道:“什么肾亏?我肾好得很。”说时,伸手进怀里拿出那枚玉坠,向陈致云晃了晃,又道:“认识这是什么吗?”

陈致云走了过来,坐在一旁,轻轻喘着气,拿过玉坠,装模作样地细细端详一番,道:“这可能是一种很奇特的火种。你在哪里得到的?”

方平把自己干掉了丹仲军的事告诉了陈致云,望了一眼他,可惜道:“本来是**一夜啊,想不到搞到我精疲力竭的,狠狠干了一场架。”

方平想起好事变坏事,心里就颇为不舒服。

陈致云听了,微微张大了眼睛,一副惊讶的神情,狐疑道:“那么说来,你又得罪了玄冰教的人了?”

方平揩了揩鼻翼,摊开双手道:“想必是。”又道:“认不认识这枚玉坠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他没兴趣谈玄冰教,只想知道这枚玉坠是什么东西。

陈致云拿起玉坠又端详一番,不敢肯定道:“应该是火种。”

方平道:“详细一点点。”

他也认为是火种,但火种有许多种,不同的火种有不同的用途。比如地炎火便能使一个人身体的火属性开启,而灵兽焰却能使武者的力量瞬间暴,而且变得极为强横。

陈致云其实不认识玉坠里的东西,却又不肯认拙,只是绕弯道:“若是从玄冰教弟子手里得到的,我想是很难得的火种。”

方平道:“你也不认识这玉坠里面的东西?”

陈致云笑道:“我认识是认识,不过,一时记不起,有点生眼。”

他是打死也不会说不认识的。

方平见他打肿脸蛋充胖子,心里又好气又好笑,淡淡笑道:“你还要吹?”

陈致云脸不红,耳不赤,笑道:“我真的认识,只是一时记不起来了。以后我记起来了,就告诉你。”

方平一把将玉坠夺回去了,揣进怀里。又把那双玉质的手套从怀里拿了出来,递给陈致云看,问道:“这是什么手套?”

陈致云接过来一看,唉呀一声,啧啧道:“这双是玲珑手套,是由深海里的一种玉丝织成,颇为坚韧,比钝钢手套还要好。价格也不菲。”

陈致云虽好吹牛,不过,他也确实知道许多兵器铠甲。这跟他从小就留意那些东西有关,日积一点,月积一点,年积一点,天长日久,最后脑子里就储存了不少兵器铠甲的资料。

方平说我见丹仲军戴这双手套竟然敢握住我的碧水剑,便知它不错了。陈致云提醒说那你以后得小心。

方平点头道:“这个自然。”将手套揣进怀里,又道:“只有武技修炼好了,才不会怕任何人。”

武技利害,才会使自己有安全感。弱肉强吃的社会里,拳头就是力量,谁的拳头大,谁的说话权就大。

陈致云站了起来,晃了晃双节棍,道:“离秋季的武考日子越来越近了。阿平,你得抓紧时间修炼了,要不然,你是打不赢裘兵的。”他虽是天母帮的弟子,但他更愿意看到方平击败不可一世的裘兵。

方平也站了起来,道:“那当然,还好,差不多还有二个多月时间。”说着,走回自己的房间,拿出《旋风棍诀》来看第三重狂龙啸的棍诀。

这《旋风棍诀》第三重狂龙啸乃是将棍气凝成一条龙形,咆哮冲向敌手。威力巨大,能轻易把一间房子摧毁掉,攻击范围也不小,能攻击二百步以内的敌手。

想当年,棍王凭借着“狂龙啸”闯荡江湖,威风了许久,直到八大武斗出现,棍王的威风才被压了下去。

方平心里思忖道:“要是把这狂龙啸修炼成功了,那自己的武技实力又更上一层楼了。裘兵的武技虽不错,但不知他能不能敌得起狂龙啸的攻击。”看了几遍狂龙啸的棍诀,都记在心里了,便到后院修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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