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阿飞博客精选 2
在为自己辩护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其实欲壑难填,贪得无厌。我唯一的信仰是巧克力。在灯火通明的超级市场,我常常被这些过于丰厚的物质感动得热泪盈眶。我犯了所有的过错贪、嗔、痴,但从来不思悔改。临走前,我给他留下一块廉价的巧克力。公司的同事在我对面吃饭。我很少见到他,因为我很少上班。大大的圆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埋头吃饭。突然他说,我很想念女友的身体。我说,你可以去找她,我找不到她他说。为什么?我心不在焉地吞下一块排骨。因为她死了。我尖锐地笑起来,不要这样嘛,这样很好笑的。我们一起去坐地铁,路过繁华的琉璃厂,华灯初上,大街上轰鸣着当下流行的歌,还有主持人甜得如蜜的嗓音。请你为我唱一首歌,他说,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我一直没有唱。地铁里很拥挤,有人在看报,有人盯着我的帽子。到站了我说了一声再见,然后下车。没有回头。不可以为别人悲伤。你要站着弹琴,站着唱。我说为什么要站着?因为你在演出。那柯本为什么坐着?那是ULUGE.为什么不是ULUGE就不可以坐着唱?那就是民谣了。民谣又怎么了?你总不能大家站着你一个人坐着吧?那鼓手为什么不站着?除非你们坐着撒尿我就站着唱。我只是不想站在台上,不想站在那里让别人看着我。我不想表演,我只想蜷缩起来,唱歌。事实上我想我并不热爱摇滚。998年的最后一天,我一个人在"忙蜂"酒吧。台上有很多乐队,乱哄哄的,热火朝天。我站在那里,心里又害怕又孤单。我谁也不认识。我也不要和他们一样。半夜四点我爬起来打电话。电话那一头的声音苍老而疲惫喂,请说话。我突然锐起了嗓子,唱了一首欢快的儿歌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哎呀我的小鼻子,变呀变了样wuhogfei发表于gt;2005220504起了床,出去找房子天果然有些冷了。我去看了一家,还不错,但是对方是一个男孩子,他长的有点清秀。学计算机的,工科男生,山东人。他希望租给男孩子。我一向是一个不愿意说服别人的人,但是这一次我决定试试。我搓着手。找最合适的词。我跟他讲他是一个注意清洁和卫生的人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我们都是比较随和的人。比较好相处。